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新春番外(1 / 1)

<>阿临在一家大型书铺住宿兼做工,平日帮忙做些家事,店中人手不够时,就接待客人卖卖书,有时也会跑到雕工那里去,定制雕版印刷所用的模板。

在阿临看来,书这种东西,只该采取雕版印刷。即在木板上雕好文章与图画,刷上油墨,再翻印于纸面的做法。

其实也有活版印刷的方法,但阿临不喜欢。就是事先烧铸好一只只活字,然后将它门排列成模板的印刷法。

简直荒谬!

汉字成千上万,还有不少通假字和异体字,若把它们逐个雕铸出来,那还不得造上数不清的一大堆?再说,所有文字都变成了一种字体风格,也太缺乏意趣了。而木板工艺,每位匠人的雕刻都深具自身独特的韵味,无论汉字还是插画,都会水乳交融,在纸上汇成一个浑然的整体。

要印书,还是非雕版印刷莫属啊!

阿临翻着宝禾先生的手稿,脑中思索着印刷工艺的问题,忽听师傅自房里唤道:“阿临啊,你来。”

“来啦!”

就这样,阿临邂逅了《旅中书》的作者宝禾先生。那年,他二十岁。而卷入火灾的浓烟当中死去那年,他三十岁。因此这里所讲的,是十年前的事。

“虽说是奉师命来的,但还是多谢你呢。”

行走在山道上,宝禾先生感叹道。

此行中,阿临扮演的是类似于随从的角色,主要是帮忙挑行李。他身材虽然并不十分壮实,但比起宝禾先生,看上去还算有些力气。露出袖管的双臂,也不似宝禾先生那么纤弱。

“先生哪里话,能跟先生这样的作家结伴出行,我高兴都还来不及呢。”阿临笑道,“况且,我也挺希望能泡泡温泉的。”

“但愿不要迷路才好。”宝禾先生小声嘟囔着。

阿临瞟了一眼走在前面的宝禾先生。只见他脚步轻盈,浑然不觉累似的,束起的头发尾端被编成辫子,在背后荡来荡去。

“先生在的话,即使迷路也肯定能到达最终的目的地。”阿临也不知道自己哪儿来的这种迷之自信。

到了第五天,及至午后,二人果然迷了路。兜兜转转地,总是绕不出同一个地方。

“先生,咱们该不会是遇到鬼打墙了吧?”阿临想到坊间盛传的怪谈,不免有些头痛。

“出门难免会遇到些奇怪的事,习惯就好。”宝禾先生安慰道,“就当是在收集怪谈了。”

“先生很喜欢怪谈吗?”阿临好奇地问道。

“也谈不上喜欢,但写书的时候总难免会涉及到这方面的内容。”宝禾先生想了想,答道,“不过,如果有机会的话,总想玩玩百物语呢。”

“百物语?”阿临倒是头会听到这个词。

“百物语是东瀛那边的一个小游戏,点上一百根蜡烛,每讲完一个故事就吹灭一根蜡烛。据说当所有蜡烛都熄灭的时候,就会有鬼魂降临。”宝禾先生解释道。

“听上去怪瘆人的。”阿临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宝禾先生笑了笑,没再说话。

可能是聊天让人不由自主地放松了心情,谈话间,二人竟不知不觉地走出了方才的迷魂阵,来到了一处村落。

当地的村民十分热情好客,见有生人来,便主动拿出食物来招待他们,并为他们安排了住处。

“话说你以前可曾听过什么怪谈吗?”宝禾先生一边整理着卧具一边问道。

“怪谈啊……小时候母亲怕我出去乱跑,倒说过一些灵异妖怪的故事,为的是让我害怕。不过,母亲去世后,就再也没有人给我讲怪谈了。先生听过些什么怪谈吗?”

“怪谈倒没听过很多,不过我最近倒是快被传成怪谈了。”

“先生的经历的确离奇。”

阿临想了想关于宝禾先生的传言,笑道。

“说真的,那些传我谣言的人,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宝禾先生把脸埋在被子里,闷声道,“明明一看就是那种很正统的游记啊。”

阿临一回头看到宝禾先生这种孩子气的行为,失笑道:“先生何必去理会那些人,做你自己想做的便好了。”

“我也知道……只不过每次都忍不住去打听别人的看法。”宝禾先生叹了口气,道,“不说了,睡吧,明早咱们还要赶路呢。”

“好。”青年应了一声,上床熄灯就寝。

一夜无话。

次日早间,睡醒后的阿临在村中散了散步。恰值稻子最美的季节,鲜嫩的稻叶绿油油一望无际,随风摇曳,正是随处可见的寻常乡村景色。

阿临轻抚着一排排宛若剑刃的稻叶,手心痒扎扎的。

望着田间翩翩起舞的菜粉蝶,阿临忆起了自己的故乡。

孩提时期,他与家人们居住在乡间。他还记得那时屋后有片花田,总有蝴蝶四处飞舞。有时它们飞入家中,阿临便会追赶嬉戏。说起来,那好像是灾难发生那天早上的事。

灾难发生后,阿临沦为了孤儿,无亲无故,无人收留,因此在同村人的介绍下,来到了城里一间书店帮工。若不是这份工作,阿临恐怕早就沦落为乞儿了。因此,尽管工作十分的琐碎辛苦,他也从不厌烦,安安分分做好老板安排的每一件事。

散步后,阿临回到落宿的地方,与宝禾先生一起到村长家吃早饭。没想到刚一进门,就看到有人慌慌张张地冲出屋来,一问才得知,村长的某位孙儿生了怪病。

宝禾先生与阿临二人混在一群村民当中,站在某户民居门前。人人都探头探脑,从大敞的屋门向内窥望着。

只见一个稚龄男童躺在屋中,闭着眼睛,口吐白沫,身体不断地抽搐着。村中没有大夫,人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男童被病痛折磨而束手无策。男童的家人守在他旁边不停地抹泪。

围观人群的头顶,一只白色的小蝴蝶上下飞舞,飞进幽暗的室内,并不落于何处,依旧忽闪着翅膀漂浮在空中。村人全都未曾留意这情形,似乎谁也顾不上。只有阿临的视线追随着它,想起了灾难发生那天早上的光景。

父亲好像也有这个病!

