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葵怎么了?”项天毅看向远处的红葵:“她最近摊上什么麻烦事了?”阿强摇了摇头:“那倒没有,谁敢找红姐的麻烦啊,你先坐者等会,待会你就知道了。”项天毅心中疑惑,可看阿强又不像是在跟自己开玩笑,便找个位置坐了下来,拿起桌上一杯洋酒,迟疑了片刻又放下了。
过了两个钟头,这酒会看起来差不多要结束了,那些喝的醉醺醺的大小头头们也开始陆陆续续和红葵道别离开,连伴奏的小哥也下班了,人渐渐的都走光了,终于,酒吧里只剩下了红葵,以及她的三个手下,阿强狐狸大块头,当然还有趴在角落桌子上快要睡着的项天毅。
墙上电子钟的报时声惊醒了项天毅,现在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抬眼一看,红葵的三个手下都默默的坐在吧台边,一言不发,像是在等待着什么。不远处红葵坐在沙发上,一面喝着一瓶上面全是英文的烈酒,一面若有所思的盯着手中的一种老照片发呆,不知道在想什么。
这时阿强悄悄地走到项天毅身边,半倚着沙发,一面抽烟,一面醉眼朦胧的看着不远处的红葵,大块头和狐狸在吧台上划拳拼酒,而眼神也都在红葵身上。看着眼前的这一切,项天毅似乎突然明白了什么:“今天是不是某个人的祭日?红葵她是不是今天特意来祭奠他的?”
阿强呵呵一笑:“你说对了一半,今天是老爷子的生日。”看项天毅一愣,阿强又解释“就是红姐的干爹,洪狮的老帮主。”“洪四爷?他不是死了么?”“没错,老爷子确实已经死了很久了。”
说到这里,阿强又看了看不远处的红葵,若有所思的说道:“以前老爷子在的时候,红姐每年都会给他大办生日。后来老爷子不在了,红姐还是把这个每年庆祝生日的惯例保留了下来。”
“她说老爷子在那边能感觉到我们在帮他庆祝,虽然每年今天红姐都让大家尽量的高兴,她自己也装出一副很开心的样子,但是谁都看得出来,今天该是红姐这一年中最难受的一天。”
项天毅看了一眼不远处的红葵,低声问道:“她和她干爹的感情很好?”阿强苦笑道:“何止很好,简直比亲父女还要亲,老爷子由于某些原因一直没结婚,也没有孩子,自从那个雪天,老爷子把在桥洞里几乎冻僵的红姐和我捡回来之后,他
就像是珍惜自己女儿一样的照顾她。”
“你别看老爷子平日里凶巴巴的,可他疼女儿真是一点都不含糊,记得那次红姐去和别的帮会谈判,被人给暗算了,对方几十个人,将红姐他们堵在了一个仓库里。老爷子得到这消息立刻就急了,他连打电话叫人都没顾上,只带了身边的几个保镖就直接去了那个仓库。”
“老爷子一个人提着一把散弹枪,吓退了对方的几十号人,硬是和红姐杀出了一条血路,冲出了重围。但是那一次跟着老爷子去的几个兄弟全都被砍死了,老爷子身上挨了七刀,红姐挨了两刀。两个人冲出仓库,浑身上下都是血,都成了血人了,那年红姐还不到二十岁呢。”
“红姐背着受伤的老爷子一路跑了十几里,回到了总堂,那年杭城的冬天特别冷,零下几度的低温,两个人身上的血水都结冰冻在一起了……”在阿强的讲述中,项天毅知道了很多关于红葵和洪老爷子的故事。也知道了洪狮原本是在杭城的,老爷子死了以后,才搬家到了金陵。
项天毅叹了口气,江湖上让人谈之色变的洪狮老帮主,传闻说杀人不眨眼的洪四爷,也有着慈父的一面,而红葵这个从来不会像任何人示弱的洪狮大姐头,也是个听话乖巧的好女儿,红葵和洪四爷这对根本据没有一丝血缘关系的父女,有那样的深厚感情,着实令人唏嘘。
望着不远处一言不发的红葵,听着阿强低声的讲述,项天毅的心又隐隐的疼了起来,从某种意义上讲,项天毅能够体会到此刻红葵的心情,毕竟自己也曾失去过双亲,还失了记忆。
项天毅侧目看了一眼身边的阿强:“这就是你把我叫来的原因吧,说吧,我能为红葵做点什么?可以让她好受一些。”阿强无奈的摇了摇头:“红姐选择把一切憋在心里,我们也不知道能做些什么,只能这么默默陪着她,一年年都是这样过来的。”说到这里,阿强像是想到了什么:
“不过红姐在心情不好的时候,还有想念老爷子的时候,常会听首老掉牙的歌。”项天毅问道:“什么歌?”阿强想了想道:“歌名我也忘了,好像说的是个捡破烂的。”项天毅一愣:“捡破烂?”
阿强道:“嗯,歌词的大意是一个哑巴老头子,捡了个小女孩,然后这个老头子靠着捡瓶子,把那个小女
孩培养成了大歌星,好像是台湾的吧?我记得老爷子在世的时候,也挺喜欢这歌。”
项天毅稍加思索,他似乎知道这是首什么老歌了:“那歌名是不是叫《酒干倘卖无》啊?”
阿强一愣:“好像是这首,叫酒干什么无的。”虽然项天毅来地球时间不长,但这首歌他也听过,而且他还挺喜欢听这种老歌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审美偏向于复古。仔细一想,这歌词中描写的故事,确实和红葵还有洪四爷的境遇有些相似,也难怪他们会喜欢这首歌了。
项天毅犹豫了片刻,慢慢走到了大厅的角落里,拿起刚才那个演奏小哥留下的木吉他。
这木吉他和wk联盟流传的一种弦乐器有点像,项天毅随手拨了几下,然后又试着调试了几下吉他的四根弦,试了试音色,心里大概有数了。项天毅做了个深呼吸,脑海中回顾了一遍旋律,又抬眸看了一眼不远处的红葵,比着葫芦画瓢,拨动琴弦,试着弹奏起这把吉他。
房间里响起了不算悠扬的吉他声,项天毅属于赶鸭子上架,纯粹凭感觉去弹的,因此有不少地方走了音。但是听到这声音,红葵那毫无生气的眼眸里猛地闪过一丝涟漪,因为那吉他声弹奏的正是她和老爷子最喜欢的那首老歌,红葵蓦然抬起头来,看向了酒吧的一角。
项天毅表面稳如老狗,实则心里慌的一批,眼睛盯着手中的木吉他,动作有些笨拙的拨动着琴弦。为了帮自己找准节奏,项天毅低声唱起了那首老歌,这首原本是女歌手演唱的歌曲,从项天毅浑厚低沉的嗓音中唱出,竟有种别样的韵味,虽然项天毅不善唱歌,跑调颇多。
歌声算不得专业,但是却极富感染力,至少此刻足以洞彻红葵的心扉了,低沉的歌声在沉寂的大厅中回响,在项天毅的弹唱之中,过往的回忆开始在红葵的脑海之中泛滥,她一时泪如雨下。因为紧张,项天毅额头上渗出了不少汗珠,一曲弹唱罢,项天毅这才抬起头来。
红葵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坐到了项天毅身旁,看项天毅抬起头来,忙逝去眼角的泪水,勉强一笑:“谢谢你,我很喜欢这首歌。”景天长出了一口气:“我尽力了,实在是不善于弹唱,你不讨厌就好,其实很多事情,说出来自己会好受一些,你没必要把什么都留在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