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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不带这么玩儿的!(1 / 1)

林家驻扎的营地并不是在龙掌山上,而是紧靠在龙掌山边上的树林里。这是规矩,所有接触到这个层面的人都明白的规矩。

古时候的修士有洞府这么一个说法(本文中道场是佛教的修行场所,道教的道场是做法事之类的,也就是半红白事的地方),例如水帘洞,盘丝洞等等。

到了现在,洞府这个说法逐渐转化为了族地,家族之地,比如林家的木森市,华家的天都,古家的魔都,封家的地都等等。

龙掌古镇和龙掌山则是王家的族地,其他家族的人如果未经允许是不能够乱闯的,要不是因为古逍,古华林三家也不会腆着脸派人来这边驻扎。

但即便是驻扎他们也都很克制,王家和他们的关系的确不错,但他们不能因为关系不错就乱派人驻扎不是。

禁止驻扎在核心地带,也就是龙掌古镇和龙掌山上,这是三家的共识,也是个大家族的共识——绝对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驻扎在其他家族的族地核心地带。

没有人可以违反这个规矩,任何人,任何理由都不可以,哪怕只是误入都不行。

当然,受邀做客的话就是另外一种情况了,只是这种情况很少出现。没看见华家就连举办天仙会都放在边上的通天古镇里吗?

另外一点就是,除了特别紧急的行动,不然的话如果有超过二十人的队伍经过别人族地的核心地带是要提前打招呼的。

如果驻扎在别人族地边上的话,那么要求就更多了,人数不能过百,灵级高手绝对不能长期驻扎(一个月以上),灵级以上绝对不能驻扎。

其他杂七杂八的规矩还有很多,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一旦有谁违反就会被人群而攻之,哪怕是三大世家也是如此。

或者说三大世家尤其需要注意,所以华家和古家都没有派人驻扎,一方面是有林家和王家在,很放心,另一方面就是由仙侠宗的人护着古逍。

其实还有第三个原因,那就是他们很清楚家族内部有了内鬼,不然古逍和华丽七年前遇到的那场刺杀就不会发生。

这一点大家心知肚明,只是不能摊开来说而已。所以为了内部团结,也为了避免内鬼混入驻扎部队,古华两家都选择了不派人驻扎。

事实上,很多人都不明白为什么王家会答应庇护古逍,林家又派人驻扎在边上护卫古逍。

他们更不明白的是,仙侠宗那群神经病怎么就跟了古逍这个毛孩子,毛都没长齐凭什么让这几个大势力下这么大的注。

现在这个时刻不比从前,可以说古华国三千年一次的动荡迫在眉睫,换了平时他们这群人这么做可以说照顾后辈,关心亲戚(王家、林家),发神经(仙侠宗)。

但是在这个时候每一个家族的每一个举动,每一个细小的意图都会被无限放大。更不要说古逍的身份那么敏感了!

古家的三公子,华家家主的儿子,父亲正处于争夺下任族长的漩涡之中,更别提古家还是三千年之变的核心。

他们这么做简直就是在告诉所有人,他们已经下完注了,而且是一把定输赢的那种。

哪有这么玩的?从来都没有这么玩的!

这是什么原因?如果说仙侠宗是一群不按常理出牌的神经病,王家从来没有经历过千年之变,那么林家呐,林家可是经历了至少两次的千年之变啊。古华国有保存并能够解读的文字历史到现在只有九千年多一点,其中记载的千年之变还少了一次,只有两次,但这两次中都有林家的身影。

这种家族居然会犯下这种算得上是低级的错误,简直不可想像——哪有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

还是目前最具凶名的两位,是傻子也知道该怎么站队了。

如果不是华家永远代表中立方,早就跟着站队了,毕竟那两位圣兽大人是华家的靠山啊。

“桐叔,二舅现在在哪里?我自己去找他,别告诉他我来了,嘿嘿。”

正因为林家和古逍的关系非比寻常,所以古逍在这个营地里可以说是出入自由。

“二少爷正在林子里遛鸟呐,放心吧,逍公子,我们不会告诉二爷您来了的。”

“是啊是啊,二少爷被吓一跳是什么样我们也么见过呐。”

“没错没错,今儿个是逍公子生日,咱们怎么的也要让逍公子乐呵乐呵,二爷一定愿意的。”

进了营地之后,古逍和周围的人们一一打了招呼,然后就询问起了二舅的位置,然后大家都开始起哄。

“嘿嘿,对了桐叔,你刚才说而就给我拿了很多礼物来对吗?能不能麻烦你和叔叔们帮我把礼物整理一下,老规矩,也省的叔叔们搬着两大箱东西跟着我两头跑。”

“好嘞,逍公子您放心,有老桐保证给您挑最有用的下来,不给您留下一件累赘。”

