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卫原本是皇帝的依仗队,慢慢地就成为了特务机构,直接对皇帝负责,暗中监察百官和百姓们。
他们已经发现有两个看似普通百姓的男人,模样普通,扔进人堆都不会惹人注意,可明翊一眼就看穿他们,身上都是带着功夫的,且功夫还不赖。
许凌月从窗帘缝里又打量了一圈,锁定了那两个人,道:“他们已经注意到咱们。”
明翊道:“有林家人一起,暂时不会有什么麻烦。”
这时候林叶源策马上前,“顾姐姐,季兄,驿站条件太差,咱们去客栈如何?”
林叶源身穿着白色的狐裘,头上戴着帽兜,挡去那张让人疯狂的脸,自从身体好得差不多以后,他就不肯再坐马车和轿子,而是喜欢骑马。
对于他的提议,明翊觉得不错,“记得租两家客栈各一半。”
林叶源明白他的意思,笑道:“和我想的一样。”
他吩咐柯平亲自带人去定客栈,两家挨着的客栈,一家包掉一半的房间,另外还包了两个小院。
入住客栈少不得要忙乱一番,许凌月嫌烦,就拉着明翊去街上逛逛。
平阳县靠近上京,地理位置十分重要,自然要好好瞧瞧。
林叶源想陪他们一起,却被许凌月拒绝,他就默默地去安排房间,顺便将那些慕名来的官员们打发掉。
虽然一路上他们很低调,离开霁城的时候也并没有大张旗鼓,可毕竟一路上随从众多,派头十足,想低调也会被有心人注意,别人再仔细一联系一打听,自然就能猜到是林叶家族的少爷出行。
开始也不知道是他,等到现在,自然也就知道的差不多。
知道是林叶家族的少族长、太孙最信任的伴读来京,那些官员们自然要好生奉承。
只可惜林叶源并不是那么容易接近的,不管什么官员乡绅的一律不见。
即便如此,也够他忙碌一阵的。
而许凌月只是略微易容一下,把脸色涂得发黄,然后点上几颗麻子,将绝色容颜挡去大半,免得太过惹人注意。
明翊依然是之前的易容,小麦肤色,模样平凡,可他个子修长挺拔,气势卓然,在人群中依然非常惹眼,不少人频频回头。
甚至有几个妇人看他穿得单薄,怜惜他家贫无衣御寒,居然还让小厮给他送裘皮大氅!
许凌月看得目瞪口呆,还待这样的?
她给明翊易容得够普通不惹眼的,居然还有女人花痴。
她狠瞪着送狐裘的小厮,咳嗽一声,“这位小哥,你们家太太也太小气了,要送人狐裘就不要那么寒酸嘛。”
当然,其实小厮送来的狐裘也不算太差,起码也值个十几两银子,这对普通人来说已经是十分奢侈不敢想的。
尤其明翊的扮相只是一个普通男子。
不过自从他和许凌月重新在一起后,他的衣服几乎都是许凌月在打理,就算他不怕冷,穿得单薄,里面也是穿着轻便的白狐背心。
玄狐皮和白狐皮是最贵的狐裘料子,尤其是那种没有一丝杂色,又完整的皮子。
明翊身上那件,哪怕是大雪天都让人热乎乎的,可以说价值连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