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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后微微冷笑:“若是风雨来袭,到哪里能躲得开的?只不过本宫现在是倦了,少了好强的心,天塌下来总归是有大个子的去顶,我们这些个妇人便是做好自己的本分就是了……叫你来着,只是希望老二记得,本宫拿着你也是当了霍家人的,只盼着他也记得霍家里的亲情……凡事不要太过……”

飞燕听明白了,这沈后虽然因着皇帝冷了心肠,可是说到底,还是盼着自己的儿女俱是和顺的,她如今对自己好,也是心念着骁王领情,与那太子的争斗,还是顾念着些兄弟情谊的。

就在这时,门外有宫女进来禀报,原是这行宫又来了位贵人,太子妃一路风尘仆仆也是赶来行宫,准备在皇后面前尽孝。

原来当太子听闻沈后因着肺病久不治愈,去了行宫将养时,便是紧着命太子妃也来了行宫。

这几日霍东雷因着朝前的架势愈加心内无底,几次想要觐见母后,探听一下宫里的虚实,可是沈后却是一反常态,避而不见,这更是让太子忐忑不安,既然母后推脱着不见自己,便是只能借着侍奉皇后病榻之前的借口,将傅林秀指派入了行宫,也算是能套一套母亲的话。

沈后听了后,微微扫了一眼飞燕,才慵懒地说:“她的身子骨也是不好的,既然一路折腾来了,也是不好让她立时回去,本宫现在也是倦了……李嬷嬷,命人安顿好太子妃,等明儿再叫她过来请安吧……”

当飞燕出了皇后安寝的行宫时,正好撞见了太子妃。

当太子妃看见飞燕竟然也在这里时,眼底的震惊竟是一时遮掩不住的——她怎么会出现在这?但是越不好明问,便是勉强微微一笑。

飞燕给太子妃行礼后,俩人便一起步入了饭厅。

此时正是晚饭的当口。皇后不与她们几个一同食饭,另外食用着药膳。

而乐平公主倒是来了兴致,拉了飞燕与傅林秀一起食暖锅。这暖锅乃是用新乡的红泥烧制而成,暖锅下配了三块竹炭,便是可以旺旺地沸腾上一顿饭的功夫。

大齐民间食用暖锅一般是涮食兔肉,到了秋季猎兔时,山里的猎户最爱在捕获肥美的兔子后,在山里配了烧刀子酒,几个人一起用铁锅涮着兔肉来吃,配料也是简单的食盐,粗鄙得很。

不过行宫的御厨给她们准备的却是鲜嫩的乌拉尔羊羔肉。俗话说得好,“冬吃羊肉赛人参,春夏秋食亦强身。”

这周岁内的乌拉尔羊羔子肉质鲜美无比,又是精心调了汁水腌制过的。汤水里也不知加了什么底料,香浓扑鼻,夹取一片羊肉在暖锅里还会搅动几下后,便可食用了,因着底料够味,不用再另外沾食佐料,肉质入口滑嫩鲜美得很。

傅林秀虽然身在太子府,可是她向来是不太讲究饮食的,太子不常与她用餐,平日是三餐也都是厨下安排的制式里的菜肴,虽然精致,吃久了也乏味。

太子妃如今吃了这民间猎户改良了的暖锅,倒是觉得新奇无比,吃了几口后,便笑着说:“倒是乐平公主会吃,都是常见之物,这么一搭配,居然吃出了新意来。”

乐平向来是爱抢白人的,听了太子妃的恭维,当即鼻子一哼:“哪里是什么常见之物,你道这锅子里的汤料为何如此香醇?这汤底乃是淮南当地金水湖内特产的青鲭子熬煮出来的鲜汤,这鱼没有湖鱼惯有的鱼腥味,用来做底料更是衬托了羊肉鲜美。鱼与羊这般搭配,才不辜负了‘鲜’字!

而且,也不是本宫会吃,乃是本宫在二哥的府上将养时,跟着飞燕小姐学了这独特的吃法,讨了配料方子给了行宫的御厨罢了……”

太子妃本是有心讨好了乐平公主,却是被乐平几句话便抢白得脸上挂不住了笑,脸颊都是僵硬的。

飞燕心底暗暗叹了口气,这个傅家的小姐从小便是一板一眼的,若是相处的是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们还好,偏偏是嫁入了霍家,男男女女有一个算一个,都是“混”字当头,若是再拘谨着礼节与他们相处,可不是再为难着自己吗?