阿临猛地想起来,当初因为父亲常常会犯病,所以家里每个人身上都带着药,以备不时之需。

他返回落宿的地方,自行囊中取出一只小荷包,又重新跑了回来。

“这个,请您拿去用吧,应该会有效。”

阿临将荷包递给村长。

说老实话,要将这荷包中的东西送人,是很需要勇气的。这可是去世的家人留给他的遗物。

村长向荷包中瞅了瞅,取出一粒小药丸,将它搁在布满沧桑的掌心之中。

这虽然是宝贵的最后一粒,但阿临觉得正该用在此时此刻。

村长将药丸送入孙子口中,灌水使他服了下去。

“先生,你说那个药过了这么久了还管用吗?”

原本应该在今早动身的他们因为牵挂着男童的病情,所以决定在村中多留一宿。

“放宽心吧,能帮的你已经帮了。接下来,就看那孩子的造化了。”

语毕,二人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月亮白白的,照着院中的松树,虫儿发出清寂的啁鸣……

大抵是药丸起效,第二天一早二人还未起身,就有村民来报信说孩子的病好起来了。虽仍然无法起身下床,但神智已经清醒,唤他名字时,也知道睁眼看人了。

“太好了!”阿临惊喜道,于是匆匆穿戴整齐,向村长家走去。

还没进屋,忽觉背后有动静传来,阿临扭头一看,是村长立在那里。

阿临正要问村长有什么事,却见他腿一弯,竟跪在地上给阿临行了个大礼。

“村长,这可使不得!”阿临惶恐万分,忙将村长扶起。

“这颗石头,请你拿去吧。”村长从衣服里掏出一块折好的帕子道。

他摊开帕子,里面裹着一颗小指肚大小的黑色石子那色泽,仿佛是将整个夜色统统凝聚在一处般深浓。

“这石头,已经在我身边保存五百多年了。”

“什么?”

“五百年了。”

村长神情肃穆。

“这颗石头,你要随时随地带着它,不可有片刻离身。如此,总有一天你会明白我在说什么。”

多么美丽的墨色啊!阿临不由得为之感叹。即使在阳光的照射下,它依然呈现出非常纯粹的黑色,简直要把人的灵魂吸进去了。

“这石头,我也是从某位过路的旅人那里得到的。正如你今日所做,作为救人一命的报答之礼。你务必要一辈子带着它,直到死去的那一刻。不过,有一事须得小心,你万万不可自己寻死。否则,便会灰飞烟灭。”

村长取出那只原来装有药丸的小荷包,把石子放进去,交予阿临,令他将之紧紧攥在拳中。

看来,这石头一定价值连城。

阿临最初想要推拒,但村长却无论如何非请他收下不可。在他极力说服之下,阿临终于接受了下来。

临走时,宝禾先生为了住宿餐饭,向村长致礼;阿临则因受赠的石头向他道谢。

村长只交代了一句话:“给那荷包系根绳子,一定要好好挂在脖子上。”

出发后,一路上所遇的每位村人都向阿临低头致意。

不出半晌,二人便远离了村落,田地也渐渐消失,到处都只见荒芜的土地。

宝禾先生带头走在前方,阿临则跟在他身后。

走累了,坐在树荫下休息的时候,阿临将村长赠他的那颗黑石子拿出来端详。即使在白天,那色泽也依然令人着迷——浓重的黑色当中夹杂着点点星光,如果仔细端详一下,数一数那串星光,会发现刚好是七颗银星,整齐地排列成北斗七星的形状。

“你那是什么东西?”宝禾先生凑过来问道。

“村长送我的,作为药丸的回礼。”

阿临用指尖捏起那颗石子给宝禾先生瞧。

“这不是‘七星石’嘛。”

“七星石?”

“对,很罕见的。你最好小心珍藏。”

那之后,二人没有再迷路,顺利抵达了目的地那座温泉。阿临虽是头回泡温泉,感到万分新奇,但好在他到底没忘了工作,把关于温泉的感受一五一十地报告给了宝禾先生,让他写进日记簿中去。

返程途中,他们又迷路了大约三次,但情况都不至于特别糟糕。

回到城中,旅行结束,与宝禾先生告别时,阿临颇感不舍。好在两人都住在同一座城,并不是这辈子再也见不着了。

隔了些时日,宝禾先生将旅行所获写进了折叠本,顺利付梓,在书店做工的阿临亲自将他的书摆到了架上。

可惜,阿临虽然初次见面就已对宝禾先生情根深种,这番心意却始终不曾向对方流露。他一直觉得自己配不上那位作家先生。

后来,阿临23岁时,经由师傅说媒娶了一位门户相当的姑娘,并有了三个孩子,过着既饱含辛劳又深感幸福的日子——每日白天出去做工,晚上回家帮着妻子悉心抚慰啼哭的小儿,凝望着孩子的小脸,直到他们安详睡去;既有自己乱发脾气怒摔饭碗的时候,也有妻子火冒三丈,两人赌气谁也不理谁的时候。

