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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有难同当(1 / 1)

画外音:很多时候,当岁月在脸颊刻下痕迹后,人们总愿意嘲笑年轻时做过的傻事,比如小心翼翼满怀期待地在房前挖个坑烤土豆,比如紧张害怕刺激无比地逃课打球,比如大脑空白手心出汗地牵着姑娘的手,又比如无畏无惧兴奋不已地打一场群架。长大了,聪明了,理智了,时间也都用在了那些有回报的事上。可如果再回到从前,你还会向当初那样不计后果无所顾忌地爱恨情仇吗?

(二十六)

“哥就是不怂啊,哥都有女朋友了。”金光说。

一听女朋友三个字,姜湖打一机灵,“你哪来的女朋友?你小子前两天不还单身呢吗?”

“还记得那个红衣妹子吗?”金光鬼魅般一笑。

“我草!你,你,你追上了?”

“要不你以为我天天晚上都出去干嘛啊,谁不愿晚上在寝室好好搂一觉啊。”金光耸了耸肩。

“啊,啊!居然是那个正妹!”姜湖惊讶地看着金光,“我不信,我不信,你就在这吹牛吧,反正死无对证的。”

“要不现在我叫出来?一起吃个饭?”金光说着就翻出手机,按了一连串号码。

“我草,看来是真的!行了行了,别叫了!这TM哪还有天理,好白菜都让猪拱了!”姜湖哭丧着脸说。

“你尿急个什么劲,你不有女朋友了吗?得了得了。”肖凯打断了他俩。“唉,对,陶然,说真的,你跟林爽咋样了?”

“没怎么样啊,对我不冷不热的。”我很无奈。

肖凯往我这边靠了靠,“我跟你说,都什么时代了,这追女生没有不花钱的,你得送礼物!”

“送礼?送什么呀?”我问。

“娃娃啊,衣服啊,手饰什么的都行,这是哥身经百战得出的经验,总之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懂吧?”肖凯喝了一口酒,一副恋爱大师的样子。

“我怕送了,她不要怎么办!”

“你傻呀,等她过生日或者节日时再送呗,要弄得浪漫一点,浪漫懂吗?”

我觉得肖凯说的有道理,是个好办法,看来回去后得打听打听林爽的事儿了。关于她的一切我了解的很少,孙子兵法中怎么说的来着,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嘛。

“都消停消停。”姜湖端着酒杯站了起来。“我说咱哥几个都一起干过架了,结拜一下做异姓兄弟得了!以后,有难同享,有福同当!”

“那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我靠,就你这水平,我可不想和你结拜。”金光第一个打击他。

“不是,咱本来就是异性好吗?我们三个是公的,你是母的。”肖凯也吐槽。

“得得得,算我没说,算我没说。”姜湖喝了一大口酒,有些郁闷的坐下来。

我看姜湖好像真有点不高兴了,立马缓和气氛。“你俩有没有点正行,我觉着姜湖也是为咱几个着想。”

“是呗,你看看陶然多明白事儿,瞅你俩那熊样!”姜湖附和道。

我示意姜湖别着急,还没说完。“用那句俗语怎么说来着,就是这一屁放的,有理啊。哈哈!”

“哈哈!哈!”

“陶然,你过来,我保证不打死你。”

……

随后,我们还是同意了姜湖的提议,就是方式上有了不同的想法。姜湖认为喝杯酒,意思下就可以了。可肖凯则不同意,说结拜是一辈子的事,不能走过场,必须得滴血饮酒。就是要把每个人的血溶于一碗白酒中,四个人一人一口干掉。

“我晕血啊,换个法子行不,昨天被打的也就算了,这TM让自己扎自己,谁下的去手啊!”一听还要取血,姜湖脑袋晃得跟拨浪鼓一样。

“瞧你那点出息!我帮你!”金光自告奋勇。我承认,在自残方面,这哥们确实是个天才!

金光拿着个叉子就要去给姜湖放血。“大哥,我错了,饶小弟一命还是让我自己来吧!大哥!”姜湖跑出2米远。

没有刀片,我咬了半天手指,也没见血。实践证明,电视剧尤其是古装剧,经常有咬下自己手指取血的情节,根本就是骗人的。不信你试试,到底能不能把自己手指咬出血?这板B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手指上还有层皮,比正常肉还厚,没等你咬破呢,钻心的疼就让你无法继续了。

当然,任何事的难与易,也是因人而异的。我眼睁睁地目睹了金光用叉子在自己胳膊上划了个1厘米左右的口子,鲜血直流!这B是真下的去手啊,对自己也太狠了。我和姜湖相视一愣啊,我抿了抿嘴,姜湖摇了摇头……

相对来说,肖凯就比较聪明了。他将打火机上面那部分拆了下来,把金属片撸成直的,做成刀片状,在自己小指尖轻轻一划,几滴血就流进了碗里。甩了甩手,用嘴含住小拇指,一会儿血就不留了。

这个办法不错!我也借来肖凯自制的刀片划了一下,完成了取血任务。我看姜湖还是一筹莫展,就把刀片递给他。可他还是怕疼,不敢用。

这小子不知从哪找来根牙签,准备了半天,也犹豫了半天,就是不动手。

“快点的,就差你了,生孩子都没你这么墨迹的。”肖凯催促道。

“你见过生孩子啊?草,拉屎还有个屁做前奏呢,我不得酝酿酝酿吗?”