就在这时,乐平又是翘着下巴问飞燕:“许久不跟你讨教,可是又研究出了什么新鲜的吃法,说来给本宫听听。”

从跟这乐平入了行宫以来,乐平便是没少拿了她“弃妃”的身份敲打着飞燕,言谈举止间既隐隐有可怜她之意,又是自觉自己高了她一头之感。

公主那些个脱口而出的话,若是冲着真是被夫君休离,心事又深沉的妇人来说,恐怕那弃妇是要被公主的话激得想不开,去跳十次深井了。

不过飞燕向来是不把乐平的胡话放在心上,便是顺了乐平的话道:“如今民女也是勒紧了腰带过活,在离府时,二殿下钱银给的不多,当是要仔细些,便是拿着萝卜根充了参须泡水,嚼着葱段当做了甘蔗生津,哪里还有心思研究什么精细的吃食,公主,您以后可是不要再跟民女打听这些的了。”

换个心智健全的,都是能听出飞燕的调侃之味,就算再听不出来,也要看看妇人的穿戴打扮啊!

最起码太子妃便是看出眼前的这位“弃妇”耳朵上挂着的,看似不起眼儿的珠子乃是云滇的金珊木。这金珊木有安胎定神的功效,可是木材却是生长得不高,只有就算是百年的老树也只有五岁稚儿那一般高。当真是寸木寸金。

因着这物稀罕,妇人穿戴这金珊木的配饰既可以有助于快要分娩的孕妇顺产,又可让妇人调节生产后紊乱的气血,所以云滇向来不对外朝贡。想得这一套看似不起眼的木饰物当真是要费一番周折呢。

算一算傅林秀还是在前朝时,瞧见了当时的皇后摘下金珊木的发钗后,命宫人小心翼翼地放入单独的金玉匣子里收藏,这才识得这散发着淡香的稀罕物的。

可是飞燕如今身上穿戴的却是整整一套金珊木的头面,发钗、耳环、镯子与珠链一个不少,j金珊木乃是越带得久,颜色愈加发金,可是飞燕这一套却是淡淡的金色,可见是新砍的金珊木料,上身还没有几日呢!

别看乐平公主一身招摇的金钗美玉,依着她看,公主一身的叮当作响的头面都不及飞燕链子上的一颗木珠子来得值钱。这般阔绰精养的“弃妇”,还会拿着萝卜根充了参须?

偏偏乐平便是当了真,瞪着眼儿咂舌道::“哎呦,二哥竟是这般小气,难不成是积攒着家私等着迎了新妇入门?看你这一身寒酸的,怎么穿戴起了木头做的首饰,赶明儿我命宫人给你送去一盒子,赶紧尽换了吧!“

听了这话,傅林秀简直浑身都不自在了,苍白的脸颊微微泛红,不由自主地替公主觉得一阵尴尬。乐平虽然如今贵为大齐长公主,但是说到底也是半路进京的新贵,朱门贵府里的贵物还是认得不全的,所以才是会说出这贻笑大方的话来。

飞燕自然是看出太子妃的不自在,想来是认出了自己身上的穿戴。她原是不想戴的,觉得太过招摇,偏偏那人一意坚持,又是对胎儿好的,这才戴上的。后来才发现认得这奇珍的竟是凤毛麟角,倒是也心安了。所以乐平公主又露出无知的蠢态时,也仅仅是微微一笑,谢过了公主的好意。

乐平觉得自己又施舍了一份恩惠,心情大好,接连饮了一杯醇酒,来了兴致,接着道:“二哥向来是会算计的,莫不是又纳了新宠,一意又金粉玉食开始独宠了起来……不会啊,前几天还瞧着他在定安国公上左拥右抱着美姬,当真是风流着呢!可是不像被新人收心了的样子……”

就在这时,飞燕将一双玉箸搁置在筷枕之上,微微一笑道:“公主与太子妃慢用,民女腹内有些不适,先行告退了……”

