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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歌舞厅】(1 / 1)

这次季春花邀请陈天朗会谈的地点比较特殊,不是什么星级宾馆的西餐厅,也不是街头的雪糕点,冷饮摊,而是一家歌舞厅---金马歌舞厅。

晚上八点钟。

夏日的夜晚来的比较晚,天色还没暗淡下来。

陈天朗骑着自己那辆过了时的二八永久自行车,来到这家位于人民路的歌舞厅。

舞厅旁边有扎自行车的地方,甚至还坐着一个老头,看起来是专门负责看车的。也是,这年头自行车可是大件东西,一辆车200多块钱,将近一个人三个月的工资,很多人为了买辆车子省吃俭用,为了跳一场舞丢了可划不来。

舞厅为了招揽客人,当然要做好看车子的优质服务,而这扎车子的地方也井井有条,摩托车,自行车分开停放,看起来很整齐。

陈天朗把车子扎好,向那个看车子的老头要了一个车牌,依旧是用扑克牌剪成的简易车牌,坠了细细的绳子,可以很方便地挂在车子把上,只不过车牌上盖了大红章,上面印着五个大红字:金马歌舞厅。

把车牌小心翼翼地揣进怀里,陈天朗走到舞厅门口,抬头看着那很有气派的霓虹金字招牌,心中不禁想起了前世1993年国内的一部戏《海马歌舞厅》。

这部戏的主演是梁天和陈小艺,都是这个年代很有人气的电视明星,不过后来陈天朗才知道这部戏的编剧中更是人才辈出,除了王朔,刘震云,海岩之外,还有一个马未都。

就在陈天朗盯着这大招牌寻思着的时候,身后一个声音道:“唉,我说你这人到底进是不进呀?堵在门口干啥?”

陈天朗扭头一看,却是一个打扮时髦的卷毛男青年,搂着一个短裙女。

此刻卷毛男青年叼着烟,一脸的不爽,再看自己,还真就卡在门口挡住了人家去路。

陈天朗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挪动脚步,让开道路,那卷毛男青年这才很拽地瞥了陈天朗一样,搂着短裙女进了舞厅,看样子,是这里的常客。

门口,负责守门的男服务员看见卷毛男子到来,忙点头哈腰地欢迎道:“哎呦,卷毛哥,您来了。”

陈天朗进去的时候,服务员只是来了一句,“欢迎光临。”缺乏了些许热情。

从外面走到歌舞厅里面,光线从明亮变成暗淡,陈天朗有些不适应,看不清楚周围环境,于是就在旁边稍站了一会儿,等眼睛差不多能看清楚眼前景象时,这才继续迈步朝里面走去。

乍入里面,鼻子中就闻到一股说不出的夜店味道,香水,混合酒水,还有那种阴暗带来的霉味儿,再搀和发酵的尼古丁和喷洒的空气清新剂,让陈天朗的鼻子忍不住有些痒痒。

再看四周,陈天朗有一种穿越的感觉,复古的台阶式舞台上空,拉着五彩缤纷的纸花,两盏喇叭似的探灯,夹着一颗狮子头大小的摇滚闪灯,此刻正绽放着光芒。

因为火热的时间未到,暂时舞台上还没人唱歌,只是舞厅音响大开,播放着台湾歌手韩宝仪凄婉的歌曲《舞女泪》---

一步踏错终身错,

下海伴舞为了生活

舞女也是人心中的痛苦向谁说,

为了生活的逼迫颗颗泪水往肚吞落

难道这是命注定一生在那红尘过,

伴舞摇呀摇搂搂又抱抱人格早已酒中泡

夜夜探戈恰恰伦巴

谁叫我是一个舞女……

再看四周,围着舞台摆放有差不多四五十个小圆桌,也就是舞厅的酒水桌。

按道理,这些酒水桌都是要收钱的,除非你消费超过多少,才能减免使用酒桌的费用。

对此,很多来舞厅消费者都大有怨言,但这也是个变相摆阔的机会。

你请朋友来舞厅玩,能坐得起桌子就说明你有本事有能耐,如果连酒水桌都坐不起,就说明你穷鬼一枚,整晚只能站着玩耍,更别说什么沟女泡妞了。

时间尚早,这些座位基本上都还空着,陈天朗看到先自己一步进来的那个卷毛和女朋友已经在正位酒水桌上坐下,并且点了啤酒。

短裙女依偎在他怀里咯咯地笑,还时不时地用牙签扎了西瓜往卷毛嘴里送,姿态和动作诠释了什么叫作“骚浪贱”。

当然,像这种场合除了这种人以外,也会有一些看起来品味高级一点的。比如说此刻在舞池中央,一男一女正搂抱在一起随着这首《舞女泪》跳着慢步。

男的个头挺高,戴着眼镜,穿着西装,跳舞时好在西装上口袋中别一块白色的手绢,给人一种港片男主角味道。女的身材很健美,大长腿,穿衣服也很出位。两人跳舞那叫一个默契,一看就是个中高手。

另外在舞池中还有一个活宝,是个穿着暴露的胖妞,没人和她搭档,这胖妞竟然一个人很销魂地在舞池中随着曲子一颤一颤,浑身肥肉乱抖,样子很嗨。

陈天朗最后扫了一眼整个舞厅,除了刚才观察到的这些客人之外,在舞厅的阴暗角落,还坐着一群浓妆艳抹的女人,清一色的粗眉红唇大白脸妆,穿得暴露,姿态放浪,不用说陈天朗也知道她们是做什么的。

