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初,天气渐冷。
在林欢和柳小夏还在高呼着光棍节去哪庆祝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情。
秦安雅自杀了。
之所以形容这件事不大不小是因为——最后的结果是没死成。
可据金慕渊回来的脸色可以得出结论,情况不太乐观。
彼时我躺在病床上看一本故事短篇集,预备以后哄孩子睡觉的时候讲给他听。
金慕渊是半夜出去的,几乎一夜未睡,又带着满身的戾气回来了。
他进来就先去洗了澡。
我还是嗅到了空气里若有若无的一丝烟味。
我终于可以确定了。
是他抽的烟。
等他出来时,我就眼巴巴地看着他。
他只围着条浴巾,上半身的伤还没大好,伤口看起来像五个黑洞,带着触目惊心的视觉冲击。
可能看我一直盯着他的伤口看,他就干脆回洗手间披了件浴袍,把腰上的浴巾给撤掉了。
他拿着条干毛巾坐到我床边,我就坐起身主动替他擦头发。
他还是一脸的冷意,冷漠而坚硬的五官刀削斧凿般深邃硬朗,骨子里透出一股子寒劲让人忍不住退避三尺。
“怎么样了?”我悄声问。
金慕渊没有说话。
我也就不敢再问。
吃午饭时,林欢还过来悄悄问我,“那个大小姐死了没?”
我瞪了她一眼,“嘘,金慕渊没说,情况应该不怎么好。”
林欢撇嘴,“像那种就是被宠上天的娇娇公主,你看啊,上次你去参加婚礼,看到你和那谁谁照片就闹着跳海,也不知道是作秀还是演戏给谁看...”
“嘘,别说了。”我捂住林欢的嘴巴。
不得不说金慕渊的耳朵简直就是千里耳。
我和林欢在病床边说话,他在洗手间,离我们足足十几米远的距离,他还是听到了。
林欢走之后,他就跟我说,“安雅她不会游泳。”
我知道,他是告诉我,秦安雅是真的脆弱。
我犹豫着说,“你要不给她请个心理医生,自杀多半就是因为想不开,心理有结,这个时候安排人一直陪着她就好。”
我很想在后面加一句,我以前就是这么过来的。
但金慕渊显然道行比我深,他一听我这样说,就搂住我说,“我会一直陪着你。”
我,“....”
“不是,我的意思是找个人陪着她,我没有说让你去陪她。”我抬起头看着他好看的下巴说。
金慕渊轻轻“嗯”了声,“我妈在医院陪着。”
我点点头,“哦。”
早在他带我去金母家的时候,我就该发现秦安雅的身份的。
那次在洗手间的洗手台上看到的那张婴儿照片就是秦安雅小时候的照片。
果然一孕傻三年,居然没有联想到这些。
金慕渊突然看着我说,“还记得那个给我开车的心理医生吗?”
我点点头,“那个姓秦的?”
“嗯。”金慕渊看着我说,“他是安雅的心理医生。”
我有些讶异,“那你怎么让他送我回家,我以为你是故意安排他测试我....”
“没有,他想看看你,那时候我在香港出差,不知道这件事。后来,那天想带着他当面介绍给你认识,最后...”
话还没说完,他就捏着我的下巴突兀地吻了上来,又啃又咬的,是惩罚的吻。
和那时候误会了他之后一样,他把我抵在小区楼下狠狠吻着,一模一样的啃吻力道。
等到他微微后退,舌尖还舔了舔我的唇,低声叫我,“小刺猬。”
我知道当时那些话是伤到他了。
只怪我当初怀疑金慕渊太深,太过疑神疑鬼,互相都不信任的状态下,这才产生一系列的误会矛盾。
兜兜转转,我们又绕回原点。
我搂住他的脖子,说,“金慕渊,以后,别丢下我好吗?”
他紧紧圈住我的身体,“不会,以后也不会离开你。”
热恋中的女人最喜欢听的就是情话,我也不例外。
特别是表面端的衣冠楚楚一丝不苟的男人,勾着唇说情话的样子特别性感迷人。
我用手指摸了摸他深邃犀利的轮廓,随后捂住他的眼睛说,“金慕渊,我想亲你。”
他性感的喉结滚了滚,吐出一个字,“好。”
我就自告奋勇地凑上去啃他的喉结。
金慕渊情动时也会发出一些让人脸红心跳的声音,听在耳里就特别好听。
结果我这边才啃了两下,下一秒就被他按在怀里吻到浑身发软。
我含糊的咕哝着,“不行,说好我亲你的。”
他恶狠狠地啄了下我的唇说,“点火烧身,你帮我灭?”