某次,在院子里乘凉时,最小的孩子好奇地望着他脖间挂的荷包。他便自其中去处那块七星石,将从前旅行的回忆娓娓讲给孩子听。

这样平淡且幸福的日子一直持续到阿临三十岁。那年秋天,附近人家有个汉子抽烟时用火不慎,失手酿成了火灾。木制的房屋不仅易燃,而且火势蔓延极快,顷刻之间,阿临家便被火舌吞没。幼子们未能及时逃生,阿临反身冲回火海相救,然而却再也没能出来。

他因吸入过量浓烟而陷入昏迷,身上衣裳亦随之起火,而葬身于烈焰之中。

等意识再度清醒之时,阿临已蜷身于一狭小的空间之中。他觉得自己大概是到了黄泉彼岸,自脚尖至头顶,皆被温暖的液体所围裹,舒服又安详,身子仿佛要融化掉一般。偶尔,手脚会跟一条绳状的东西缠绕在一起。

直到后来,阿临才明白那是脐带。而被他当作黄泉彼岸的地方,则是母亲的腹内。

某一天,那里变得格外逼仄憋屈,让他十分难受。正当这时,接生婆一双手将他拽出母亲体外。

“哇——!”随着一声啼哭,阿临重新感受到了生的气息。

起初,他以为自己死了一回,投胎转生做了另一个人。然而低头望向自己的某张面孔,却是记忆之中的母亲;被她抱在臂弯里散步时,看到的景象也似曾相识。

阿临并没有转生成为一个新的人,他仍被取名叫做阿临。他仍是他,又再度作为自己降生到了世间。

由于带有前世的记忆,身为婴儿的阿临在出世一个月左右时,已经能够听懂周围大人的对话了。从人们的谈话中他了解到,自己出生时手中攥着一颗黑色的石子。所谓石子,则必是那块七星石无疑了。

在前世的人生中,阿临并未听说过自己一出生手里就握着什么黑色的石子。所以,自己身上所发生的事情,莫非都起因于这块石头?

在火灾中丧生时,阿临身上也佩戴着它。正如村长所叮嘱的那样,一直到死,石头都不曾离开过他身边。村长曾道:“只要如此做,总有一天你会明白我在说什么。”

阿临的母亲把他出生时打娘胎里带出来的那块石头装在一个小巧的荷包里,挂在他脖子上。他时常把那石头掏出来,放在手中把玩,觉得这石头必定是村长赠与他的那颗,无论形状、大小或是色泽,都完全无异。有时候他就在想,如果“夜”这种东西能够化作动物,那它的眼睛大抵就是这样的吧。

眼看着多年前就已故世,原以为再也无法见到的亲人们依旧活着,且在自己眼前行走活动,起初阿临倍感讶异,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也便慢慢习惯了。有时他甚至觉得:第一次的人生不过是场梦境,事实上全都不曾发生过。

尽管如此,只要忆起前世的妻儿,他依然感到十分怅惘。也不知他们怎么样了……若还在生的话,或许某天仍可再会也说不定。

日子一天天过去,阿临渐渐长成了一个男童,家里也添了新的小生命。

“囡囡,仔仔,你们看,这是妹妹。”阿临的母亲一边哄着怀里的婴儿,一边微微侧着身子,让其他孩子来见见家里的新成员。

阿临好奇地看着在母亲臂弯里睡着的小妹,说实话,他对自己这个妹妹印象其实并不深。在前世的记忆里,妹妹好像总是病着,没等长大就死了。

“娘,妹妹什么时候能跟我玩儿啊?”阿临故作天真地问道。他下定决心,即使不能改变小妹的命运,也一定要让她有生之年活得快快乐乐的。

“妹妹还小,再等等,等你像姐姐那么大了,妹妹就能陪你玩儿了。”母亲用手指点了点他的额头,笑道。

在等待妹妹长大的日子里,有一天,阿临随着父亲到镇上的集市去购买些生活必需品,沿途经过了一个租书的摊位。他忍不住从人堆的缝隙里探头张望,租书贩看他年纪小,于是调笑说:“小家伙,你也会读书吗?”

“当然会!”阿临自信满满地说答道。

然而,租书贩完全把他的话当作了小孩子的玩笑,嘱咐了一句“别把书弄坏了”,就不再理他。

握着久久不曾触摸过的木版印刷书,阿临心中愉悦,把草席上那些书一本挨一本拿起来翻阅时,发现有一册折叠本,名叫《旅中书》,作者是宝禾先生。

曾经多么熟悉的一本书,阿临差点当场落下泪来。

那人,也活在这世间的某处……

“仔仔,怎么眼眶红了?有人欺负你了?”

阿临的父亲一回身,刚好看到阿临红着眼圈站在那里,一副似哭非哭的样子。

阿临努力压制住自己内心的情感,摇了摇头。

“你家孩子爱看书,要不把他送到学堂里去,将来也好光宗耀祖。”租书贩见阿临的长辈过来了,笑道,“刚好,我这儿有启蒙用的书,您要是要,我就便宜卖您了。”

“算了吧。”阿临的父亲听了这话连连摆首,“他一个小孩子哪里认得什么字,估计连自己大名都写不利索,就是看书上的画儿好玩。而且,就算要读书,也要等大些再说吧。”

“不小了,大户人家的孩子像这个年纪都会吟诗作对了。咱们这种人家虽比不上他们,但让孩子认个字还是可以的。”

阿临的父亲犹豫了,问阿临道:“阿临,说实话,你想读书认字吗?”

