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可来到步枪生产车间,很快就被一个人盯上了。
彭少龙。
彭家大少爷这段日子过得苦!
试想,从小娇生惯养的彭少龙,突然被丢在那措穷山沟里,本来就够倒霉,还被魏可扔给燕小四,来步枪生产车间里干活,这里的环境哪里是他这样的公子哥受得了。
燕小四可不把他当作少爷看待,与其他工人同吃同住,同劳动!
那措步枪生产车间,执行的是半军事化管理,因为要赶进度,全体工人都住在厂子里,不仅要干活,每天早上还要出操,学习基本的军事技能,外加锻炼身体。
这样的生活,对于其他工人根本不算事,但彭少龙就熬不住。
熬不住也得熬!
别看燕小四缺了一条腿,他是特种兵出身,收拾起人来不手软,三下五除二就把彭少龙收拾服帖了。
别的工人起床出操,彭少龙也跟着出操!
别的工人上班了,彭少龙干不了技术活,也干不了重活,那就跟在后面打杂,递工具,整理物品,打扫卫生这些活,是个人就能做,你总不能说这些你也不能干。
另外吃饭、睡觉,所有工人统统在一起,你彭少龙也不能特殊化。
这哪里是吃点苦,简直形同地狱!
假如不是燕小四看得紧,彭少龙早就偷跑了!
所以说,当彭少龙再次看见魏可的时候,就把魏可当作大救星,抱着就不撒手。
“魏大哥!我再也不敢惹您的女人,您就饶了我吧!”
原来,彭少龙一直以为,魏可之所以把他丢进军工厂,是因为他当初招惹了苏映雪,而魏可是在故意教训他,才把他交给了凶神恶煞一般的燕小四。
魏可被弄得好不尴尬。
苏映雪都跑了,哪里成了他的女人?
不过,他还是觉得挺过意不去,因为,这段时间太忙,他已经把这位大少爷也忘记了。
说起来,还真有点对不起远在香港的彭老爷子!
“少龙,你想想看,自己能做什么?”
“我……会开车!”
彭少龙憋半天,憋出这么一句话。
到了这时候,彭少龙也清楚,那措不养闲人,他要是什么事都不做,估计不可能,但真要他说自己能干什么,想一圈,似乎自己真是废物,啥也干不了!
开车?
那措这山里穷地方,连公路都没有,哪里需要司机?
“少龙,等以后需要有人当司机的时候,第一个考虑你!现在,要么你去赶马车吧?”
赶马车,多少和当司机搭点边。
彭少龙顿时苦了脸。
不过,他也不傻,赶马车虽然也是体力活,但要是比起在到处是钢材、机器噪音的车间里当打杂的,那肯定要舒服很多,算是魏可帮他提高待遇了。
“好!那我就去赶马车!”
于是,彭大少这个活宝,在那措有了一份新工作,当马车夫。
魏可安排好了彭少龙,就抓紧时间去忙碌别的事情,在那措,普通的事有老团等人操心,轮不到他费心思,最让他放心不下的,还是有关军事方面。
第一件事,07分队和山地分队,全体换枪。
有好东西,当然给自己人用。
那措的07-1型步枪,总体性能与56冲近似,但胜在重量减轻、枪身短,别小看这么一点优点,对于执行特种作战任务的部队来说,这就是一条非常重要的指标。
在国内的时候,红箭分队出外执行任务,队员多数装备突击步枪,也就是采用折叠枪托的步枪。
折叠枪托,那东西只能算应急手段,并不科学。
首先,折叠枪托折起的时候,步枪的射击精度会严重下降,其次,突发战斗状态下,打开折叠枪托需要浪费时间,而且,枪托即使展开,手感也不如固定枪托舒服。
07-1步枪,是一款非常适合特种兵使用的短步枪!
每一名队员,配备一支新式步枪,步枪上一个弹夹,随身携带十个弹夹,统统都是三十发的标准长弹夹。
也就是说,每名队员随身携带330发子弹!
这是一项了不起的数据。
330发子弹,足以保证一场复杂条件下的战斗,而这样的载弹量,正是由于新式步枪带来的正面效应,以往配备老式56冲的时候,队员是无法一次性携带如此多弹药的。
子弹多,战斗持续性强,这样的好处,是个人就知道。
这一天,魏可一直与07分队呆在一起,试验新式步枪的效果,包括携行的方便程度,以及步枪射击时的精确度和可操作性,试验的结果,令所有人都很满意。
“老大,这个老罗太厉害了!这支枪,我感觉比05式好用,威力强!携带方便!”
巴特勒做出了这样的判断。
巴特勒是老牌特种兵,连他都这样说,那就没问题了!
“好!大家尽快熟悉新枪。我告诉你们,那措形势危急,有可能很快要打仗,大家时刻做好准备!”
打仗,和谁打?
自由军!
很巧合的是,当天晚上,驻守山顶哨所的林契汇报,那个身份特殊的蒙面人又来了,对方提出一个请求,邀请魏可亲自下山,与对方的负责人,进行一场面对面的协商。
孙连仲来约魏可见面了!
孙连仲的这个邀请,魏可必须去,因为这关系到双方的合作关系。
第二天,天色蒙蒙亮,魏可带队出发。
随同魏可一起的,是巴特勒带领的三名队员,其中包括余小七,另外就是担任警卫员的沃嘎。
一路上,巴特勒领着人在前面开路,包括余小七在内的三人,都算他的徒弟,他们是07分队中第一批的专职侦察兵,也是众人羡慕的对象。
原因很简单,专职侦察兵,是分队里综合能力最强的特种兵!
“小七,这次我去丘朗,华洪会发生了一些事情。”
借着这次机会,魏可将余小七叫到身边,把孔特木的事一一告诉他。
听说自己大哥已死,余小七的眼圈立刻就红了。
当初的十兄弟中,付文涛、余小七都是最重兄弟情义的,他们与老大金可喜的感情也最深厚,可想而知,金可喜的死,对余小七打击很大。
“诸葛承那老贼竟然逃了!”
余小七愤愤不平。
魏可叹道:“当时金大哥突然去世,大家都乱了,谁也没想到诸葛承会逃。小七你放心,总有一天我们会抓住他,杀了他给金大哥报仇!”
金可喜的死,第一凶手是掸家族,直接凶手却是诸葛承。
也就是说,随着金可喜的死,当初的华洪会十兄弟,也就烟消云散了。
“小七,你付三哥的意思,让你自己决定回华洪会,还是留在那措。你觉得呢?”
“我就留在这里当特种兵了。”
魏可大喜。
优秀的战士不好找。
余小七是有经验的侦察兵,根据巴特勒的介绍,余小七跟着他的这段时间里,学东西学得很快,假以时日,余小七就会成为一名合格的侦察兵,他的潜力比普通队员还要高。
假如余小七坚持要回华洪会,魏可自然不能拦着,而余小七主动留下,自然最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