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1 / 1)

低沉的号角声一直没停,领地的主人却始终没有出现。

“队长,还要继续吗?”

“继续!”

赛万斯的声音毫无起伏,似乎根本就不觉得这是在浪费时间。艾略特却有些撑不住了,头一次觉得,作为一名号角手,是如此的苦逼。

嗓子都快冒烟了,连口水都没有哇……

苦逼的艾略特再次举起了号角,却不知道,就在距离他们不到五百米的高草丛里,趴着他们此行的目标。所有人的头顶都围着一圈干草,身上也披着不少,领主说,这叫伪装。

宋默示意男人们不要出声,尽量压低身体,将自己隐藏在枯黄的草丛里。

“强森,过来。”

“领主大人。”

“都准备好了吗?”

“按照您的命令,都已经准备好了。”

“很好。”宋默竖起了大拇指,然后拇指朝下,对着正趾高气扬骑在马上的奥比轻骑兵,做出了鄙视的手势。小样,敢来他的地盘耍流浪,今天就让你们有来无回!

身为格里兰的领主,该爷们时就得爷们!

宋默深吸了一口气,一把扯掉身上的干草,嗷一声从草丛里站了起来,举着一块充当盾牌用的门板,以大无畏的姿态朝骑兵们冲去。强森等人傻眼了,不是他们负责去诱敌吗?领主大人怎么自己上了?

宋默却不管强森他们怎么想,一口气冲到距离赛万斯等人不到两百米的地方,站定了,气沉丹田,朝着赛万斯等人一声大吼:“呔!来者何人,报上名来!”

一紧张,国粹腔出来了。

骑兵们被吓了一跳,连战马都跺起了蹄子。这造型,这嗓门,一瞬间,他们还以为遇到了半兽人,太特马野兽派。

许多骑兵已经拉开了长弓,如果不是赛万斯及时举起右臂,宋默此刻已经成了一只刺猬。那块可怜的门板,根本就抵挡不住强弓射-出的箭矢。

赛万斯拍了拍马脖子,让战马冷静下来。然后看向宋默,黑发黑眼,很年轻。衣服……好吧,从衣服的款式上来看,是个贵族,可从衣服上的补丁和手里擎着的木板来看,这是个贵族中的穷光蛋。

贵族中的穷光蛋……宋默格里兰?

由此可见,格里兰家族的贫穷,还真是广为人知,深入人心。

赛万斯转头看向吉尔斯纳特,吉尔斯马上点头,“他就是那天我遇到的家伙。”

赛万斯驱马上前,居高临下的看着宋默,“我是奥比王国西北行省骑兵巡逻队队长,赛万斯……”

“我不管你是谁!”宋默打断了赛万斯的话,义正言辞的说道:“这里格里兰家族领地,属于昂里斯王国。你带领士兵侵入邻国,难道是想挑起两国的战争?你可以承担两国开战的后果吗?!”

听到宋默的话,赛万斯愣了一下,然后就是一阵大笑,连同他身后的骑兵,都像是听到了极其可笑的事情,忍不住大笑出声。

他们此刻只有一个想法,这不只是个穷光蛋,还是个脑子有问题的穷光蛋。现在的老胡里安,别说和奥比王国开战,就算是西北行省,他也不敢轻易招惹。

两国开战,还后果?

这简直太可笑了。

吉尔斯想提醒赛万斯,小心有诈,他在宋默的手里吃过亏,并不认为宋默是个脑子缺根弦,到他们面前来表演白痴的傻蛋。

这些骑兵很嚣张,也极其的傲慢,因为他们有嚣张的本钱。

不过,他们想笑也只能趁现在了,很快,他们就要笑不出来了。

赛万斯笑够了,长枪指向宋默,说道:“把你们的武器交出来,我可以考虑,让你们死得痛快点。”

“甭想!”

