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总算是写完了,这是至今为止字数最多的一卷,也是我写的最累的一卷,之所以写的累,是因为这是承上启下的一卷,在这一卷里,古涟的远恩旧远总算被交代清楚虫后这一boss终于被干死,它的儿子野心勃勃的安慕斯接管了虫族本书第一浪女艾玛为了挽救自己心爱的人,宁愿奉献生命但同时将军也没能活下来,被自己人黑蝠从背后捅了一刀萧皓辰成为了新一代的帝国大将军,肩负起了为国为民的重任皇城与边境守军终于彻底撕破脸破,南北对峙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本书第三大种族,神族现身,登场虽然惊艳,却也遇到了不小的阻力远古大神混沌曾用的兵器诛仙皆异界出现,一登场就杀了召唤自己的人独孤华,并展现出强大到几乎逆天的实力
我粗略的算了算,这一卷里死的配角,几乎是前两卷的总和,其中不乏一些非常出彩的人物,例如离柯,例如艾玛,例如将军,例如白渊,例如独孤华,等等,当然,他们的死也是非常必要的,因为旧人不去,新人不出不过说实话,这一卷写的我很压抑,毕竟要把自己用心良苦,一个个塑造出来的人物,再亲手杀死,这对作者来说,不啻于一种煎熬
幸好,困境总有过去的时候,当这些人都离开以后,接下来,就是我最喜欢的群雄争霸了
我喜欢写争霸,因为争霸里,既有斗智又有斗勇,比写主角成长记,野外历险记,或者感情艳遇记好玩的多我不敢保证能写的很快毕竟他们斗智斗勇,实际上同时也在考验我的智慧
但我能保证,第四卷绝对会是非常爽,非常爽的一卷,争斗会从卷首持续到卷尾,整整四十万字哦!
嘿嘿嘿,我已经迫不及待,摩拳擦掌了
废话不多说了,好好看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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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将倾
神道君临;
帝国历五十八年,
皓月出云……
——自由之城,
背靠襄阳,面朝北海,左守九幽山道,右临南方诸郡,是个地地道道的贸易重镇,军士枢纽
终末之乱以后,边境军方与皇城禁卫军南北对峙,势成水火以天池雪山为界,南北城邦,相继投奔,划清界限,唯有这自由之城,仗着自己独特的军事地理位置,趁乱独立,宣布自由,不依附于任何一方势力
皇城和边境势力基本相平自由之城独立的又非常坚决以至于独立当天,便引来全国富商投奔
富商们认准了当下的时刻整片伊斯大陆都可能变成战场炼狱,唯有这片中立的地带,没有任何一方敢轻易招惹
于是原本平凡的城邦一夜暴富,超过锦城,成为大陆最富有的地方,有钱就有军队,很快地,游侠佣兵云集此地,明目张胆的向帝都和边境双方购买武器,一支不容小觑的武装力量快速崛起时值当下,自由之城俨然已经成为了独立于皇城和边境的第三方势力
当然,任何一方势力的崛起都并非偶然,在自由之城崛起的背后,实际上,隐藏着一位产业遍布天下的巨贾“林冢”
(如果大家仔细读过本书的话,应该对林阝个名字并不陌生,正是他,以一己之力将沈氏拉入了帝国五姓的门槛)
……
自由之城中心,
万华酒社二楼,靠窗的位子上,穿着朴素的一男一女,正在品酒,“总店就是总店,不仅店面大,酒的醇香也浓些,不错,不错!”男人一身蓝色的斗篷,身材消瘦,头发不长,一根根坚挺地立着,像是刺猬的倒刺窗外日光毒辣,他的眉眼却似是被什么东西盖住了,雾蒙蒙的,看不清楚
“嘿嘿,我看你呀,不是夸这里的酒好,而是嫌学院的酒不好吧!”穿着白袍的女人笑嘻嘻地说着
男人啜了口酒,道:“知我如你,幸甚!”
女人轻轻挽住男人的肩膀,凑过嘴去,在他的脸颊上亲了一下:“我才应该庆幸呢,老天赐予我这么一个可靠的男人!”
“别这样,大庭广众的!”男人轻斥,脸上却没有丝毫不悦的表情
“切,以前不知是谁,当着几万人的面说喜欢我!现在倒怕起来了,是不是嫌我老了啊”女人撒娇
“你明明知道没有!”男人伸出手,将女人鬓边的青丝挽到耳后,“莫说你美丽更盛从前,就是真的老了,我又怎么会嫌弃你呢!咱俩可是共过患难的人啊”
“这倒是!嘻嘻!”仿佛得了眷顾的小猫似得,女人小鸟依人地,依偎在男人的怀里
酒楼的陈设古朴典雅,雕琢着蛮兽的深紫色屋脊似一位手持长矛的巨人,笔直的挺立着,仿佛这座奇异城邦的守护神总店的外观装饰,与其他地方的万华酒社完全不同,威严而又壮观,给人一种大气磅礴的感觉,据说,是老板林谧自设计的
男人望着四周的陈设,便像林冢就在眼前,暗叹:“狮子一样的男人啊好想会一会他!”
