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水危机(1 / 1)

原本热闹的街道此刻却空无一人,风吹过长街卷起一个粘了泥土的塑料袋在空中飘荡。一处凹陷的地面积满了污水,散发着恶臭。偶尔会有一两个眼球灰白,四肢僵硬如同机械人似的行走的丧尸出没,很难让人想象,三天前这条街灯红酒绿,人来人往的繁华景象。

林忆将背包轻放在地上,身体靠在墙壁。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努力调节着自己的呼吸节奏。希望可以能尽快的恢复一些力气。让回到家的几率更大一些。别被丧尸抓到吃掉。很悲哀的一句话,却是事实。

三天前,正做晚饭的她发现,原本皎洁的月亮变成了血红色,诡异的让人心寒。没等她反映过来,天就开始下雨。这雨竞也是血红色的!而被雨打到的人,都变成了没有理智,只知道吞噬血肉的怪物。而被它们所咬到或抓伤的人竞也开始异变。到处咬人......。这还没完,躲在家里的林忆和林凡发现,水被污染了!喝了自来水管水的邻居,也变异成了怪物。虽然家里装的直饮水,但只剩下小半桶!哪怕再节约。今天,水终于用光了,为了小弟。林忆必须出来找水,因为一个人可以七天不吃饭,但三天不喝水就会渴死。

“踏.踏踏,”走动的脚步声让林忆紧张起来,这脚步声极慢且沉重,一定是丧尸发出的。细细的分析了一下脚步声带来的信息,右手握紧菜刀。林忆小心的将头探出墙外,看了过去。

是一只女丧尸,肚子被掏了个洞,一截肠子还露在外面,脸色灰青,如同古墓中出土的尸体。摇摇晃晃的从街道的另一头走来。

略微沉思了一下,林忆将背包往角落里放了放,悄悄的躲到一辆车后,尽力不发出一点声音。她观察丧尸很长一断时间了,从中她总结出好丧尸几条特点。其中有一条就是对声音十分敏感,所以,她不能因为发声而引起丧尸的注意。

闻了闻自己身上那刺鼻的气味,林忆敛下双眼。丧尸的嗅觉发达,在出来找水时,她就在身上喷了很多空气清新剂、花露水、驱蚊剂。混合在一起的气味虽十分难闻还刺激的想让人流眼泪,但效果却很极好。三米之外丧尸根本没有反应,如果这只女丧尸只是从路口路过,那就不会有什么事。

事与愿违,那女丧尸竟从路口转了个弯,摇摇晃晃的向林忆所在的这条街上走来。

该死!林忆在心中咒骂了一句,双手握紧了唯一能防身的武器———菜刀。背倚在轿车上,静静的听着脚步声。

林忆并没有离开原地,丧尸没有痛觉,只会依靠本能行动,一但发现活人,便会“狂化”,这是她在昨天晚上看到的,那个男人认为自己跆拳道黑带七段,武力值比丧尸高,所以艺高人胆大的跑到商店抢吃的东西。谁知道那丧尸在距离那个男人十来米的时候,竞一改僵硬缓慢的步子和动作,快速飞奔到那个男人身边,一爪便穿透了胸膛,血腥味引来了一群丧尸,直到她出门时,还看到有上百只丧尸聚在那里不肯离开。她就算是不背着装了九瓶矿泉水的背包,也跑不过一个大男人,更不用说狂化后的丧尸了。所以,这一战只能智取。

脚步声越来越近,林忆的心如同一根绷紧的弦。十米.八米.五米.三米,林忆猛的站起身向后迈了一步,冷静的看着狂化的女丧尸胳膊向前伸着,双腿急速飞奔,然后“碰”的一声猛然撞到轿车盖上。身体由于惯性而扑在车上。就现在,林忆绕到女丧尸身后。使出全身的力气一刀砍在了右腿的膝盖处,黑色的污血溅到林忆的手上。引的林忆一阵阵作呕。

现在的林忆状态很差,她脸色发白,腹中一阵阵翻滚。既使这几天强逼着自己看丧尸咬人,血肉横飞的场面,但不代表林忆适应能如此近距离与丧尸接触和亲手操作。并且,在林忆的潜意识里,这些丧尸还属于''人''

范围。

并没有给自己休息的时间,林忆将菜刀丢在地上,拿着背包边往身上背边跑。刚才的那声巨响不知道吸引了多少丧尸往这儿赶,再不跑,就等死吧。

女丧尸将身体翻了过来,死心不改的想要抓住林忆。却没走出一步就摔倒在地,左右腿不等高,连走路都成问题,又何谈追上林忆?

