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第24章(1 / 1)

戒指的事情搞定了,也还不到八点钟,林初时一起床就直接洗漱过来了,什么也没吃,正是饿得不行,就问聂寒要不要一起吃个饭。

聂寒一愣,才反应过来似的:“你今天是不是还没吃东西?”

林初时诚实地说:“也没有啦,其实早上吃过一顿。”

聂寒的脸色莫名又有些沉下去,看起来简直有两分懊恼似的。

他伸手指按了按眉心,吐了口气,说:“走吧,带你去吃饭。”

又垂眼问他:“想吃什么?”

林初时渴望地看着他说:“肉。”

最后两人去了一家铁板烧,林初时毫不客气,点了一盘澳洲牛小排,牛眼肉,大只的波士顿龙虾,法式鹅肝,还有份量很大的刺身拼盘,又额外点了份甜虾。

第一份肉还没烤好,林初时已经把拼盘里的三文鱼和甜虾先捡出来吃光了,还啃了两口冰淇淋。

聂寒皱眉提醒他:“一来别吃这么多凉的。”

林初时觉得这个人管得是不是稍微多了一点点,不过看在他带自己吃大餐的份上,决定算了,并不想计较。

他大言不惭地说:“没关系,我是出了名的铁胃。”

毕竟之前作息不规律,日夜颠倒的时候,也是半夜三更饿了什么乱七八糟的都翻出来吃,也没什么事。

又说:“而且肉不是都没烤好嘛,再不填点肚子我快饿死啦。”

聂寒微蹙着眉,看他可怜巴巴的样子,到底没说话了。

只是又让服务员拿了杯热水过来给他。

林初时看着被端到面前的热水:“……”

心里想:行吧。

这大概就是来自直男朴素的关怀。

并且给面子地喝了一口。

好在这时肉也烤好了,被厨师分割成小块递给他们。

林初时顿时也顾不上别的了,只对着肉大快朵颐,牛肉肉感鲜嫩,入口还流汁,配着佐料一吃就停不下来。

大龙虾烤好被剖成两半,再淋上特制酱汁,一勺子将肥厚饱满又q弹的虾肉挖出来,简直绝了。

鹅肝烤得表面焦香,内里肥嫩,入口口感嫩滑,也非常味美。

林初时吃得两眼放光,在肉的抚慰下,饥饿的胃和灵魂都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聂寒倒是没吃多少,龙虾碰了两口,也不太感兴趣的样子,林初时问他:“你不喜欢吗?”

聂寒说:“没什么喜不喜欢,食物填饱肚子就够了,我现在不饿。”

他口吻很淡,脸上也是冷静神色,冷静得近乎没感情。

林初时嚼肉的动作一顿,莫名觉得嘴里的肉变得干巴巴,有些食不下咽。

他哦了一声,说:“我倒是觉得,美食的意义不只在于果腹,更在于“美”上面,美食让人获得食欲的满足,这本身就是最基本的生理快感,并且在享受美食这个过程里,能够让人从心里面获得快乐,并想要去追求,就是一种更高的意义了,不然这世上也不会存在关于美的艺术。”

他一口气说了很多,仿佛想要证明什么似的。

但聂寒脸上仍然是没什么表情,只目光定定地,看着他,问:“是吗,你这样觉得?”

“反正我是这么觉得的,”林初时总觉得自己又被他鄙视了,心里有些憋气,说,“不过我是学艺术的嘛,脑筋也不太好,总是会想些你们可能觉得没用的东西。”

聂寒眼里闪了闪,林初时没等他说话,下巴一点他那半只龙虾,说:“你不喜欢就算了,不想吃也不要浪费,剩下的给我好了。”

聂寒顿了顿,作出一个请便的手势:“你不介意我吃过就行。”

林初时:“有什么好介意的,我没有洁癖。”

说着,一勺子插|进虾肚里,有些恶狠狠似的。

一顿饭吃得不尴不尬,去掉有些煞风景的谈话,倒也还算是一顿美餐。

聂寒掏出钱包买单前,林初时还记得跟他说了声谢谢:“下次我请你。”

聂寒没有理他,直接去前台了。

林初时去洗手间洗了手,漱了个口,还重新打理了下自己的头发,戴上围巾,去前台和聂寒汇合。

却没想到碰上了熟人。

虽然隔了几年没见,但朋友圈却是都能看到的,所以林初时一眼认出了在离前台不远的店门口蹓跶,神态间有些犹豫的女人,就是他当年的高中同学——

“庄雯?”