“酝酿个毛线!”金光一把抢过姜湖手里的牙签,对准他的左手臂,狠狠地扎了下去……

“啊,啊,啊啊呀!”阵阵杀猪叫在整个房间内回响!

后来,我们四个喝了那碗结拜酒。说实话,这酒并不好喝,金光挤的血太多了,铁的味道太浓。但看着他们三个虔诚的样子,也可能是装出的虔诚,我也不好意思装怂,喝了一大口。

很多时候,当岁月在脸颊刻下痕迹后,人们总愿意嘲笑年轻时做过的傻事,比如小心翼翼满怀期待地在房前挖个坑烤土豆,比如紧张害怕刺激无比地逃课打球,比如大脑空白手心出汗地牵着姑娘的手,又比如无畏无惧兴奋不已地打一场群架。长大了,聪明了,理智了,时间也都用在了那些有回报的事上。可如果再回到从前,你还会向当初那样不计后果无所顾忌地爱恨情仇吗?

……

可能是心里作用吧,喝下那口酒之后,我确实觉得眼前这三个人不同了,怎么形容呢,真有点兄弟义气的使命感?你小看也好,无视也罢,可直到多年以后,我经历过风霜,学会了翱翔时,也无法形容和忘怀,不管它到底是怎么的一种情怀。

好在下午是英语课,没有四眼儿的课,她很可能已经早退回家了。这就是当老师的好处,只要没课,课任老师保准是不会来学校的,班主任的话来不来就全凭心情。也多亏了这样,要不我们四个身上的酒味非得遭到一顿毒打不可。

英语老师老王,是个中年男人,说话缓慢的让人想给他一拳,有着很严重的秃顶,平时嗜酒如命,已经多次醉醺醺的来上课了,但由于名气比较大,据说是市里的学科带头人,学校非常重视他,也给了很多优待。显然,可以酒后上岗就是其中之一。

刚上课没几分钟,这老头手机就响了。如果是别的老师,上课一般是不接的,毕竟这么多学生在底下看着呢,怎么也得注意下师德师风吧。但可是,老王却不是别的老师。

“喂,你…啊…好…啊,什…啊…么?冒昧…那个…啊…的问一句,你找…谁?”

“扑哧!”姜湖刚喝了口水,呛出了一半儿来。“陶然,谁要跟这大哥讲电话,得他妈活活累死。”

我也深有同感,听着是真着急啊。

“啊…啊…,没听…啊…出来,你是…啊…那个…啊…谁呢?”这老王边讲手也不闲着,居然还在挖鼻孔,一般人偷偷挖两下也就算了,怎么说也是公共场合,可老王却越挖越起劲。“啊!我想…啊…来了。你是南校老王八?”

“哈哈!哈哈哈!”

“哼,哈哈!扑哧!”

瞬间,全班爆笑,连班长崔海这么正经的人都没憋住乐。老王显然没懂,木讷的看了眼下面,然后伸出一只手向下压,又指了指电话。

后来,老王又在讲课的间隙,借着酒劲,给我们讲了各种打招呼的方式。什么俄罗斯是哈勒少啊,什么美国式哈罗啊,什么英国要脱帽子啊。在我的印象中,好像越出名的老师越愿意扯淡,扯的越远越离谱的,往往名气也最大。最牛逼的还是介绍日本人打招呼,老王直接当着全班人得面,在讲台上跪下了。他说他最讨厌去日本,动不动就下跪,客气的过了头了。

当时全班人都懵了,谁也没在课堂上见过老师给学生下跪啊!

课间休息时,又有很多人来找肖凯攀关系。在我看来,就是来拜山头或者找靠山一样。不知道你的学校是怎么样的,反正在我们这,90%的架打不起来,最多就是过过嘴瘾,说几句“X你妈,你等着!”之类不疼不痒的话。可能打起来中的百分之90%又都可以靠提人来摆平,诸如“谁谁谁是我大哥”;“你知道那谁谁不,是我兄弟!啊,你也认识他啊,自家人跟自家人打起来了,他是我大哥。”

因此,有很多外班的人来找肖凯,也就不足为奇了。毕竟他现在风头正劲,谁都想借点光,以后在学校吃得开一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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