古逍的规矩这里的人大多也都明白,所有的财物古逍最多过一过手,留一部分作为生活费,其他的全都捐出去,其他的物件除了有用的东西外,也都是一并捐出去的。

但即便如此,林家,古家,华家都还是每年给古逍一大笔钱财和宝物,因为这些钱最后都是以古逍的名义捐出去的。

在即将到来的千年之变,名望是相当重要的东西,虽然它看不见摸不着,但是有永远比没有来得好。

“嗯。”没再多说什么感谢的话,这些人都是认识了五六年的老熟人了,过多的感谢反而会让他们觉得生分,用一个微笑表示感激远胜过讲一堆所谓的肺腑之言。

夏天是虫蚁最喜欢光顾的季节,每当这个季节来临的时候,就是蛙鸟最为开心的时候。

伴随着蛙鸣鸟叫的夏天才是真正的夏天,如果再配上蝉鸣声和柳枝拍岸的沙沙声响,伴随着一阵微风,或是躺在摇椅上,捧着一本名著,哼着小曲感悟人生,或是寻朋访友,执子黑白,大杀四方,又或是泼墨丹青,挥洒书生意气,这种生活,才叫做享受夏天。

林志安是一个会享受的人,他对生活的感悟远非常人可以理解,就好比别人遛鸟是把鸟关在鸟笼子里,可林志安不是。

鸟笼子里的鸟有多痛苦?这种事情林志安太明白了,就好像他打小被老爹关在家里不能出去玩,这是多么憋屈的一件事?

所以他遛鸟的时候从来不把鸟关在笼子里,而是和遛狗一样,用一个绳子拴住鸟的脚脖子,因为遛狗的时候一般都是把绳子拴在狗脖子上的。

不过鉴于鸟的羽毛太过光滑柔顺,所以他只能把拴绳子的地方改为鸟的腿脖子,然后用手抓着鸟翅膀到处溜。

没错,林志安遛鸟时抓鸟的方式和市场里买老母鸡的人抓/鸡的方式一样,简直白瞎了他手里的那只绿毛鹦哥。

好在那只绿毛鹦哥不算太蠢,还知道哼哼两句:“抗议,不带这么玩的,禁止虐待鸟类,反对捆绑游戏!还我鸟权!”

看到出来,这只鸟现在还挺精神,而且精通华语,是一只相当优秀的鹦哥,再看看它的体格,少说也有三五年的培育了。

“琴棋书画诗酒花,花前月下无人搭,闲来擎苍林中迈,却闻朝露把人夸。”

听着林志安随兴创作的诗歌,古逍脸上不由得露出了怪异的表情,这份**怎么听都应该是他二舅本人啊。

不过,不应该啊。

是装的太像,还是这老小子玩的太开了?

“幻影星空!”

随着幻影星空四个字从古逍嘴里吐出,周围的环境霎时间变了模样。晨间的朝阳不见了踪影,带着稀松白云的蓝天变成了一望无际的黑暗,如果不是周遭的参天树木变化而成的星云发出的光彩,这里早就变得伸手不见五指了。

“见鬼啦,见鬼啦,吓死鸟了,吓死鸟了,不带这么玩的!”看着突如其来的变化,绿毛鹦哥顿时激烈的挣扎了起来。

“聒噪!”古逍的眼睛一眯,从衣袖之中拿出金凤羽剑,哦,现在还只是一根凤羽而已,但是即便是凤羽也足够让这只蠢鸟安静下来。

没有让它哭喊着朝拜是因为古逍全力在压制这根凤羽上的凤威,百鸟朝凤不是说说的。

但古逍并不是为了不让这只绿毛鹦哥被吓死才全力压制凤威的,百鸟朝凤也只是看着宏伟壮观而已。

要知道不论是人还是其他生物,在激动的时候总是会让括约肌松弛那么一下,而鸟类这种没有膀胱的生物就更不用说了,百鸟朝凤的时候与其说是一场朝拜,更像是一场集体**大会。

让这只傻鸟安静下来之后,古逍就自己的打量了一下自己面前的这个林志安。

到了现在这个时候,他反而分不出对方的真假了。但此时他也没办法试探对方太多,这也只能怪他学艺不精,不能单独操作幻影星空作战,否则也不会像现在这样顾忌太多。

幻影星空是一个很耗费精力的技能,古逍到目前为止最长的使用时限也只有半柱香的时间,而且还是那种在夏季微风吹拂下的半柱香。

所以,尽管有很多顾忌,但时间也的确容不得古逍浪费,默默的给自己加持了流云僭越之后,古逍笑嘻嘻的说道:“老实交代,我的礼物是什么?”

“一只蠢鸟,怎么样?”

“哦?有多蠢?”依旧是一副笑嘻嘻的模样,只是手中的金凤羽剑微微的提起了一点。

“蠢到会对着我用幻术,蠢到被我的幻术反制,变换成了一只鸟,蠢到真的把自己当作鸟,你要不要玩?”

“为老不尊,为老不尊!”古逍这下明白了,也有些生气了,对他使用幻术的居然真的是林志安本人,不带这么玩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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