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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无处不在的男人(1 / 1)

大跌眼镜。

迷糊妞周乐陶彻底没心没肺了,人家还真是好喝好吃好睡。不仅没有黑眼圈,小脸还睡得红扑扑,像只红苹果,忒惹人爱。

不止如此。她自动默认失业了,既不去上班,也不请假,准备在家过几天舒舒服服的单身日子。她唱着歌儿擦着窗子,洗刷刷洗刷刷……阳光照在她迷糊的脸上,染成一个漂亮的金娃娃。

从里到外,从上到下,彻底打扫了一遍。还一个人挪动家具,要重新摆个桃花阵,迎接平凡的爱情。一个小窝,一个不太有钱的男人,过最平凡的日子。这才适合她。

总是战战兢兢生活在患得患失中,那会把人逼疯的。瞧,那男人也没想起过她,连个电话都不来。手机一直开着呢,可是沉默啊沉默。

不在沉默中哭泣,就在沉默中关机。所以她关机了。

下楼买了自己最爱吃的蔬菜和水果,在家做一顿丰盛的晚餐。看着肥皂剧,聊着QQ,生活别提有多美。所以说嘛,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

邢季风肺都气炸了,也不知道是该夸奖他妞独立生活能力强,还是应该骂她狼心狗肺喂不熟,捂不热,是块又臭又硬的大石头。

狗东西!真作!

还买好东西吃上了!在家里莺歌燕舞的,还洗刷刷。

邢季风在门口鬼鬼祟祟猫了一圈,气愤地走了。冷静,一定要冷静,沉住气才有可能打赢这一仗。他忍耐着,既不打电话,也不找她。

邢季风也算有毅力的人,就这么压着。家里人问起,就说这妞出差,快回来了。他心潮起伏,心烦气燥。只觉有一根无形的绳索,勒得他喘不过气来。

这几天,她倒是乐呵,在家睡懒觉,看连续剧,披头散发当黄脸婆。这天晚上,周乐陶吃撑了,准备下楼消消食,散散步。

她走到附近的文仙桥,那里正有几个狗贩子在卖小狗狗。刚生下来的小狗,毛绒绒的,圆溜溜的,可爱得要命。她伸出手摸摸这只,又摸摸那只,怅然地想,是不是该买只狗狗来解解闷?

卖狗的人使尽浑身解数,笑逐颜开地给她介绍了狗狗的品种,又说了许多狗狗与人的趣事,逗得她笑得眉眼弯弯。最后的问题是,她没带钱。

说啥都白说。卖狗人霎时热情降到冰点,再不搭理她。

周乐陶不以为意,扭头走了。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现实,什么都是钱钱钱……骤然身后一阵骚乱,她转脸一看,呵!那关狗的笼子不知怎么就打开了,一堆的狗狗四下乱窜,都没见过世面,这下自由了,还不赶紧新鲜新鲜。

已有好几只被抓回去了,一只胖乎乎的小狗,脚力十足,刷刷朝街中窜去。彼时车来车往,周乐陶眼见那小狗就要葬身在车轮下,脑袋一热,便冲上去救狗。

就在人狗都要一命呜呼的当口,一只强劲有力的大手猛力将她往后一扯,伴随而来是一顿怒火冲天的大吼:“蠢东西,不要命了!”

周乐陶急得眼冒金星:“狗狗,狗狗呢?”

无处不在的男人,当然是邢季风。这个世界除了邢季风,还有谁会整天守在这个傻女人身边神出鬼没?

邢季风将另一只手举了起来,手里拎着的正是那只初生狗崽不怕人的乱窜的狗:“为了这玩意儿,你寻死?啊,周乐陶,你有毛病是不是?我放你几天假,你就这表现是不?”

要吃人!这男人完全有把她生吞活剥的可能。

周乐陶一惊,尖叫道:“血,季风,你手流血了。”

邢季风将那只作恶的小狗崽扔回给不断道谢的狗贩,拖起这女人就走:“血什么血,最好流干死了算了,反正我迟早要被你气死。”

周乐陶狗腿地贴上去,作出十万分心疼的样子:“季风,血,流血了。”她眨巴着眼睛,把他的手拿到唇边吹吹:“疼不疼?走,我们去医院。”

邢季风一甩手,恶声道:“去什么医院?一点皮外伤,回家,你帮我包扎。”

周乐陶真的为难死了:“可是季风,我不会,我看见血就头晕。我真的不会包扎,还是去医院吧。”

邢季风拗上了,好容易有了个回家的借口,谁有毛病才去医院呢。他板着脸,拖着周乐陶进了附近的一家药房,买了消毒的酒精和棉签,就这么大张旗鼓地回家了。

的确没什么大不了,只是擦破了皮,血一下子涌出来。消了毒,连纱布都不需要。周乐陶在他的指挥下,勉强帮他搞定了,苦着一张脸,活像个受气小媳妇儿。

既然都进来了,那是断然没有再出去的道理。所谓请神容易送神难,就是这么回事。本来邢季风是断然干不出这种事,不过在时相宇的谆谆教悔下,觉得这一招,实在比欲擒故纵好用。

