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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卷 盛世京华 第二十一章 壮哉雄唐(1 / 1)

日头已经有些偏西的时候,众人终于赶到了鄯州城。

哥舒翰已经包下了鄯州最大的酒楼“望乡楼”,城中大小官员也都已经汇集在这儿等候他们的到来。

李玹和裴旻在哥舒翰的带领下直奔望乡楼,众官员见到三人,纷纷上前见礼,哥舒翰也一一为李玹二人介绍。

介绍到董延光的时候,李玹的不由得多看了他一眼,此人面色发白,胡子修剪的很短,一双眼睛亮的让人感到有些不安。

李玹记住了此人相貌,他记得王忠嗣就是被此人诬陷,从而被李隆基趁机夺掉了兵权的。董延光的相貌很一般,但是他眼睛中狡黠的神色却和他平凡的相貌极不相称。

此人必是阴险毒辣之辈,这是李玹对他的第一印象。

再望向笑呵呵的为他二人介绍官员的哥舒翰,他的眼睛里也带着一丝与他粗豪的外貌有些不符的亮光,但却不是董延光那样的阴险。

看起来是一副粗犷豪放、毫无心机的样子,但能在人才辈出的陇右脱颖而出,取代王忠嗣成为节度使,怎么可能会是个傻大哈?

李玹冷眼观察着众人,表面上却在一一见礼,众官员见到李玹如此年轻,不禁都有些吃惊,待哥舒翰向众人介绍了他的身份,众人方才了然。

一一介绍、寒暄完毕,众官员便纷纷簇拥着李玹与裴旻进入酒楼之中。

酒楼很大,内部装饰竟然和中原的风格一模一样,难怪会叫做望乡楼,从中原来的人,看到如此熟悉的建筑风格,肯定都会涌起浓浓的思乡之情吧。

想到这儿,李玹不禁有些思念黛儿,离开长安已经有十多天了,不知道她现在在做些什么,还有二十天不到就是七夕了,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在这之前赶回去。

心中正想着,一双毛茸茸的大手举着酒杯便凑了过来,李玹一惊,抬头正看到哥舒翰一张豪放的笑脸:“大使今日可是主角儿,怎么能一个人在这发呆,来,老哥舒敬你一杯!”

李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双手端起桌上的大酒杯,对哥舒翰说道:“本该在下敬哥舒大帅才是,请!”

哥舒翰也回了个“请”字,二人相视一笑,皆是仰起头将杯中的酒一口饮尽。见李玹喝的如此爽快,哥舒翰不禁哈哈大笑道:“大使如此爽快,真乃我同道中人!”

李玹笑了笑,这酒乃是军中用酒,十分的烈,一口饮下去便似吞下一团烈火,浑身都是火辣辣的,这杯子又是十分的大,稍微再大点都可以叫做碗了,这一口下去,本身酒量就不是特别好的李玹不禁连脸都涨红了。

强忍着喉咙中如火烧般的感觉,李玹对哥舒翰说道:“大帅乃当时名将,李玹不过一宗室晚辈耳,大帅就莫要叫什么大使了,叫我玉郎便好。”

哥舒翰从善如流,便说道:“那好,老夫便托个大,若是玉郎不嫌弃,也别叫什么大帅了,叫哥舒老哥便好。”

李玹点了点头,拱手笑道:“哥舒老哥!”

哥舒翰哈哈大笑,又为李玹满上了一杯,说道:“玉郎果真爽快人,来,再陪老哥喝一杯!”

李玹心中不禁苦笑,无奈哥舒翰太过热情,不好推辞,只好硬着头皮,举杯道:“这一杯,小弟敬老哥。”

说罢,便一口饮下,顿时又觉得一团烈火在全身燃烧了起来。哥舒翰哈哈大笑,也将杯中酒一口饮尽,还未说话,便被一只手拉向一边。

只见裴旻笑着挑衅道:“哥舒老儿,莫要欺负年轻人,今日你我喝个痛快,谁先倒下谁就是老王八!”

