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唠嗑(1 / 1)

<>你看到的不是正文在荔浦城过的第一个新年才有让贾斯汀震惊的盛大场面。

在进城之前,贾斯汀只在伊利斯和卢盎矿场过过新年。

伊利斯镇在年前年后确实有很多活动,比如镇上会迎来邻镇的剧团(剧团只有这个时候会到伊里斯镇里来演三五天),比如小商贩们会在市集上卖些新奇的小物件,比如一些杂耍团也终于会在年末年初的时候来偏僻的伊里斯镇捞钱——人们大概是这段时间最有钱,到了年末的时候农业协会的人才会把收购粮食的钱款给这些一年到头忙个不停的农民们,好让他们获得资本,去镇里和邻镇买卖东西。

有了集市,就有了移动食铺。一些平时分散在各个村落里的小吃商贩在新年庆典期间就会聚在剧团和商集附近贩卖食物,而且通常都会少见地运营到很晚——平时一到下午五点左右所有吃饭的地方都会关门,只有酒馆之类的场所才会一直营业。而到了过年的时候,人们终于可以在外面吃到夜宵了。小孩们还可以在新年里挨家挨户地讨要福饼,这是一年只有一次可以放肆的的时节。

在卢盎矿场的时候,贾斯汀日复一日地做着采矿的工作,生活有些单调,也没有什么特别值得回味的记忆。

不过新年的时候卢盎矿场镇的篝火塔还是让他震惊了。那篝火塔十分高大,在远处的矿场都能看见镇里的篝火。

等到他成为骑士大人——也是卢盎矿场的主人——西里斯·汉森的徒弟的那一年,他第一次见识到从小到大只是听说过的“城里”的新年夜。

荔浦城里光是灯光点缀的街景就让他震撼了。那些灯在伊利斯可是奢侈品,一家人一年所得都买不了一盏灯,更别提它昂贵的燃料——可是在荔浦城,这些灯就像不要钱似的挂在街上,也没有人去偷(其实是因为这些灯都被城里的魔法师施加了保卫类魔法,这个贾斯汀并不知道)。

这些灯还能飞到天上!怪不得这些灯在伊利斯那么昂贵(其实一年也只有新年庆典的时候会被魔法师团加固在天上,平时还是好好地挂在路边的)。

荔浦城的新年街市更是让当时的贾斯汀眼花缭乱。首先城里的人特别多,而且行走的速度特别快,那种被人海淹没不知所措的感觉贾斯汀现在还能生动地回想起来。街市上各种贾斯汀前所未闻的商品让他大开眼界,东瞧瞧西瞧瞧,什么都没见过,甚至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很多东西他直到现在还叫不出名字。

让贾斯汀羞耻的是,一开始他还是被吸引着,想要买些什么。但是只是问过一个剑鞘扣的价格,他就感到心灰意冷。那么小的一个剑鞘扣,就要三个银币,相当于他当骑士学徒一年的薪资了。要知道,贾斯汀的薪资已经是他爸爸老吉姆每年耕作所得的两倍多了。

发现自己什么也买不起后,贾斯汀就再不敢长时间驻足各个摊位。城里的街摊商贩真是太可怕了,他只要稍微在哪里停顿的时间长一点,就会被店家拉着洗脑,然后鬼迷心窍地把手伸到钱袋里去。还好他的钱早就寄给老吉姆了,否则肯定会被这些商人扒下一层皮。(只是中途还是因为一些小吃的低廉价格掏钱买了一些街摊的食物,此处暂表不提)。

城里最最令贾斯汀惊叹的还是那三座高耸的篝火塔和在其附近的焰火表演。卢盎矿场镇的篝火塔已经令贾斯汀印象深刻了,但荔浦城的篝火塔简直像天神临世。在没点燃的时候,篝火塔已经十分雄伟壮观了,燃烧的篝火塔更加壮观。

火焰是七色交辉的,在城市广场街上昂然挺立,熊熊燃烧着,仿佛要照亮领主大人所统辖的所有区域。映着这火焰,三名魔法师在场上现场施展焰火魔法,一瞬间,整个荔浦城的夜空都被不断爆破的美妙焰火所笼罩。

更奇妙的是,每一次爆炸,天空中都会响起一个音符,这焰火也是乐曲,有和声和旋律。在这似幻非真的情境下,贾斯汀的心也仿佛随着焰火的爆炸一起爆炸、爆炸……那是多么极致的美感啊!

