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 比试(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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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辈子就是乐盲,这辈子也没条件学,谢里表示:音乐是什么,能吃吗?

村里没什么有声调的乐器,顶多有人和谢里一样,在干活的时候哼唱点小调,或者削个中空的土萧,吹出凄厉嘶哑的嚎叫。

再有就都是打击乐器了,比如盆盆罐罐,坐鼓和手鼓之类。在这个环境中,音乐,这种高雅的东西,离他实在太远了……

《法论》中还有一些歧义多的地方,谢里对照着注释也仍难免懵逼,只能且学且珍惜。

好在秋季的收成不错,虽然没有达到去年的收获量,但今年的收购价涨高了,谢里被允许去读一期霍恩镇的语法学校,他已经迫不及待。

大哥的钱和信兜兜转转寄到了老吉姆的家里,这一次老吉姆家终于可以不用拜托信使念信了。谢里也第一次见到大哥的书信(以前都是信使直接念给老吉姆听)。

信上,大哥说明了近况,比如他受到重视,可以做一些额外的任务,拥有了额外的薪水。又比如说师父也准备把他的姓“汉森”赐予他,以后他就可以被称为贾斯汀#8226;汉森了。

大哥也激励谢里好好学习,让他不用担心上学的事情,并嘱咐谢里也要学着给他写信,信中附着一打信纸和三个信封。

谢里削了一只炭笔模仿大哥的格式向大哥去信。信里记述了家里一年以来的情况,妹妹的诞生,家里新买的狗(还叫黑毛),以及家里各个成员的身体状况,并询问大哥的状况,以及利昂老师的联系方式,虽然不知道语法上有没有问题,但是应该能让人看懂。艾米妈妈在一旁让谢里在信里问贾斯汀什么时候娶媳妇。

收到大哥的钱以后,家里还剩下两个多银币的结余,等到收到农协的结款,家里可能就要有四个银币了。

不过今年为了过年应该也会花一个银币左右新制衣、卖炭火、买材料、买种子等等。为了保护小妹妹的健康,老吉姆准备翻修家里的火炉管道。老吉姆也拿出一个银币,不舍地亲了一口,还是给谢里做秋季学期的学费和路费。

老吉姆已经和老杰夫说好,上学时就住在老杰夫的大儿子瑞尼家里,不上课的时候就帮瑞尼做一些事情。

趁着刚进农闲,老吉姆从豪斯家里牵匹小马来训练谢里。

从伊利斯到霍恩镇只能骑马去,从霍恩镇回来也一样,除非想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地的地方走一周。如果学会了骑马,就相当于多了一双翅膀,到时候灵活机动,遇到什么事情自己也能回来。

当然老吉姆的训练绝对称不上专业,只是一边传授他的经验,一边骂谢里——这种粗暴教育代代相传。大哥贾斯汀的骑术也是这么练的,他们这些人骑马基本上都是这么丢到马背上学的。

但是老吉姆不仅骂,还要打,看着谢里的身子往一边歪就一鞭子抽过来。如果真是个普通的孩子,此时说不定甩手不干了,但是谢里还是知道交通工具的重要性的,疼也得学,还得保证自己不出啥错误地好好学。

于是就会看到谢里含泪挺在马背上腿和屁股被震得很疼还要保持坚强的模样。

谢里都被自己感动了,不想还是惨遭围观的玩伴嘲笑。

嘲笑的最严重的就是豪斯的小女儿苔丝。

她的原话:“哈哈哈哈你的姿势太僵硬啦,好好笑了。”

苔丝有一头黑色的头发,棕色的眼睛。豪斯喜欢给她系红色的头绳,穿红色的衣服。

这天谢里敲门,苔丝躲在门背后,探出有些黑黝黝的脑袋,眼睛亮亮地盯着谢里。

“你来了?又来借马了?”苔丝问道。她家的狼狗也爬到苔丝的脚边,随时都想张嘴咬人的模样。

“嗯。这回就去霍恩镇了。”谢里的眼特意避开豪斯家里凶狠的狼狗。他身后站着老吉姆。

“妈,谢里又来借马了。”苔丝朝门里大喊道。喊完,她整个人站到门打开的地方问:“你要去读语法学校了?”

“嗯。”

“嗯。”苔丝揪揪她的骑马裙边,“我妈妈让我问你,将来你要是到城里了带我去不。”

“啊?”