这些,说时迟,做时快。一切不过是在几秒内发生的,等到一分钟后。离此处最近的丧尸赶来时,现场只剩下一个沾了污血的菜刀丢在地上,还有一只断了腿的丧尸在爬。

飞快的跑过—断路后,林忆看到并没有丧尸追上来,她这才放心的从一个分岔口转了个弯,往所住的小区跑去。在没到小区之前,一切都有可能发生,她必须小心。

又跑了一断路,在一面两米高的墙面前,林忆停了下来。微微休息了一下,然后抓住墙壁的一处凸起,脚踩在凹去的地方开始向爬上,好不容易的坐在墙上。找到原先系好的尼龙绳,拽着绳子慢慢滑了下来。这墙共有两层,一层年老失修,很容易就能爬上去。一层却是新砌的,还涂了水泥,不借助工具。根本就上不去,更何况下来。

小区内很安全,当初下血雨时是晚上,小区里大部分的人都在家。只有几个纳凉的老人,所以变成丧尸的并不多。就箅后来因误喝自来水管中的水变异的人,也被锁在家里。自从政府发布允许公民自行猎杀丧尸的消息后。小区内游荡的丧尸就被几个年轻人给合力杀掉了。所以,在这个小区林忆并不需要担心自己的安全。

到了家,把水往茶几上一放,林忆就皱了眉。这两天,她和林凡都在高强度的训练。水根本不够喝几天的。咬咬牙,林忆留了张纸条,背着包又出了门。

从早晨七点多,林凡便在这处空地跑步。空地不大,一圈下来才不过五六十米。但架不住他圈跑的多,大姐定下的是跑五十圈。现在己经跑完了三分之二。己经升起的太阳毫不留情的将光照在他身上。看起来美的像是披了一层金色纱衣。实则热的林凡如同处在蒸笼之中,大颗大颗的汗珠从额上落下。

远处,范增阳背着一大箱方便面,左手拎着两大袋子吃的和一桶水,右手拿着一把沾满污血的军刀。十分轻松的走了过来。看的林凡羡慕至极。

范增阳是毕业三年多的大学生,他没有去公司上班。反而自己开了个淘宝店,卖—些老家的山货。生意好的时候,一个月能上万,差的时候也有七八千。当初大姐看着有趣,把自己跟着爷爷学编的小篮子、平安结,挂件、摆件也照了照片放上去买卖,谁知竞被抢购一空。凭着卖这个,家里也多了一个收入来源。也就因为这个,两家人也很熟悉。

范增阳虽戴着一副眼镜显的颇有书生气,实则却曾是校内篮球队的主力。要知道,他所在的篮球队在省级比赛上都夺过冠。

对于独居林忆林凡姐弟两个人,范增阳还是很有好感的。再加上两家有时也和伙卖东西。相互之间也很熟悉。看着林凡一个人在跑步。范增阳好奇的问向林凡:“小凡,怎么不在家好好待着,下来跑步干什么?"

听到范大哥在喊自己,林凡慢慢停了下来。对着范增阳回答道:“是我姐让我跑的,现在还没跑完呢。”

“你姐?”范增阳明显感到不对劲。急忙问道:“她去哪儿了,怎么不在你身边?”

“不知道,”林凡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她去了那里,她只说她去找水。”林凡稚嫩的脸上露出一丝不符合年龄的成熟。“她还说,如果她没回来,就躲在家里。除了必须练习钢弩外,哪儿也不许去。”

范增阳生气的跺跺脚,最后还是无奈的说了一句:“这丫头”没了下文。

他又能怎么办?两家虽有生意往来,但非亲非故的。能帮多少忙?林忆林凡的家庭状况小区基本都知道。母亲早亡,父亲好几年未曾回家一趟。若不是每个月都寄过来生活费,怕都认为他死了。两个孩子跟着爷爷生活,可三年前爷爷也去世了。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林忆自己一个人撑起整个家。每天接送弟弟上放学。操持家务,每个节假日都要发广告单赚钱。看着都让人心疼。还好有个姑姑经常帮衬着。想了想,范增阳把硬塞在袋子里面的两瓶矿泉水拿了出来塞在林凡手,道:“你范大哥别的帮不上,这点水还给的起,小凡喝完再给大哥要,你要是敢还给我,以后别喊我范大哥”.。

咬着唇,林凡点了点头,将水收了下来。这份情,他记住了。

“这才乖,”范增阳满意的点了点头,向家里走去。现在这种世道,在自己能力范围内能帮一点是一点。至少不愧对自己的良心。还有,毕竟是一个孩子,能喝多少水。

将水放到车库,林凡继续训练,在跑完圈后。林凡又开始练习俯卧撑,毕竟还是个孩子,做上七八个就坚持不住了,他也没有继续坚持,直接停下来休息了一会儿。再做上七八个。如此反复了很多次,直到做够了五十个俯卧撑。然后,林凡拿着一把精制刚弩,带着半瓶子钢珠到传达室练习射击。

范增阳站在阳台上,看着训练的林凡,心中感叹道:林忆对林凡可费尽了心思。

练习跑步,可以加大在丧尸口中逃生的机会。增强臂力,可以提高使用钢弩的时间,那玩意对林凡来说可不轻。练习射击丧尸,一来可克服心里对丧尸的恐惧,二来还可以在以后当做保命的本事。林忆这丫头想的可真是周道啊。

“阳子,别看了,过来吃饭。”范父端着面条到餐桌上。冲着范增阳喊到。

“来了,”范增阳走到餐桌前,看到只有三碗。脸立刻垮了下来,“怎么这么少,我根本吃不饱的”

“谁让你吃这么多,一个人赶三个人的饭量。”范父瞪了一眼范增阳,说道。:

“行了行了,”范母调节道:“孩子每天杀丧尸,找吃的那么辛苦,多吃一点也是应该的,厨房还有呢,不够阳子再去端。

范增阳眼前一亮,:"还是妈对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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