说起来,他这段时间只是抱着我亲亲抱抱,有生理反应都憋着。
我就掀开被子去看他的裤子,西裤果然撑起一角。
我就吃吃地笑,“好啊,我拿水帮你灭。”
不知道为什么,他听我这么说的时候,眸子里的光突然亮得吓人。
后来,我才知道,他为什么露出那种狼一样的目光看着我。
他把我抱进了洗手间里。
半小时后,我肿着一张嘴被他抱了出来,脸红到耳后根。
他一直叫我,我都没理他。
心里虽然有些排斥,但大脑皮层感应到的刺激占据的更多,看到他情动的表情时,会想着让他更舒服点,直到....
我埋怨地瞪着他,“你都弄到我嘴里了。”
金慕渊嘴里说着歉意的话,可脸上分明是餍足的愉悦神情,“乖,下次我注意。”
我,“....”
下次你妹啊!
晚上他并了病床,和我睡在一起,睡着之前在我耳边低声说,“晚安。”
声音又低又哑。
怀抱那么暖。
病房内寂静无声,我可以清晰地听到他平稳的呼吸,带着热烫的温度喷在我的后颈。
我悄声问,“金慕渊,你什么时候喜欢我的呢?”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自己像在做一个醒不过来的梦。
我的孩子活着,我爱的人也爱着我。
不,比我想象中还爱着我。
他为我改变了太多,多到难以置信。
我以为他不会回答。
却不料,他把脸埋在我的脖颈处,轻声说,“很早很早,早到我都没有发现。”
左耳里有句话说,情话都是留给左耳听的。
金慕渊靠在我左耳朵上说完这句话后,我的嘴角就止不住上扬。
我说,“那你呢,想不想知道我什么时候喜欢你的?”
他在我身后轻轻“嗯”了声。
我抿起嘴角说,“两年前的时候,你可能不记得了,你让我住在你的大房子里,那里平时只有我一个人,有天晚上,你回来看到我睡在沙发上,就把我抱到了床上,你还帮我盖了被子,佣人都说,你很冷,叫我不要惹你生气,可那时候我就在想,你明明就是个很温柔的人...当然,后来发现她们说的没错,你确实是个冷血的。”
身后没有回应。
我噘嘴,“喂,你在听吗?”
“嗯。”他轻声说,“我记得。”
咦?
我忍不住转过身和他面对面,“你居然记得?”
他被我的反应逗笑了,倾身过来亲了亲我,说,“我都记得。”
我不知道他这个都记得包含的是什么记忆,但他记得我说过的这件事就足以让我开心好久。
在我快要睡着之前,隐约听到他压得很低的声音说,“我说过,很早很早,早到,我自己都没有发现。”
我想。
我知道了一个大秘密。
一个我和金慕渊之间的秘密。
我们都在两年前,爱上了彼此。
可我们却没有在一起,错过了这么长的时间。
我后悔了。
可命运就是这样安排。
造化弄人,宿命难违。
——
十一月十一号。
嗯,光棍节的热闹气氛感染了医院的每一个...医生和家属。
在这“隆重”而又“庄重”的一天,林欢和柳小夏抱着我儿子在我的病房里唱起了单身情歌。
萧启睿的脸是从早上黑到此时此刻。
当然,林欢接下来的日子不算太好过,她是瞒着书生少爷过来的,却不知,那位书生少爷从市中心一路追到这家医院,装了满车的玫瑰花在光棍节这天示爱。
对,在医院门口。
对,在光棍节这天。
没错,简直是历史上在光棍节这天求婚的开天辟地第一人——这兄弟简直不走寻常路啊。
我站在窗边往下看的时候,表示,那场面简直了。
林欢好像事不关己一样,溜完我儿子又把他送回了恒温箱,紧接着回来端着张高级医师的脸帮我把脉。
柳小夏在一旁煽风,“喂,林欢,这个小伙你不要?不要给我...”
萧启睿咬着牙问,“给谁?”
“哦,给我一表妹,她单身,啊哈哈呵呵...”柳小夏嘴上那么说,手指一个劲指着自己的胸口,用口型无声地说,“不要给我啊,别糟蹋好男人啊!”
我和林欢,“.....”
说实话,看到这种场面时,我真没什么太大感触,就包括连羡慕的心情都没有,只是单纯替林欢感到开心。
当然,林欢开不开心无所谓,她对爱情向来没什么标准。
可能就是这样的感触,以至于,后来自己经历这样盛大的场面时,在那一刻,才体会到,什么叫紧张,什么叫激动,什么叫语无伦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