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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时幻时真(1 / 1)

()不知过了多久,也不知哪儿来的力量,我一使劲站了起来。感觉脑浆在脑壳里晃来晃去,我不由自主用双手抱住头颅。两边腮帮、上下牙床还在膨胀,舌头已经行动不便。

睁开双眼,刘雨、金不桧不知去向。不对,正确地讲,应该是我不知自己身在何处。

周围没有鬼石,没有天杨遗像……微微抬起头,我看到了天上的星光。我怎么出了鬼道?这又是什么地方?

很快我便看清楚,这里是一片坟地,处在一个山谷之间。一人多高的杂草,惨淡的影子,随风乱摇。

一只鸟,是秃鹰?或是乌鸦?正在夜空盘旋,发出阵阵怪叫。我正自心惊,那只鸟忽然向我俯冲下来。

我大骇:“可别啄我的眼睛!”慌忙举起胳膊,准备把它轰开。但它的目标并不是我,而是我旁边的草丛。

等它再次飞起时,嘴里叼着的竟是一把青草?

我刚想放下胳膊,忽然感觉眼前一暗,就象星星都躲进云层一般。

我的心随之一紧,抬头一望,却见黑压压,怪鸟无数,也不知从哪里突然冒出。

这不会是食人鸟吧?但愿都象刚才那只一样,只是一群“草包”——吃草的鸟……

我一面心惊肉跳,一面想摄下这诡异的景象。这时我才意识到相机已经不见了。

我最后一次举起它,是在阎罗殿。我得回去找到它,当然,更重要的,还有刘雨。

往哪边走呢?天上虽然有星星,我却找不到北。从小我就喜欢繁星满天的夜晚,看众星闪烁,看卫星徜徉,看贼星走光。

望着那看过千百次,仍然是陌生的星空,长长地叹了口气。

别说天文学知识,就连一些普通的常识,哪一颗是北勺星,哪是勺头,哪是勺柄,怎么指向,哪个是织女,哪个是牛郎,如何相望……我是一概不知。

上不知天文,下不知地理,可悲啊可悲。

我只好碰运气。揪下一粒扣子,往空中一抛,左手接住,右手盖住,然后打开,是正面。

我选择向左走,顺着山谷。

两边不停地有怪鸟下扑,衔起带泥的青草,嗷嗷怪叫(那声音象是从肚子里发出来的),越飞越高。

我脚步越来越快,后来几乎是一路飞跑。

感觉走了很久,前面终于出现灯光!

一道铁栅栏,横在山谷之间,两边各有一个小屋,都亮着灯。

“站住!”

我一愣,只见一名全副武装的警卫,站在门口,手里端着枪,瞄着我。

我慌忙举起手来,喊道:“别……我迷路了!”

“是从阎罗殿过来的吧?”那名警卫似乎很不高兴。

“是啊……你怎么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这仍然是鬼道啊。”警卫挪揄道。

“什么?这……不会吧?”

“唉!真烦……我每天不知道要解释多少次……这里是鬼道的另一个出口。一般人是不应该跑到这里来的……”

“什么叫一般人……不应该……”

“鬼道有标志,一般人都是按照路标行走,绕一个圈就从哪里来回哪里去……你一定没有看路标,对不对?”

“嗯……对……可是我怎么到这儿来了……我被人打晕了,醒来之后就到了一个坟地……”

“哦?”那个警卫忽然警觉起来,表情变得很严肃,道:“谁把你……啊……下手还挺黑……”他显然看到了我的伤势。

“可不吗,打的是黑市拳啊……金不桧……你认识吗?”我试探着问。

“是他!他为什么要打你?”警卫露出很吃惊的样子,他的反应证明他认识金不桧。

一直惊魂未定,看到拿枪的警卫,心里踏实多了。于是我把经过详细跟他说了一遍,当然也包括神经毒气的秘密。

始料未及的是,那警卫的脸色突然大变。

我蓦地意识到自己犯了个错误,而且很快我便知道,这是一个足以要了我小命的特大错误。

我不该说出金不桧的发现。当地人利用神经毒气吸引游客、增加收入,一定不愿意外界知道。

警卫会不会……杀我灭口……想到这里,我悄悄后退,拉开与警卫的距离。感觉差不多了,我扭头就跑。

身后并未响起枪声,我稍一思索,便即明了——他们当然不愿意惊动旁人,他们会悄悄把我干掉。我越想越怕,越跑越远。不过后面好象并无追兵——他为什么不追我?难道他认定我跑不掉吗?

我该去哪儿?

在我做出何去何从的决定之前,我已回到乱坟之间。

想必是金不桧把我拖到那儿的,所以阎罗殿应该就在附近。我是不是要找到阎罗殿呢?找到了又如何呢?我既然能够从入口误打误撞进入阎罗殿,就应该可以从阎罗殿回到入口。

我要返回入口吗?

不……警卫一定通知了看门人……

我该怎么办呢?

