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斯,该死,我的水晶高跟鞋呢?”
房间里一道大大咧咧的声音传出,朗斯赶紧恭恭敬敬地站在门槛前。
回头,一袭长波浪卷发在空中划过一道长长的弧线,笑笑皱着细眉,手忙脚乱地对朗斯嚷嚷。
三年,再过几个月就要满二十岁的她,如今已有了小女人的韵味,相比起当年那个古灵精怪的小丫头,如今的笑笑,身上多了一份沉静的气质,当然,该火爆的时候,依旧得理不饶人。
三年,自从那次见过尉迟熙之后,她就不再对詹努大吵大闹。只是要求着詹努,让她去学画画,精神上可以有个寄托,人生才不至于挥霍。
却没想,詹努一口就应允了,还给她请了意大利一些著名的画家给她当老师,真是受宠若惊,有钱有势的男人唯一的好处,大概就是那些所谓的高端人士都不得不向他靠拢吧。
如今,她努力学习了三年,终于,用心创作完第一百幅画之后,她办画展的愿望终于实现了!
这个重要的画展,就在今天举行,所以她的心不由得小紧张起来。
“小姐,您说那双水晶鞋无比珍贵,让朗斯给您收着。”
“哦,那快拿过来给我啊!”她迫不及待地想要穿上那双詹努专门找人给她订制的水晶鞋,看起来真的很合她的脚。
喜上眉梢,这家伙虽然脸上酷酷的,但其实挺宠她的。
“是的,小姐。”朗斯立即转过身去取鞋。
五分钟后,待笑笑穿好那双鞋子,满意地走了几圈,忽然想到——
“朗斯,那条最新送来的面纱,可不可以不戴哦?那香味太浓烈了,在熏晕别人之前,肯定把我自己给熏晕了。”
她拎着手上那条名贵的丝巾,殊不知,詹努特地命人赶制的,用的都是最上等的材料,就怕伤着她嫩滑的肌肤。
朗斯无奈地摇摇头,这种情形虽然在每次出门之前,小姐都要折腾一番,但他也只好耐着性子不厌其烦地回复她:“不行的,小姐,您现在是主子的女人,不可以抛头露面,这次您办画展,也是好不容易才得到主子的首肯,如果让他知道您不戴面纱的话,估计马上烧了您的画廊。”
这几年来,仆人们都看得一清二楚的事情,为什么小姐总是看不清?
主子对小姐,其实是一片情深的,只是主子不愿表达出来,况且身为黑手党的领袖,里泽洛奇家族的继承人,主子也不可能对小姐低下姿态。
但显然,小姐总是不明白这点,两人也因此常常杠上。
“爱烧不烧啦,真是个暴君,三年了,不,更正,从他第一天把我掳过来,到今天,已经是三年零八个月了!若不是这几年有这支画笔陪着我,早就疯掉了!没见过他这么变态的人!”
笑笑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很难想象自己竟然可以容忍这样一个男人,容忍了三年(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