“因为我喜欢你,所以我妈让我问你。”苔丝说。

“……”谢里猝不及防。一张脸都红了。

什、什么情况?

豪斯从房间里出来。她的深色长发利落地扎成马尾辫荡在脑后,身上的骑装也整齐利索。“借马?”她问。

“这回租马。”老吉姆说,“去霍恩镇。”

“行嘛,你小子也要去霍恩镇读书了是吧?”豪斯狠狠地揉了揉谢里的头。

“别揉我的头了,豪斯阿姨。”谢里说,“会揉矮的。”谢里最近正在长身子,很不喜欢别人按着他的脑袋。这回他想长到至少一米七五的个子。前世他不算很高,这一世想做高个子。为此,他一直每天坚持喝牛奶。(只不过最近因为妹妹被残忍断奶了。)

豪斯说,“就这么办吧。马还是那匹,怎么样?”

“好的、好的。”

“菲斯,去牵波皮过来。”豪斯朝门里喊。

“好!”她的二儿子在里面回答。

“我们先说好,如果波皮在路上死掉了,你得给我二十斤小麦。”豪斯插着手道。

“好说,你的小马会平安回来的。”老吉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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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马赶路不论如何也是一件十分辛苦的事情,尤其是对初次骑马赶长途的谢里来说。

老吉姆为了照顾谢里的身体,并且教谢里记住怎么辨认路的位置,特意放慢了速度。

大概赶了三天的路以后,终于父子俩到达了霍恩镇。

这个镇子和谢里所熟悉的伊利斯镇就不一样了。

霍恩镇外有类似城墙的一围建筑物,还有士兵镇守,想要进镇里必须要经过城墙士兵的盘问。老吉姆对此有经验,拿着他和谢里的户籍证件(一种黑色石板)过了城关。

霍恩镇的主大道宽敞明亮,人流是伊里斯镇的十几倍那么多。镇里的人看起来比伊利斯人的体格匀称一些,太胖或者太瘦的都少些。道边随处可见百年的老树,诉说着这个镇子丰富的历史底蕴。

这里热闹繁华,整体建筑风格多样,大都是平房或者二三层楼的矮房子。

每一个街道,每一个房舍,都好像有人特地安排过配色一样,色彩虽丰富,却又融洽温馨,显得既富有生趣,又井然有序。

谢里注意到这里楼与楼之间的距离很短。

因为已经习惯了伊利斯那种空间感很足的建筑风格,突然又到了这种有些狭小的地方,他感觉有些不适应。

如果房子再高些,可能就会有些混乱与压抑感了,不过在这里,一切刚刚好,有些亲密,也有些俏皮。

霍恩镇里,有一条横跨镇中心的长河,劈开镇子的两端,也因此催生出了风格各异的无数桥梁和小舟。老吉姆介绍说,这条河也就是伊利斯河。这样说的时候,他的眼里带着一丝隐隐的自豪。

谢里发现霍恩镇的口音和伊利斯的口音不同,不过这种口音懂得了标准语后就容易理解了,大概相当于东北话之于普通话的样子。

霍恩镇的人和伊利斯人比起来,面貌更加多样化。从典型的欧洲人长相到典型的外星人长相,这里应有尽有。谢里自己被微微地吓到了,老吉姆倒是一副世界就是如此的模样,根本没给他任何说明。

来不及想这些事情,谢里就已经被带到了瑞尼家。

瑞尼的铁匠铺也坐落在河边。

这铺子是镇里仅有的三家铁匠铺中的一家。原先瑞尼就是做另一家铁匠铺的学徒的。因为活好,攒够了资本,就在父亲的支持下在镇里开了第三家铁匠铺。

大铁厂在霍恩镇外不远的铁镇,那里有高炉加工铁砂,打大锅之类的,据说有一个魔法师、两个魔法士坐镇,工人也有数百上千。

而铁匠铺的主要营生是打刀、斧头和农具,剑和防具也打,但是不常打,一般接不到这种大单子,而且这地方的冒险者不像卢盎矿场镇那么多,没有做这些东西的习惯。除此之外裁缝和木匠用的铁器瑞尼也接,门锁和铁钳也常打。补锅之类的活计瑞尼能做,不过一般人家就会交给挑担游走的补锅匠了。

