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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暖春(1 / 1)

小马被留在了驿站,余下几人一同出门去了人市。

香河镇是南朝至北国的最后一个城镇,也是北国前往南朝的第一个城镇,来往于两国的商旅都会在此地稍作停留。他们的存在刺激了香河镇的经济,在这不大的小镇里竟有着一个大城市才会有的人市。

陈珈想象中的人市应同集市一般,在一片开阔的黄泥地上,几个面目可憎的人用绳子拴住了一群瘦弱的女人和几个面黄肌瘦的孩子。但凡有满身绫罗的富人走过,这几个面目可憎的人贩就会主动上前推销……

到了香河镇的人市之后,她没有看见开阔的黄泥地,也没有熙攘嘈杂的市场。这里的人市只是一条看起来非常普通的街道,道路两旁皆是敞开了大门的房子。

黑瓦白墙的房子有高有矮,有大有小。据花落说,这些房子就是人市,奴仆们被关在房子里面,挑人就得先进屋。

所有房子都敞开着大门,进屋是有讲究的,不同的屋子卖不同的奴仆,要知道屋里卖什么奴才就得学会看屋子门口放置了些什么物件。

色彩艳丽的花瓶盆栽,那是给窑子里准备的姑娘;扫帚簸箕,那是给大户人家准备的下等奴才;犁车锄头,那是可以雇佣佃农或者寻找粗使伙计的地方……

花落走在前头,熟门熟路的带着一行人走进了一间门口放着扫帚簸箕的屋子。

为了防风,这里的屋子开门便见一个照壁,绕过照壁才能看见院子。陈珈进屋后,院子里齐刷刷的站了一排丫鬟,年龄应该在五至十八岁间。

这群丫鬟显然是被tiao教过的,见人后全都有模有样的行了个礼。人牙子得意的扒拉着她们的头发、嘴唇、手脚,让陈珈一行知道,这些姑娘头发里没有虱子,牙齿很干净,手脚俱全,买了就能用。

陈珈挑剔的扫了一眼,道:“花落,替我谢过妈妈,记得请妈妈吃酒。”

这套说辞是花落进门前教给她的。如果她看不上这里的丫头,便用这含蓄的说辞告诉人牙子,吃酒的意思就是给人牙子赏钱。

陈珈暗道:花落定是权贵家的丫鬟,荷包丰厚,不管生意成不成,见人就给赏钱。换来现代,这场景就是客户在包房里挑小姐,谁他妈挑不中还会给妈咪赏钱?

一连走了几家,陈珈都在摇头,眼见花落的面色越来越差,她故作天真的说:“要不先用膳,小白剑师幸苦了那么多日子,今儿该好好歇息的……”

一群人中直接说出自己诉求的是女汉子,假借他人名义说出自己诉求的是绿茶婊,胡乱找个借口隐瞒自己诉求的是白莲花。陈珈显然很喜欢目前所扮演的角色,抬起小脸瞪大无辜的双眼已经是她每日必修功课了。

一行人再次回到了正街,陈珈看似随意的指着一家小店说:“我们在这里用膳吧!”

花落看了看不远处的豪华酒楼,非常无奈的随陈珈他们走进了小店。第一个落座的人是皇甫端白,陈珈同谢济轩相继也坐了下来,唯有花落拿着一块手绢正犹豫着该怎么把这满是油腻的桌椅板凳给擦拭干净。

老板拧头看了他们一眼,大声吆喝道:“四碗羊杂汤一会就来。”

花落有些不甘心的嘀咕了一句,“我们还什么都没点呢!”

皇甫端白笑着说:“这里只有这个,不用点。”

谢济轩一直在琢磨陈珈,他总觉的蓝家小姐没有那么简单,可又说不上来她复杂在哪儿。他的聪明才智最怕对上陈珈那看似无辜的模样。

不一会儿,四碗热腾腾的羊杂汤放到了桌上。

花落看着油腻的汤碗,小心翼翼的隔着帕子用手指把碗推远了一点,这东西她可吃不下。皇甫端白没那么讲究,拿起筷子就吃,丝毫不介意汤碗干净与否。谢济轩见他吃了,也学他的模样吃了起来。

陈珈没有吃,她把双手放在汤碗边缘,努力汲取着碗中的热度。这些天,她一直在硬撑,丝毫没让人看出她早已冷得想打寒颤。想要活着的心思让她咬牙扛过了一日比一日还要痛苦的寒冷感觉。

皇甫端白放下汤碗时,陈珈轻声对他说:“前面那对父女太可怜了,你去帮帮他们吧!”

她口中的父女就在不远处的豪华酒楼旁边,一年轻女子身着白衣跪在一具蒙着白布的尸体旁边。在她身侧有一红字白底的条幅,上书:卖身葬父。

皇甫端白看了谢济轩一眼,见后者没有说话,他道:“姑娘心善,只是那对父女非普通百姓,救了恐给姑娘惹来麻烦。”

陈珈心道:我要的就是麻烦,没有麻烦哪里来的机会。如果她没有猜错,卖身葬父只是一个诈骗钱财的幌子,那对父女与旁边的酒楼早已勾结在了一起。

小地方的豪华酒楼多为当地官商勾结的产物,在里面消费的都是外地来此的商旅。卖身葬父的这对父女刚好就在酒楼入口不远处,如此醒目的位置自然是为了吸引好心的商人。

陈珈坐在小店里观察了许久,围观那对父女的人多数是外地人,本地人根本不曾驻足。至于不远处的酒楼,遇见这等晦气的事情,居然没把父女赶走,显然不合情理。

她佯装无知的看着皇甫端白,问:“救他们为什么会麻烦?我们不是有你保护吗?”

