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拾了一会儿后,估摸着众人也都休息好了,李成便准备带着他们去市集逛一逛,长长见识也是好的。
叫来小六子让他带路,把行李都放在悦来酒楼之后,一行人就下去了。
“公子,不知道你们现在是要去些什么地方?说别的我小六子可能没这本事,但若是论对这忙城的熟悉程度,估计没人会比得上我,只要您把地名报上,就是乞丐窝我也能给你找着。”小六子走在众人面前,转过身来向李成介绍道,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他也不是自夸,这邙城确实熟悉的很。
李成想了想点头道:“去奴市吧,我准备去买几个丫鬟奴才回去,人数多了也相互有个照应。”
“好咧,公子您跟上了,奴市在城的西边,那里的奴才,特别是醉花楼的最水灵,干活些也最灵巧,许多城里的老爷,奴才都是在那里买卖的。”小六子一马当先在前面带路,众人连忙跟上。
就在这时,“阿哥,我们想独自去游玩,可以吗?”这是二丫的声音,听得出来,在这个很少见到的集市上,她有些想去撒欢了。
李成看了一眼二丫,又看了一彩依她们,发现她们的目光都是带着渴望,眼珠子里跳动着不安的兴奋火苗,都是想出去独自游玩的。
点头道:“那你们就过去吧,我一个人去买卖些丫鬟奴才,幻彩,这里就属你最稳重,看好她们。”李成又看向幻彩说道。
“好的,公子发心,有我和彩依妹妹在不会出什么大事的。”幻彩点点头,示意李成放宽心。
“那你们尽情的去玩吧,这些银两就给你们了,别怕花光了,花完了我这里还有,天黑之前回到客栈就行。”李成随手掏出大约100来两的银子递给了幻彩,也没太在意财不露白的这个道理。
他并不是担心她们的安危,反而担心的是某些不长眼的人的安危,在这一亩三分地上,不管是谁只要惹到了她们,那他也没有再活下去的必要了。
拐过几个转角,李成和小六子这才是来到了奴市,路边随手可见的都是被当做货品买卖的奴仆,有自卖的,也有挂售的,甚至还有像商品一样摆在店里供人挑选的。
不同的奴仆质量自然也不一样,便宜的只要几十文钱,稍微贵点的也不过是两三钱银子,贫贱至极。
这样李成再一次见到了封建社会真正的恐怖,想当初他在的那个时代,人命贵比黄金,但凡只要发生过命案的地方,那无疑会成为世界国家级的头条,通常都要全国通报一番,在那个时代,只要有个手机,哪怕是进行人口买卖你也能第一时间获知,并且知晓那些人的罪行与判处规则。
但在这个时代,人命反而是最低贱的,金钱至上,皇权至高,人命如同草芥,别说是死上一个人,就算是死了上百上千人估计也不会在这个时代掀起一点波澜,笑笑便弃之不顾,没人会在意其他人的死活。
人口买卖更是成为了封建社会的常态,有自己卖自己的,这占据大多数,其他的也几乎都是被父母亲人所拿去卖掉换钱,反而是被拐走卖钱的要少上一些,与李成所在那个时代形成强烈的对比。
“公子,醉花楼就在前面,请随我来。”来到了奴市,小六子指着前方的一处楼阁向李成说道。
两人来到这所谓的醉花楼,只见里面里里外外罗列了数十个奴隶,虽然很多都是衣衫褴褛,但明显看得出,这些真的都是高档货色。
男的要么健壮,要么就是有一股浩然正气,女的要么出身于书香门第,要么就是长的身段格外喜人,无疑都是上上之选。
李成一路看过去,发现整体的质量都还不错,价格也没超出心理承受范围,最贵的就是那个头牌红鸾,价值三两银子。
能善歌舞,懂得一些诗书礼仪,据说曾经是个书香门第,还是内城里面的大户人家,只不过现在没落了,家中老父亲背负了外债,不得已才出此下策,将红鸾转卖他人,企图能还上外债。
李成挑选奴仆不看建壮是否,看的是是否乖巧顺眼,若是满足后者,那么便会将其买回。
但是看着眼前这些被人当做货物买卖的可怜人,李成难受了,只感觉心里一阵隔应,这是一种时代的巨大代沟,来自于现代的他,很难适应现在的这种奴隶生活。
“公子,可是看上了哪些奴才,要妾家给您介绍介绍吗?我这醉花楼的姑娘男仆可不是我吹,男的能打,看家护院不是问题,女的暖床的活计更是精湛,保证让你舒舒服服滴。”
醉花楼的老板娘一看李成这穿着气度就知道是个贵公子,铁定是个有钱人,这不,就放下了手中的事情,匆匆赶来献阴媚了。
“除了这个,其他的我都…”李成豪气冲天地说道。
老板娘一听这还得了,高兴的跟吃了蜜似的:“哎呦,今天遇到贵人了,贵人可是想清楚了,想买下我这里所有的奴仆可不便宜哩,少说也得几十两银子,不过看客人脸生,想来应当是第一次来我这醉花楼,妈妈我做个主,给贵人打个对折,勉强20两银子贵人看可否?”