“这不正是你此行的目的吗!”女人有意压低了声音,“不过我不明白,你要来,干嘛不早一点,非要拖到现在”
男人道:“如果没有那件事情发生的话,再晚两年我也不会来的!”
女人蹙眉,“为什么!”
男人望向窗外,墨色的眸子像个深不见底的漩涡,“像我这样双手沾满鲜血的男人,本不该踏足这样温暖的地方!”
女人沉默
这时四周忽然传出一片喧哗,叫好之声在如此档次的地方,这样的声音本不该出现
不过,这一对男女很快便明白了喧哗的原因——是年迈的说书人要开讲了
瞧着众人期待的神情,这说书人的水平想来是极高的
男人不禁有些好奇,上上下下地打量着站在台上的一老一幼,老人嘛,白须白发白眉,穿着伊斯大陆本土居民的服饰,衣带飘飘,很有一种仙风道骨的感觉
小孩吗,大概十五六岁岁身材短鞋坐在凳子上,双脚离地面还有还有好远,穿着绣花鞋的小脚丫一翘一翘的,很是可爱她的怀里抱着一方几乎比上半身还高的琵琶,看起来稍稍有点滑稽
男人注意到,女孩的身后放着一整车的冰糖葫芦,想来是极爱吃的
“铮!”
轻音如吟,女孩波动了琴弦,老人张开了折扇“上一回说道,那萧皓辰不卑不亢,硬是接下了院长的刁难,在少将选拔大会上,以一人之力,分别挑战五世家年轻一辈的强者他先战宿命之敌慕容天倾,与他斗了个风云变色,日月无光两人都是年轻一辈最优秀者,一者用风一者驭雷实力相差无几,打得难分难解直到最后时刻慕容天倾遭了身边之人的暗算,蛊毒发作,萧皓辰方以一招之优艰难取胜”
说到这里,台下有人起哄道:“慕容天倾这么厉害,谁能暗算得了他艾你倒是说清楚啊”
老者一捋白须,跨前两步,露出了贱贱的笑容,道:“嘿嘿嘿,想知道艾出点银子老人家我就告诉你!”他这一笑,此前仙风道骨的形象,瞬间就没了,倒像个混迹于市井的老痞子,唯利是图!
“又来这套!你个老疯小子,鸡贼鸡贼的,说一段书,至少要设五六个陷阱,要十几次的银子!你也忒不厚道了!”台下的听书人,显然不止一次经历这样的陷阱了,愤愤不平
老者一歪脖子,道:“给不给银子是你的权利,说不说秘密,是我的权利,我们谁也赖不得谁!”
“好好好,怕了你了,谁让你是帝国第一说书将呢,打赏就打赏!”一枚枚的金币洒向舞台,待足够多了,老者方继续开书,“说到这内奸,就不得不重提之前的内容了
为了少将选拔大会,慕容天倾提前进入学院,募集手下,建立戎帮,扫除异己,他手下总共有三百来人,一文一武两员猛将更是他的左膀右臂这武嘛,自然就是外粗里细的铁虎了,他是天倾进入学院后,方才遇到的,不过后来被萧皓辰杀了文嘛,则是阴森诡异的蔡墨蔡墨善用计,心思沉,怀有的是杀人不见血的蛊术,是个阴险毒辣的小人他是慕容天倾陪读的书童,慕容天倾用他的才,防他的人,与他相交十几年,却从没有真正信任过
蔡墨能对他用蛊,实则是沾了龙儿的光,龙儿被天倾施了主仆契,绝对服从于慕容天倾的任何指令,天倾对它极为信任,可谓形影不离,蔡墨利用一次萧皓辰闯寨的机会将蛊施在龙儿的身上,进而传给慕容天倾,直到最关键的时刻,方才发动”
“那你倒是说说,他为什么要害慕容天倾啊”台下的听书人,又不耐烦的嚷嚷了起来
他们越着急,老者就越开心,端着架子,翘着二郎腿,两根手指激烈的搓着,那意思要钱!
众人暗骂此老头泼皮一个,可是无奈,他确实说的好,而且这些故事,也确实只有从他嘴里才能听到,无奈之下,各掏腰包,又扔了许多金币上去
老者眼睛眯成了元宝的形状,开心的笑不蚂,直到钱币足够多了,方才继续开书道:“其实艾蔡墨是纳兰氏家主一早安排下来的间谍,其目的就是在关键时刻,给予慕容氏新一辈的强者以致命一击!”
“什么!”靠窗的男子豁然站起难怪慕容天倾一直说自己使诈,难怪当日他会突然泄力,原来一切的缘由都在这里
可是,为什么,这个老人,会比自己知道的还要详细!好像亲身经历了一样!
——不用问,这靠窗饮酒的一男一女,自然就是我们的主人公萧皓辰和沈熙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