现在找不找得到相机是次要的。而刘雨,应该与金不桧在一起,别的不说,她起码应该是安全的。

思来想去,我终于打定了主意:保住自己的小命,说出这里的秘密。

这便是我的目标,不过这个目标大概很难实现——

因为我听到了金不桧的声音,看到了他的身影,感觉到了他的杀气:

“我还以为你变成鬼钻进坟墓里去了呢,害得本魔王找了半天没找着,想不到你又回来了。”

“是你……刘雨……”没等我说出一句完整的话,他已然欺近,照准我的面门,又是一拳。

我仰面倒地,却并未晕死过去——他竟然没有怎么用力——但我后面要说的话被噎了回去。

心中的恐惧被他打消,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愤怒。

我感觉自己象是只小小的耗子,既无招驾之功,更无还手之力。

他以为他是戏鼠之猫。

我改变了目标。

虽然我不想死,我还没有活够,生活实在太美妙。

能活着当然好。

但如果不得不死,那就让我在临死前,把我全部的能量消耗掉。

这就是我眼下的目标——只求死得象个人样。

“尽人力而待天命。”

我慢慢爬起身,手里多了一把瑞士军刀。

我横握军刀,刀口向外,这一刻我变得出奇地镇静。

我静静地等待他的再次重击。

刀锋映着星光,我仿佛看到了天堂。

也看到了金不桧嘲讽的目光。

随后见他漫不经心地一拳打来。

我举刀相迎,希望可以划破他的脉管。

他变拳击为抓拿,我的手腕被他反扭,小臂被他顺势一推,撞上我的鼻梁,

从我的鼻腔里流出一种液体,不是血,而是水鼻涕。

我再次倒地,军刀落在一旁。

我忽然笑了起来,是真的觉得可笑,除了腮帮子本来就疼外,笑得自己肚子也疼了起来。

“你笑什么?”金不桧冷冷地望着我,因为他看出我并不是要用什么诡计——就算我用,他也不在乎——我是真的感到了什么可笑的事情。

“没什么,我只是想起了两个成语。”

“是吗?”

“以卵击石,螳臂挡车。”

“哈哈……没错,没错!”也许连他也觉得可笑,所以狂笑。

笑声一歇,他道:“你好象不怕死?”

“不,我怕,非常怕。我只是不愿意死得太容易。”

“如果你求饶,我会放过你。”

“好,求你饶了我。”

他一愣。

“后悔了吧!哈哈!”我大笑。

他在犹豫。

“你最好不要放过我。你放过我,我却未必心甘——我必须让你受到同样的打击和折磨。”我笑道。

他终于做出了决定:“我可以饶你命,但必须割了你的舌头,挑断你的手筋脚筋……总之必须令你无法与人交流……”

他似乎在施舍我。

“无法与人交流……你干脆杀死我得了。”

(后来,我想起当时的情景,我觉得自己说这句话,做出这样的选择,非常愚蠢。也许大难不死,便很惜命?好死不如赖活着?但是当时我是毫不犹豫。)

他的脸上、眼中再现杀机:“是你自己说的!你起来吧,我不打倒在地上的人。”

“那我就不起来,要不你拉我起来?”

金不桧却二话不说,抬腿就是一脚,将我踢得飞了起来。

待我落下之时,竟成站立姿势。

“我说过不打倒地之人,不用拳打,用脚踢,一样弄死你。”他寒着脸道。

他那一脚踢得我的骨头散了架。

浑身都在痛。我心中的屈辱更重。

我更加疯狂地反扑过去,就象刚才刘雨所做的那样。

他的拳头象雨点一样打来,劈刀盖脸。

我只有挨打的份儿。

我只是奇怪他并未用尽全力,他本可以一拳把我打倒,将我打死。

却偏偏把我当成练拳的沙袋,打得我东倒西歪。

无意中我看到他的眼神,发现他眼中烧着火,脸上是邪恶的笑。

我突然明白,他把我当成柳天杨了。他脸上的笑,分明就是复仇快感的外现。

他打不过柳天杨——就算他现在能,柳天杨也已身亡——所以他拿我出气,把多年的妒火,化为机械的动作,发泄在我身上。

“他是人,我也是人,我总不能让他活活打死。”七晕八素中,好象有个声音在对我说。

这个声音越来越大。

就在这个时候,我忽然想起,我原是练过武功的。

也不知当时有没有后悔,我没有坚持练下去——因为工作太忙没有时间,因为当今社会没有多少用武之地,因为极愿意收我为徒的师傅远在合肥,因为与身边的武林高手无缘无份……

“人之内劲,寓于无形之中,接于有形之表,而难以言传,然其理亦可参焉。盖志,气之帅也;气,体之充也。心动而气即随之,气动而力即赴之……手到劲发,天地交合,而不费其力……”

几年前所习的拳谱上的文字,随着金不桧的拳打脚踢,一字一句跳将出来,清晰地浮现于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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