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存的媳妇本
凌培新没想到风元晟先他一步拿出了风凌两家多年前缔结的婚约,“看来我们想到一块去了,其实今我过来也带了婚约。”
着,凌培新便从公文包里取出一个锦盒递给了风元晟。
风元晟没想到凌家竟如此重视风凌两家的婚约,从装潢和纸张的平整度来看,都要比风家保存的更好。
“我们家一直守诚信重承诺,虽然多年来风凌两家一直没有机会联姻,但我们凌家一直把这份婚约代代相传,代代守护着,为的是守住一份承诺。”
在凌培新到守住一份承诺时,风元晟有些心虚,必竟她的姑姑风兰红爽约了。
当年风凌两家本该兑现婚约的却因为聂榕生霸气的先娶了风兰红,还给风兰红直接改名换姓。
有关风兰红的所有记录都给予了清除,凌家也真的以为风家只有风继安一子。
风元晟心翼翼地把婚约重新放回了锦盒内,他一脸真挚的看向凌培新、上官柠。
“伯父,伯母,今婚约我先收下了,两份婚约放在一起,到时我会把它裱好后展陈起来,以示我们风凌两家正式修成秦晋之好。”
这份婚约风元晟再熟悉不过,这可是他一世的时候自己亲手撰写亲手封存的婚约。
只为他和凌凌柒在转世后,他们凭一纸婚约再续前缘。
待凌培新和上官柠用过早餐后,风元晟在总裁桌前按了下秘书铃,不多时他的助理走了进来,手脚利索的把吃过的碗筷一并收拾了出去。
凌培新拿纸巾擦了擦嘴角的油渍,“元晟,接下来我们是不是该谈你和柒的嫁娶之事。”
凌培新先打开了话匣子,风元晟也提前有所准备。在凌培新话音刚落时,风元晟把手中的文件夹递给了凌培新。
“伯父,伯母,你们看一下这上面都是我列的聘礼,你们看还差些什么,我再去安排。”风元晟恭敬的着,生怕怠慢了凌培新。
凌培新把手中的聘礼清单看了看,看着上面所列的东西,他不由得咽了咽口水。
上官柠见凌培新一脸惊诧的样子,她不安的凑近看着,结果这一看直接把她给惊呆了。
“元晟,你这上面列的聘礼可是价之物,光一颗夜明珠就已价值连城。”
看着名单上奇珍异宝,上官柠岂是惊呆,她完全是吓傻了。光这些物件拍卖了都够买下三个凌氏企业。
风元晟不以为意的着,“伯母,这上面列的奇珍异宝都是这些年我收藏的个人藏品,这一点你们放心,这可是我自己存的媳妇本。”
本以为风元晟聘礼上列的奇珍异宝是风家多年传承下来的,结果没想到风元晟是他自己收藏的。
年纪轻轻的风元晟创富能力有这么强吗?虽然外界把风元晟夸得是神乎其威,但是在凌培新的认知里,风元晟依旧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富N代而已。
可是在与风元晟短短的相处中,凌培新发现风元晟这个人完全超乎了他的想像。
风元晟绝不是那靠山吃山的二世祖,他有他的报负和手段。
“伯父,这是律师已拟好的风氏企业股权让渡书,我会将风氏企业的百分之五十股权让渡给柒,让柒成为风氏企业的控股人和最终收益人。”
一惊二乍,培培新和上官柠两人面面相觑,虽然此前凌凌柒已提前向他们知会了风元晟会把股权让渡给她的消息,可是在听到风元晟亲口出来的时候,他们两夫妻还是有些震惊。
“元晟,股权让渡可是个大事,你有没有过董事会,风氏企业的股东们会同意?”凌培新看了看让渡书白纸黑字的内容,他心里隐约有些不安。
风元晟耸了耸肩笑了笑,“伯父有所不知,目前风氏企业股权早在多年前我已从各股东手上赎了回来。
现在我手上留有百分之八十的股份,余下的百分之二十给予对风氏企业有贡献的老人。
作为娶柒的聘礼,我现在把我手上的百分之五十让渡给柒,让柒成为风氏企业最大的股东,也希望伯父、伯母能看到元晟的诚意。”
惊讶之余,上官柠还是有些忧心,毕竟谈到钱财上面的事,哪有不斤斤计较的。
“元晟,你为柒做这么多,你的父母会不会有意见?”上官柠担心风元晟是一意孤校
风元晟给凌培新和上官柠一边斟茶一边坦诚的着,“实不相瞒,伯父伯母,我与家父家母在很早以前就约定了我的婚事由我自己作主,所以家父家母全然支持我的决定。”
凌培新见风元晟下了血本的想娶凌凌柒,他突然觉得他公文包里放着的凌家六子经纪约和凌氏企业和风氏企业的并购计划书有些微不足道了。
凌培新犹豫不前要不要把包里拟好的文件交给风元晟,被一旁的风元晟看出了端倪。
“伯父,你可还有别的事?”风元晟其实早已知道,可还是佯装不知。
凌培新思虑再三后,他想起司空大师的话,他咬了咬牙,还是把拟好的凌家六子经纪约和凌氏企业和风氏企业的并购计划书一并递给了风元晟。
风元晟从凌培新手中毕恭毕敬的接过两份文件,他假意吃惊的问向凌培新。
“伯父,你这是?现在凌家六子在娱乐圈里可是红火,他们可是凌氏企业收入的顶流,这……我可不能夺其所好!”
凌培新想到凌凌柒嫁入风家就直接拥有了半个风家,他的凌氏企业并入风氏企业,到底还是他们凌家的。只要在柒的手上,那就是在凌家的手上,凌培新是这样认为的。
凌培新也不打算隐瞒风元晟,他啜了口杯中的茶,把司空大师的话原原本本,一字不落的给了风元晟听。
“元晟,你也是知道的我这人信风水,大师的如果六子不签入风氏企业由你罩着他们,他们将会有血光之灾。
这种事我宁可信其有,也不会让意外发生。大师还,你和柒的命格是定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