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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五十九章 大雨(1 / 1)

见妹妹走远了,充耀这才回过头来,轻轻叹了口气,道:「京城这场豪雨连着下了两天,说是十年未遇,城外良田几乎成了湖泽,昨夜又刮了一夜大风,禾苗毁了十之七八,今秋歉收已是定局了。城里也好不到哪儿去,东西城各有百余处房屋倒塌,压死了不少百姓,连交通都堵塞了,连皇上都惊动了……」

听充耀一番说辞,隐藏在常威心底的不安一下子烟消云散了,心情一松,立刻明白过来,他话暗藏玄机,十有八九是猜到了自己的身份。

常威留下的破绽不少,充耀机警,不难从各种线索追到他身上来,只是他尚不能完全肯定,故用言辞试探。

「皇上爱民,乃我大明之福,不过这场雨也算及时,这些年连年大旱,在这青黄不接的时候,下场好雨甚是难得。」

常威漫应道,看充耀眼中闪过一丝急色,心中暗笑,只是既然他知道了自己的身份,一时倒不便硬要离开了,遂捂着脑袋,沉吟道:「不过皇上龙体,尚有小恙,在下这升斗小民有个头疼脑热倒也不奇怪了。说起来外面的雨这么大,在下头目昏沉,还真有点畏惧呢,可贸然打扰赵兄……」

「你我一见如故,何来打扰之说!」充耀喜道,「只是暂居于此处,总要通知一声,不如李兄书信一封,我这就派下人送去。」

常威摇头说不用,却含笑望着他道:「不知赵兄府上如何称呼,万一有事,朋友也好寻得到我。」

「那李兄先告诉我,这书信可是送到秦国公府的吗?」充耀终于沉不住气了。

「侯爷高明!」常威嘿嘿一笑,翻身下床:「在下常威,不恭之处,万望侯爷海涵!」

「不敢当,不敢当!在下宁海候世子拜见秦国公。」充耀连忙躬身行礼。

又瞄了一眼常威赤果的下体,笑道:「国公爷还是赶快穿上衣服,要不你这模样,可真是不恭了。」

「啧,我还是回床上算了,郡主也不知道把我的衣服弄到哪里去了。」常威苦笑道。

说到宁馨,充耀也不禁皱起了眉头,见常威没有什么架子,便苦笑道:「早听说皇上要为长安长公主招国公爷做驸马,可眼下国公爷却招惹了我妹子,这下好了,你等着日后头疼吧你!」

转眼看常威不以为意,他又笑了起来:「听说你是风月魁首、花柳班头、江湖上赫赫有名的淫贼,怎么瞧着不像?国公爷或许还不知道吧,宁馨是长安长公主的好姐妹呢,你这番事情就会传到公主乃至于皇上耳中。」

这下轮到常威心中却暗惊,一惊充耀竟然找到了白牡丹,不知道她现在是否已经被充耀接走了;二惊宁馨和公主的关系。

心里想着事情,嘴上却不露声色,跟充耀闲扯起来。

「……我前年成婚,正妃乃蒋氏,你猜猜看,她是何许人也?」

我管她是谁!常威心中一阵烦乱,可既然充耀这么说,那蒋氏必然大有来历,看样子也是想跟自己攀关系,遂开动心思猜了起来。

当今皇帝后宫不多,算上上一任的一个月天子,外戚都不多,很好猜,想通这一点,常威已经猜到了蒋氏的身份。

「娘娘莫非是皇上祖母章圣皇太后的娘家人?」

「正是,她是皇太后的嫡亲孙女,而这里就是我岳丈长宁侯蒋云竹的府第。」

「那皇上不就是侯爷你的小舅子了吗?」常威笑道,心里却蓦地想起邓奇来。

「这蒋氏别和宜伦一个禀性吧!」常威暗自嘀咕,宜伦虽然贵为郡主,却也没蒋氏的后台硬,有蒋太后撑腰,就算充耀是个侯爷恐怕也不敢轻易开罪蒋氏吧!