阿临摇了摇头,他已经识字了,又何苦再花这份冤枉钱?

租书贩这下可急了,道:“你家孩子刚才在我这儿乱翻一通,把书都给翻烂了,您要是不表示表示,是不是说不过去啊!”

“孩子还小,你跟他较什么劲啊!”

“孩子小就可以胡作非为了?我看是爹娘教的不好吧。”

“你!那你说怎么办?”

“您看,我也不是那么不讲道理的人。孩子既然喜欢书,您就给他买几本吧,即使现在用不上,将来也迟早能用上。”

无缘无故给父亲招来如此麻烦,阿临十分愧疚,但如果必须要在这些书中选一本的话……

“爹,我能要这本吗?”阿临指了指那本《旅中书》小声道。

“小家伙,挺有眼光啊。这可是首版首印,除了在我这儿,别的地儿你想买都没处买去……”

几番讨价还价之后,父子二人还是买下了那本书。说真的,花那么多钱买几页纸阿临的父亲觉得十分不值,但看到自家仔仔抱着书傻乐的样子,他也只得安慰自己,就当花钱买个高兴了。

自此之后,阿临随身携带的除了那块神秘的七星石又多了一样东西,那就是宝禾先生所作的《旅中书》。但凡有一点空闲,阿临都要翻翻那本书,看看宝禾先生都去了哪儿,做了些什么。时间一长,阿临甚至觉得自己真的一直都在宝禾先生身边一样。

“仔仔,别看书了。你爹该回来了,带着妹妹到村口去迎迎他。”阿临的母亲一边在厨房做着饭,一边朝院中喊道。

“知道了。”阿临合上书,站起身来,“小妹——!跟我到村口接爹去——!”

“来啦。”

一个三、四岁的女童蹦蹦跳跳地从屋子里跃了出来。

“快去把外套穿上,回头你要是病了,娘又该念我了。”阿临虽然记不清上辈子小妹是什么时候去的了,但小心点总是好的。

“你不是也没穿外套吗?我不穿,穿了热。”小妹好像故意要跟阿临对着干,说什么都不肯回屋把外套穿上。于是,两个人就在院子里吵了起来。

“你们两个都快把房顶掀了,怎么了?吵吵嚷嚷的,像个什么样子!”阿临的母亲听这两个孩子在院子里越吵越凶,决定出去管管。

“娘,小妹不愿意穿外套。”

“穿外套热!”

“算了,就一会儿,她不愿意穿就算了,反正回头病了是她自己受罪。”阿临的母亲被他们俩吵得脑袋发胀,“赶紧去村口找你们的爹去吧。还有,村子里有几家孩子出天花,你们俩绕着点走。”

“知——道——了——”即使重活一世,阿临还是很怕母亲的碎碎念,于是带着小妹三步并作两步地冲出了院门。

“哥,爹怎么还没到啊。”小妹一边问,一边用指甲挠着自己的手背。

“快了,你要是觉得冷,就回家吧。”阿临答道,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家妹妹的小动作。

“才不冷呢……就是有些无聊。”

“无聊吗?那……我教你唱歌好不好。”

说着,阿临哼起了不知名的小曲。

“真好听,只不过为什么没有歌词啊?”

“我忘了。”

“真是的,要教人家自己也不先搞清楚了。”

“你到底学不学啊?”

“学!”

阿临怎么也想不到,这将成为自己和妹妹的最后一次对话。那天晚上,小妹突然发起了高烧,起初大家以为她是着凉了,并没有十分在意,结果没想到居然是出了天花。不过短短数天的时间,原本活泼可爱的小妹便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如果当初自己再小心一点,可能小妹就不会死了吧。阿临一直对此颇为愧疚。

然而,即使大家心里都对小妹的死感到十分难过,但生活还要继续。办丧事是笔不小的花费,众人得更加努力工作才能补上这笔亏空。

阿临的父亲年轻时学过些手艺,为了补贴家用,时常会到邻家的瓦匠家去帮工,在窑里烧制屋瓦,而后卖到临近的城镇去。恰逢这段时日老天爷不赏饭吃,阿临一家合计了一下,便全家出动做起了瓦匠。

上辈子那救了村长孙儿一命的药丸,正是阿临的父亲把屋瓦装车运往城里的路上遇到的一位旅人所赠与的,据说是作为阿临的父亲帮忙指路的答谢。

阿临七岁那年,有天父亲和母亲要去瓦匠家干活儿,让阿临留下来看家。二人出门不久,家中便飞进来一只彩蝶。起初,阿临怔怔地望着那飞蝶,心道:好美啊!但转而他又记起了什么,飞奔出家门,在与邻村交界的地方追上了父亲。

在阿临的拼命阻止下,父亲和母亲放弃了去瓦匠家干活。转天,就传出瓦匠家的棚屋倒塌的消息。据说是屋柱腐朽脆弱而无法支撑的缘故。屋中堆放的瓦片也悉数被砸得粉碎。

“要不是仔仔喊住了我们,屋塌的时候,恐怕我们正在里面做工哩!”