瑞尼本人有着杰夫家标志性的一头红发,他的短发齐整地梳拢在耳边。可能是因为青春期就到霍恩镇里当学徒的缘故,他的身高比起老杰夫矮上一些。

不过也因为矮一些,所以很有少年感,再加上他的面貌有种带来神秘感的腼腆,整个人看上去比他实际的年龄要小十岁。

他肌肉发达,体格匀称,却不会带给人过多的威胁感,气质十分平和。当他看着人的时候,人就会被他脸上的微笑所感染。

瑞尼伸出手,俗套地摸摸谢里的头。每次碰到大人都会被做这种动作,谢里已经认命了。

“这是一点儿意思,有什么他能帮得上忙的,你也尽管使唤他了。”老吉姆把礼物奉上,握住瑞尼的手说。

“哈哈哈,我就不客气了。”瑞尼笑说,冲谢里眨眨眼,用伊利斯土话说。

谢里觉得老吉姆的朴素观点确实有道理。

这具身体的任何器官都是自己的,如果不珍惜,后悔的一定是自己。所以他调整了作息,不再看书到很晚。

.

提前结束了探索矿脉的任务,利昂回到贾斯汀家,又得来教谢里了,他感觉压力一下子变得很大。毕竟之前夸下海口,要在一个月内教会谢里识字的。

现在探索矿脉的任务都完成了,教学进度还比较谜。

一周没教,中间还生了三天病,这孩子现在到底什么情况?

利昂硬着头皮打开书本,测试谢里的现在的标准语进度情况。

“这个词。”利昂指问。

“帕迪尔,心灵。”谢里轻松回答。

因为利昂现在已经懂土话,所以交流起来更方便了一些。

“这个词?”

“卢桑,孩子。”

……

意外地还挺不错?利昂有些惊喜。随着他把第一本启蒙书往后翻,渐渐地指一些没学过的词语和句子给谢里读,谢里都能读对,甚至猜对意思,利昂就有些惊奇了。

“你这一周怎么学的?”利昂用土话问谢里。

“忽然学明白了。”谢里尝试着用标准语解释了一下他顿悟的地方。

“你这语法又是从哪里学的?”

谢里不好意思道:“我每天都在听您和我哥的对话。然后听出来音后,对着这个书练的。”

“很好,这很好。”利昂高兴地说道。

这孩子不愚笨,甚至挺聪明的!之前怎么没发现呢?

转念一想,利昂忽然明白了,其实他一直是以魔法师的水平在衡量这个小孩啊!

作为地质魔法师,利昂的耳朵受过地狱式训练,可以通过听取魔法反馈了解地底的情况。所以利昂总能听出来比别人更多的细节,这也是他能够迅速学习语言的关键。

而谢里是没有经过这个训练的,利昂觉得理所当然的细节他听不出来。

因为之前和自己交流并向自己请教的都是有基础的人,利昂从来就没有这样的意识,现在想通了,不禁俊脸微红。

利昂现在也有些佩服谢里。这孩子没有经过训练,竟然也能通过每天听他和贾斯汀交流自己把口语练起来,磕巴是磕巴了一些,但是完全没有口音,就像是通过耳朵和嘴的练习完全复制了他的发音一样。对比一下贾斯汀的伊利斯风格标准语,再对比一下镇长夫人和老杰夫的浓重伊利斯腔,谢里的口音显得难能可贵。这样的才能,是很适合做魔法师的。

