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火小说 > 其他类型 > 成神宝典谈写作 > 101谈写作(一百四十六)《论‘废土崛起’之崛起》

101谈写作(一百四十六)《论‘废土崛起’之崛起》(1 / 1)

101最近看了本书,深深地被吸引了,这本书现在的成绩是364万字,入了精品,畅销排行排第6,月收入轻松过10万。

但是回到一年以前,这书在20万字的时候,才2000收藏,50万字的时候,才4000多收藏,收入一千七百来块。

而作者本人挣扎在扑街的路上已经五六年了,甚至为了写作梦想辞掉了工作,全职写了2年没有成功,更倒霉的是投资股票还被套牢,亏得很惨。。。(以上经历来自作者书中自述,如有不实,并非101有意,请相关人士谅解。)

没错,说到这里,就是《废土崛起》,一本在龙空口碑并不算太好的小说!

而101之所以拿出这本书来分析,一来佩服作者的坚持精神,二来这书从成绩一般到逆天,很有分析的价值。

好好在哪里?为什么前期成绩不佳,后期却逐渐显出了实力?我来尝试分析一二,也许对广大扑街众有些借鉴意义。如果作者本人看到,也仅供参考,说得不当之处,请多多包涵。

-------

先说说这书优点:

101现在只读到了229章,总体感受本书是剧情流,剧情复杂精彩,人物出彩有个性,主角装逼和爽点一波套一波,比较密集充沛,矛盾冲突强烈,比较有特色的就是末世帮派争斗的矛盾演变,和作者对武器弹药的精通。当然,作为男性读者来说,里面有些泡妞的段子,也是读来赏心悦目,萝莉有萝莉的好,熟女人妻有熟女人妻的妙!

接下来重点说说不足:

为什么先期成绩不佳,后边才慢慢起势?且听101慢慢道来:

这书翻开一看,前期背景是主角接受了一个上帝的安排,进入了废土的世界,距离灾变发生还有几天,主角提前知道剧情演变,他准备抱原剧情主角劳伦斯的大腿,而为了抢占先机,他需要得到名叫“狗肉”的一条电子狗。

好吧,这剧情看起来并不算太亮,重回人生之类的预知未来的金手指,加上废土设定,再套用无限恐怖之类的跟随npc和穿越回现实拿补给的模式。

1.爽点主线出来慢。

如果按照节奏偏快的网文路子,拿到电子狗需要在七章,甚至五章以内,然后直接末世降临,主角开始大杀四方。但是此书的末世降临是在50章,拿到电子狗是在55章。

这书的简介写得就是——开局一条狗,装备全靠捡。

那么读者就期待看到怎么在末世下,靠一条狗发家的,但是这个噱头直到50章后才初见端倪,所以说爽点主线出来得有点慢。

101本人的阅读体验,在前55章有两次弃书的冲动——

一次是看了10章,主角还没有马上拿到那条狗,而是通过救了一个**改变剧情,打算偷盗一对黑帮兄弟的钱。这个高潮虽然写得比较爽,但是主角相对比较弱势和被动,老被一个劳伦斯压着,身不由己地被各种意外牵着鼻子走,看着不是很爽快。

第二次是杀了一个抢劫犯后,又被警察追击,连莱卡列娜这个大美女都抛弃了他。

我当时就在想,这主角怎么这么被动啊?说好地去找电子狗,怎么又被一个与主线剧情无关的矛盾给牵着鼻子走了?主角好像掉进了一个漩涡,身不由己地打转转,距离主线目标越来越远,而不是通过努力越来越近。

当然,截止到这里,主角只开了2个挂,一个是改变剧情,救了**;一个是抢先一秒,他能在面对危机时,利用一秒抢先,占敌先机。当然主角更多地是用这招来躲子弹,提前掏枪打死敌人。

------

101个人觉得,这书前期成绩不佳,前50章的铺垫过多,进入主线剧情缓慢,是主要原因;次要原因是主角行为被危机推着走,比较被动,读起来不够爽!

当然,作者这么写是有自身考量的,他是把末世降临当成一个大高潮来写,需要预先铺劳伦斯一家,卡特琳娜,被全纽约警察通缉的矛盾,这样这个大高潮读起来才够爽!