哥舒翰登时一拍桌子,把周围几个官员吓了一跳,只见他吹胡子瞪眼道:“裴老鬼,你在京城养了两年,长能耐了是吧,今天不把你喝趴下,老子以后名字就倒过来写!”

裴旻闻言抚掌大笑:“这可是你说的,大家都听到了吧,以后都好好监督哥舒大帅,可别让他把名字写正了!”

众人哄堂大笑,纷纷饶有兴趣的看着这对老冤家。哥舒翰将酒杯朝桌上重重一顿,拎起一坛酒便为裴旻和自己满上,陇西神将和范阳剑圣之间的拼酒大战就此打响。

李玹看到二人这副模样,不禁笑着摇了摇头。这时,几个官员上来向他敬酒,董延光也在内。

李玹无奈,只好举起杯子与众人一一喝罢。

董延光敬完酒,还特意和李玹攀谈几句,言语之间颇有恭维之色,笑容也显得有些谄媚。李玹心中虽然不屑,面上却依旧是一副笑吟吟地样子,礼节也做的无可挑剔。

董延光这样的人,不去混官场,在这军中真的是明珠暗投。

奸诈、善于钻营、颠倒黑白、狠毒。董延光的这些特性放在一个普通人身上,那这个人会被人唾弃到死,在这军中,也会被人瞧不起。但若是放在官场里,这仅仅是需要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罢了。

人生便是如此,不同的职业、不同的地位、不同的角度,导致了人与人之间的思维与行为方式的不同。所以不要站在自己的角度去斥责别人,做好自己便是。或许你认为正确的一些东西,不过就是人们编造出来的自欺欺人的谎言而已。

望乡楼里,哥舒翰与裴旻的互骂声、官员们的谈笑声、胡姬的琵琶声与歌声交织在一起,组成了一部杂乱的乐章。

李玹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双眼还是红红的。

这鄯州城的酒,实在是太烈了,到现在头还疼的紧。

简单洗漱一番,又吃了两块侍女递上来的作为早餐的胡饼,李玹便出门前去找裴旻。

今天他们要去军营中抚慰士兵,并观看陇右兵士演练,李玹的心中还真有些期待。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祖先遗传下来的鲜卑血统的原因,李玹对军旅之事十分有兴趣,小时候的梦想便是有一天能够成为一名大将军,为大唐开疆拓土。

所以他在洛阳四处寻访名师,学习兵法、学习骑射,还练出了一身好武功。

但李隆基却不可能让他去军队的。

心中遗憾之余,对军人的生活便也更加向往。

“咦?”裴旻竟然不在,难道他已经起身去找哥舒翰了?

李玹心中惊讶,便大步向前厅外走去,外面有座演武场,隐隐似乎能听到那里穿了一阵阵的叫声和兵刃相交时发出的响声。

果然在这儿!

只见哥舒翰赤着胳膊,手中拿着一把丈余长的大枪,正如风一般挥舞着,劲道之大令人咋舌。

在他对面的裴旻,身上穿着干练的青色武士短服,手中拿着一柄三尺长剑,时而剑出如电,时而轻缓如云。

哥舒翰竟然已经渐渐有些不支,裴旻的剑法高明之极,竟然能硬撼哥舒翰沉重无比的长枪而不落下风,而且深谙借力之法,一番打斗下来,几乎没有费什么力气,反而是哥舒翰,体力渐渐落入下风。

这时,裴旻收剑,又猛地刺出,剑出入光,锋刃如电!其速度之快竟让人只看到一道道剑影。与他对敌的哥舒翰最是明白,裴旻的这一招独门剑术威力其大,乃是运用了他们裴家的独特运剑手法,在极短的时间内飞速或刺、或砍、或挑、或削,最奇特的便是每一剑都与全力出剑一般。

试想一下,在这瞬间之内连出十几剑,每一剑都与用尽浑身力气砍下去的威力一般,谁能挡得住?