「蒋氏贤德,甚是替夫家出力,而我有五个妹妹,她最疼爱的就是小妹宁馨,小妹也最向着她这个嫂子。」

充耀这么说是想向自己求援啊!

常威的头顿时变得老大,蒋氏贤德,自然不会让娼妓入门,他赎出白牡丹,不仅让她有了一个好出身得以嫁入代王府,而且有了常威这个强大的后援,她在王府里也不会受人欺辱,这是充耀最感激自己的地方。

不过,听宁馨所言,她定是认得白牡丹,而她又与蒋氏交好,一个弄不好,势必要将白的底细和盘托出,告知蒋氏,从而使事情变得不可收拾。

听充耀话里的意思,显然是有意让自己降服宁馨,大家一同把白牡丹的身份遮掩过去。

而常威若是不答应的话,不用宁馨出面,充耀就会让蒋氏找她姑奶奶去,叫常威吃不完兜着走了。这一点常威虽然不怕,但宁馨跟公主是闺蜜,这个把柄就大了!

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啊!干嘛自作聪明,没事找事的去撩拨这兄妹俩呢?!

可世上哪儿有后悔药可吃,常威只得苦笑道:「那侯爷的两全其美之计可千万想扎实了,我会给白牡丹个好出身,她的终身幸福就看你的了。」

充耀微微一笑:「宁馨也一样啊,做个郡主不见得就快乐吧!」

见常威若有所思,他又道:「国公,你是不是该在京里购置一处宅子了?」

几近中午天才放晴,豪雨过后,道路极是泥泞,下了马车没走几步,常威和宁馨崭新的鞋上就沾满了泥浆,就连长衫下摆上都是黄泥点点。

宁馨从没受过这等罪,又走了几步,实在忍受不过,站定身形,望了望胡同两侧的残垣断壁和一群衣不蔽体的乞丐,恼怒道:「李隆,难道你要在这儿买房子?」

「非也,不是买房子,而是买地,这儿还有房子能卖吗?」

离粉子胡同相距不足二里的沈篱子胡同就是昨夜那场飓风肆虐的重灾区之一,这儿原本就是西城有名的贫民窟,房屋大多年久失修,连日暴雨已经把屋子打透,再经飓风,胡同里十屋九毁,十数人葬身于瓦砾之中,此时的沈篱子胡同已是满目疮痍的人间修罗场。

「买地?」宁馨一脸狐疑。

「是啊,看到那群乞丐没有,其实两天之前他们还不是乞丐,而是这里的住户,只是一场大雨之后他们已经几乎都一无所有了。与乞丐唯一不同的是,他们不少人怀里还揣着一张地契,可眼下他们连吃饭都成问题,谁还有能力把屋子盖起来呢?」

宁馨眼睛倏地一亮,仔细打量着常威,流瞳轻转,低眉浅笑道:「你这人呀,一肚子的坏水,像淫贼、像恶少、像奸商,就是不像个读书人,偏偏你还很有学问,连我哥哥都夸你的文章。」

宁馨虽然易钗而弁,却是大有媚态,那神情怎么看也不像是个二八少女。

「你是不是想说我满口道德文章,其实一肚子男盗女娼?其实你错了,说实话,我连道德文章都懒得讲呢!」常威轻笑道:「我就是个口蜜腹剑的浪荡子儿。」

宁馨飞起一脚,常威不躲闪,正踢在胯上,却没觉出什么力道,只是长衫上不免多了一个肮脏的泥印。

「别闹了,顺天府已经来过了。」常威望了一眼赈灾的粥棚,两口大锅里面已是干干净净。

「有心人很快就会得到消息,咱们得快点了。」

胡同里的人一脸麻木地望着这两个嬉笑的少年,显然他们已经被突如其来的天灾击垮了。

常威和宁馨走了两个来回,众人的议论之声已尽收耳底,心里便有了计较。

来到拖儿带女的一家六口面前,常威施了一礼,问道:「大叔,请问这是沈篱子胡同吗?」

那四旬汉子「嗯」了一声,常威又问道:「那侯松侯二哥可是住在这胡同?」

「你找他?他死了。」

「啊?他死了?怎么死的?」常威惊讶道,心里却暗笑,废话,我当然知道他死了,我还知道他全家都死光了,否则,我怎么会偏偏提起他来?