他当下表示要在接下来的七天专门指导谢里学习,教完他再回去述职。

而知道利昂白天也在老吉姆家后,镇长的女儿爱丽丝也会来请教利昂。利昂只在谢里自习的时候解答爱丽丝问题。

每当爱丽丝来自己家,贾斯汀就会准备一些家里的麦芽糖,烧热了,给爱丽丝和利昂吃。

看着爱丽丝胖滚滚的脸上漾出笑容,贾斯汀总是轻轻笑起来。

艾米则想贾斯汀确实该娶老婆了,看上去他很想要个女儿。

在最后的两天,谢里终于可以自己读懂第二本书的简单文章了。

利昂带着谢里诵读了一遍剩下的两本书的文字部分,哪里不懂他都会及时解释,以便谢里以后自己复习巩固。

奎因话的文字是很简单的,只要会讲标准语,认会字型,就没有什么识字上的难点。

而这三本启蒙书几乎已经涵盖了所有常用的字型、文法和语式。掌握了这三本书之后,谢里就能阅读市面上很多的书籍了。

通读过后面两本书的内容之后,利昂教谢里识字的事情终于告一段落。

“这些天辛苦了,利昂老师。”谢里说。

“呼。还好只有一个月啊。”利昂夸张地做了一个甩汗的动作,谢里忍不住笑了起来。利昂虽然在教书的时候异常严格,但是事实上是一个挺幽默的人。

接下来,谢里微微吸一口气合上书本,有些忐忑地问:“利昂老师,我发烧的那天,听见您唱歌……”

“嗯?……啊,那是我在念咒语。”利昂很随意地回答道。

谢里深吸一口气:“我觉得……那个咒语真美,旋律也好听。我从来没有听过比那更扣人心弦的音律。”谢里把他记忆中最深刻的那一小句哼唱出来,然后有些羞涩地说,“……其他的都忘了。”

利昂笑了,说:“你还记得一点?哈哈,是我自编的,很美吧。”说着利昂又哼哼了一段,没有念咒语。

谢里觉得展现得差不多了,得进入正题:“真的很好听啊!利昂老师。魔法是什么样的东西呢?像我这样的人怎样才能学魔法呢?”

“怎么,你想学魔法吗?”

“是的,我想成为像您一样的魔法师。”谢里说道。

“……这可不容易啊。不论学习魔法,还是成为魔法师。”利昂看着谢里,想了一下,说:“但是,如果你真的想学的话,也许可以。我想你有这方面的天赋,你耳朵不错,脑子也活,记忆力,看起来也是不错的。况且,本来魔法嘛,什么人都可以学。”利昂斟酌道,有时候一个专家反而无法以简短的语言描述自己所专长的事业,“这是一门研究事物运行规律和本质及其应用的学问,魔法师则是一种职称,是魔法学者中的一些人通过考级层层考上来的。”

利昂拿出自己的羊皮纸,列了一个大致的书单,囊括了魔法考试的基本参考阅读书籍。“想要考魔法师等级的话,首先这里的所有书的原本部分必须倒背如流。”利昂强调这一点。

利昂的字很好看,清晰明了,又富有美感。谢里也想学习写字,但是利昂没有教他写字的时间。

“在城里和大镇上会有很多魔法私塾,一般大家都是先去上这样的私塾,准备初级考试,然后考上魔法学徒。”利昂一边画出简单的职业阶梯图一边说,“考上了魔法学徒之后就可以报考城立的魔法学院了,当然想要自己温习或者继续上魔法学者私塾的人也有很多。”

“在这之后就是要考取魔法士资格。考取了魔法士之后,就可以报考国立魔法学院,或者自行寻找导师级魔法师来当自己的指导老师。”

“考上了魔法师之后,选择的面就多了,你可以自己选择你想要专攻的方向,或者根据导师来选择自己的方向。不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学习都可以,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优势专攻方向。学成后你会成为一个拥有专称的魔法师。啊,说得太多了吗?”

谢里摇摇头,认真默背他的话。

利昂老师一连说了好多新词,谢里现在都能勉强理解。

对于他来说,魔法师是个读书考试升级的职业,实在是个惊喜。

不论是做农人还是做商人,他都是新手一个,没有什么拿得出来的优势。但是读书考试就不一样了,好歹有应试考试一路上去十余年经验。这种升级阶梯非常清晰的职业太适合他了。

更别说研究魔法还能助他探求这个世界本质,解决实际的问题。

利昂列出来的书单总共有七本书,看起来不算很多。不过全部要背下来的话,也不是一个小工程。

原本为古河语:

《法论》诺曼#8226;赛因斯托尔斯王核定第一版

《历史》诺曼#8226;赛因斯托尔斯王核定第三版

《音律》以诺#8226;修曼卢平王核定版

《法则》以诺#8226;修曼卢平王核定版

《冥想》泰姆#8226;卢勒托尔斯王核定第三版

《对话》赛因斯门徒托尔斯王核定第三版

原本为奎因语:

《修行》伽门托尔斯王核定第一版

有些书名的意思是谢里自己猜的,拼法和他学到的不大一样。从书名来看,大都是理论类的书籍。

“古河语?”谢里疑惑道。

“哦。古河语是魔法学者通用的语言。想要成为魔法师的话,就必须熟练地掌握古河语原文。”利昂说。

谢里的内心是崩溃的:又要学一门语言吗???