宋默一把甩开门板,举起手里的弓弩,对着赛万斯就是一匣子,然后转身就跑。一边跑一边回头叫:“来啊,来追我啊!”

脚步那叫一个轻盈,姿态那叫一个优美,声音那叫一个宛转悠扬。

骑兵们:“……”

草丛里的伏兵们:“……”

其实,格里兰的领主,神经真的有点问题吧?是吧?

赛万斯策马追了过来,平举起手里的长枪,眼见蹦跳中的宋默就要被串成叉烧了。

几十个男人突然从草丛里站起身,手里的弓弩,同宋默用于攻击赛万斯的一模一样!追在宋默身后的骑兵同时一凛,赛万斯举起挂在马背上的圆盾,保护住身上致命的部位,大吼道:“防御!”

训练有素的轻骑兵们立刻高举圆盾,护住自己的头和上身。

箭矢暴雨般袭来,盾牌能保护的也只有骑士自己,不到片刻的时间,五六匹战马就被射死,掉下马背的骑士,成为了更好的靶子。骑士们有些发懵,他们不是没上过战场的菜鸟,他们都十分清楚,除非有一千个以上的弓手,否则,根本就不可能在短时间射出这么多的箭。想到吉尔斯说的连发弓箭,所有人的脑袋都开始发热。

这种武器,不应该留在这些农夫的手里,简直是暴殄天物!

赛万斯猛地举起长枪,喝道:“结阵,冲击!”

骑士们同时丢开插满箭的圆盾,抓紧长枪,以赛万斯为中心,驱马向站在草丛里的男人们猛冲过来。

奔腾的战马,卷起了满地烟尘,骑士们的吼声和狰狞的面孔让所有人心惊。一旦被他们冲过来,仅凭着战马的冲击,就能撞飞所有人!

宋默下令停止射击,带着大家撒丫子就跑!

赛万斯等人在后边紧追不舍,他们就不相信了,凭着四条腿的战马,还追不上两条腿的人?

事实也正如赛万斯预料的那样,眼看着落在后边的人,就要丧生在马蹄之下,宋默却突然停下了,高喝一声,“起!”

数条三指粗的麻绳突然从草地中拉起,绷紧,奔跑中的战马根本就来不及反应,前腿绊在绳子上,跪倒在地,将马上的骑士甩飞了出去。

这些骑士应该庆幸,他们只有五十人。如果是几百匹战马一起冲击,他们会立刻被自己人踩成肉酱。

刚刚还被赶鸭子似的男人,立刻掉头开始朝骑兵们射击。

骑兵们的混乱只是暂时的,他们重新结阵,用长弓反击。这一刻,农夫和战士的差距,显露无疑。就算格里兰的男人们手持更先进的武器,可在身经百战的奥比王国骑兵面前,他们依旧是一群没什么战斗经验的农夫。

如果这些骑兵数量更多一些……

宋默眯起了眼睛,必须速战速决。五十个轻骑兵的强悍和杀伤力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

“强森!给地精发信号!“

“遵命,领主大人!”

守在投石器旁的地精们听到了手榴弹的炸响,只有两声,但凭借声音传来的方向,他们可以轻易判断出敌人所在的位置。

地精们将炮弹放进了投石器的网中,几个身强力壮的男人负责投石器的操作,老地精猛的一挥手臂,男人们用力拉紧了绳子,被填充了炸药和石子的炮弹,立刻飞了出去!

骑兵们再一次被打乱了脚步,一种会发出巨响的武器,刚刚炸断了一匹战马的脖子,马上的骑士也受了重伤。

突然有骑士对着天空惊叫,“头上!”

赛万斯抬起头,只见数个燃烧的火球,从天而降!

“光明神在上,是投石器!”