所以101在熬过了前40多章,看到大财团之女安娜被救后,全纽约市都在通缉主角,而主角作为通缉犯却救了人质,上了电视,成了英雄,才逐渐入戏,觉得书看起来有些意思了。

再读到50章之后,灾变降临,所有警察和军队消失,主角犹如先知降临,抢占先机,安娜没死,突然出现,不由得大呼:妙妙妙!

这才有种开挂作弊的爽快啊!

所以说:成也萧何败萧何!

作者为了铺这个大高潮,牺牲了前期主线的推进,导致前期成绩不佳,在书没有名气前,很多读者只看了开头十几章,恐怕就放弃了。

而成功之处也在于此,那些坚持下来的读者,看到50多章后,铺垫的矛盾和高潮爆发,不由得大呼过瘾,从此成为死忠。

2.现实分支主线的设定。

这书是有个回到现实的分支主线的,这也真是成也萧何败萧何!

在荡气回肠的末世经历历险后,主角在90章回到现实世界,进行补给。

如果按照无限恐怖的剧情设计,回到现实的作用是为了缓冲末世的紧张,并为末世冒险准备物资,或是推进主线剧情。

但是作者处理的是,主角回到现实,跑去卖钻石,拿了钱再去还债,又去处理对门邻居家的小夫妻矛盾。

What?

这些都啥跟啥?跟末世主线有半毛钱关系吗?有泡妞放松吗?

老实说,101看到这里,差点又要弃书,咬着牙快速翻过去这几章,看到后边泡对门小妇人,又为她杀了5个混混,带着一大堆橘子和尸体回到末世,才又被拉回了兴趣。

当然,通吃道人写这些还是有目的的,在第二次回到现实后,杀人事件案发,派出所副所长来抓人,前边铺垫的收购钻石的老师,还债的大娘,对门的小夫妻,杀掉的5个混混,全都成了有用的剧情。

从而在第二次回到现实时,引发了一个相当精彩的高潮。

所以通吃道人的书,讲究前后布局,前期的铺垫往往平淡,只有看到后边的时候,才会大呼精彩!

从现实回到末世,本书已经过去了100章,看到这里,101依然没有觉得这书有多么多么高端,随时处于可看可不看的状态,相信当初书成绩不好,很多读者也是和101差不多的感受。

3.爽点过于小白。

从112章开始,哲塔斯黑帮成为主角对手,这个黑帮是墨西哥毒枭的实力,纠集了几万人来入侵主角的实力范围。

这部分矛盾在初期看来,并不算有多精彩,无非是主角用自己的优势资源进行碾压。

很多小白文都是这个套路,看着是爽,可101实在代入不进去,只是觉得本书对于女人的角色刻画不错,还有几个兄弟的刻画比较有个性,所以只是随手翻着往下看。

这书入V是在136章。

前135章主要存在以上三个不足,书不能说没爽点没亮点,但要说把人吸引得欲罢不能,却也没到那个程度。

也许这就是这书前期成绩不够惊艳的原因吧!

------

下面,101再分析一下这书惊艳的地方,也就是这些惊艳,让这本书从一本普通的书,变成了火书。

惊艳是从140多章开始——

1.反派有智商,有个性。

最早的伊万兄弟,就是主角在酒吧前,救了**,然后去偷钱的那对小boss.

他俩前前后后对主角制造了几十章的麻烦,到了最后甚至跟主角进行了一场殊死的搏斗,在一幢大楼里,火灾熊熊,一个兄弟中了枪,一个断了胳膊,却仍旧玩命一样要弄死主角。

那种拽吧狂的光环,简直就是主角啊!

而主角这边,小弟跑了,眼看就要落败,却是被一个没料到的女人给救了,当然后来这女人成为了主角第一个情人。

101看到伊万兄弟之死,真是打呼过瘾,一般的小白文,哪里会刻画出这么精彩的反派,也只有打败这样的反派,剧情才叫精彩!