女人朝他看过来,化了精致妆容的脸上立刻露出了惊喜的神色:“林初时?!好巧啊,又碰到你了!”

林初时也笑着,朝她走过去:“嗯,是很巧,你也在这里吃饭吗?”

庄雯摇摇头,说:“不是,我是看到——”

聂寒大概刚好结完账,也朝他们两人走了过来,然后停到林初时边上,问:“怎么,遇到熟人了?”

庄雯剩下的话顿时噎在喉咙里,瞪大眼睛看着他们:“……你,你们?”

林初时知道她在震惊什么,当下也有些尴尬,不知道怎么解释比较好。

聂寒这时才看见庄雯似的,朝她看了一眼,然后略微回想一阵,露出一点恍然的神色,说:“是你啊。”

神色和语气却都淡淡的,有种冷漠似的,一点也看不出老同学重逢的惊喜。

庄雯仍是难以置信的表情,从头到尾看了聂寒好几遍,才艰难似的吐字,说:“……你真是聂寒啊?”

聂寒不冷不热地嗯了一声。

庄雯一副被噎住,说不出话来的样子,半晌,才勉强地挤出一点社交笑容,说:“哈哈,真是好久不见,刚刚在外面看到就觉得有点像,但又不敢确定,没想到真的是你。”

聂寒说:“大概的确比较出乎你的意料。”

这话就有点不客气的讽刺意思了,毕竟庄雯刚刚那震惊打量的神色,长了眼的都能看出来。

当年总是穿着旧校服旧球鞋的少年,全身上下可能都不超过一百块,总带着点因为被排斥而越发顽固的自我和孤僻,而现在却是西装革履,皮鞋一尘不染,行走间都露出一种睥睨神态,变化之大的确会让人感到难以置信。

就连当初林初时都没能一下反应过来。

庄雯又一副嘴里被塞了拳头似的表情。

聂寒看了看表,神情略有些不耐似的,问林初时:“时间不早,要走了吗?”

林初时也觉得气氛有些不太对,现在也不是个叙旧的好时机,便和庄雯说:“那我们先走了,回聊。”

两人从商场出来,聂寒的心情从刚刚看到庄雯后,似乎就一直不太好,虽然脸上还是如常一样冷冷的,也仍旧沉默,但不知道为什么,林初时就是有这样的感觉。

然后迎面一个大风刮来,把他的思绪一把打散,风刮得他寒毛从头皮刷地一下站到脚底板,整个人剧烈哆嗦了一下。

他刚从温暖的室内出来,显然一下没准备好应对外面的寒风凛冽。

走在他旁边的聂寒突然停了下来,而后脱下了自己的大衣外套,递给他:“穿上这个。”

林初时看他的西装也温暖不到哪里去的样子,摇摇头:“不用,我马上打到车就走了。”

聂寒没有把手收回去,只说:“穿上,我开车送你。”

他的神态语气里都有种不容人拒绝的强势,大概是平时发号施令习惯了。

林初时顿了顿,到底没再坚持,把衣服接了过来,说了声谢谢。

大衣很温暖,大概还带着男人身上的温度,还有淡淡的,混杂了男士香水和烟草,以及某种难以说明的味道,就是他上次靠近聂寒的时候,闻到的那种味道。

林初时让衣服裹住自己身体,不自觉地用鼻子凑近衣领的地方,偷偷吸了好几口。

聂寒今天开来的不是那辆过于豪华的房车,是林初时也常见到的宝马x5系列,没那么打眼,他自己开。

车里打了暖气,很快热起来,但林初时也不知道怎么,也没想起把衣服脱下来。

他想起刚才的事,找话和聂寒闲聊:“你是不是不太喜欢庄雯啊?”

聂寒:“谈不上,不熟悉,没印象。”

回答得十分简略,语气则更是冷漠。

非常聂寒。

林初时不怎么意外地哦了一声。

又问:“那当年我们班里,你是不是谁都不喜欢啊?”

就一直是这种眼高于顶,谁都看不上的样子。

所以虽然聂寒又帅,学习又好,但高中那会儿也是真的不招人喜欢,挺多人都看不惯他。

这个问题,聂寒却沉默了很久,一直到林初时下车也没有回答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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