父亲说完便笑了,可阿临却后怕得无言以对。

那日,父亲母亲原本是要砸在屋瓦堆下送掉性命的。而村人可怜沦为孤儿的阿临,便央求相熟的书商,安排他寄住在书铺里,同时兼做帮工。这是阿临记忆之中事情原本的模样。但现在,父亲母亲活了下来,并将继续活下去。他们就在自己身边。而后迎来的,将是阿临前所未知的人生。

“爹,你给我讲讲怪谈故事吧。”

“以你无所不知的神通,还需要我给你讲故事吗?更何况,我知道的故事可没有你母亲多。”

父亲拉着装货的车子,此刻两人正在运送瓦片进城的途中。

“我有的可不是什么神通啊。”

只不过种种经历都是第二次发生罢了。尽管如此,他还是忍不住要为那接下来不一定会发生的旅行做好准备。

从村里到城中,约有半日距离。穿过车水马龙、熙来攘往的大街,父亲向订购瓦片的商铺赶去。阿临得到父亲的许可,独自一人在街上溜达。

他回到从前与妻儿住过的旧屋看了看。那是个民居密集的地段。他探头往屋中瞧了一眼,里面住的是一户陌生人家。两下目光交汇,对方问:“孩子,你是迷路了吗?”阿临摇了摇头。路边生长的杂草,房屋间隙处窥到的天空,都是记忆中的模样。

他忆起自己怎样在酒后与妻子争吵;怎样手忙脚乱地抱着孩子,哄他们止住哭闹;那些甬道上凸起的石子,常令他险些绊脚跌跤;屋子门前有棵枣树,孩童们就在那里爬上爬下地玩耍,摘枣子吃……

阿临三十岁那年,鳞次栉比的木造民居瞬间覆没于火焰的巨掌下。而他自己,也丧生其中。

阿临又到书店去瞧了瞧。店内的装修,陈列的书册,都让他觉得分外亲切。师傅就在里间,熟悉的容颜,熟悉的衣着。在前度人生中,阿临与他共度的时间甚至比跟自己的父母还要长。他忍不住唤出声来。

“好久不见啊!”

师傅吃惊地望向阿临。

“我们以前在哪儿见过吗?”

“是啊,没错!”

说到这里,阿临突然想起:若能请求师傅收留自己在店里做工,指不定哪天就会碰上宝禾先生。如果有机会再次一同旅行,或许还可以回到曾经赠送自己七星石的村长那里去。对于挂在脖子上这块黑石头,阿临愈发好奇起来,想要了解更多。而当年的那位村长,大概会告诉自己些什么。

“师傅,请收我在您店里做工吧。”

阿临试着央求道。

起初,师傅是拒绝的,说是没道理随随便便让一个陌生人在店里做事。

阿临解释说自己对书店的业务大抵都已通晓,并将书籍制作到批发等各个环节的流程口述了一番。师傅听得惊讶不已,眼睛都瞪圆了。

就这样,阿临如愿以偿地留在了书店里做工。

转眼,六年过去了。

要印书,果然还是非雕版印刷莫属啊!阿临翻着宝禾先生的手稿,正兀自沉思之际,却听师傅自房里唤道:“阿临啊,你来。”

“来啦!”

阿临拉开门,进了房里,见到了那个让自己魂牵梦绕的人。

他,还是那个样子。

“初次见面,我叫阿临。”阿临的一颗心在胸膛欢跃,脸上禁不住浮出笑意。

“什么?是你啊!应该说好久不见才对吧?”

宝禾先生口气随便,完全不似初次见面。阿临闻言一惊,登时语塞。

“先生认识我们阿临?”

“嗯。每次在街上遇见,这小子就一个劲儿盯着我瞧。我还心说,是不是要害我呢。什么嘛,原来是您店里的人啊?”

宝禾先生点了点头,貌似接纳了阿临。据称他是为了撰写游记指南要四处旅行。于是,阿临便作为同行者,加入了其中。

“虽说是奉师命来的,但还是多谢你呢。”

行走在山道上,宝禾先生感叹道。

“先生哪里话,能跟先生这样的作家结伴出行,我高兴都还来不及呢。”阿临笑道,“况且,我也挺希望能泡泡温泉的。”

“但愿不要迷路才好。”宝禾先生小声嘟囔着。

阿临瞟了一眼走在前面的宝禾先生。只见他脚步轻盈,浑然不觉累似的,束起的头发尾端被编成辫子,在背后荡来荡去。

“说真的,迷路这事,我倒挺期待的。”

“还有人盼着迷路?我可是头一回遇见。不过既然你这么说,那我就放心了。”

然而这一次,二人并没有迷路。

“运气不错。前面就是咱们今晚计划要落脚的城镇了。”宝禾先生看上去颇为愉悦。

那之后,又经过大约两周左右的旅程,二人抵达了目的地的温泉。此处较为知名,前来疗养地游客并不少。

阿临想不通情况怎么会变成这样。反正结果就是,他们并没有从前世因迷路而到达的那个村子经过。

阿临十分泄气,心情沮丧地泡在温泉里。泉水白浊,蒸腾着硫磺的气味。他伸出双腿,绷直脚尖,感觉旅途的劳乏仿佛都消融在泉水之中。待会儿,他要把自己泡温泉的感想汇报给宝禾先生,让他在写书的时候添加进去。

即使泡在温泉里,阿临脖间依旧挂着那只荷包,时不时将七星石拿出来瞅一会儿。随他一起自母亲腹中分娩而出的这块石子,散发着一种摄人的墨色。送石头给他的那位村长,或许也经历过几度生死吧?而将石头赠予他之后,会不会便永远死去,再也没能重新投生为婴儿呢?就算找到了当年的那座村落,见到了村长,他的手中也不会有什么七星石了吧?应该过着对此全不知情的人生。否则,这世上岂不是就有两块神奇的七星石了?

