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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十二、十三节(1 / 1)

十一

不知什么原因,到二年级我们分了一次班,李砚石就到了我们班,还做了我的同桌,这一同桌就是五年,直到六年级毕业。我和她都是高个坐到最后一排,不想听课的时候,我们就会掰手指玩儿,拆解辨绳玩儿,她的头发又粗又长又亮,有时没有辨绳的时候,她的头发结个圈照样可以玩儿。那时最值得我骄傲的就是她的练习册总是第一个给我抄,要是先借给别人了,只要我一要,她准一把抢回扔到我的面前。等大些的时候有人起哄,她会非常坦然的辩解,“谁让他是我同桌呢!”

到五年级的时候,我就相当喜欢她了,甚至把她看做我未来的媳妇儿。特别记得课间操里有一节是伸展运动,手臂张开转体,我总会故意转错方向从而和她成拥抱的样子,那时她就会脸红,瞪我或不看我……然而,可气的事儿发生了,我人生的第一场架开打了。

不知从那个学校转过一个降班生来,名叫高军,传说还非常的坏。那时班上时兴一帮一小组,高军的个也不矮,就被班主任直接分给李砚石为一帮一对象了,还坐在一桌。其实,上五年级时,我们的桌椅都换成一人一桌了,他在砚石的左边,我在砚石的右边。这个高军的家境好像不错,会拿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给砚石玩儿,什么罗盘啊,变形金刚啊,竟然还有微型的台球什么的。砚石会和他玩儿,和他说笑,甚至不怎么搭理我了,这样的气愤是让我无法忍受的,再加上由于有高一年级的我哥始终给我撑着腰,我是从来没有挨过欺负的,从而更天不怕地不怕。于是在忍无可忍的一天,我就出手了。

我似乎是冲上前给了他的脸一拳,可从来没有打过架的我接下来就净剩吃亏的了,他好像一把揪住的我头发又凿又踹的,后来听说,他还用铅笔匣砸了我的头,反正脑袋上出了一个包。

吃亏的我颜面扫地。上课铃响后,我坐回位子,虽仍装着一脸英雄像,可心的委屈差点让眼睛流出眼泪来。接下来唯一能做的似乎就是下学不再和砚石一起走。可是,连我自己都没想到,我不是一个省油的灯,本来班里的死党毛熊、王博贤、周超,给我出谋划策了半天,可我一点没有听进去,想找老哥帮忙,我也没有找,我就按我的打算来。那时,我们高年级的班在教学楼的二层,放学时要排队下楼,我就在放学下楼梯时动手了。我盯着他,我前面的他,砚石就在我的身边,她也沉默着,一脸的不开心,我必须在她面前办了他。更为可贵的是,我没有在刚下楼梯时就踹他,我怕他摔坏了给家里惹事,而是还差五六个台阶时,我才发的难,我跃起一脚把他踹滚到台阶上,虽自己坐了个屁蹲也不知道痛了,爬起来就跃到他的身上,玩了命地把小拳头往他的脸上招呼,他跌都跌蒙了,再也没有力气反抗,我边打他边嚷,“服吧你,服吧你……”当老师和学生把我拉开时,其实,我的整个身体都透支地哆嗦,可我的腿还向他高军蹬踹。他脸上的血让我兴奋,让我觉得自己像英雄,我在人群中找到了砚石的脸,她的短发是那么爽利,她的鼻子是那么粉嫩,她的眼眸是那么清澈,她的小嘴是那么俏皮的气人……

