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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章女监疑云(13)(1 / 1)

毛警官等人听过施雨的讲述,口瞪目呆,联想起整个事件的种种细节,从来都不信鬼神的警官们居然觉得施雨说的这番神神叨叨的话有一定的道理:

第一点,如果施雨真的被人强暴了,那么她没有必要去包庇一个强暴她的人。

第二点,如果施雨是和别人通奸,那通奸的对象在哪里?这可是终日里只有女人的女子监狱。

第三点,几乎所有和施雨接触过的男性都通过亲子鉴定排除了嫌疑,而其他和施雨接触过的都是真正的女性,同性之间不可能怀孕这是一个三岁小孩都知道的常识。

第四点,施雨的第一个孩子确实是女儿,今年五岁,而施雨的父母去世的时间经过之后的调查,确认相距五年左右,虽然和这次怀孕有月份上的出入,但大体时间极其相近。

至于施雨肚子里的孩子到底是男是女已经不重要的,单就上面的四点来看,似乎真的只有神仙使施雨怀孕,目的是父母来陪伴她这种离奇的借口才解释得通。

除了对施雨的询问之外,毛警官又安排人再次对施雨的狱友,包括李大妞等人详细询问,从李大妞等人的嘴里得知施雨确实平时很信佛,每次睡觉前都会念叨神仙保佑赐我麟儿之类神神叨叨的话。

李大妞甚至说自己做梦梦到过有神仙降临到牢房里,投下一个光球,附身到施雨的肚子里,而做梦的那段时间确实就是施雨怀孕的时间。

如果这番话在别人嘴里说出来毛警官还可以不信,但是从和施雨矛盾极深,恨不得寝其皮食其肉的李大妞嘴里说出来,由不得毛警官不信。

到了这时候,仿佛真相大白了!

这个真相就是,施雨肚子里的孩子是神仙赐下来的,带着父亲的思念来陪伴施雨!

当时小谢将审讯的结果告诉我们的时候,我和杨姐看着对方的眼神简直如同百日见鬼了,这个事件闹到最后居然出现这么一个匪夷所思的结果,不但颠覆了我们的三观更颠覆了我们的认知。

我们不禁感叹:不是我们不明白,是这个世界变化太快。

一个原本流程极其简单,发生地点按理说极方便调查的案件,最终居然得到了如此让人颠覆认知的结果,我们这些半个当事人都郁闷得茶饭不思,何况身在漩涡中的毛警官和小谢了。

记得那时候小谢几乎是一天给杨姐打一个电话,通报案情的进展,也想从杨姐这里得到一些建议。甚至连当时已经退二线的d主任都接到过小谢老大张警官打的电话,由此可知警局内部对这个案子也非常的重视。

想必当时最愁的是包括老潘在内的监狱领导,这个案件一天不真相大白,他们就一天寝食难安。

这个牵动着众多大佬心思的案件,最终促使了一个电话会议的召开,参会的人员有数名,我就不一一介绍了,免得被人上门“查水表”。

这次参会虽然只有几个人,但都是极有经验的专家,听完毛警官对案件的介绍后都非常震惊,因为这种完全找不到嫌疑人的案件在他们的职业生涯中也遇到得极少。

当时谁也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延续了一个多月的悬案,居然在会议结束后的第三天,就迅速被查明,最终真相大白。

导致真相出现的原因,是在这个会议上被人发现了一个之前调查的盲区。

会议最终结果抱歉我真的不知道,无法完整讲述给大家听。

d主任当时也参与了会议,这是因为她在担任我们中心主任之前就是政府某单位的,算是张警官的前辈,而且案发当时她也是我们中心名正言顺的领导,我和杨姐调查的情况都一五一十向她汇报过,作为一个知情专家与会,并不奇怪。

就我和她的关系,或许别的事情她会告诉我,这种会议她是不会和我透露的,但免不了还是会告诉我一些小细节。

比如当时就有人提出来,实际上施雨所说的理由并不是百分百的经得起推敲,至少有两点值得怀疑:

第一点,在施雨从医院逃跑的时候,看监控录像里的她慌不择路,丝毫没有顾忌到肚子里的孩子安危,这一点和她之前所说的“因为自己的父亲思念寄托在孩子身上,所以想要保护好孩子”这一点不符,既然担心孩子,那么无论你如何想要快速逃跑,总要对自己的肚子哪怕有那么一点点牵挂,就是看一眼都好,但施雨当时只顾往外面跑,跑得比正常人还快。

如果说这一点还能用逃跑时惊吓过度顾不上多想做借口,那么接下来第二点就无论如何也解释不通。

第二点,施雨当时在监狱干警陪同下去医院检查的时候,只有三个月不到,而且申请“监外执行”的报告已经打上去,再等一段时间就可以批下来了,完全没有必要在这个时候逃跑。就算你嫌弃监狱的条件差,但是你自己的房车都已经抵押作为赔偿金、长辈至亲都去世了、女儿在“爱心看护所”、丈夫也入狱,你能去哪里找到更合适的地方调养?

果然不愧是专家,虽然这是会议中的小小细节,就已经足够做为这个案子的突破口!因为第二个怀疑点涉及到了一个极其重要的调查盲点——

施雨的至亲除了女儿外就是她的丈夫,自始至终,一直没有调查过施雨的丈夫!

当然忽略了施雨的丈夫也是有原因的,因为施雨的丈夫之前也被判三年,关在另外一所男子监狱里面,按理说是完全没有和施雨接触的机会。

但当与会专家发现这个盲点的时候,调取了相关档案,发现施雨的丈夫,实际上在三个月前就已经刑满出狱!

虽然当时距离法院判决只有两年多,而展伟被判了三年,但如果是司法系统的朋友就知道,早在法院判决之前,犯罪嫌疑人都会在看守所先呆上一段时间,短的十几二十天,时间长的几个月甚至一年以上的都有,在入狱服刑的时候,都会扣除在看守所呆的这段时间。

当时施雨夫妻俩已经在看守所呆了半年多,展伟被判三年,扣除看守所呆的半年多,实际上只需要再在监狱呆上两年多一点点,所以早在三个月前展伟就已经出狱了!

之所以一直没有调查展伟,刚出狱不久是一个原因,最重要的是据女监干警透露,这三个月只有一个以前的狱友来探望过施雨,而施雨的丈夫根本就没有露过面,所以才完全忽略了对展伟的调查。

这次施雨想要“监外执行”,那么她要投靠的就只有她已经出狱的丈夫!

但是为什么展伟出狱三个月却不来探望施雨?这个疑点或许就是整个案子的最大突破口!

当时我和杨姐得到消息,心中的激动无法言表,强烈的预感到真相马上会水落石出。

果然,在第三天就传来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

施雨坦白了!她终于交代了真正的犯罪嫌疑人!

但当小谢说出这个最终的犯罪嫌疑人的时候,我和杨姐彻底崩溃了!

当时杨姐开的免提,我第一次有要把小谢从电话里面揪出来暴打一顿的冲动,因为她说的答案简直是侮辱我和杨姐的智商!

小谢说:“真正的犯罪嫌疑人,是施雨的女儿!”

对,各位朋友你们没听错,真正的犯罪嫌疑人是施雨的亲生女儿!

她叫点点(化名),今年五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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