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豆不好色,而且很害羞。所以,他只有逃命。
小豆走进一家酒店。酒店的名字非常古怪,古怪得令小豆非常喜欢——醉醉酒店。
醉醉酒店的老板董最最比他的酒店更惹人喜爱。他是两个圆球和四个圆柱体的非常奇妙、简单的组合。他笑起来就完全看不清五官位置。
现在他在笑,店里却在吵。
一个羽扇纶巾、有些酸腐的文化人无缘无故地打了一位只穿一条内裤的青年。
“打死人啦,救命啊、强盗、恶棍……”喊救命的却是正在打人的文化人。
那挨打的青年却“扑通”一声跪在文化人面前。
“爹,我是你儿子,你打得简直就像我爹,你就是我爹。”
他拼命地抱着文化人的腿,任由对方的手掌打在他愈来愈肿的脸上。那文化人突然停手,浑身痉挛起来,怯怯地望着董最最。
董最最笑得很甜、很媚,羞怯怯的,那表情比头次和男人上床的少女还招人。
这场面虽然滑稽热闹,但除两个人外,绝没有第三人去注意。小豆好奇,最最也好奇。小豆好奇的是那两人谁是谁的儿子,最最好奇的却是小豆。董最最的目光穿过人隙像鲨鱼一样游了过来,小豆浑然未觉。
那肿脸青年开始重重地抽自己的耳光,一张脸已是血肉模糊。
董最最招了招手,文化人像只可怜的病猫乖乖地蹭了过去。董最最依然在笑,文化人却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很快,尸体被抬走了。
没有人看清董最最是如何在笑意绸缪间骤施杀手的。
董最最已到了肿脸青年面前,脸上挂着最美、最真诚的笑。“公子贵姓?”
肿脸青年睚眦俱裂,两个血红的“窟窿”射出噬人的寒光。董最最依然在笑,仿佛肿脸青年在向他飞一个很好的媚眼。
“你杀了我爹。”
“他不是你爹。”
“他不是你爹,那你是我爹,我爹也会甜甜地笑,比***妓女还可爱,杀起人来比***你还快。”
“我不是你爹,但我可以认你做儿子,因为我喜欢你。”
“你为什么喜欢我,我又不是你爹。”
“我喜欢你是因为你是目前天底下最大的浑蛋,方才葛九浑不过你,所以我才杀了他。如果我不杀他,他会嫉妒成疾。我不想让你这样罕见的浑蛋天才被他暗杀,这是为你好,也是为他好,这样他就避免有一天落在城主手里……”
董最最柔若无骨的胖手已经捏住少年的大手,另一只手却在抚摸少年的手背。
那肿脸少年愤怒地盯着董最最,董最最依然在笑,那少年却觉得像吃多了甜食似的腻得要命。
但是他的目光却完全变成了狗一样的目光,那种最驯顺又最凶狠的目光。
“来,二肉。”
肿脸少年乖乖地跟着最最,像那文化人一样。
不知不觉中,小豆儿发现自己已成为醉醉酒家的常客。从早泡到晚,仿佛醉醉酒店是一口看不见底的酒缸。
董最最一直在注视着他,仿佛思春的少女盯着情郎。
“你的酒量很大。”董最最笑眯眯地。笑容有时可以作为一种武器使用。董最最的笑便是世上最厉害的武器,如果什么时候董最最不再笑,那只能意味着他已经死掉。
“酒很淡,淡得很。”
小豆儿不经意地,仿佛在自言自语。
“的确,因为你喝的是白开水。”
“你以为我不知道?”
“我没以为你不知道。”
“你是一位只卖白开水的酒店老板。”
“你也是一位只喝白开水的酒客。”
“这么说,你始终在观察我喽。”
“我在做每一件极有把握的事情之前总是先仔细地观察。”
“你做的事通常只有两种:杀人和驯狗。”
“我不想杀你。”
“我也不想做狗。”
沉默。
董最最依然在笑。笑也是一种战术,可以是拖延,可以是拒绝,也可以是思索……
董最最的笑是杀人。
“你想过没有,专卖白开水的酒店老板对于白开水一定有些独得之秘,否则你怎么会如此狂喝烂饮,乐而忘返。只有一种解释,它不是一般的白开水,它是专门预备给像你这样特殊客人的,你应该感到荣幸。”
“的确,我感到侥幸。”
董最最伸出一只洁白的柔若无骨的小手,那只手晶莹剔透,甚至能够看清血管里缓缓流动的血液。小豆很大方地把手伸过去,任凭董最最的胖手去抚摸。
董最最的眼里流露出一抹惊悸,脸色变得灰败,豆大的汗珠从胖脸上滚落下来,即使在炎热的夏季也不会滴下半个汗珠的董最最居然出了一身透汗,他的心跳已达极限,内力正源源不断地输入到小豆的身体,他像是被巨大的磁石吸引的一颗小铁钉,他的脸上已现出绝望。
他实在低估了这位像磁石一样的少年,他想不到一个十七岁的孩子竟然如此可怕。
董最最居然也有笑不出的时候,董最最竟然已经笑不出。
莫五进来的时候,小豆的一只手依然在董最最的手里。
“他已经死啦。”莫五很忧郁。
“我并没有杀他。”小豆有些惊讶。
“是他自己杀死了自己。其实他只要换种方法,倒下的就一定是你。”
董最最已直挺挺地倒下,像那做狗的文化人一样。
莫五拉着小豆消失在苍茫的暮霭中。
主人可以为他的爱犬收尸,而无论什么样的爱犬都无法为它的主人收尸。
所以,董最最一直躺在地上,孤零零的。也许是等得不耐烦,也许是饿了、渴了、生气了,董最最竟然坐了起来,甚至揉了揉眼睛,仿佛那只不过是一场恶梦。
如果一定要有人杀死董最最,那么这个人一定是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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