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商业银行,保险柜业务专用休息室。
大堂经理花了半小时,认真仔细地核实了我的身份,才把钥匙递给我,解释说:“周丽君女士在,七年前曾经在我们银行租了一个保险柜,她签协议的时候还特意补充一份附加协议,协议的内容是假若日后她无法前来取回保险柜里的物品,女儿林诗晴将会拥有继承权。”
顿了顿,经理把公正协议和法律文件递到我的手中,接着说:“麻烦在这里签字,然后取回保险柜里的物品。”
徐成亮露出疑惑的表情,我苦笑着跟他解释说:“我的原名叫林诗晴,出狱以后才改了这个名字,也算是重新做人吧,可是身份证并没有改回来。”
他轻轻点头,站在一旁安静地等候。
办好相关手续以后,我跟随银行经理走进了保险库里。
很快经理就把我带到角落里,指着最下方的柜子说:“周女士的保险柜就是这个,租期六年。去年到期的时候,我们曾联系过您,很可惜你的电话提示空号。后来行长辗转花了些时间,才联系上徐先生代为转告。”
我握着钥匙,耳边响起的并不是银行经理的解释,而是一年前徐成亮对我说过的话。
妈妈怎么会在银行开了保险柜?里面到底藏了什么东西?曾经在她遇害前,从美国打回来的长途电话,以及她频繁到香港的行为,到底暗示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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