接下来,哲塔斯黑帮又出来了一对狙击手敌人,没少给主角这边找麻烦。

主角兄弟的喉咙就是被他俩给打穿的,主角自己也被多次埋伏,看到这里,101眼前仿佛出现了《兵临城下》的桥段,那种跟狙击手斗智斗勇的精彩,不由浮现眼前。

当然这反派塑造得也极为出彩,一个死在主角的电子狗嘴下,被活生生咬死。

另一个死在自己的小弟刺刀下,他叫古兹曼,一直凶蛮霸道,欺压那个小弟,最后小弟爆发,拿刀子捅了他。

这两对敌人,只是选取其中几个,还有个非常狡猾的,是骷髅会的第五首领,叫“装逼犯”,也是拥有主角光环的屌人,好几次差点整死了主角,还是主角技高一筹。

还有个很狡诈的间谍,一个华裔的黄皮狗,都是非常非常有个性。

总之,这书在140章逐渐发力,就是源于这些精彩反派所营造出来的剧情张力,让人不得不期待主角打败他们。

2.精彩的布局和高潮。

这一点也非常重要!

《废土崛起》是有着清晰脉络和布局的,有些人物和剧情看似无关,但到了后边都是必不可少的高潮组成部分。

比如骷髅会和兄弟会的矛盾,就被主角利用,转化成了自身的发展。那种左右逢源的智斗,让人逐渐从前期小白爽中深陷其中,欲罢不能。

可以说从140章后,《废土崛起》越写越好,剧情精彩度和人物精彩度,比起前期,足足高了好几个档次。

如果没有一波接一波,荡气回肠的高潮和矛盾冲突,也不会把这本书推到现在的成就。

3.人物出彩。

这书的人物有一个算一个,都很有自己的个性,比如一个小角色南希,是早期出来的一个女护士。

主角去医院召集医护人员,她非不从,认为主角是恶棍,并不觉得离开医院更安全,而主角却是知道,很快大灾变就愈演愈烈,到时人命贱如狗,其实是来拯救她的。

于是二话不说,强行掳走了她!

按照一般书的处理,这个配角也就屈从了,成为烘托主角光环的一份子,那样的话,也就称不上人物出彩了。

但是这个角色显然有自己的思想,她为了追求自由,勇敢地策划了越狱,当她从高楼窗户上攀爬而下,挥手作别姐妹们,深深吸了口气,只觉得自由的空气那么甜,自由的天空那么蓝,于是义无反顾地奔向了外面的世界。

而距离她不远的几个街区,正上演凶残的抢劫虐杀强奸,她却全然不知。

就是这样一个傻白甜的女性角色,因为她的傻,她的不加判别的善良,她对主角的误会,反倒引得读者牵挂——

一来想看她被现实打脸;二来想看主角救了她,她对主角的正确的反应。

于是,期待感产生,一个小配角的命运居然引发了期待。

当然,道人在处理这个桥段时,并没有写主角得知她跑了,恼怒地去救,而是压根写主角不知道。

先推南希的线,写她跑到一个社区,因为善良,放跑了一个恶棍,然后那个恶棍带着一群恶棍冲来,烧杀抢掠,把所有男人杀死,女人按倒凌辱。

剧情进展到这里,戛然而止,跳到主角线,写他跟着新收的战友屠夫,出门历练,一番较量后,咦?发现前面社区有人枪战,抱着好奇地心态跑去瞧瞧,顺手解决了那些恶棍,救了南希。

这时南希看到主角好似见到上帝,当然主角早就忘了这傻女是谁了?

我们写网文是为了追求爽,追求主角装逼,而一个配角能赋予血肉和灵魂,巧妙地安排一个装逼桥段,则让剧情更为出彩!在这里,101不得不说,道人棋高一着。

同样的写法,《放开那个女巫》也是运用得炉火纯青,塑造了无数深入人心的角色,对剧情的推动也异常巧妙。

当然,南希这个角色作者并未放弃,后边她还因为被骷髅会的间谍诱骗,差点捅出大篓子,由她再引出理查德这个极其奸诈狡猾的间谍,主角暴怒骑着摩托追击他,引出了后边绵延几十章,近百章的斗智斗勇。

除了南希这个比较有意思的角色,还有一个出现在反派阵营,一直被欺压的懦弱小子,名叫涅托,他也被塑造得极其出彩。

最早是黑帮采用苏联拉壮丁的方式,驱赶这些没上过战场的绵羊冲击主角那边,由于武器不够,有的人分了枪,有的分了弹夹,没枪地要等前边人死了,抢他们的枪来用。

涅托自然苦逼地分了个弹夹,他懦弱怕死,一直逆来顺受,被凶残的古兹曼驱使,侥幸活了下来,被树立了典型,褒奖他的顺从。

还给他分了2个女人,一个十来岁的少女,一个三十多的成熟女人,他偏爱少女,但又离不开成熟女人的体贴照顾。

他在末世的重压下苦苦挣扎,一边是顺从古兹曼的驱使,一次次进入险地,用命换来微薄的食物,来喂养这两个跟着自己的女人,三人相依为命。

这样的角色塑造,一方面从侧面烘托了主角对手的凶残可怕,一方面烘托了乱世的残酷,一方面塑造了一个有血有肉的角色,引人牵挂,将来跟主角产生交集,能更加有力地推动剧情,可谓一举多得!