待得出了饭厅,来到无人之处,一直在旁服侍宝珠小心翼翼地看着飞燕波澜不兴的俏脸,便说:“公主之言也是一面之词,再说二殿下出去应酬也是有的,不过是逢场作戏,真正心疼的还是侧妃您……”

“都已经出府了,就别再叫侧妃了……我倦了,想要早日的安歇下来……”

宝珠不敢言语,连忙侍女们铺床准备汤婆子,而飞燕却是眼望窗外发呆,小脸绷得紧紧的。

行宫里一片惬意暖融的气息,可是京城里却是暗流涌动。

太子在新野时便有打猎的爱好,到了京城更是每年冬天都要去郊外进行冬猎。今年依然是临春,太子的冬猎的兴致却是丝毫不减。御林军,护卫,还有府上的丫鬟奴仆,足有几百人,浩浩荡荡的出了京城,直奔郊外的天子猎场。

到了猎场,奴仆们从马车上卸下一根根的柱子和厚重的布匹,手脚麻利地搭建起了帐篷。晚上,一个黑影偷偷溜进太子的帐篷,低头行礼:“奉驸马爷之名,拜见殿下。”

太子点点头,对来者道:“驸马爷可是有要事要你来通禀?

那位密使坐定后,说道:“驸马爷要小的通禀殿下,一切都已经是安排就绪,只等殿下当下决断,痛下决心!”

那名使者,显然是受了王玉朗的耳提面命,看着太子犹豫不决的样子道:“若是圣上龙体欠奉,到时骁王必然借机叛乱,而殿下眼下手无兵权,拥戴骁王的朝臣未必信服,局势危矣。若先解决骁王,到时殿下可收纳骁王部分实力为己用,实力大增,圣上亦不敢随意动之。何况骁王既去,得传大位的仅余殿下,圣上纵然怨恨殿下,但皇室倾轧向来是胜者为王,亦不会深究之。“

太子一脸凝重,站起身来,在帐篷内踱着步,最后一咬牙,问道:“若想本王下了决心,驸马计将安出?”

密使低声说道:“京城中难以下手,需要先将骁王引出京城。前些时日,骁王的得力干将窦勇追查前梁余孽晋王时身亡,但也探出安庆公主就在晋王身边。晋王曾在淮南待了不少时日,臣在淮南时竭力探查晋王底细,找到了一个身材相貌肖似晋王的人。臣可以派此人伪装成晋王和安庆公主,在宿夏县露面。此事隐秘,不能为外人道,何况骁王对那晋王恨之入骨,恨不得能亲手片肉,凌迟了那余孽,必然会亲自前往解救安庆公主。骁王去了宿夏,便是强龙入了浅滩,空有神力也不能翻江倒海,到时我们就有机会下手了。”

太子听了这话,眉头依然紧锁,他虽然平日里恨那二弟咬牙切齿,可是临到了关头,却到底是下不了决心,又问道:“为何选在宿夏?”

那使者依着王玉朗的吩咐说道:“骁王虽然素得军队将领们敬重,但并非人人如此。宿夏县总兵说来殿下也认识,乃是前游击将军左子宇。因为作战不利,且贪生怕死,为骁王所不喜,一路贬迁到宿夏当了县城的总兵。此人对骁王颇为怨恨,当可利用。

太子点了点头,他对这个左子宇倒有些印象,也是新野的出身。听说他被骁王所厌,降了职,没想到去了宿夏。霍家主政新野时,他已是一府的总兵,想不到霍家建了大齐,管理地方扩大了何止百倍,他却从一府总兵降到一县总兵。

……齐军之中便是有这般不成文的规矩,讨得骁王喜欢的,一路加官进爵,若是遭了他厌弃的,便是这般被后浪拍打在了沙滩上。

说起来,她这个大哥也是素来不为这大齐的骁王殿下所喜的,若是一味迟疑,他堂堂的大齐太子,说不定有一天沦落得竟是比那左子宇还凄惨……

想到这,太子在紧咬这牙齿时,陡然伸出了一丝豪气:成者为王败者寇,这个风险值得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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