氤氲的水汽中,七星石黑得那么深沉,简直使世间所有的黑都瞬间沦为赝品。关于这块石头,村长是怎么说的来着?为了回忆起当时的情形,阿临颇费了点时间。

绝不可以自杀。

自杀的话,会灰飞烟灭。

当时村长似乎是这么交代的。

“话说,你脖间挂的那是什么?”

临别前,宝禾先生开口问道。阿临自荷包中取出七星石递给他瞧。

“是很久以前,某人送给我的一块护身石。”

宝禾先生把脸凑近那块石头。

“是七星石啊。很罕见的。”

“是的。以前先生您也是这么告诉我的。”

“有吗?”

“大概……是我记错了吧。”

“肯定记错了,大抵是你梦中所闻吧?日复一日,睡下,再醒来,渐渐地眼前之事就会糊涂起来,分不清是梦是真了。”

宝禾先生说完这话便离去了,阿临怀着恋恋不舍之意,向他道了别。

与前度人生不同的是,之后阿临又与宝禾先生一同旅行过数次,还结识了先前因病未能同行的刘子安。按照刘子安的话来说,他和阿临简直就是难兄难弟。二人曾屡次受宝禾先生迷路症的连累,卷入麻烦与厄事当中;亦曾在山中迷路数日,最后亲眼得见尘世罕有的奇景异象。他还带着旅行中捎回的珍奇土产,回到故乡探望了父母。

父母年事已高,容颜日渐老去,那副苍老之态,也是阿临前度人生中未曾见过的。

某次,他与从前的妻子在街上偶遇。那个曾跟他共度十年光阴,养育过三个孩子的女人,如今却漠然走过,仿佛素昧平生的路人。阿临只远远望着她,并未搭话。他以为就算自己什么也不做,过阵子师傅也会来说亲,把妻子介绍给他。

然而最终,阿临却娶了别人。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刘子安的表妹。

这姑娘模样周正,性情尚算温和,又是知根知底的,如此就该知足了吧?

就这样,在妻子的扶持下,阿临成为了一名商人,开始了新的人生。不再像从前那般蜗居在平民杂院中,而是住进了气派的大宅。

前度人生中,阿临的第一个孩子是个男孩。而这次,却是个女儿。或许是母亲不同的缘故吧。那么当初自己在木屋中背过、哄过、喂过、抚育过的孩子们呢?到哪儿去了?阿临一直盼望着哪天能和他们再相见。可惜,如今看来他们是不会投胎到自己这里来了。几个孩子的人生,就仿佛被全然抹消一般,令阿临心中黯然。并且,在悉心养育新生儿的过程中,他也愈来愈少忆起从前的孩子——这反而更使他难过愧疚。

就把这块七星石传给孩子好了。阿临心中思忖:自己活了两辈子,也足够了。下辈子,就让孩子接替自己去活吧。然而方才隔了一晚,他就畏怯了,不敢将荷包从脖子上摘下。日子便在犹豫不决当中一天天过去。

从村长手中获赠的七星石,对他来说,已成前尘旧事。当年村长把它交给自己时,心中究竟是怎么想的呢?这块黑色石子,等于就是性命。而把性命转托给他人时,该会是怎样的一种心境?

相较于村长的慷慨坦然,阿临为自己的卑怯愕然——明明活了两辈子,早该知足了,可他对七星石畏于放手。莫非之前的人生中曾免于体会死的恐惧,所以这一次才倍生怯意?至少,在那死的彼岸,若能有一个亡者们幸福栖居的天国存在,他也能多一些勇气。阿临试着读了读宗教方面的书籍,可没有哪本能够帮助他消除对死亡的恐惧。

他想:总有那么一天,这份恐惧会化为一种面对死亡时从容无谓的态度吧?否则,自己就将永远活下去。

他决心,至少要为自己所爱的人,放手交出这块七星石。

在第二度人生中,阿临饱尝烦恼与欢欣。既有因伙伴欺骗而恨不得杀了他的时候,也有妻子与他相互扶持共度难关的时候。

后来,阿临三十岁那年,民居密集的贫民区发生了火灾。若在从前,他本会丧生于火海的,但如今因换了居所而免遭一劫。反倒是他前度人生中的妻子,死在了大火之中。

接着,阿临来到了之前从未经历过的年龄。当他三十五岁时,孩子们也初初长成,原本稚嫩的脸庞逐渐显露出大人的样子;当他四十岁时,父亲、母亲相继去世;当他五十岁时,儿女们嫁人的嫁人,娶亲的娶亲;待到孙辈降生,他便将家业悉数交托给儿女,自己带着老伴避世隐居起来。

他老得渐渐跑不动了,每逢阴雨之日,膝盖的关节就会隐隐作痛。这样的时候他就会想:要是能去泡泡温泉该有多好。自打结婚之后,他就同宝禾先生他们疏远了,也不知那两人过着怎样的生活,拥有怎样的人生。

阿临六十岁生日那天,突如其来的一阵头痛,令他昏了过去。待他苏醒过来时,发现自己躺在榻上,那只装有七星石的荷包,仍垂在他的脖间。阿临将之攥在手心,合上了眼睛。接下来,就能看到母亲的面容了吧?