还有守候在舞厅门口和舞台后方的一些身材彪悍的男子,或抽着烟,或点头说着悄悄话,犹如隐藏在黑暗中的猎狗……陈天朗忍不住多看了这些人几眼,其中一个留着小平头的男子立马目光有了反应,机敏地看过来。陈天朗却若无其事的冲他笑笑,随即走向了吧台。

“给我来杯啤酒。”陈天朗对吧台小妹说道。

那是个打扮很清纯的女孩,看样子也就十六七岁,因该是上学的年纪,却在这里打工,陈天朗猜测要么是她学习不好,要么就是家庭环境太差。

舞厅所谓的啤酒大多数都是散装那种大扎啤,外面一块钱一大杯,在这里面却是三块钱,足足翻了三倍。

女孩非常熟练地接了一大杯啤酒端给陈天朗。

陈天朗冲她说了声“谢谢”。

女孩脸一红,在这样的地方很少有人会对她说这样的话,不是占便宜挑逗,就是说一些不三不四的荤话。

陈天朗可没兴趣撩妹,端起啤酒喝了一口,味道还不错。只是等他差不多把一大杯扎啤全部喝完时,约好时间和地点的花姐季春花竟然还没出现。

看这歌舞厅的招牌就知道,这应该是季春花旗下的产业,在自己的地头,还出现这么晚,这个女人也太端架子了。

陈天朗用手背擦了一把嘴上的啤酒沫,忍住那种等人的烦躁,把空杯推给酒吧女孩道:“再来一杯!”

……

随着时间的推移,歌舞厅开始陆续上人,人多了起来,也热闹了起来,舞池中开始有一波一波的熟客在里面翩翩起舞。

歌厅的舞曲也一个接一个换着,此时播放的是迪斯科舞曲《路灯下的小姑娘》。

这首舞曲一经问世就深受青年人的喜爱,尤其在迪斯科舞厅更是每晚必放的经典舞曲。明快的节奏,轻松的旋律,还有动感十足的舞点,都吸引着人们涌入舞池一展舞技。

舞厅门口处,六个岁数不大的少年男女好奇地走进这别有洞天的地方,心中发出惊叹,眼神发出唏嘘,表情宛若哥伦布发现新大陆。

他们以前只是听说过舞厅这种很时髦的场所,知道这里很好玩,也很乱,听说龙蛇混杂什么人都有。可越是这样,越能勾引起他们对这里一探究竟的好奇心,所以今晚他们就来了,第一次来到这个老师嘴里不道德,不能随便来玩的神秘地方。

其中,那个长相俊逸的男孩子体格高大,正是南都市二高的优秀生熊长林,跟在他身边的是他的死党郑鹏和王伟,至于那三个女孩子,一个叫王晚秋,一个叫唐玲,最后一个赫然就是孔月媛。

“月媛,我知道你不喜欢这种地方,不过我们已经高考完了,就该放松一下;再说了,我们一上大学就都是成人了,不再是小孩子,这种地方当然也能来玩的。”熊长林苦口婆心地对孔月媛做着解释。

“是啊,今晚长林请客,咱们请尽管开心地玩。听说你这次报考的是sh复旦大学,以你的成绩一定能考上,到时候你去了sh,咱们就见不着面了,在这里也算是帮你祝贺,还有帮你送行!”作为熊长林的好友,郑鹏嘴巴很甜地帮熊长林解围。

本来今晚孔月媛是不出来的,是熊长林让郑鹏想办法,说今晚是最后的机会了,自己一定要对孔校花表白,连表白用的玫瑰花都准备好了,就等罗曼蒂克的那一刻。

郑鹏就想了办法,让身边的女孩唐玲和王晚秋把孔月媛给诳了出来,骗她说一起去白河边喝冷饮叙叙旧,都快分别了,最后聚一次。

孔月媛本不想出来,只想躲在屋里百~万\小!说,她向图书馆借阅的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还有一大半没读完。

母亲李虹梅见此就对她说,以前只顾着埋头学习没错,但也要注意和同学打好关系,指不定未来谁能帮到谁。

父亲孔建邦的意思是,现在高考已经过去,就算是台机器也要放松一下,如果每次都这样拒绝人,会给人一种太高傲,不合群的印象,这样对未来的成长没什么好处。

孔月媛没想到一件小事会被父母如此唠叨,为了让耳朵清闲一些,就答应了出来玩。可万万没又想到,约自己出来玩的不仅仅是唐玲和王晚秋两个女同学,还有熊长林三个男同学。

对于熊长林,孔月媛没什么好感也没什么恶感。如果说对他印象最深的事情,不是他学习成绩不错,每次考试都是全班前三名,而是上次他被陈天朗一膝盖打掉门牙,如今那颗门牙还是新补的,看起来很丑。

“啐,我怎么会想起那个坏蛋。”陈天朗的影子在孔月媛脑海中闪了一下,急忙删除。

对于她来说,自己和陈天朗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自己快要上大学了,而他连高考都没参加,更别说做什么大学生了。

自己的未来前途似锦,铺满鲜花;他的呢,暗淡无光,满路泥泞,看不到一丝希望。

自己是不会和这种烂泥再有任何交际的。

是的,绝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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