「怎么死的,当然是屋子塌了砸死的。」

「那他家还有其他人吗?」

得到已知的答案,常威不禁一跺脚,急道:「这可如何是好,这可如何是好!」

那汉子终于被我勾起了好奇心,看看常威和宁馨衣着光鲜,实在不该与侯松有什么亲戚关系,忍不住问道:「公子找侯二哥……」

「喔,是这么回事,我大爷是开饭庄的,极善岭南菜肴,其中最拿手的就是蛇羹和炸蝎子,每日要耗费大量的毒蛇蝎子,我大爷就想在城里找一处养殖此二物,不知怎么认识了侯二哥,他说沈篱子胡同这儿地价极贱,又说能联系几户把房子卖给我大爷,我大爷就动心了,说好前天过来看房子,可偏偏碰上了大雨,就来迟了,没想到……」

一想到自己要和毒蛇蝎子为邻,那汉子不由破口大骂,道侯二见利忘义,果然是个卑鄙小人。

倒是旁边妇人瞧了瞧嗷嗷待哺的孩子,突然小声问道:「公子,你大爷要花多少钱买侯二的房子?」

「纹银一百两。」

「三哥!大爷不是不让你说的吗?!」宁馨在一旁突然埋怨道,她上面有两个哥哥,出门说为了行事方便,就叫起常威三哥来了。

常威心中一凛,这丫头还真机灵!那妇人闻言,眼睛顿时活泛起来,上前扑通跪在我面前,抓住我的衣襟小声央求道:「大少爷,我卖、我卖!」

大汉呵斥了一声,那妇人哭了起来,说就算大人熬得起,可孩子怎么熬得起?那大汉顿时就蔫了。

妇人拉着常威走进一座破院,院里北东西三面六间房子俱已倒塌。

常威面露难色:「大婶,我大爷要的是现成的房子……」

妇人抽泣道:「沈篱子胡同哪儿还有现成的房子,若是有,谁还肯卖呀!大少爷,您就发发善心,权当可怜我们吧!」

「我也得给我大爷有个交待呀!」说话间,掏出一两碎银塞进妇人手里,道:「买卖不成仁义在,给孩子买点吃的吧!」

那妇人见状,越发央求起来。常威脸上露出犹豫不决的表情,宁馨心领神会地道:「三哥,反正买谁的都是买,这大婶挺可怜的,就买她家的吧,我从月例银子里拿出十两,跟大爷就说是九十两银子买的。」

「可大爷说要买一座院子,这里好几户人家,总不能户户让咱俩贴银子吧,再说,这里又没有中人作保……」

听常威松了口,那妇人连忙说她去与各家商议,至于保人,几户一起作保,官府那里自然没有问题。

常威勉强点头,那妇人出去不大一会儿,就领来了五人,六张地契房契摆在我的面前,一看,原来竟是哥六个分家产各得了一处屋子。

买卖契约自然一蹴而就,签字画押,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没用顿饭功夫,常威便用五百五十两银子买下了这座破落宅院。

