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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 曹府杀手(1 / 1)

<>长夜漫漫,夜色沉寂,可这个时候已经是平常时分的辰时,是天亮的时候,但看看现在的天色,分明还是午夜,是百鬼出行的时刻。

对于一直都有神煞节传统的紫萝城,百姓们对这样的夜色都见怪不怪,平日里本该变得熙攘的街道上莫说有人逛早市,就连勤恳的贩夫走卒也没有起床,熟稔于被窝的温暖,说不定此时还有许多户人家屋内辗转着旖旎的春色,只是夜幕下没有任何的声音,就连家狗和晨鸡都安然休憩,没有任何声音打破寂静。

距离西市数里以外,有一片不常见的荒野,这里住户很少,城主府官员曾下令从这片区域往东,不允许有人开垦林地,更不允许有人建立住所,百姓们不明所以,但也少有不识抬举的人家违背城主府的命令。

漆黑的夜幕下,有朦胧的灯光闪烁着,一个年迈的老婆子烧着火炉,旁边有老头煮着茶水,冷风吹过,火烬“嗞啦”作响,锅炉上有一张张炊饼在红光中蒸腾,袅袅炊烟飘散,连白腾腾的热气都仿佛带着香味,如果是平时,就这么些炊饼,能做得有多香?可熬不住两天没有吃过什么正儿八经的吃食,而且和那么多人生死纠缠,斗武功累,斗心机就更累了,所以也顾不上什么大鱼大肉,能顾得上吃喝就不错了,这不,大老远看见夜幕下有人摆摊的“天下第一刀客”马金刀闻着空中弥散的香味,闭上眼睛,抽了抽鼻子,一脸陶醉,不等后面那些拖家带口的小子跟上,迈着疲惫的步子使劲飞奔过来。

摊子并不大,只是临时设立,桌子只有一张,凳子只有两条,所幸此时摊子里除了孙婆子和张老头也没有其它的人,马金刀走过来一屁股坐下,仿佛用尽了最后的力气大大咧咧地喊道:“有什么就上什么,只要能吃能喝就行。”

孙婆子笑了笑,给这位客人上了几张饼,马金刀毫不犹豫直接撕着饼子下腹,几张炊饼没一会儿全全进了肚子,但却是差点把他噎死,好在张老头送来一壶茶,他就着壶嘴一股脑倒下去,把他烫得喉咙冒烟,但也仅仅是冒烟而已,马金刀捋顺了呼吸,这才悠然地靠在身后的树干上,对老婆子挥手让她再上来几张饼子。

叶凉晟追上来时,眉心居然有汗水滴落,他走到马金刀那条凳子上坐下,骂道:“你小子不会是属马的吧?怎么跑的这么快?”

马金刀此时嚼着炊饼,多了几分斯文,但与大快朵颐也差不到哪里去,他含糊不清道:“怎么了,知道你的轻功只是小孩子的把戏了?”

打小就以轻功见长的剑客“剑叶黄儿”就算平日里高尚了那么一点儿,但也轮不着你一个小混混讥讽吧?叶凉晟说不上恼羞成怒,但也憋着一股气。

远处曹啸林几人也走了过来,瞥了眼孙婆子和张老头的摊子,面无表情地坐在另一张椅子上。

陆枫和青藤走在最后面,一路上聊天扯天扯地,反正大多只是陆枫在讲,他的脸皮称不上太厚,但说是刀枪不入也就差不多了,不过谈的多是小时候的和伙伴们一起经历的趣事,重新蒙着青巾的女子听到少年讲到一些幽默诙谐的趣事难免要掩唇轻笑几声,那样子就算未能达到倾国倾城的地步,也是美如图画了。

只见少年背着一只古朴精美的剑匣,剑匣中藏有五柄剑,分别是原本属于梅寂寒的邪剑“血殃”、邪剑“葬尘”和梅衫剑,以及自己的乌影剑和紫萝剑。

雨泽在绿淑那里养伤,陆枫还是放心的,这些奇剑一定要送给雨泽两把才行,但妖刀“银骨”让马金刀给拐跑了,而且还插入了他自己的脊髓里,恐怕想要从里面拔出来怕是没有希望了。

陆枫和青藤走过来时,只剩下马金刀所坐的长凳上还留有一段,马金刀挪了挪屁股,一脸鬼祟模样,道:“怎么样,这次当英雄了吧?初入江湖就有这般幸事,真是让人羡慕啊!”

陆枫掏了掏耳朵,挤在他身侧,给青藤留出两个身位的长度,含笑道:“金刀小马,嘿,真是不错的名字,但是小弟却感觉这个‘金’有点多余了,你说你叫马小刀多好?你说这个名字怎么样,天下第一刀客马小刀?”