剧痛再度来袭,贯穿了他的头部。

一条绳状的东西漂浮在羊水之中。母亲的胎内就仿佛暖暖的温泉。紧接着,压迫感袭来,阿临感到自己浑身暴露在空气里,皮肤沾满了羊水和血。

他开始了第三度的人生。

阿临被母亲抱在怀里,眺望着故乡田园的风景。身后的花田里,彩蝶飞舞。他心里涌起一丝感慨:到底还是又回到了这里。

因为厌倦了被大人们称为有神通的孩子,这一世,他装作自己平平常常。大人们对他说话,明明听得懂,也装出一副不懂的样子。

前世人生中,他被称作神童,受人尊敬,这次却刻意避免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因此交到了许多自己同龄的玩伴,村人与他说话时也不再小心又客气。

于是,事故发生那天,尽管阿临再三阻拦,却无人把他的话当真。阿临的父母这一世,还是在那场事故中去世了。不过,阿临这回可不是孤儿,因为有了上辈子的教训,这一世在他的严防死守之下,小妹并没有染上天花,虽然身体仍比不上别的孩子,但总算健康地长大了。

长大成人后,阿临也不曾和宝禾先生一道旅行。他有预感,即使在同一天迷路于山间,大概也很难抵达那座村庄,无法与村长再度相见。

这一生,他想试试与妹妹相依过活。每天干干农活,与村人一起安安稳稳,恬淡度日;看烦了书摊租来的书,就到城里走走逛逛,重览故地,望一望师傅的书店和从前的家;在人来人往的街头,搜寻着宝禾先生的身影,而后与昔日友人擦肩而过,宛若素昧平生的路人。

或许是上辈子阿临活到甲子之年的缘故,他对朋友们此后的命运了然于心。遇到在河里溺水身亡的友人,就扮作算命师凑上前去,忠告对方在河边行走时要小心;遇到因不舍财物而被山贼斩于刀下的友人,就提醒他切莫将钱财看得太重。

后来,妹妹夫家的一个亲戚为阿临说了一门亲。对方相貌不算出众,也并非出自大富之家,不过心地善良,性情温和。阿临与那姑娘成亲之后,日子过得幸福美满。两人很少吵架拌嘴,家中总是笑语不断。

只是,阿临夫妇却没能得着一儿半女。到了晚年,两人时常坐在庭院中聊天,望着枯萎的柿子树,一聊就是很久。

晚霞将暮云渲染成一片绯红,二人曳着长长的影子。

阿临想起前世子孙满堂的日子,记得也是这样的黄昏时分,孩子们总在院外嬉戏玩闹,偶尔会有哪个孩子摔跤蹭破了膝盖,哭着跑回屋来。

死而复生,周而复始,阿临活过的年岁,至今已逾百,遇到过的人,亦不计其数。尽管如此,阿临却始终忘不了宝禾先生,忘不了那份无果的情愫。虽然他曾与不同的人有过不同的姻缘,对每一位妻子也都付出过自己的爱,可是在心里总还是存有那么一丝遗憾。

阿临四十多岁时,妹妹撒手逝去。二十多年后,他也安详过世,宛若沉眠。

第三度人生结束了。阿临手心仍攥着那颗七星石,第四次返回母亲腹中。

第四度、第五度、第六度的人生里,阿临将时间倾注于学习求知中。当他死去,又转世投胎为婴儿时,虽不能带上至亲好友一同走上这轮回路,但上辈子的见闻却仍留在记忆之中。因此他尽可能多地学习,积蓄知识,想要做个有用的人,为世间尽些绵薄之力。

阿临埋首钻研医书,熟悉各种病理知识,找到了预防天花的办法;他尝试设计过不易毁坏的木屋;他甚至还中过举,参与过政事,成为了家喻户晓的人物。

尽管死去再变成婴孩时,生前所有的业绩都将归零为一张白纸,他也会从头再来,将自己做过的事情重新再做一遍。

父母的死,姐妹的死,妻儿的死,友人的死,这些他都已体验过多次,却次次洒泪,从不曾感到习惯。为何会如此悲伤?一同生活的亲人,以某日为限,忽然便离世而去,自己与之共度的日子,却永远铭刻在了心间。那未能与他一道轮回转生的孩子们,如今已成为陌生人的妻子们,他依旧深爱不已。这份感情从为枯竭,而是源源不绝,自心灵深处向外汨汨涌出。也正是因为如此,自第二度人生之后,每一世他都尽量压抑自己的相思之情,避着不见宝禾先生,他怕一旦见面,自己会控制不住这压抑了数百年的情感。

那是阿临第六度人生即将终结之前的事。他的一个门生因为爱而不得,所以因爱生恨,杀了自己深爱的姑娘,并用姑娘的一头长发上吊自杀了。如此古怪的死法,一时间成了大家茶余饭后谈论的热点。

“老师,您是怎么看这件事的?”门生中有一个人作为代表前来请教阿临的看法。

阿临笑了笑,答非所问:“我爱的那个人,也有一头长发啊。”

门生听了不解其意,以为阿临的话里另有玄机,再三追问,阿临却左右言他,再不肯多说。于是,揣度这句话的意思便成为了一个新的风尚。然而,无论哪种解释,阿临听了都只是笑着摇了摇头。

那之后的日子一直无波无澜,阿临有时会重回故地,四处走走,眺望晚霞映红的天空,或雨后路上的水洼。再后来,他的身子一天比一天虚弱,无法再出门散步,最终卧床不起,只得将亲朋好友招待至家中,谈笑解闷。来往的客人中,有些与阿临是初次相识,但阿临却像招待老朋友一样招待他们。因为对于阿临来说,他们都是自己在前世前生与之有过交流的人。