我一战成名,上厕所小仔们都躲的我远远的,时而还会发现崇敬的眼神。一班的坏小子姜浩,三班的大鬼二鬼还有“骚货”李玲走对面也跟我打招呼,还时常邀请我到厕所后面去抽烟,就连六年级的最坏的金存——连我哥都怕的主儿,也在下课十分钟的时候来叫我,问我敢不敢和他去别的学校要钱打架。说心里话,这次打架对我最大的收获是我不怕事儿了,也就是胆子大了,我从心里就不在乎他们了,我偶尔和他们抽烟,偶尔和他们去打架,可我和他们并不亲近,我根本就不喜欢他们。我只经营我的势力,如同黑驴的毛熊,小胖子博贤,疯子超周超,更为奇妙的是我和高军也开始要好起来,并且越来越好,好到没事闲的时候就到他们家去玩儿,他爸好像是个不小的官,有一个玻璃柜子里全是好烟好酒,反正有茅台。他的老妈是个挺厉害的医生,屋子里都是她从国外照的相片,另外还有一张巨幅的黑白照片,上面足有上百人似的,他妈在正中间。我在他们家学会了台球,(有自做的台球桌)学会了打飞机的游戏,后来打“魂斗罗”,更为重要的是他私藏了好些漫画和明清的武侠小说,让我看的不亦乐乎。也多亏了这些书,最起码里面的故事都是正义战胜邪恶的,主角都是好人,好人才有好下场,好人才是主角,不然没有定性的我也许真就跟金存他们早早学坏了,从而,也就废了。有一次,就相当的危险,金存让我到他们家练刀,在斗笑中就把我和李玲插到了一个屋子里,那时的我,下面的部位虽没有长毛,可小东西已经会硬了,那个骚儿,还真有这方面的经验了,还真往我身上靠,当时我的信念就只有一个,我只要钟情一个人,那就是砚石,就像郭靖对黄蓉,就像杨过对小龙女,我跳窗户逃跑了出来,也不管他们的笑话。

十二

在这中间,我姥姥的心脏病越来越严重,直到住到市里的医院还是接到了病危通知,她的心衰已到了极限,若再不安装心脏起搏器,活不过一个月,安上了也许还能坚持三四年。可是,就在当时请专家动这个手术,再买这个仪器,至少要花一万六七千块,这个数字在当时可是天文数字,借都没地方借的天文数字。

姥爷把全家人召集在一起,包括北京的老姨和老姨夫,大家开会研究,最终姥爷拍板决定不能为了老伴多活两年让一大家子受罪,不值得。当姥爷把这个决定告诉我姥姥时,她兴奋异常,高兴坏了,“赶紧回家,这院我早住够够的了。”这是她的原话,于是,立马收拾了东西回家,“死也在家死多安生。”这也是她的原话。

我们一大家子,我妈我爸,我大舅,我二舅和二妗子,我老舅,老姨老姨夫,还有我和我哥,我们在公共汽车的各个位置上都沉默着。有的眼泪汪汪的看着窗外,老哥和我站在他们老两口的身边。姥姥瘦,脸上的褶皱就相当的深,不过头发又黑又亮,没有一根白发。其实她是一米七的个子,年轻时是相当的健壮,拉煤扛水泥连一般的小伙子都没有她能干,岁月掏空了她的身体,可倔强仍在她的脸上。她虽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妇女,可她养育了五个孩子,看大了我哥和我,还有两个弟弟,共四个小孩。我想也许没有比这更伟大的了。面对死亡她没有一点畏惧,唯一的牵挂也许就是老舅还没有结婚,还没有看到他们生的孩子呢!至于姥爷,自始至终他没有掉过一滴眼泪,也许长期的革命工作早已把他洗礼,个人的得失早已不放在心上。然而,他圆胖的脸上是那么严肃可又那么无助,家里的事他从未操心过,妻子给他天天泡脚更是理所当然,他真的能离开他的老伴嘛,谁也不敢相信。

可事情往往出人意料,姥姥在家躺了半年,不但没有死,反而越来越精神,顺顺利利地看着老舅骑着摩托车给媳妇接回家。不知是哪一回我在高军家的说笑,让他的妈妈听到了姥姥的情况,非常文质彬彬的女性推了推眼睛说可以给我姥姥看看。原来她是这方面的专家,甚至在北京都很有名。她的诊断让我们一大家子人都如释重负,原来不是姥姥的意志力强大,为了看小儿子结婚生子,可以抵抗病魔不死,而是衰弱的心脏又添了一个病,名为“房颤”,这个病就如同天然的起搏器,当心脏要衰停的时候,“房颤”又会让它跳动起来,甚至恢复一定的活力。可就当我们刚松一口气的时候,我的姥爷就因为脑出血离开了我们。相当的突然,突然的让我们不敢相信。

其实,那个时候的人们和现在人一样为经济发愁也是经常事。当时,老舅刚刚工作,还是下井的工作,这在八十年代已经算不是人干的活儿了,所以找正式工的对象很难,也就只好找了做小买卖的老妗子结了婚。这样的话,他们等矿上的分房已经不可能,只有和姥姥姥爷住在一起,姥姥又没有工作,老妗子刚婚后小买卖也先歇下了,姥爷为了缓解经济压力就主动找了一个看库的活儿干,以好贴补家用。哪里想到,半夜里犯了病,送到医院已经就不认人了,还好姥姥看见了一眼还有呼吸的姥爷,姥爷就走了,什么话也没有留下。