炊饼没能堵住马金刀的嘴,就着壶嘴咽下几口茶水,一脸满足的同时不忘冷眼瞥向陆枫,道:“小子,翅膀硬了?是不是忘了谁帮你唤醒紫萝剑的力量,让你留着一条小命活下去了?”

荒林深邃黯淡,一条狭窄的小路通向紫萝城的集市,四野静寂,寂无人声,这种荒凉的地方也就比乱坟岗好了一点,其实也是荒凉之地。

对于江湖人来说,这种地方特别适合杀人放火,就算死上数十条人命,想要抹去杀人痕迹也很简单,一把火烧上一夜,就算别人想追查什么线索也多会无功而返。

但有的人却并不喜欢在这样荒凉的地方杀人,特别是这样漆黑的夜晚,虽然他们很喜欢在这样的夜色中杀人,但没有人欣赏他们杀人的手法和艺术他们会感到有点缺憾。

没错,对他们来说,杀人就是艺术。

他们是属于黑暗的刺客。

他们自诩魔鬼,杀人索命,习以为常。

西楚的江湖中有一个特意收容这些人的地方,它不是什么大门大派,它只是一个家族,江湖人称之为曹府。

简单的两个字,就是江湖人对这个家族的了解,曹府。

江湖中有关于这个家族的信息,只有两个字,曹府。

这个家族施展行动时,所有的指令也都来自两个字,曹府。

曹府派遣刺客出行执行任务时永远只会派出一个人,不会多任何一个。

每一个来自曹府的杀手都有一份骄傲,他们都会理所应当地杀人,不管杀什么人,也不管是否会得罪什么人。

西楚十大城,数百小城,曹府都有渗透,但曹府这个名字在江湖上不常听到。

知道这个名字的侠客从不愿意谈起,偶尔听到也会闻声色变立即阻止无知者的妄言评判,隔墙有耳,所有人都对曹府三缄其口,闭口不谈。

曹府,阴曹地府!

江湖中,总有一些高强的侠客莫名其妙地失踪,有人怀疑是曹府干的,但没有人敢对人谈起。

官场上,总有一些高官莫名其妙地失踪,也有人怀疑到曹府,但也没人敢说。

近两年,十大城已经死去了十多位城主,以至于一直到现在仍有几座大城城主一职空悬,无人敢接任,以至于城中失控,庙堂势力很难插手,江湖势力愈发膨胀。

楚王室有大员上奏弹劾曹府,结果当天这位大员就离奇失踪,没有任何线索。

曹府一直在江湖上逍遥自在。

甚至,曹府究竟在哪都没有人知道,有很多人怀疑曹府在地下,在十八层地狱,总之一定不在人间。

人间怎么会有这么恐怖的存在?

此时,在一条狭窄的小路上就有一位来自曹府的杀手在慢慢地行走。

他走路一直都很慢,他不着急,他想杀的人什么时候逃掉过?

身为曹府的杀手,都有这份骄傲。

身为曹府的杀手,杀什么都理所应当。

这个杀手的名字叫皇甫鸿,有人送给他一个称号“胖君”,他欣然接受,长的胖又不是他的错,他有什么值得遗憾的?

哪怕他胖得像一只球,像一只缩头乌龟那般找不到四肢他也没有任何遗憾的。

但他绝对不允许别人嘲笑他,最先嘲笑过他的人是他的爹娘,那时候他才两岁,那时候他还不会喊娘更不会喊爹,但他的爹娘已经死了,是被他亲手杀死的,然后他忽然就会喊娘了,也会喊爹了,但再也没有人答应一声了。

他并不遗憾。

他从来不会感到遗憾。

他生来是一坨肉,他一辈子都是一坨肉,他以一坨肉的形式永远生存下去。

他这一辈子只有一件事,那就是杀人。

今天他很高兴,因为作为曹府的杀手,他已经得到“曹府”的命令,他可以杀一个名叫曹啸林的人,这意味着他可以杀曹府的人。

这是一份难得的幸运。

所以他格外珍惜。

但他依旧走得很慢,即便他很兴奋,他也不着急。

他想杀的人从来没有逃走过。

所幸,他已经看到道路上有朦胧的亮光,他知道他要杀的人都在那里。

有欢笑的谈话声传来。

他的嘴角勾起一抹莫名的弧度。

他心中想着,真好,有光芒但却不算炽盛,有笑声更有人气,这种氛围最适合杀人。

难道是知道“胖君”我最喜欢在这种氛围中杀人吗?

他的身体缓缓蠕动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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