果然,哥舒翰才挡了片刻,便忍受不住,“呀!”的大吼一声,用尽全身力气格开长剑,飞快的跳到一边,大骂道:“他娘的,裴老鬼,你也就这一招比较吓人。”

裴旻收剑,抚须大笑道:“就凭这一招鲜,你这辈子都打不赢老夫,哈哈哈!”

哥舒翰“哼”了一声,未曾接话。

李玹这时快步走了过来,呵呵笑道:“哥舒老哥,你的功夫是战场杀敌,讲究的就是大刀阔斧,势大力沉,技巧方面倒没那么重要,而裴世叔的裴家剑法则侧重单打独斗,关键就在一个‘巧’字,二者作用本就不同,又有什么可纠结的?”

哥舒翰闻言哈哈一笑:“还是玉郎这话说的妥帖。”说完穿起放在一旁的衣服,对二人说道:“走,去看看老夫调教出来的兵崽子!”

裴旻与李玹笑了笑,跟着哥舒翰大步走出了演武场。

大唐帝国的军事实力在那个时代是当之无愧的东亚第一,那时能与它稍微匹敌的只有远在西亚的阿拉伯帝国。虽然说怛罗斯之战唐军大败,但一来以寡敌众,二来葛逻禄人临阵倒戈,从而导致了这一场失利,但这并不能说明阿拉伯军队比唐军要强,反而如果是看装备的话,唐军要比同时代的阿拉伯军队要强上不少。

而与其他国家比起来,大唐则完全是个军事巨人,开国仅仅数十年便灭掉了盘踞在北方瀚海草原的(东)突厥帝国!要知道,数百年前的汉代,在那个还没有发明马鞍的时代,游牧民族还没能完全解放双手,对战步兵的优势还没那么明显。大汉王朝还是经历了高祖、惠帝、文帝、景帝四代君王的积累,到汉武帝时代才一举击败匈奴,就这样还弄得国内鸡飞狗跳,狼狈不堪。

而大唐不仅仅是击溃,而是直接灭亡了(东)突厥,将大唐的龙旗插在了漠北的辽阔草原上。后来又先后灭掉吐谷浑、高昌、高句丽、百济,击败了西突厥、九姓铁勒、吐蕃以及大化革新后的日本等国家,成为了东亚毫无疑问的霸主。其疆域东涉大海,西临呼罗珊,北过如今的贝加尔湖,南至东南亚,百戎称臣、万邦来朝,人称“天可汗”,这是中国历史上绝无仅有的现象!而大唐,也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没有修建长城的大一统王朝。

这是一种自信,一种强大,大唐时代的中国人是自信的、昂扬的,后世没有任何一个时代能如大唐帝国一般开放、包容、自信、强大。我们今人常常怀缅大唐,不是说那个时代生活有多好,再好也不可能比得过如今这般的高科技生活。我们向往的,是在其他时代无法见到的自信、昂扬,是那份深深烙在骨子里的骄傲,是百花齐放的思想、是繁荣昌盛的文化,是一个帝国作为世界最中心、吸引周边无数国家效仿、学习的这份荣耀。

这才是我们所怀缅的东西。

李玹骑在马上,裴旻在左,哥舒翰在右。放眼望去,尽是身着精良甲胄、目光炯炯有神的士兵,整齐划一的动作、满怀壮志的呐喊,还有那在阳光下散发着耀眼光芒、竟刺得人有些睁不开眼睛的明光铠,无不在宣示着,作为一名大唐士兵的骄傲。

这一刻,李玹只觉得自己血脉中流淌的血液在燃烧,他竟多么渴望,渴望成为他们的一份子,为这个伟大的帝国贡献出自己的生命!

千秋盛世,万古雄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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