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扳机,“福音”第十人,身居全球天位榜第七十六名,是当之无愧的大神级人物。
他身为偷猎专家,擅长各种枪械,精通追猎、消除踪迹的技巧,对于各种怪物的属性更是了如指掌;他酷爱摇滚乐,爱到了不听歌就无法战斗的地步,简直是患了音乐依赖症。他擅长抓住敌人弱点,是全《乾坤》公认的、攻击效率最高的大神,一出手就带来死亡,因此得名“死讯”。
在《乾坤》诸多大神中,属他最喜爱偷袭,就连八卦教主在这一点上都甘拜下风,所幸的是他偷袭的对象99以上都为怪物。他一向独来独往,是绝对的自由主义者,根本不受他人邀请,也不爱参与阵营冲突(这点又是和自由头等舱截然相反的),甚至还不能用金钱收买。因为这种性格,所以他的朋友也不多,一直为其打造枪械部件的百宝袋勉强算半个朋友吧。不过他当然不在乎有没有朋友,他有枪和摇滚乐就够了。
在“末日交锋”之中,摇滚扳机死守铁索山脉“钥匙山”上,坚持了三个半小时后牺牲,时值71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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秾丽山庄内部,一个颇为空旷的偏厅,狄塞尔在此改造纯白憎恶。
由于没有憎恶工厂的缘故,就算他有数以百计的助手,改造效率也低得可怕,更重要的是他本人还并非死灵法师,很多细节处都处理得比较粗糙,导致憎恶的耐久度狂掉。他的助手都是死灵生物(因为血精灵宁死都不参与这种工作),或手持刀具,或手持针线,按照他的指令,围着偏厅中央的庞然大物团团乱转。
这头被改造的庞然大物就是昨日大出风头的憎恶独眼巨人,进度条走了30后,任何人都看不出它曾是一位巨人。它的每一条肌肉都是一具抽去骨骼和内脏的尸体,现在这些软趴趴的肌肉堆在地面,就像一堆即将被捐献的冬衣。僵尸将尸体拖到指定位置,骷髅则拿起前臂大小的钢针和专门拴住船只的缆绳,将尸体缝合。总的来说,这些都是力气活,所以幽灵不用来帮忙。
作为指挥者,狄塞尔也很辛苦。他按照斯考尔的吩咐,一直在工作,连饭都顾不上吃,这使得他那张被死气熏得憔悴的脸更加憔悴。虽然天气还不暖和,但他时不时就拿袖子擦汗。
“怎样了?”
狄塞尔回头,只见清沂走进偏厅。纵然地面都是碎肉与尸水,但陛下的步速一如既往。而穿着白色睡衣的葛兰德跟在陛下身后,目光立刻被满地尸体吸引,嘴巴微微张开,眼看就要淌出口水。
“大概有85的进度了吧。再调整一下头部形态,装好牙齿就行。”狄塞尔指着那些堆积在墙边的大腿骨。
清沂当即折下几根肋骨,交给狄塞尔:“‘圣骨’比较坚硬,可以粉碎岩石,以此制作的纯白憎恶性能应该会更好。”
狄塞尔接过这些价值万金的稀有材料,面上却不见欣喜之情:“陛下,是不是有什么变故?”
清沂点头:“某个英雄级冒险者来了。”
被半路淘汰出局的摇滚扳机不需要再为明日+比赛养精蓄锐,所以他选择来到秾丽山庄,这种意外事件立刻使得局势一边倒。而更让人惊讶的是白头鹰的战术布置——他压根就没想着藏起这张王牌,而是直接用出来,使得死灵一方忌惮、可得战果变小。
虽然白头鹰与摇滚扳机曾有不和(据说的),虽然大神总是自由来去、不大服从指挥,但清沂更愿意相信,白头鹰这么做是在表现一种态度:没错,我这里就是有站在巅峰的战斗职业者,有本事你就攻过来,没本事你就躲在城里、等到暖春吧!