虽然警告他们不可将售屋的消息泄出,可早有有心人在关注着常威和宁馨的一举一动,在他似乎无意中说出自己二爷也要买座院子的时候,果然几个人鬼鬼祟祟地拦住了他俩的去路。

「公子,去我家看看吧!」

「公子,还是去我家吧,喏,就在前面。」

「你家什么破地方,猪都不愿意住进去!」

「你家好,不也是变成破砖烂瓦了!」

没等常威说话,几个人倒先吵起来了,吵闹声吸引来更多的人,得知他要购屋的消息,立刻加入了争夺的混战中。在生与死之间,人性的卑劣面彻底地暴露了出来。

「别打了、别打了!我一家一家地看、挨家挨户地看,每一家都看,还不成吗?」

常威看到人们的情绪越来越激动,竟有不可收拾的迹象,一面高声喊道,一面紧紧把宁馨护在身前,她那对丰硕顶在胸口,像兔子一般欢快地跳着,可两眼却东张西望的,竟然浑不知什么是害怕。

众人这才停下手来,见常威真的进了胡同口的第一座院子,才轰然散了,各回各的家,每座宅院的门口都留着人手,生怕我跑了似的。

在每座院子里,常威都似禁不住别人的哀求,好意指点他们,说这事我拿不定主意,你们拿着我的纸条去某某胡同找我二大爷高定,由他来定夺。

高定是高文彩的叔叔,在高文彩升职掌权后,小小的布庄越做越大,有锦衣卫北镇抚司关照想做不大也不容易。

于是,高定暗中又做了北镇的线人,常威使唤起来不要太顺手。

这时倒不用常威提醒了,每一户都神神秘秘地离开沈篱子胡同,常威又故意在每座院子里多停留一会儿,好给高定留出处理契约的时间,中间虽有个别人心存疑虑,可禁不住亲友邻居的攒弄,一切都进行的极为顺利。

「怪不得你一出门就先去百花楼,和万金嘀嘀咕咕了半天,原来早就安排好了,倒让人家白奇怪了半天。」宁馨偷偷掐了常威一把,道:「那万金贼眉鼠眼的,又是个龟奴,你怎么就放心他?」

万金只是个跑腿送信的,高定自然不能直接暴露出来。

「山人自有相人之法,法曰:眉长过目,忠直有禄;鼻头圆肥,食足衣丰。他若不跟随我,一辈子在百花楼作龟奴,哪儿来的富贵可言?!再说了,不过万八千两银子,你三哥我还没放在心上。」

「一派胡言!」宁馨嗔道,又狐疑问道:「你真把银票给了他?」

见常威点头,她若有所思地道:「怪不得他当时都要哭了似的,原来如此……」

等到回到万金住的胡同,就见万金正一脸兴奋地在胡同口走来走去,见到常威更是一脸崇敬。

「大官人,小人从来都没想过,一个中午,也就是一两个时辰的功夫,小的就花出去了一万两银子!一万两啊!」他浑家和几个儿女也都敬畏地望着常威,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声。

「万金,你好好跟我干,日后有你吃香喝辣的。」常威看了桌上满满一桌子房契地契,整个沈篱子胡同除了全家死绝了的七户之外,其余一百零六户人家的房契地契尽归常威手中,顺利的竟然连他自己都难以置信。

随手递给万金一张五百两的银票,告诉他立刻搬离此地,最好能在缨子胡同或粉子胡同寻到住处。

万金也不问为什么,立刻应了下来。常威便和宁馨收拾好房契地契,赶回了充耀岳丈、皇太后亲弟长宁侯蒋云竹的府第。

听常威说了事情的经过,充耀立刻明白了他的打算。

「一条胡同的地皮?好大的手趣÷阁!」

「侯爷您这可说错了,我这可是拳拳爱民之心呀!您想,我这是帮顺天府赈灾呢,皇上能不高兴吗?皇上心情舒畅了,咱大明百姓才有奔头……」

充耀不由得哈哈笑了起来,宁馨这才明白常威早知道了她的身份,气得狠狠踢了他两脚,向充耀诉苦说常威一整日都在欺负她,充耀说那就把他发配到你那儿三天,三天之内,任你打罚。

宁馨这才放过自己的哥哥,一转眼却见常威毫无惧意,眼珠滴溜乱转,脸上突然浮起一抹奇异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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