周乐陶闯了祸,又得了这男人的救命之恩,哪里还敢撵他出门,只求他不要开口闭口骂她是“蠢东西”就谢天谢地了。

邢季风因为这点小伤,当上了大爷。连洗澡都不用自己亲自动手,一扫近几天来的郁闷之气。他看着这妞涨红的脸,都亲热多少次了,这妞居然还是会脸红心跳成这德性。很快,就要成他老婆了……小日子真美啊。

他这几日尝够了分开的苦涩滋味,一个人睡觉,哪哪儿都不对劲。这妞真狠,狠透了。他上床,举着那只受伤的手,说不出的光荣。

瞧这待遇,瞧他媳妇儿这心疼劲儿,哎呦,手断了都值啊。这不还没断么,倒是可以哼哼:“呀呀,疼……”

“怎么办?要不上医院吧,季风?”周乐陶真是苦啊,苦哈哈的鬼样子。

邢季风这时候哪肯上医院,医院是什么?他不认识。他只知道这一刻,可以明正言顺地赖在这屋子里,对她指手划脚,一会儿要喝水,一会儿要吃宵夜,一会儿要……上洗手间这种事还是自己亲自来吧。

总而言之一句话,任何人做事之前都要想清楚,不要欠人人情,不要授人把柄,否则便得付出代价,为奴为婢。比如周乐陶同学,救狗不成,反被救,导致任劳任怨。

看着他那只破皮的手,她心里愧疚万分啊愧疚万分。这男人算起来真是好,虽然没给她打电话没上来找她,但多么苦情地守候着她。一旦她有危险,他便那么奋不顾身。

算了,嫁人不嫁这种男人,还想啥哩?周乐陶心软,很快就作了投降的姿态。一如艾沫惜之前总结的,乐陶这妞,如果生活在战争年代,指定是个叛徒。还没用刑,该招的不该招的,她统统都招了。

次日,邢季风起得很晚。好几天没睡踏实了,还能不睡懒觉么?等他起床,已是太阳晒屁股了。他妞表现还不错,中饭已做好,菜式全是他平素爱吃的菜,又炖了只乌骨鸡。

因他流了血,还特别做了银耳羹,里面加了红枣,说是吃了补血。也不管有没有科学依据,起码人家是上了心,邢季风心中甚慰。

他妞虽是猪脑子,但心肠还是挺好的,知道疼人。

他接到了奶奶的电话,问他媳妇儿出差回来了没有,晚上带回家吃饭。

邢季风懒洋洋的,捂着电话问:“奶奶问你出差回来没有,晚上能不能回家吃个饭?”说着,把受伤的手在她面前不经意地晃晃。

周乐陶吞了吞口水,垂头丧气,活像杨白劳那苦逼的女儿小喜。

邢季风接着回奶奶话:“哦,她还在出差呢,没回来。”说完就挂了。

周乐陶眼睛瞪得老大老大:“你为什么要这么回奶奶?我又没说不回去。”

“你不真心。”邢季风的尾巴还翘上了:“我邢季风从不勉强人的,尤其是女人。”顺手将手提电脑打开,处理公事,看都不看她一眼。

他现在搞清楚状况了,和这妞怄气,千万别跑远了。就得在她眼皮子底下怄,否则你就是死了,她都不见得想得起你来。

周乐陶嘟着嘴,在屋里转圈圈,被忽视的感觉真的十万分糟糕。这男人故意的,绝对是故意的。她其实早就想去看奶奶了,想她从小不遭人疼不逗人爱,连她老妈都觉得她是当小三的命。

只有那老太太,多好的人,从那天醒过来,就拉着她的手,像看一朵花似的。

长这么大,还没谁这么真心疼爱过她呢。

想到这儿,她开始唱着歌儿梳洗换衣。白的太素,红的太艳,粉的太嫩,最后选了件小碎花的裙子,看起来像个要出去约会的可爱少女。

于是邢大总裁脸黑成了锅底:“你要去哪儿?”

“我有约会。”周乐陶媚眼如星辰璀璨,在镜子前,抹着淡淡的水果唇彩,好看极了。

邢大总裁的耐心真的用完了,恶狠狠地逼近她:“没心没肺的女人,你敢和谁约会?你当我是死人是吧?”

周乐陶的声儿柔得令人心颤:“我老公的奶奶让我回家吃饭饭,我得讨好奶奶去。免得我老公欺负我,没人给我撑腰。”

“……”邢季风一头黑线,有种被猪脑袋涮了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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