在这邙城之中,但凡是只要能拿得出十两银子以上的,非富即贵,这种人无一例外不是普通人眼中的大土豪、高富帅,李成这一掙千金的豪气把众人都给吓住了,小六子更是被雷的找不到言语。
李成炖了一会儿后又说道“不要。”
“啊咧,贵人说的是啥?我怎么没听清楚?”老板娘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李成刚刚说的好像不是她想的那样,仿佛为了证明她的想法是错的。
“除了红鸾,其他的我都不要,给,三两银子是吧,你数数”李成,从怀里拿出三两银子递给老板娘,淡淡地说道。
“啊,这…贵人请等一下,我这就去拿红鸾姑娘的卖身契来。”老板娘被隔了一下,但幸好,李成虽然没买下所有奴仆,也花了三两银子买下了最珍贵的红鸾,怎么说也是一个大主顾,不可忽略,该有的殷勤也是还有的。
再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嘛,多笑笑,一来二往的混熟了,再从他嘴里掏出点银两来也不是个什么难事。
“奴婢见过主人”刚拿过卖身契,红鸾就施施然走过来对着李成行了一个大礼。
李成见状道:“我姓李,叫我公子就行,或者直接称呼我李成,我不喜欢主人这个称呼。
还有,以后就是一家人了,也不要见外,我这里没那么多条条框框,你平日里该是怎样的以后还是怎样。”
“是,公子,奴婢知道了。”红鸾应道。
“你识得多少字?”买下红鸾之后,直接出得醉花楼,李成问道。
红鸾切身应道:“回公子的话,家父早些时候请了个先生教我识字,能熟读《女戒》,诗集也涉猎不少。”
“倒是难为你了。”李成对红鸾很是同情,这么一个有才华的女子不应当沦落至此,但奈何,奈何,在这个人命如草芥的朝代,女人注定悲哀。
人生百态孰看透?昔日千金今日奴。【问渠哪得清如许,一蓑烟雨任平生】不外如是了。
“小六子,这邙城有卖笔墨书店的地方吗?”李成忽然又问道。
“公子,你这问话那可真是巧了,前不久刚有一户大户人家被贬至此地,据说是做官的,但到了此地,那官阶还有什么用,那家老爷无奈,只得将家中的一些墨宝子画以低价卖出,企图靠那些银两维持生计。”听闻李成的问话,小六子高兴的应承道,他侃侃而谈,举止得体,颇具风雅,俨然就像是一个大户人家的贵公子。
“但是身处在这个不毛之地,哪还有人会有那些京城人谈风论雅的高等情操,没人会愿意一些享受职务而放弃活命之物,所以那家老爷尽管已经抛售了三四天了,但是能卖出去的寥寥无几,公子若是想买的话,请随我来。”
“那带路吧,你这么一说,我现在倒是不急于买到书画,反而是有种想见见那位老爷的想法。”李成说道,
“不知那老爷犯的是何种罪行,听你所说的这些好像那老爷不是什么坏人啊,何至于落至此?”
“公子有所不知,当今朝堂分为两派,秦王与太子,而我家老爷属于太子一派。”
原来是被党派之争波及了,那这么看来的话,那位老爷倒也是一位妙人。
李成,想见那老爷的想法又再次被加深了一重,参加了党派之争还未死的,一般在民间知名度都很大,大到连帝王都不能轻易将其斩杀,否则会引起民愤,得不偿失,也就是说,这位老爷很可能还是一位能够青史留名的人物,属于大家。
哪怕是互为敌对,敌对方也不敢太过放肆,他们的目的是赢得整个国家,而不是将这个国家付之一炬。
所以,处理这类人最好的方法便是流放,即将其疏远了权力核心,又保证了民心不失,一举两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