要是他也是魔法师就好了!……贾斯汀不可否认在那个时候,自己的脑海中闪过了这样的想法。

但那已经是不可能的了。魔法是很难的。

老兵说,魔法师是要读很多很多的书的。很多很多的书,贾斯汀不知道有多少。

贾斯汀是到了卢盎矿场后才开始学习标准语,而且直到成为骑士大人的徒弟之后才开始学习文字的。

这一切对于贾斯汀来说都非常困难,利昂大人说他到现在说标准语还是有口音的。成年人的坚韧和西里斯大人的期许让贾斯汀坚持学习下来,可是很多次他真的觉得自己有些支撑不住了——每天高强度的武道训练,课余时间还要耗费巨大的精神去学习文字。

现在贾斯汀虽然已经可以正常使用标准语和文字,但是使用的程度还是有限的,西里斯大人有的时候阅读自己的报告会皱起眉头,让他重新斟酌语言,或者找人修改。

而成为魔法师,据说要熟练运用很多种文字呢。如果可以,谁不想成为魔法师呢?可在出村之前,谁会知道魔法师那么有用?

伊利斯村地理位置偏僻,又能自给自足,需要魔法师的地方真不多,而且大家又都不识字,谁会买贵重的书本去读?贾斯汀以前也只是在镇里打零工和交付粮草的时候才听过有关魔法师的传闻,他那个时候还以为魔法师是人幻想出来的职业。

而到了矿场里,只有熟练的地质魔法师才能精确地测定地质结构、给予准确的爆破。

据矿场里的老兵说,这么重要的工作,这个国家两到三年也只会产生一个有资质的人。这样的人才是每个矿场都会疯狂争取的。利昂大人是这么重要的大人物,却愿意和他交朋友,实在令贾斯汀感到荣幸。

“贾斯汀,吾友。”利昂呼唤道。

“什么事,利昂大人?”贾斯汀脱开自己的思绪,及时回应道。

利昂凑近了些问:“我听说你们伊利斯有抢婚的习俗,是不是真的?”

“这个确实……”

“哈哈哈哈,可不是真的么,法师大人。”老杰夫没等贾斯汀说完就大笑道。

利昂瞥了老杰夫一眼,抿了抿唇。

老杰夫继续带着浓重的乡音说道:“我们伊利斯附近的村,哪个人家娶媳妇都要抢亲。法师大人您对这个有兴趣吗?新年期间也是个大吉利的日子,这前后也会有很多抢亲的。如果您对这个感兴趣,可以在我家稍作几日的停留,我表妹的儿子后天也要去抢亲呢。”

抢亲这个习俗,在城里人眼里可并不是什么好事啊……贾斯汀看着老杰夫,有些无奈地想着,嘴上却笑说:“确实年前年后这里的抢亲礼就格外多,家里有适龄少女的人家恨不得派十个哥哥护着,那场面也算是有趣。”

“不过,这种野蛮的风俗,还是让人难以接受。”利昂说,“对那些少女们的家人太可怜了。”

“所以大家尽量把好看的女儿藏在家里,不让她们出来受罪。”贾斯汀眨眨眼说。

老杰夫想解释一下,但他看出来利昂对抢亲的印象不佳,就悻悻地闭了嘴。

“照你这么说,那过年的时候出门的女孩子不就都是丑女了吗?”利昂突然想到这一点。

“哈哈哈哈,利昂大人,您的推论十分有道理。”贾斯汀回答。

“啊呀啊呀,那这个新年的趣味就要折低一半了。”利昂叹道,他银色的长发在月光的映照下泛着阴冷的光。

“法师大人,前面就是伊利斯镇了。”老杰夫指着不远处隐隐泛红的小镇说道,“伊利斯村离伊利斯镇只有一个多小时的路程,我们骑马,二十分钟以内就会赶到。”

