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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北方(1 / 1)

北方的冬季从十月开始一直到三月,占居了一年中一半的时间,不过这样也好,大家就可以猫在家里,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当然了,可消遣的事情,并不多。好在大家各忙各的,都有事可做。古阳和夏梅,基本上和以前的生活一样,不管有事没事都会找点做做。

樊超呢,独自一个人修炼,而且还说要闭关,多少多少天,等出关之后,要打到龙灵级别。

不过每次程旭让小橙,去接樊超过来吃饭的时候,樊超没有缺席过一次。只有程旭小日子过得最为滋润,两个娇滴滴的小媳妇,没事就叫到一起,一起研究一下人生理想什么的。

反正研究的两个人,越发的水嫩,程旭自己也舒服的不得了,算是两全其美了吧。

最近几天天气不错,程旭他们进山打了不少野味,基本上都抓得是活的,主要是想要圈养起来,以备不时之需,听说北方有时候下大雪,就和南方的雨季一样,一下下一个月,大雪都能把房子压塌。

程旭他们打了不少猎,加上之前,古阳也打了不少,存了不少兽皮,留下足够用的,程旭装成山里的猎人,去了距离这里最近的小城。

这个小城叫做三明城,如果靠两条腿走,走到程旭他们所隐藏的山谷,最少需要五天时间,但是飞行就不一样了。程旭在城外穿上兽皮的衣服,扛着一杆铁枪,然后把兽皮放在长枪上面挑着。

这样程旭看起来,无疑就是一个山中的猎户,时值寒冬,兽皮的价格很明显上涨了,程旭的二三十张皮子,到了小城的市场上,就被一扫而空,程旭总共卖了二十个金币。

拿着二十个金币,程旭去了一趟小酒馆,小酒馆是程旭和阿武约定的地方。程旭要去看一看,有没有自己的信。

“老板,我叫程三,有没有我的信件,或者口信?”程旭进了小酒馆就直嚷嚷。

老板摇了摇头:“没有!”

程旭东瞧瞧,西看看,并没有看到熟人,就说道:“那来三桶好酒,帮我送到城西的,桦树巷子,最西面的宅子。”

“好嘞!好嘞!马上就办!”有生意,老板当然高兴了,更何况是大生意。在北方什么都紧缺,这三桶酒,价值九个金币。

程旭的二十个金币,就去了一半。程旭自己在小酒馆吃了一顿之后,在城里到处转了转,能买的全部东都买了,缺啥,买啥,主要是为了应对之后,可能发生的暴雪天气。

如今城西桦树巷子,最西面那座宅子门口蹲满了人,全是给程旭送东西的。谁让程旭装成山中猎户呢,不能直接把买到的东西放,在空间戒指里。

当然了程旭这是出于安全考虑,这个小城能有几个有空间戒指的,自己要是随便拿出个空间戒指,肯定会引起别人注意的,万事还是小心为妙。

城西的这座宅子,也是当初樊超为了掩人耳目买的,只不过除了一座空空的宅子,里面什么也没有。程旭让人把东西全搬进去,打发走众人,然后把所有东西,都装进空间戒指里,然后悄悄出了城。

可是出了城之后,程旭就发现了后面的小尾巴。原来从程旭一进城,这两个人就看上了程旭的毛皮,可是一直没有机会。

后来见程旭卖了钱,又吃了饭喝了酒,还买了好些东西,这早就超出毛皮的本身价值了。这两个人是城里的小混混,他们一路跟着程旭,看到如此情况觉得,程旭胸口的口袋中,肯定揣着大量的金币。

为什么这么判断,因为程旭买了不下一百金币的东西,从外面看胸口,一点都没有瘪下去的意思,这说明里面还有很多。

程旭想甩掉这两个人是很容易的,几乎是不用费吹灰之力。可是不知怎么的,程旭起了玩味的意思,想要耍耍这两个人。

程旭就在前面,慢慢地走着,这两人就在后面悄悄地跟着,很快进入了一片人烟稀少的地方。

后面的两人,见这是动手的好地方,立刻跳出来,拦住程旭的去路,大声喊道:“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程旭装作没看见,扛着铁枪,继续往前走。两个混混傻眼了,这么直接被人无视了,自然愤怒不已,追上程旭再次喊道:“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

程旭依旧装作没看见,继续往前走。两人这下可真怒了,其中一个冲上去,想从后面抓程旭的肩膀,程旭像长了眼一样,肩膀一耸,对方落空,身体由于惯性往前倾,程旭顺势伸出脚。

“哎呦!”对方摔了一个狗啃泥。

被程旭如此戏弄,两人怎么可能就如此罢休。

“你小子是不是想找死了?敢戏耍我们,把怀里的金币留下,再给大爷磕头谢罪,大爷今天就放你过去,不然的话……哼哼!”摔倒在前面那个小混混,连嘴上的泥土都没擦掉,拿出随着携带的短刀威胁道。

程旭撇撇嘴,做出一副自己很害怕的样子,然后好像真的很害怕一样:“我好怕呀!放过我吧!我家里上有八十岁的老母,下有刚出生的孩子,求求你们了!”

