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必(1 / 1)

但是,在白捉里的房内,这会儿聚集着三个人。

白捉里、杨戈、锦昼。

前世,蔷羞子虽与白捉里是一对,但其实杨戈还比白捉里要先遇见蔷羞子,先爱上她。

只是杨戈向来光明磊落,性子大度。既然蔷羞子只是愿意嫁给白捉里,他便未有拦阻,而是直接远走他乡了,眼不见为净。

直待蔷羞子死后,杨戈才出现,并参加了蔷羞子的丧礼,看着最爱的女人被白捉里埋入土中。

今生,杨戈初见锦昼,却也如白捉里一般,立即便认出来了,她就是蔷羞子的转世。

锦昼为一下午都找不见白捉里,还去问了晚晚,晚晚只说白捉里有事出去了,所以锦昼便痴心的等在他屋里。

专等白捉里回来了,为白捉里捧上第一碗茶。

杨戈和白捉里明晃晃的隐在空中,见锦昼在此,便还专门出来,待没人路过时,才突然一下子在门外面现身出来。

然后由白捉里推开门,便入。

只见锦昼猛然一下从凳子上站起来,朝白捉里笑得极灿烂:“白先生,你回来了。”

“你眼里还是没有我的么?”杨戈苦笑着说。他心中却早已激动得想哭。

锦昼虽然早已发现在白捉里身边还有一个年轻的公子,但当时只顾着白捉里去了,也不得空儿问什么。现在一听他这样说,便微微的行了一个礼,道:“这位公子何出此言?奴婢只是还没来得及给公子行礼请安。”

“有他,我在你这里自然便是事事都要往后靠些,怎……”杨戈道。

但白捉里立刻打断了杨戈的话,锦昼与前世一样,极聪明极敏感,怕她觉出些什么来。否则,又将是一场灾难。

“他姓杨。”白捉里朝锦昼微微一笑。

笑得锦昼都心颤起来。

今生,再互相厮认过。杨戈仍旧为杨戈,但昔日记忆中的那个矮矮的少女今已身材纤细且长,不再叫做蔷羞子了。

杨戈本欲拉着锦昼多说一会子话,但是,白捉里把锦昼支出去了。只见锦昼笑吟吟的说:“知道了,奴婢这就亲自去做晚饭来。只是怕白先生不能吃惯!”

白捉里道:“无妨,我是一定吃的。”

锦昼便大喜过望,跨出屋门,离开了。

杨戈还呆呆的望着她的背影,望了好一会儿。忽然,杨戈说:“我的寿命只有两年了。大白,我本来不怕死,只是如今一遇见了她,我便觉得时间好短,好短!可真想再多活几年啊。”

他们修炼者,修炼到杨戈这一境界,都能自算生、死、祸、福了。

但同样的,一旦修炼到了那个境界,便不会再怎么在意自己的祸和福了。因为祸福相依,祸福天定,难以更改。

杨戈便只算过自己还能活多久。他在修炼上遇到瓶颈了,且无法突破,是达不到白捉里这样可以永生的。

两年。

杨戈的性命距离兼漠元年只剩下两年光阴了。

“她的前生,命里有你。她的今生,我有了机会。但是我却只能再活两年了,这让我怎么敢接近她,并娶她?看来我和她是真的没有姻缘了。”杨戈呆呆的叹道。

白捉里递给杨戈一碗茶水,说道:“小戈,你还记得你在她前世的丧礼上说过什么话么?”