那时,我和哥正在家熟睡,老爸回来了,告诉了我们一句,还叮嘱我们明天自己上学别晚了。我们那时还真是小,也没有交流,各想各的心事,就又睡了,早起相互督促着起床,就赶紧上了学。对死亡没有什么概念的我们还说呢,说不定星期天上姥姥家,说不定姥爷就在沙发里看电视呢!永远都不会再见到的难过是当我们看见姥爷的遗像时,黑白照片孤孤单单地挂在屋子正中的墙壁上。我想起了小时候用针锥子当飞镖,不小心扎到姥爷的肩膀头上,拔出来时,血流了一衣袖,我吓哭了,他还笑着抚摸着我的头,安慰我不要怕。我哭了,哭的好伤心,现在想起来,还可感受到那时伤心的滋味,抽搭的小身子好像就在眼前。这就是亲情,不管时光流逝,不管空间转变,亲情都是上天给我们的最好礼物,它给我们温暖,让我们幸福,叫我们珍重,提醒我们不需要太过嚣张。

十三

一口气写了上面这么多字真是让人高兴,其愉悦程度竟比到娱乐场所吼歌折腾小姐还爽的多,简直不可思议,虽说前后用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不过,今天有事要解决,得耽误一些时候了。我独自一人走出了自己的“天马私人会馆”。这个会馆的风格是我精心强调设计的,它只高大的一层,靠东面是一排办公室和休息室,连接东西的中间顶棚是透日光的,不管阳光灿烂还是阴雨天气都可以把里面欧洲田园风格的装修渲染的很好,我心爱的两款车宾利小跑和豪华劳斯莱斯就在田园中等待我的发动。我时常没事的时候就会穿着拖鞋插着裤衩兜在它们身边溜达,欣赏它们的流线的同时,想些什么或什么也不想。我走出会所东面的大门,门外楼顶转圈是一匹匹洁白的飞马,他们都展翅飞翔着,这跟我属马的关系很大,为了汉白玉的它们时刻保持洁白,我雇了八个工人,每人两匹马全天全夜伺候它们,要是让我看到它们那块有点不净,我的心情就不会很好。

会所前面是一个不小的广场,原来是一个不小的帆布厂,我买过来时想做点实业,可什么也没做成还欠了一屁股债,从而一直搁置,可没想到房地产火爆了,这块地皮不但让我还清了各种人情债还让我有了“天马集团”总部的地址。

我的集团总部也很有特点,南面是一个一百平米,二十米高的大铁笼子,里面圈养了十八只猴子,这时它们看见我就纷纷从假山,大树上荡跳了下来,把住笼子向我叫,平常我都会喂喂他们,可今天不行,有事得去摆平,他们很是机灵见我没朝它们走去,立刻跳离了笼子。和猴山遥相呼应的是鸽子们的别墅区,一百多只放飞的鸽子,都是我的战将,不论在省市还是全国的放飞比赛中,我的鸽子都可以排上名次,只是在全国的赛事上它们很难进前十名,因为比我有钱还玩鸽子的人太多了。不过,也许是岁数大了缘故,我现在很少让他们参加比赛,每天早晨把它们放飞出去,在朝日的红光下围着矿区转上几圈感觉就不错。就像我,如今的我很少出门,就喜欢呆在家里,陪老爸老妈玩玩斗地主、麻将,看闺女做作业,就相当的不错,要不,我也不会有尝试着写些东西的心境。

我走到靠西面的停车场,各种名车我都有些,就连比亚迪还有两款,大媳妇说喜欢,老爸说支持国货,就买了,一款F0一款S6,还真是没有小RB的车。可我大多时候都会开我的路虎,《蜗居》的程思明不是说了嘛,每个有血性的男人都渴盼拥有一部路虎,我倒不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血性,相反,我认为路虎和这些名车比起来最大的优点就是不太招摇,很踏实的感觉。

我刚把车开到集团办公楼大门口的伸缩门前,狗舍里的七八条大狗就开始讨好的狂吠起来,开门的老徐按开伸缩门时,问我带条吗,我就选择了经常外带的黑背虎妞妞。每当虎妞妞挣脱铁链窜到车上,殷勤地蹭舔我时,我都有些感慨有些庆幸,从出门带七八个保镖到只带一条狗,是多么不容易的过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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