看来表情已经出卖了谢里的心情,利昂笑了笑,说:“古河语也不难。我们奎因的标准语是现存的最接近古河语的语言了。古河语的字母和奎因语一样。现在你已经学会了字型和音型,那么朗读古河语也不是问题。如果有问题的话,就在如何理解了。……不过问题也不算太大,你们这里的土话有些词语的用法和古河语颇有相似之处呢。”

利昂抚了抚他的空间戒指,摸出来一本老旧的书,可以看得出这本书已经被翻阅过不知几千次了。

“这是我常用的古河语词典。”利昂说,“基本上所有魔法书籍里出现的古河语词语这里都有解释。你如果想要学习魔法的话,这本书就送给你吧。”

“可以吗?”谢里觉得自己的眼睛现在一定是在发光,“您也要用吧?”

“我可以再买。”利昂笑说,“但是你们这里就不容易买到了。”

“谢谢!谢谢!利昂老师,谢谢!”

谢里抱住这本词典。书很重,和启蒙书根本不在一个重量级。谢里觉得自己仿佛被赐予了一把能劈开混沌的宝剑。谢里看看词典,又看看书单。

“《音律》……看这书名,魔法师是需要懂得音乐吗?”谢里又问。

“音乐?的确是一个部分,但更多的是音律和韵律,这些东西对于魔法理论的实践和理解非常重要。可以说,你如果看不懂《音律》,魔法的实践就会失去大半的威力。”利昂说,“这些你去读书就知道了。不论如何,魔法,最终是一种理解和解释世界的方法。只有理解世界运行的方式,你才能正确地使用魔法。”

这正是谢里想要做的。

“利昂老师,”谢里抱着词典,担忧地问,“使用魔法需要感知元素之类的天赋要求吗?”他从出生以来,完全没有类似的感知。

利昂笑了,认真地摸摸谢里的小脑袋说:“先学习理论吧,小谢里。只要你学习了理论,就不会问这些问题。思考是一件好事,但是没有方向的思考就像是没有除草的麦田,无意义的思考将会吞噬有意义的思考的空间。”

但吉姆一点也不后悔买。他的大儿子贾斯汀今年就要回来和他们一起过年了,信使是这么说的。如果贾斯汀看到他们买了这么好的符咒,一定会很高兴,而且明年的运势一定会变得更好。

再说了,别人没有他的好儿子,自然只能羡慕他去了。

现在吉姆坐在屋子里面,一边摸着空酒杯,一边看着外面,期待什么时候会听到他大儿子的声音,然后再故作威严的父亲模样去迎接他。

夜色已经半至,院子里面升起了篝火,即便屋里没有点灯,也能把里面照得亮通通的。

谢里坐在房檐下,看着篝火,叹了口气。

自她到这个地方以来,已经过了快有五年了。

她本是现代天.朝女性,家境略有富余,二十多岁,海归,无病无灾,无恋爱史。自己当个学者清贫度日,连留学的钱都没有赚出来,买房还都是靠家长付首付还房贷。全家出游的时候飞机失事,醒来后就在这儿了。想来是已经投胎转生了。

今世托生成吉姆的小儿子,仍旧是黑发黑眼,身在不明国度的伊利斯镇伊利斯村。虽说长相是可爱的男孩子……但是,看着镜子里的人他根本就感觉不到是自己,反倒有些恐怖感。

这个地方的生活相当落后,卫生习惯粗糙(第一次进茅厕的时候谢里哇地一声哭了出来)、环境闭塞、风俗有点小野蛮、每天的日常就是干活,吃饭,玩,睡觉,单调而有序。

如果只是生活在这个村里,你会觉得这个世界就只有这个村、这个镇那么大,再大还能隐约知道大概有个什么霍恩镇,荔浦城,还有王城,但是王城对于村里的人来说就像天国那么遥远,远得已经不真实了。大家不知道国家的名字(只知道有外国),甚至不知道领主是叫什么名字,当然也不知道王是叫什么名字,这一切离他们每天忙碌而充实的生活太过遥远了。

谢里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时代,以前学的欧美历史早被他扔到九霄云外去了。但应该还是在……地球吧?