骑兵们再顾不得阵型,立刻四散逃命,赛万斯即便想阻止,也没办法,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骑兵们四散逃开,躲避从天而降的巨大“火球”。

一个火球就落在距离赛万斯不到五十米的地方,一声巨响,地面出现了一个直径十几米的深坑。

赛万斯被爆-炸的热浪从马背上掀了下去,重重的跌落在地。无法动弹。腾起的烟雾,马嘶和人吼响成了一片。

如果让奥比的骑兵们说说此刻的感想,除了骂娘之外,他们最想说的话恐怕就是:连投石器都上来了,谁再和他们说宋默格里兰是个穷光蛋,他们就和谁急!

“我的乖乖……”

早就远远躲开的宋默等人也被这个场面惊呆了。宋默更是直咋舌,这哪里是投石器,估计山炮的威力都没这个大。

一轮“炮击”之后,五十个轻骑兵,连同战马算在内,还能站着的,只剩下个位数了。

宋默有些后悔了,这些可都是钱啊。

男人们却不管领主在想什么,等到硝烟散去,一窝蜂的冲了上去。马上的给拽下来,站着的直接给揍趴在地上,每个“幸存者”的身边,都密密麻麻的围了一圈人,对着躺在地上的家伙,祭出了无数只大脚,一顿狠踹。

宋默看得下巴都掉在了地上,这不是和“王八拳”并称为两大杀器的“群踹”吗?

等到群踹告一段落,宋默派了两个随从回去报信,余下的人开始打扫战场。

战马,活的直接牵回去,死的晚上加餐。

骑兵,还能动的抱着脑袋蹲左边,重伤不能动的躺右边,去见光明神的躺中间。等到统计完之后,宋默再次惊呆了,这群被弓弩突突过,又被手榴弹炸过,紧接着被投石器砸过的骑兵,竟然大部分都还活着!就算其中很多人已经只剩一口气了,可到底还在喘气不是?

老天,是他的武器太不给力,还是这些人的抗击打力太强,难不成他们也能在被打扁之后原地复活?

死者为大,死了的人,宋默会挖个坑把他们囫囵个埋了,还活着的……宋默撸起袖子,活动了一下手指,该扒就得扒啊。

不过,和宋默一起干这活的不是众位壮汉,而是闻讯赶来的女人们。

见到这些如待宰羔羊一般的骑兵,女人们的眼睛都在闪闪发光。纷纷撸胳膊挽袖子,狞笑着朝抱着头蹲在地上的骑兵们围拢过去。

宋默被女士们突然爆发的王霸之气惊到了,明智的停下脚步,将场地留给了女士们。

下一刻,惨叫声从女士们的包围圈中传出,不时可以看到被扒下来的铠甲,上衣,腰带,裤子,鞋子飞上半空。偶尔还有两条做工精良的内裤!

宋默忍不住揉揉眼睛,没错,那的确是内裤!丝绸的,棉布的,靠之,怎么还有蕾丝的?!

等到五十个骑兵全身上下都被扒得一干二净之后,女士们似乎还有些意犹未尽。宋默擦了一把冷汗,他分明看到,有几个女士的手,拍在了骑兵队长赛万斯和前队长吉尔斯的屁股上!

宋默顿时悟了,劫财之后再劫色,这才是抢劫的真谛啊。

而打扫完战场的男人们,这时才开始清理自己身上的伤口。八十多个男人,有一半身上带伤,好在没人丧命。伤口都是强弓造成的,处理方法也很简单,把背上的弓箭一拔,有伤药的撒上一点,没伤药的直接用布条一勒,完事。

宋默抓抓脑袋,这才是猛士,真的猛士!

“领主大人。”

“什么?”

“您肩膀上的伤也需要处理一下。”

肩膀上的伤?

宋默诧异的看了一眼强森,然后扭过脖子,以极其高难度的动作,看到了插在自己肩膀上的那支箭……

强森见宋默没说话,还以为领主是要他帮忙,直接上手把箭往下一拔……

下一刻,宋默的惨叫声响彻云霄,久久不绝。

“强森,我要杀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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