“那就是快到了吗?”利昂的注意力又一次转到了路上,然后他抚一抚法师袍,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道,“贾斯汀,我还没有给你的家人准备见面礼。哎呀,这是何等的失礼啊。”

“利昂大人,您不必准备什么见面礼,您本身的降临就是对我们家最大的奖赏。”茶色头发的贾斯汀诚恳地说道。

“那怎么行呢,贾斯汀,这回是我执意打扰你返乡探亲的重要时间,怎么能不准备些礼物呢?”利昂说。

“那请您务必选些简单的东西,利昂大人。”贾斯汀说。

利昂笑了笑,然后昂首说:“贾斯汀,我记得你家里有个弟弟,是吗?”

贾斯汀一愣,道:“是的,利昂大人,是在我入伍之后才出生的,我们从未相见,没想到您还记得。他今年马上就要五岁了。”

“五岁……五岁的孩子啊。”利昂一边赶着马,一边说,“五岁的孩子,应该最喜欢绘本书吧?这样,不如我到你们镇的书店里看看,给你弟弟买个绘本吧。”

“呃……我很感谢您的善意,利昂大人。”贾斯汀斟酌了一下自己的用词,“但是……我的弟弟恐怕不识字。”

“什么?五岁了还不识字吗?”利昂惊讶地问道,“绘本里那种简单的也不认得吗?……说起来确有这样的事啊,五岁还不识字……”利昂低声嘀咕了一句,而后说,“那……要不就送他认字的书?”

贾斯汀看着利昂那么高的兴致,有些不忍心告诉利昂大人:村里也没有别人识字,而镇上除了镇长大人一家,信使家,只有别的一家是识字的,即使把书本给了他弟弟,可能……也没有人能教他识字。更别说,镇上根本就没有书店,利昂大人怎么可能买得到适合幼儿学习的书籍呢?

而一旁的老杰夫也没有打破利昂的幻想。他只是觉得既然无所不能的法师老爷要做事,那是一定极有道理的。冒险故事里不是都是这么说的吗。

现在吉姆坐在屋子里面,一边摸着空酒杯,一边看着外面,期待什么时候会听到他大儿子的声音,然后再故作威严的父亲模样去迎接他。

夜色已经半至,院子里面升起了篝火,即便屋里没有点灯,也能把里面照得亮通通的。

谢里坐在房檐下,看着篝火,叹了口气。

自她到这个地方以来,已经过了快有五年了。

她本是现代天朝女性,家境略有富余,二十多岁,海归,无病无灾,无恋爱史。自己当个学者清贫度日,连留学的钱都没有赚出来,买房还都是靠家长付首付还房贷。全家出游的时候飞机失事,醒来后就在这儿了。想来是已经投胎转生了。

今世托生成吉姆的小儿子,仍旧是黑发黑眼,身在不明国度的伊利斯镇伊利斯村。虽说长相是可爱的男孩子……但是,看着镜子里的人他根本就感觉不到是自己,反倒有些恐怖感。

这个地方的生活相当落后,卫生习惯粗糙(第一次进茅厕的时候谢里哇地一声哭了出来)、环境闭塞、风俗有点小野蛮、每天的日常就是干活,吃饭,玩,睡觉,单调而有序。

如果只是生活在这个村里,你会觉得这个世界就只有这个村、这个镇那么大,再大还能隐约知道大概有个什么霍恩镇,荔浦城,还有王城,但是王城对于村里的人来说就像天国那么遥远,远得已经不真实了。大家不知道国家的名字(只知道有外国),甚至不知道领主是叫什么名字,当然也不知道王是叫什么名字,这一切离他们每天忙碌而充实的生活太过遥远了。

谢里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时代,以前学的欧美历史早被他扔到九霄云外去了。但应该还是在……地球吧?