一天的长短、时间间隔、计量单位、人的长相、吃的东西、穿衣习惯和前世差不多的感觉,人们的名字也都是前世歪果仁的名字的变体。

只是这里的人们的眼睛和头发的颜色五颜六色都有,比前世谢里看到的要多很多。

因为语言不通,通晓两国外语的谢里也不得不重新拿出学习语言的劲头,好歹以一个不是智障的儿童的年龄学会了怎么说话。

(其实学会的时间微妙地比其他儿童学会说话的时间要晚一些,艾米妈妈差点以为谢里脑筋不好,这一点艾米并没有告诉过谢里)。

谢里这一世的父亲老吉姆父母双亡,兄弟也都死光了,只剩下两个妹妹,都在吉斯村,和妻子艾米家相比,他这边的男人显得短命很多。艾米这边活着三个弟弟一个妹妹。她父亲已故,母亲艾瑞卡生活在吉斯村。

吉斯村是大村,有上百户人家,距离伊利斯村大概走路三四个小时、骑马一个小时左右。

而伊利斯村则不算是一个大村,只有几十户人家在此定居,也是老吉姆这辈才新辟的村,村里的人口都是从大村吉斯村和坎达村迁出来的伊利斯人,离伊里斯镇比那两个村都近。

每户人家都有大片土地,但是为了防止山上野兽的侵害,互相还能照应,人们是聚居在一起的,酪农和猎人相对而言住得远些。

村里有四口水井,白天的时候,农人们就会出到自己的田地里耕作,中午在自家田里的小屋休息。

一些不再务农的农户,比如做商贩、加工商、或者猎人的,就会把现成的地租给劳力多的人家。

吉姆是个粮农,主要种植小麦以及土豆(其实是口感类似但颜色是紫色的作物,只是谢里心里如此翻译),家里上报的有八亩地,还有一大片不计算的荒地随他们开垦,不过由于人手不足,所以大部分荒地仍旧是荒地。

作为粮农家的孩子,谢里平时倒不至于饿肚子。家里养鸡还养牛,院里每个季节轮换着种不同的种蔬菜,也算是自给自足。

一年到头主食完备,不过没有像酪农、屠户、或者猎人家的孩子那么容易接触到肉类,因此谢里从出生到现在都有些瘦。而肉滚滚的艾米妈妈总暗暗为谢里的瘦小感到担心。

吉姆和艾米生育过五个孩子,都是男孩。现在还活着的只有二十岁的老大贾斯汀和最小的谢里,其他的孩子都幼年夭折了。

村子里其他家庭也差不多都这样。小孩子很容易就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死掉,尤其是男孩子,所以不养到两岁左右,大家都不会给他们起名字,这样也就不会念着他们的名字伤心了。谢里在两年前得到自己的名字,总算是摆脱了“麦农吉姆家的老幺”这个称呼。

大哥十五岁就被领主大人征去当农兵了。说是农兵,但据说实际上是矿工。事实上,这个镇每户人家都得抽一个男丁去做领主的农兵,役期三年。后来因为大哥孔武有力,被领主的骑士看重,去做了骑士大人的徒弟,还得到了骑士大人的赐名“贾斯汀”(以前大哥就叫吉米)。

现在,大哥拿到的薪资就可以供养他们全家了,所以最近几年,老吉姆把以前欠的各种借债都清还了。

因为大哥的这个事迹,村里的人当农兵的热情更甚了,谁都想着什么时候自家的男人也被骑士大人看中,当个骑士学徒,这样一家的生计也都不用愁了。甚至更有一些人给自家男孩起名贾斯汀,沾沾这个名字的福气。

谢里出生的时候,大哥已经去当兵了,所以谢里一直没有见过大哥。但是比大哥小的一个哥哥是见过的。谢里被这个小哥哥抱过。大前年冬天,小哥哥生病死掉了。

尽管孩子难活,身在农家的谢里也没有得到特别多的优待。因为刚出生的时候家里还有欠债,还在襁褓的时候他就在艾米的背上每天一起摸黑探早地打牧草,喂鸡,收粪便,做饭,然后又下地等等……小脸在艾米粗糙的衣服上擦呀擦呀,变得越来越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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