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它是指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行为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
(1)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有以下法律特点:1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为50人以下。
3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较强的人合因素。
4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公司资本,不能发行股票。
5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和程序较为简单和灵活。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限额根据《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根据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特点可以看出,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
有限责任公司所需资金较少,所以对创业者来说,采取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自己创业阶段的公司模式无疑是一种明智的抉择。
甲公司、乙公司、丙合伙企业和自然人张鸿远准备成立一家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张鸿远为业界著名的领军人物,在公司设立协议中,张鸿远同意新成立的公司使用自己的名字作为公司名称,其他股东同意支付张鸿远姓名使用费100万元。张鸿远即以估价的100万元作为自己的出资成为公司股东。同时,公司章程记载,召开公司股东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会议不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而是按照股东人数行使表决权,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
公司成立后,吴某通过出资20万元成为公司的新股东,他的出资载入了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载明吴某出资占公司资本的4%。2006年3月,公司召开了股东会,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金增加到人民币1000万元,同时确定了各股东的增资数额,增加注册资本后,验资报告显示吴某占到公司资本总额的1.5%。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并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