皇甫端白不知道该怎么和陈珈这种贵族小姐解释江湖上的事情,他还在犹豫时,花落劝说道:“小姐,年龄大的姑娘不太容易学会规矩。”

“花开,”陈珈求助的看着谢济轩,“那姑娘好惨,我们就买她好不好?”

谢济轩微笑着点了点头,“小姐说了算。”

在他心底,皇甫端白的实力足以摆平所有不安定因素。他更好奇蓝小姐究竟是个什么人,为什么非要救助那个卖身葬父的女子?

皇甫端白看了看那对父女,转头对花落说:“你们先回驿站,我帮那姑娘葬了父亲再回来。”

驿站客房,一个面色惊恐的女子跪在陈珈面前,她磕磕巴巴的说:“见……见过小姐,请……请小姐赐名。”

陈珈笑眯眯的看着她。白色的孝服已经换了,但新换的衣裙并未完全遮掩住她衬裙上依稀可见的血滴。小白定是恶战了一场才让这个女子服服帖帖的跪在自己脚下。

“暖春,喜欢这个名吗?”

女子小鸡啄米般点头道:“喜欢,暖春喜欢,谢主子赐名。”

谢济轩一直站在陈珈身侧,听到暖春这个名字时,他若有所思的笑了笑。“春暖花开”,蓝小姐取这个名字是有心还是无意?他是不是低估了蓝小姐呢?

“公子,”眼见四下无人时,花落喊住了谢济轩。后者沉静的看着花落,不怒而威的模样让花落有些心虚,她不禁改口道:“花开,可否借一步说话?”

“说吧,何事?”

“那个叫暖春的丫头一看就是破过身的,我们真要将这种来路不正的女子留在队伍中?”

谢济轩朝着花落微微一笑,道:“这不是小姐需要的丫鬟吗?”

权贵人家的侍女一点就透,花落立即附和道:“我知道该怎么办了。”

陈珈一直缠着谢济轩,她的行为早已引起了谢济轩的警觉。为了避开陈珈的纠缠,他决定在队伍中多加一个丫鬟,这丫鬟就是他出给陈珈的试题。

那个被陈珈赐名暖春的丫鬟本名唤作兰草,十岁时被母亲送给了一个半瞎的铃医。铃医亦称“走乡医”、“串医”,指游走江湖的民间医生,日常以摇铃招来病家。

半瞎铃医常年游走乡间,找个女眷留家只为了回家时能吃口热饭,由于年龄相差甚大,他对兰草还算不错。十岁的兰草正是玩心甚大的年纪,铃医又常不在家,一来二去的她竟和乡里的一个书生好上了。

书生家贫,私塾里的学资全靠日常上山采些草药卖给铃医。只怪兰草长得甚是娇媚,铃医又嘱托他无事时可以教兰草认识一些常见药材,日后可以做个帮手……

书生和兰草好了之后,兰草再也不愿亲近半瞎的铃医,这让铃医起了疑心。铃医信任书生,托书生帮他找出兰草心里的男人是谁。

书生这时已经被兰草纠缠得有些烦了,他可是期盼着高中之后可以娶到富家千金的人。为了摆脱兰草,他说服她偷了铃医的所有家当,假意要带着她私奔……两人去往都城的路上,他把兰草卖给了一个北国商人做妾。

北国商人带着兰草途经香河镇时,遇上了一窝匪盗,这群人杀了商人劫持了兰草。半年来,兰草白日在街上行骗,夜里就供几人淫乐。

皇甫端白说要替她葬父时,她引着皇甫端白到了贼人的窝点,却不想五个贼人一个没跑掉,全部成了皇甫端白的剑下亡魂。又惊又惧的她就这样被皇甫端白带到了陈珈面前,改名暖春,成了这支队伍中的一员。

“暖春,抬马凳扶小姐上车。”

“暖春,房间里的铺盖得先换过才能伺候小姐休息。”

“暖春,你先得伺候小姐用完才能自己吃……记得吃东西时不要发出声音。”

“暖春,该你值夜了。寅时必须将房间里的茶水换成沸水,小姐醒来后才能喝到温热的茶水……”

得到谢济轩的默许后,花落把暖春当成了自己的仆人,原本应是她的活计全部交给了暖春。每一日,她的声音就像魔咒一般敦促着暖春干活。

暖春已经很久没有做过那么多活计了。铃医怜她年纪小,不会让她干重活;被盗匪劫持的那段日子,盗匪见她乖巧,又需要她配合着行骗,也没要求她做活计。日子一长,倒让她养成了一副好逸恶劳的脾性。ps:由于书名需要体现书籍的内容,所以更换的书名,希望大家记得这个新名字!剧透得多么彻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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