刘子安一走进阿临的房间,便在他卧榻边的小凳上坐下。与阿临一样,他也来到了垂暮之年,脸上手上刻满皱纹,白发皓然,但脸上那股子少年气倒是跟当年一样。

“刘先生,您能光临寒舍,真是不胜感激。”

阿临自病榻上撑起半个身子,向他问候。

“哎呀,您可千万别这么说,我哪里算得上什么先生啊。”

阿临的门生为客人端来了茶水。

“话说怎么不见宝禾先生?《旅中书》的每一册我都拜读过。”

“如果先生在的话,肯定会说,像您这般博学多识、通宵万事的大能,竟然肯读我那拙作……”

“宝禾先生向来谦虚。您还没有告诉我,他去哪儿了?”

刘子安见糊弄不过去,脸色黯了下来,半晌才道:“不知道啊。”

“怎么会不知道,总该有个去处吧。”

阿临心中隐隐有了一丝不好的预感。

“人没了啊……先生虽然是旅行作家,但实际上却有迷路的毛病。起初还有年轻人仰慕他的声名来投奔,但随着一次次迷路而遭遇麻烦,乐于跟随他的人也日渐减少。后来,有一次外出就再也没回来……大概是找到新的落脚点了吧。”

“是了,像他这种人,原本就是居无定所的……不过话说回来,寻过没有?”

“怎么没寻过……先生要是随随便便被找到,那就不是他了。”

说完,二人陷入了沉默。、

阿临忆起初与宝禾先生会面时的情形,自己曾为他倾心不已。那是他首度人生中,第一次体验到爱慕之情。在第二度人生中,他曾追随宝禾先生到过不少地方,几世加起来,那是他最惊险刺激也是最幸福难忘的时光。

他知道,还有一种假设刘子安没有说出口,但二都人心知肚明。

想到这儿阿临的眼眶有些发酸。在过去的几度人生里,他从未试着打听过宝禾先生的结局,他总是自以为是的觉得像宝禾先生那种人无论身处何种境地,都能逢凶化吉,遇难呈祥。可结果……

如若在之前的几度人生中宝禾先生也是这种结局……

阿临越想越怕,竟惊出了一身冷汗,连刘子安向他道别的话都没听清。

之后的几天,阿临谢绝了所有客人的来访,躺在床上静静回忆着与宝禾先生相关的回忆。他原本以为自己记得很清楚,然而当他真正开始回忆的时候,却发现自己连宝禾先生的面容都记不清了,他突然感到一阵恐慌。

下一世,宝禾先生,我会去找你的。

死去后,阿临感觉自己坠入了一个黑暗的洞穴。

先是称落在暖融融仿佛温泉的池水中,接着便浮了起来。

待他意识苏醒时,已经置身于母亲的子宫之内。周遭一片漆黑,不知是身在胎内的缘故,还是由于眼睛尚未发育完全。温暖得羊水包裹着他稚嫩的身躯。

尽管看不到也感觉不到,但他却清楚地知悉,那块七星石应该就漂浮在自己身畔。

前几世,他为父母活过、为妻儿活过甚至为世人活过,却唯独没有为自己活过。这一世,他不想再强行改变什么,也不想再名垂青史,该做的前几世他都已经做过了。如今,他只想去追寻那个让自己魂牵梦绕的身影,无论付出何种代价,他都在所不惜。

在第七度人生当中,没有了阿临干扰,一切都沿着原本的轨迹发展着,虽然过程略有不同,但最终他还是成了孤儿,到书店去当了学徒。后来,他也成功与宝禾先生在书店再度相识,成为了他的旅伴。

一路上,阿临千方百计地想讨宝禾先生欢心,甚至主动提出来讲百物语。他记得第一世时,宝禾先生曾说过他一直想试试。然而,不管阿临怎么努力,宝禾先生对他的态度总是淡淡的,甚至还没有第一世来的亲热。

阿临慌了,这一世跟他前几世所经历的有很大不同。宝禾先生依然那么爱迷路,但在他的印象里,他们不曾到过这样一个古怪的村落啊。村里好像人人都能看穿他的心思似的,无情地嘲弄着他的无用功。

眼看旅程马上就要结束,宝禾先生对自己的态度还是客气而疏远,阿临咬了咬牙,决定改变原本的计划。

他要变成一桩怪谈,让街头巷尾都谈论,这样的话宝禾先生就算想忘了他恐怕也难吧。

当年村长曾道:万万不可自杀,否则将灰飞烟灭。

说真的,当计划刚开始实行时,阿临心里还是怕的。毕竟人生在世又有谁不怕死呢?而且这次死了恐怕是真的活不过来了。但当他看到宝禾先生听到自己亲身“经历”的怪谈时那惊诧的表情,却有了前所未有的满足,正是这份满足一步步将他引上了绝路。

用头发自杀真的很痛苦,阿临强迫自己吞下大量的头发,那丝丝缕缕滑过喉管的感觉让他忍不住想吐。然而,身体上越是痛苦,阿临心理上越是欢愉,他已经忍不住想看到宝禾先生看到自己尸体时的样子了,或者说,他已经想到宝禾先生那时的表情了。

一定很难忘吧!

这是名为阿临的生灵留在这世上最后的一缕残念,紧接着,那块七星石上的银星突然发出一阵耀眼的白光,吞噬掉了阿临的灵魂。

从此世间再无阿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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