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火小说 > 其他类型 > 我在西晋送馒头 > 第一章 魂穿西晋

第一章 魂穿西晋(1 / 1)

太安年间,并州一带闹饥荒,社会动荡不安,居住在这一带的少数民族四处逃跑。

距离并州几十里外一个小镇的树林里,一眼望去,白雪皑皑,树枝上布满了一尺余长的冰锥子。

树林里,一个被冰锥子封住洞口的山洞里,两堆枯草中,躺着一个少年和一个少女。

突然,少年结满冰霜的眼睫毛微微颤动了几下。

宋丁云刚有意识,就感觉饿……十分的饿,胃不断传来饿得痉挛的感觉,还浑身十分冷,仿佛置身于冰块中。

身体条件反射的蜷缩在一起捂着胃,一时间,宋丁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想吃东西,疯狂的想吃东西。

正这么想,宋丁云就发觉双手里多了个热乎乎的东西,睁眼一看,居然是两个冒着热气像是刚下锅的大白馒头。

没有丝毫犹豫,宋丁云立马把成年男人拳头大的馒头塞嘴里,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刚吃了两个馒头,宋丁云才觉得活下来了,深深松了口气,或许是乐极生悲,又被喉咙里最后一口馒头噎住了。

直接噎得宋丁云翻白眼儿,眼泪花在眼里打转儿。

水啊水,没水的话,要被噎死了。

宋丁云瞪大了眼睛,努力想把卡住喉咙的馒头吞下去,同时心里疯狂的想喝水。

突然,宋丁云眼睁睁看着,没拿馒头的手里,凭空多了杯水,水还在冒着热气。

来不及多想,宋丁云立马端起水,然后咕噜咕噜一口气喝下,放下水杯拍了拍胸口。

“呼!”

“噎死我了!”

拍了两下胸口,宋丁云察觉到不对劲了,怎么拍到自己的肉了啊?

难道没穿衣服?

而且这手指头怎么那么痒痒啊?

低头一看,才发现自己双手一片红肿,肿得像是一根根胡萝卜一样。

穿着一身破破烂烂,胸口有很多破洞的衣服,料子有点像是棉麻的,十分粗糙扎手。

掀开压着自己草,发觉脚上所有脚趾,脚背,都长着冻疮了,而衣服,只是能遮挡住关键部位而已。

一阵冷风追来,宋丁云搓了搓手,环顾四周,见一旁也有一堆草,隐约能看见,草堆里,有个女人。

其余整个山洞里,空荡荡的,洞口,悬挂着一排婴儿手臂粗的冰锥子。

这是哪儿?

冰锥子怎么会那么粗?

自己不是猝死了么?

刚刚倒下被送进医院,漂浮在半空中时,自己可是亲眼看着医生宣布死讯的啊!

怎么阴间是这个样子的?

没来得及多想,宋丁云脑袋突然一痛,晕了过去。

半响后,宋丁云醒来,狠狠的搓了几下自己的脸。

真是没想到,自己猝死了,居然来到这里,成为了一个跟着姐姐姐夫逃荒,寒冷中被活活饿死的难民。

根据原主的记忆,现在是太安年间,也就是公元303年。

接下来,可就是十分混乱黑暗的五胡乱华时期啊!

从明年起,就会相继冒出来十几个国家,不用猜都会战乱不断,怎么就来到了这里?

自己猝死前,从未做过任何缺德的事情啊!

心里骂了几句娘,宋丁云看了眼洞口和一旁草堆里,紧紧闭着双眼的女人——宋丁兰,这具身体一母同胞的亲姐姐。

记忆里这女人对原主可好了,一路上,嫩点的野草,树皮都给原主吃,她和她老公就吃最差那种。

有时甚至不吃,把找到的树皮,新鲜没有枯萎的草都给原主吃,她就吃雪。

宋丁云掀开身边的杂草起身,手里凭空出现两件长款棉服,快速穿上一件。

随即抱着棉服大步走到女人面前,伸手探了探她鼻息,还有微弱的气息。

宋丁云迅速把压在女人身上的杂草全部掀开,用棉服把她包裹起来。

拍了拍女人的脸。

“醒醒,醒醒,醒醒啊!”

“喂,醒醒啊!醒醒……”

拍打呼喊了会儿,女人一点儿反应都没有,摸了摸她额头,烧得滚烫。

宋丁云立马塞了两个热乎乎的馒头进女人手里,又塞了些馒头在她衣兜里,当做暖宝宝。

随即宋丁云立马坐在一旁,塞了个馒头进嘴里,看着眼前空荡荡的山洞,狂吃馒头。

宋丁云眼前,空中漂浮这几行字和一杯透明的牛奶,一包退烧贴。

已吃馒头:2个

兑换物品:一杯水,两件棉衣

储物空间:2平方米

剩余能量:0

身体强度:2

武力值:2

随着宋丁云吞下去的馒头越多,漂浮在半空中的牛奶越来越真实。

虽然不知道脑海里这个吃馒头变强系统是什么鬼,但是对于吃馒头就能得到能量兑换想要的东西,宋丁云还是很庆幸的。

宋丁云吃了一个馒头的五分之一,空中的牛奶就彻底变为实体了。

宋丁云端起牛奶,放在一旁地上。

又吃了两口馒头,退烧贴也变成实体了。

宋丁云立马给宋丁兰贴上退烧贴,也给自己贴上退烧贴在额头。

随即扶起宋丁兰,扳开她的嘴,把温热冒着热气的牛奶喂了下去。

喂了女人两杯热牛奶后,宋丁云立马又吃了些馒头,兑换了感冒药喂宋丁兰和自己服下。

突然,外面传来咒骂声:

“站住,杂胡,死蛮子,狗日的,你给老子停下,把背上的包裹交出来,衣服脱下来。”

“别跑,站住,在不站住,抓到你打死你,死蛮子,站住……快站住……”

宋丁云吃着馒头走到洞口,透过冰锥子缝隙,往外一看。

就见外面一百米来外的雪地上,有五六个人骑着马在追着一个高大的男人。

雪很厚,到男人膝盖了,但男人依旧跑得健步如飞。

看着骑在马上人的装扮,根据原主的记忆,那是朝廷的士兵。

一路来,不断有逃荒的胡人被官府抓去贩卖,这种事情,原主记忆里,原主几人藏在隐蔽的地方都看到过好几次。

突然,高大的男人看了眼山洞方向,看着他的脸,宋丁云才认出来,他就是这具身体的姐夫,宋丁兰的丈夫——石勺背,一个汉胡混血儿。

昨天他把饿得走不动路的原主和宋丁兰藏在这山洞草堆里,就跑出去找食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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