一天的长短、时间间隔、计量单位、人的长相、吃的东西、穿衣习惯和前世差不多的感觉,人们的名字也都是前世歪果仁的名字的变体。

只是这里的人们的眼睛和头发的颜色五颜六色都有,比前世谢里看到的要多很多。

因为语言不通,通晓两国外语的谢里也不得不重新拿出学习语言的劲头,好歹以一个不是智障的儿童的年龄学会了怎么说话。

(其实学会的时间微妙地比其他儿童学会说话的时间要晚一些,艾米妈妈差点以为谢里脑筋不好,这一点艾米并没有告诉过谢里)。

谢里这一世的父亲老吉姆父母双亡,兄弟也都死光了,只剩下两个妹妹,都在吉斯村,和妻子艾米家相比,他这边的男人显得短命很多。艾米这边活着三个弟弟一个妹妹。她父亲已故,母亲艾瑞卡生活在吉斯村。

吉斯村是大村,有上百户人家,距离伊利斯村大概走路三四个小时、骑马一个小时左右。

而伊利斯村则不算是一个大村,只有几十户人家在此定居,也是老吉姆这辈才新辟的村,村里的人口都是从大村吉斯村和坎达村迁出来的伊利斯人,离伊里斯镇比那两个村都近。

每户人家都有大片土地,但是为了防止山上野兽的侵害,互相还能照应,人们是聚居在一起的,酪农和猎人相对而言住得远些。

村里有四口水井,白天的时候,农人们就会出到自己的田地里耕作,中午在自家田里的小屋休息。

一些不再务农的农户,比如做商贩、加工商、或者猎人的,就会把现成的地租给劳力多的人家。

吉姆是个粮农,主要种植小麦以及土豆(其实是口感类似但颜色是紫色的作物,只是谢里心里如此翻译),家里上报的有八亩地,还有一大片不计算的荒地随他们开垦,不过由于人手不足,所以大部分荒地仍旧是荒地。

作为粮农家的孩子,谢里平时倒不至于饿肚子。家里养鸡还养牛,院里每个季节轮换着种不同的种蔬菜,也算是自给自足。

一年到头主食完备,不过没有像酪农、屠户、或者猎人家的孩子那么容易接触到肉类,因此谢里从出生到现在都有些瘦。而肉滚滚的艾米妈妈总暗暗为谢里的瘦小感到担心。

吉姆和艾米生育过五个孩子,都是男孩。现在还活着的只有二十岁的老大贾斯汀和最小的谢里,其他的孩子都幼年夭折了。

村子里其他家庭也差不多都这样。小孩子很容易就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死掉,尤其是男孩子,所以不养到两岁左右,大家都不会给他们起名字,这样也就不会念着他们的名字伤心了。谢里在两年前得到自己的名字,总算是摆脱了“麦农吉姆家的老幺”这个称呼。

大哥十五岁就被领主大人征去当农兵了。说是农兵,但据说实际上是矿工。事实上,这个镇每户人家都得抽一个男丁去做领主的农兵,役期三年。后来因为大哥孔武有力,被领主的骑士看重,去做了骑士大人的徒弟,还得到了骑士大人的赐名“贾斯汀”(以前大哥就叫吉米)。

现在,大哥拿到的薪资就可以供养他们全家了,所以最近几年,老吉姆把以前欠的各种借债都清还了。

因为大哥的这个事迹,村里的人当农兵的热情更甚了,谁都想着什么时候自家的男人也被骑士大人看中,当个骑士学徒,这样一家的生计也都不用愁了。甚至更有一些人给自家男孩起名贾斯汀,沾沾这个名字的福气。

谢里出生的时候,大哥已经去当兵了,所以谢里一直没有见过大哥。但是比大哥小的一个哥哥是见过的。谢里被这个小哥哥抱过。大前年冬天,小哥哥生病死掉了。

尽管孩子难活,身在农家的谢里也没有得到特别多的优待。因为刚出生的时候家里还有欠债,还在襁褓的时候他就在艾米的背上每天一起摸黑探早地打牧草,喂鸡,收粪便,做饭,然后又下地等等……小脸在艾米粗糙的衣服上擦呀擦呀,变得越来越糙。