一语惊醒了梦中人。杨戈把茶水接过来,湿了湿唇。

记忆飘到许久许久之前。

白色。

四处都是白色。

这是在蔷羞子的葬礼上。

只有白捉里和杨戈两个活人,蔷羞子一个亡人。

白捉里为蔷羞子流下了一滴泪。杨戈为蔷羞子流尽了泪。

只听杨戈说道:“蔷羞子,若来世得遇,我必娶你为妻。我想和你生个娃,有个家,我想给你世界上最好的幸福。”

煎熬着,煎熬着,这许多年许多年都过去了。如今再遇即是重逢。但造化弄人,杨戈曾经苦寻她多年而不得,却在最后十年,杨戈放弃了,他不想到时真找着了她,却只能陪她不到十年,徒留她一个人孤零零的守在世上时,在今天,云朝兼漠元年四月初八,却见着她了。

现在,当时的话在耳畔又响起了,令杨戈也想起了自己当时的那种心情。多么绝望,又多么盼望。

杨戈对着手中那碗茶水摇摇头,只见茶叶在茶碗中安静如处子。

白捉里道:“所以说,人生没有‘必’这个字,只是无奈。”

杨戈点点头,道:“是啊。但是大白,如果你是我,现在的司徒起起是锦昼,你又会怎么做呢?”

于是白捉里不言语了。

今夜,大家都不得安睡。他们的心都揪着的。

晚晚在担心自己的前途。

司徒起起在为哥哥心痛。

仙哥在思念白捉里。

云行归在思念晚晚,父皇母后和哥哥。

而青桔又想地球上的生活了。

他们每个人都在不同的地方,一直揪心到天明。

转眼过了五个月,已是夏末秋初。云行归收了青桔为徒儿,把青桔留在身边做了一个只管服侍他的特殊的宫女,私下里常教青桔如何修炼。青桔悟性颇高,在五个月里已经超过了司徒起起,只比晚晚差一点子了。

而当日由白捉里送与青桔联系云行归的一面幻境子,现在青桔却是拿它和司徒起起联系了。

她们常在无人时,说说这样,说说那样。一直都无所不聊。有时候悄悄又悄悄的说起修炼一事,青桔只是恨铁不成钢,“我本来以为你在认字读书上就已经是一窍不通的了,没想到在修炼上竟然更是一窍不通!你没把白先生给气死么?换我,我早气死了!你说说你,现在字都认得差不多了,已经能独立的看书了,于修炼上怎么却还是毫无长进?”

司徒起起也只是恨自己,叹道:“‘修炼’这两个字真是磨人哪!”

而原先呢,毁于地震中的司徒府也已经完全修建好了,司徒大将军和太太带着众人都搬了回去住着。暂住的那个府邸便空了出来。

云行归新帝上任第一年,有许多事情要学着办,成天都忙死了,因此不能够出宫瞧晚晚。便每个月都时常命仙哥出来,叫晚晚进宫去住上几天。

一来二去的,晚晚和仙哥也都熟悉了。于是,晚晚知道了仙哥也爱白捉里。

“白先生还没云行归好看,怎么你们都喜欢他呢?”有一次,晚晚这样问仙哥。

仙哥便以为晚晚是在说她和司徒起起,便道:“大约在我们心中,白先生就是最好看的人,”还补上了一句,“真的,我觉得他哪都好看。”

天气只是炎热得紧。

这日,仙哥又奉命出宫来,坐马车到王府里,宣念圣旨:“……”

晚晚向来不跪,一直以来都是站着接云行归拟的圣旨的。

仙哥念完了,把圣旨递过去,因满面含笑道:“云朝也就只有你敢直呼帝上的名了,而且还每次都站着接圣旨。换别人,早问斩了!晚晚,你真有福气。”

晚晚便也笑了一阵。

然后随仙哥出来,坐着马车要入宫去。

谁知竟有两个人敢闯了过来?

是谁这样不守规矩的?

晚晚定睛一看,只见原来就是她的堂哥张松松和青黛正往这边来。

张松松和青黛已于一个月前成婚了,如今晚晚该叫青黛作嫂子。

“你们干什么呀?”晚晚朝他们大声一喊道。

只听仙哥在耳边悄悄的低声细语着:“你们一家子啊,都不守规矩,却个个都有福气。羡慕死我了。”

仙哥忽念起自己的家人,心脏顿时一沉,面色便也不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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