对方已经把刀锋顶在清沂喉咙上,可清沂不得不继续往前迈步。就长期而言,死灵与任何一个物种都耗得起;就短期而言(特别是对精灵极为有利的春夏两季),死灵将大大的不利,何况对方还有个白头鹰?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在解决树人后,憎恶独眼巨人就毫无战略价值,因此斯考尔决定将其改造为更适合阵地战的东西。清沂也知道这一战的重要性,因此很慷慨地削减自身属性、献出稀有材料。
“添加‘圣骨’不会对纯白憎恶本身造成影响吧?打着打着忽然自己散架什么的?”清沂问。
“呵呵,不会的,又不是‘卑劣之血’,5000耐久度以上的纯白憎恶都承受得住。”
“那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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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
两棵枝叶交缠的大树之间,挂着一张吊床,摇滚扳机就舒服地躺在吊床上,一边摇头晃脑,一边给双管猎枪上子弹。他还在脑袋后的树干上挂了一盏魔法油灯,这玩意儿有着不灭的火焰,很多时候是火系魔法师用来代替魔杖的,现在就纯粹为了照明。在漆黑的森林中,这盏油灯吸引了无数的“飞蛾”。
上好子弹,摇滚扳机拿起靠着肋部的水囊,呼呼痛饮。他左手还抓着水囊呢,右手忽然举枪,对着右侧砰地射击,双管猎枪的轰鸣声震得树叶都在颤抖。当他放下水囊时,又一笔经验进账。在同一片森林中,别人点灯是找死,他点灯却是为了升级。
“爽!难怪头等舱喜欢参加阵营冲突,原来真的比刷怪的经验更高!”摇滚扳机胡乱擦擦嘴,伸着懒腰。
那盏油灯晃动一下,似乎同意主人的说法。灯火摇动间,摇滚扳机的影子也摇动一下。
然后嗖地一下,摇滚扳机的姿势变换为蹲坐,臀部离开吊床。受力点变小,吊床底往地面沉,拉得两棵大树树身嘎嘎作响。他的脸在发光,因为他的血液开始奔涌。他知道,魔法油灯有预警作用,刚才无风却也晃动,说明有些什么东西出现了。
地面的影子摇动得愈发频密,仿佛在听摇滚乐,这说明灯火跳动得很厉害。摇滚扳机也感觉到,地面在微微震动。喊叫声从森林对秾丽山庄的入口传来,明显是有人入侵。
“呦,不对,这震动和那帮家伙不是一码事。”摇滚扳机莫名其妙地笑了起来,忍不住摩挲了一下枪管,就像摩挲女友的大腿。“大家伙,绝对的大家伙!”
地面剧烈震动一下!远处爆发出一声他从未听过的闷响,尔后还有惨叫声与淅淅沥沥的声音。
摇滚扳机以能追打苍蝇的速度,调转枪口,一枪射去!让他错愕的是,他没有收到任何攻击提示,很明显他打空了。开完枪后,他一边麻利地上子弹,一边思考那些声音的意义。
嘭!又一个方位传来闷响,以及树木断裂的吱嘎声,最后则是意犹未尽的惨叫与淅淅沥沥的雨声。在闷响传来的瞬间,摇滚扳机便举枪射击——他完全能在声音传到耳膜后秒便做出反应(哪怕他正在思考),水准与奥运射击选手持平。可惜这一枪又是落空,因为子弹被多棵树木阻拦,减缓了速度,待射过去的时候那家伙又跑了。
不过,摇滚扳机已经充分掌握情报了。那家伙在地底穿行,因此移动时会在局部地区产生震波;闷响是那家伙破土而出的声音,淅淅沥沥的碎响则是他(它)掀起的泥土落地的声音。这家伙体积不小,不然也不会引发强烈震波,数目并未判明,姑且可看做只出现了一只吧。
摇滚扳机撮起两指,吹了个极其尖锐的口哨。他的老马喘着气,从森林深处奔来,一路被树根磕得跌跌撞撞。幸而它的速度不快,摔起来也不至于折断腿。
“切歌,rhasody的《dawnofvictory》。”
在老马接近的一瞬间,摇滚扳机从吊床上跃起,两棵大树被巨力扯得左右摇曳,树叶哗哗喧杂。没有管吊床、魔法油灯和水囊,摇滚扳机一屁股压在马鞍上(老马顿时悲嘶一声),戴好牛仔帽,拔出两把小手枪,扬天放了几枪,兴高采烈:“噫——哈!!!fireisraggonthebattlefield,whilearwaldisfighthewarofthekgs……”
他双腿一夹马腹,靴上马刺便扎在老马皮肉里!
【狂野冲锋】!
老马喷着粗气,眼瞳蒙上一层鲜红,速度骤然提高,再不复颓颓老态!任何一个有头脑的骑士都不会在密林中发动【冲锋】,可摇滚扳机偏偏这么做了,而且最见鬼的是,老马总能预先做出微调,与一棵棵树擦肩而过,偏偏撞不上去,仿佛树木都在躲着他似的!而这种高速运动中的微调对骑术一般的骑士来说也意味着一场大危机,因为身体动作若有那么一点不协调,坐骑没事,但骑士就会被树干扫断鼻梁。摇滚扳机大呼小叫地,身子随颠簸忽起忽落,活像在参加
(rofessionalbullriders,美国职业骑牛大赛),可他也——真是和他的坐骑一样的见鬼,他也险之又险地从障碍物间绕过!如果有人留心,就会发现他的呼吸恒定为两秒一下、两秒一下!
倏忽之间,这个冒失的牛仔便赶到目标第一次出现的地点。那儿有着一个直径三米的大坑,坑内是一大团冒着死气的新鲜泥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