债主逼得紧的那一年农闲,艾米妈妈还到霍布斯村长家里做帮工赚钱。谢里不哭也不闹,帮艾米省了很多事。

刚满三岁,谢里就被扔在地里一起干活了,所幸他不用干运输类的重体力活,只是除除杂草,打打牧草,挖挖虫子,摸摸鱼虾,喂喂鸡,挥镰刀割麦子,还有和艾米一起给牛上饲料或者放牛。(即使是这样体力劳动也比前世要多很多了啊!谢里内心咆哮道)到了四岁,谢里就帮艾米挤牛奶、编篮子了。

家里现在只有一头奶牛,是老吉姆想改行做酪农失败留下的,其它的两只都是耕牛。

谢里想吃肉想吃得眼冒金星的时候就会抚摸奶牛的**想:快点停奶啊!停了就有理由吃啦。

今年丰收,因为大家都要抓紧抢收粮食,哪家有闲劳力都会互相外借,谢里就在帮忙收完了自家的田之后又被不停地借到别家去收麦子。那段时间,就连做梦也在割麦子。

谢里做过一个梦,梦见他在现代社会,头上包着汗巾,拿着镰刀,什么话也不说直接去田里帮人割麦子,割完把麦子都收到自己车上开走了,然后贱笑着对麦田的主人说:谢谢款待!

醒来之后谢里抱着头想自己在梦里怎么那么贱呢。

经历了无情的丰收年的锻炼,谢里发现自己的小手早已布满老茧,小胳膊小腿还都是肌肉,距离上一世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学者越来越远了……

现在谢里不仅脸皮、手皮、和脚皮厚,心脏大概也更加强健了,看到各种稀奇古怪的昆虫和生物,闻到多么恶心的味道,他都已经可以做到心无波澜。

只是有时午夜梦回,还能想起上一世的现代生活,干净的住房,和相对轻松的生活,不免会茫然:到底是因为什么自己带着记忆生在这个闭塞的地方。如果他没有记忆,大约能活得更加轻松快乐吧。

如果没有记忆,就不曾懂得过文字,不曾获取过书本的知识,也就不会渴求文字。

伊利斯村里没有文字,村里也没有写字的纸。因此,谢里从出生起就没见过书。

没有纸和文字,只能自己动手了。

在可以控制自己的手臂之后谢里就每天抽时间找块土写字,通常是在家里的田垛上,一有休息时间就用自己捡起的树枝一边念一边写自己认识的汉字,写一段话,写他祖国的名字,写自己的感想,写自己前世的名字,自己的家庭住址,以前给自己很深印象的故事的片段,写完了就擦掉,擦掉后继续写。

开始手很软,写的字自己认不得,说话也磕磕绊绊的。

农忙的时候实在抽不出时间写字,他就会一边收割一边说话,用自己会的话说,叽里呱啦多古怪都行,只要说话他就觉得踏实些。一开始只练汉语,后来开始练习其它语言,唱一些前世的歌。艾米和吉姆当他是小孩子瞎说说话,看起来也不发神经,就不怎么担心了。

如果没有上一辈子的记忆,谢里也大概不会对自己的身体感到困扰,或者困惑。

艾米夸谢里的时候,老是说:“哎嘿嘿,吉姆,你的小儿子多像你小时候了!”

吉姆就会用他粗大的手摸摸头,哈哈哈大笑说:“是啊,一看到他就好像回到小时候一样,咋能那么像了!”

而谢里看看老吉姆仿佛漫画人物爆衫一样肥大偾张的肌肉,还有头顶微微谢掉的深茶色头发,天天日照风吹变得红黑红黑的脸蛋和脖子,布衫里露出的胸毛,以及被面部肌肉(或者肥肉?)挤得十分小的深色眼睛……

特么那里像了啊??还是说他将来注定要长成这幅筋肉老头的模样吗?

这怎么可以忍啊。

为了保持住他还算美丽的身姿,谢里每天都会漱口,一有条件就洗澡,喝水必须要煮开,旧衣服在穿之前一定会高温烤过。虽然时常劳作,日晒风吹下他还是不免变黑变糙,但是和其他村里的孩子对比一下还是会感觉他画风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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