当然,涅托完全可以作为主角来塑造,他的苦逼人生才刚刚开始,在保护黑帮狙击手的关键战斗中,主角的电子狗扑了上来,咬死了所有人,当最后要咬死涅托时,主角召唤它回来。

于是电子狗一口咬上去,涅托用枪托挡了一下,却在脸颊上留下一道可怕的伤口,侥幸捡了条命!

再之后,他逆来顺受,随波逐流,还在黑帮混,被古兹曼吆来和去,甚至古兹曼把怒火发到他身上,抢走了他的女人,他也忍气吞声。

于是三十多的女人被凌辱而死,十来岁的少女嫌他不是男人,跟着古兹曼跑了,照顾他的女人,因他而死!他照顾的女人,嫌他而去!涅托什么都没有了,只剩烂命一条。

但他没有奋起反抗,而是变得浑浑噩噩,整个人黯淡无神,仿佛梦游的僵尸,活着犹如死去一样!

这个角色刻画到这个程度,101作为喜看金庸的老白,可谓大呼过瘾,这样的人物才叫有血有肉啊!

当然,作者的布局远非如此简单,每一个人物的塑造,最终都会交代一个命运,成为推动主角剧情的关键人物。

直到200多章,主角在核弹洗地后,带着自己的女人逃出地铁,却不想敌人魔高一丈,派人堵在出口,古兹曼带着一众小弟,其中包括涅托与主角交战。

就在古兹曼大发淫威,屡次要夺走主角性命的时候,浑浑噩噩的涅托终于爆发了,他默默举起枪,瞄准古兹曼射击,一枪打死了他的小弟。

古兹曼大怒:你敢打我?

指挥手下纷纷冲上去,势要把涅托剁成肉酱!

这时涅托的爆发终于来临,他忍了整整100章,面对古兹曼这个杀人不眨眼的恶棍,他直直端着枪就冲过来。

这里作者为涅托开了挂,向他射击的枪不是打偏,就是校具偏差,要不就是出现了臭弹,总之他却是一打一个准,抡起刺刀一桶一个死,吓得敌人屁滚尿流,最后冲到古兹曼跟前,一刺刀一刺刀活活捅死了他,为自己受冤死的朋友报了仇,也为自己所遭受的所有委屈报了仇,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

古兹曼这个非常出彩的反派,直到死,都不敢置信,自己蛮横一世,居然死在手底下这么温顺的小弟手里,实在太离谱了!

这一幕101看得是荡气回肠,这才是小说,这才是故事,感谢道人在满足网文装逼弄爽的大前提下,依然能塑造出这样有血有肉,让人感动的角色。

最后,涅托杀掉了敌人,报了仇后,浑身是血呆呆地坐在地铁口,沐着夕阳看着主角出来,平静地说:“人都是我杀的,我也不想活了,你动手吧!”

但主角却说:“我不知你是谁,也不知你为什么杀了我的敌人,但你救了我,我从来不欠人情,你跟我走吧!”

带着这个颇有个性的小弟,迎着夕阳走去。。。

******

本书分析到此为止,101觉得道人写了一本好书,精彩的书,废土崛起,不光是书名,也是他个人奋斗的崛起,从常年老扑街,奋斗成了月入破10万的大神。

在此祝愿《废土崛起》成绩越来越好,道人写出越来越精彩的剧情。

也希望读到此贴的写手,能领悟一二,那101也就不枉写了这么多了。:)

最新小说: 穿越从语文书开始 九零福运小俏媳 开局签到西游送太乙真人 从木叶开始的宇智波琴川 八零好福妻 成为反派得不到的黑月光 炮灰王妃今天洗白了吗 我靠着茶里茶气嫁给了豪门大佬 谍海偷天 团宠小祖宗九百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