“哈哈,知道害怕,还不把钱都交出来!”见程旭害怕,这两个小混混,还信以为真,等着程旭送钱呢。

结果程旭却指着两人,捂着肚子哈哈大笑。

程旭的笑,让两个小混混开始有些不知所措,后来才发现,原来程旭是嘲笑他们,戏耍他们,当即就怒了:“小子,你这是找死!”

“没错!我就是找死,我好怕呀,来杀我呀!”程旭变着法的嘲笑这两个小混混。

两个小混混哪里受得了如此羞辱,立刻愤怒了,两人对望一眼,挥舞着短刀冲向程旭。

程旭立刻后退,眼看两人的短刀,就要刺中程旭,程旭手中的长枪一横,左腿后退一步稳住,右腿不动,屈膝,双手举着铁枪往前一推,直接把两人推翻出去了。

两个小混混摔的是仰脸朝天,还想再起来找程旭麻烦的时候,程旭的铁枪已经指着他们的咽喉了:“想死就起来!”

两个小混混一看,自己这次看来是栽了,赶紧求饶:“大哥,大哥!我们两个有眼无珠,撞了你的大驾,还请高抬贵手,饶我们两个一跳小命!”

程旭并没有要杀这两人的意思,只是觉得好玩罢了。所以收了长枪:“滚吧,以后别让我看到你们了!”

说完不等两人反应过来,程旭就迅速跳上了树上,然后飞到了天上,飞到两个小混混看不到的地方,准备返回自己隐居的地方。

可是程旭飞着飞着,就担心起来:万一,这两个人看到了自己的通缉画像,认出了自己,把自己在这里的行踪暴露了,那自己等人岂不是很危险?

程旭越想越觉得,这样不妥,自己好不容易才得到的平静生活,不能因为两个小混混给自己弄没了。

如何让这两个小混混不要乱说?这是一个问题,给他们钱,收买他们?自己可以用钱收买,别人同样也可以用钱收买。

吓唬他们?吓唬要是管用就好了。或者王霸之气外泄,让他们死心塌地跟着自己?这更不可能了,自己混了这么多年,在烈阳主城,能死心塌地跟着自己的,只有腊梅阿文阿武三个人了。

就在程旭拿不定主意的时候,脑海中有一个响声:“只有死人,才可以保守秘密,才不会泄露秘密!”

程旭愣了一下,觉得这种想法很吓人。自己不会这么想的,肯定是小红作怪,可是小红一点反应都没有,根本就不能赖在人家身上。

程旭正在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另外一个想法又冒出来了:快点,别犹豫了,再犹豫,这两人就跑了,到时候什么都晚了。

程旭晃了晃脑袋想把这种想法,从自己的脑袋中晃出去,可是越晃发现越混乱。最终程旭失魂落魄地回到了隐居地,为了不让众人看出来,程旭装作无所谓的样子,和大家一起吃饭喝酒。

吃饱喝足,程旭甚至把这事都忘了。吃饭的时候,程旭喝得比较多,有点醉意,回到自己的小屋之后,屋里暖烘烘的,看着安茹珊在忙着给自己倒水,那妙曼的身躯在灯光和酒精的刺激下,显得格外的有吸引力。

只可惜她们已经再无力量,承受程旭的攻击了。程旭乏味地砸了咂嘴,然后躺了下来。很快程旭的心就静下来了,之前发生的事情,全部从程旭脑海中闪现。

程旭惊讶于自己的所作所为,甚至诧异,他觉得自己不可能那么做。确实是这样,之前程旭对自己的两个媳妇,那叫一个疼爱有加,虽然夜夜承欢,可是程旭很在乎她们的感受,与承受力。

宁愿自己憋屈一点,也不会太过猛烈,让她们难受。可是就在刚才,程旭的动作近乎疯狂,还在两人的臀部留下手指印,两人最终因为承受不住,昏了过去。

“一定是因为喝酒的原因!”程旭给自己找着借口。

可很快程旭又否决了:“不对,我之前也没喝酒,可我为什么要杀那两个人!为什么?”

程旭说着闭上眼,觉得自己的脑袋特别疼,双手抓住自己的头发,开始往床上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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