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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光(1 / 1)

“厉风?!你来这里干什么,你什么意思?”

江起云挡在林落雪身前,对厉风怒目而视,对方破坏了他精心准备的告白仪式,怎能不让他火冒三丈。

“你是谁,算什么东西?滚一边去。”

厉风直接无视了江起云,站在舞台上,凌厉的目光四下扫视,搜寻着陈思的身影。

“……”

江起云脏话到了嘴边,又硬生生咽了回去,只因为对方绝对有无视他的资格。

厉风是谁?

北海市第一天才高中生,以毫无悬念的巨大优势夺得历练赛第一名,被各大势力竞相追捧的未来之星。

江起云获得的最大奖项是全年级最优秀学生奖,而厉风,刚刚获得了全国年度高中生奖,整个北海市两百多所高中,仅此一人而已。

两者根本没有可比性。

厉风一出,所有人都黯然失色。

咻!

突然,厉风动了。人如其名,像一阵凶厉的狂风,朝球场中一个背对着他、踽踽独行的身影冲去。

唰!

厉风一句废话都没有,果断偷袭,一道剑光从他袖子中激射而出,那是一把血迹斑斑的长剑,如一头饥渴的猛兽,迫不及待要嗜血。

噗!

长剑穿透了陈思的身体。

“嗯,不对?是幻影?”

厉风大吃一惊,猛地转头,陈思不知何时到了十米开外。

“你果然变强了。”

厉风布满血丝的双眼狂热地盯着陈思,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剑身上的血迹,神色十分亢奋,几乎是浑身颤抖地说道,“我知道你加入猎人协会了。凭什么,凭什么是你?我已经七天没睡觉了,只因为我想杀了你!我等这一刻太久了,特意选择今天,就是为了在这几万人面前杀了你,向所有人证明,我比你更强,我才是更加适合做猎人的那个人!等等,你那是什么眼神?”

厉风说完,才发现陈思如泥塑木雕般站在原地,眸子呈现一种死灰之色,根本没有将他的话听进去。

“死!”

厉风怒不可遏,眸子中喷射出燃烧的火焰,整个人化为了一道闪电,朝着陈思猛攻而去。

“阴风落雁!”“阴风剑圈!”“阴风斜送!”“阴风噬魂!”“阴雨腥风!”

一套骇人听闻的剑法,在他手中施展出来。

阴风剑法,常规系二品武技,厉风的成名武技。名字听起来不正派也不霸气,是因为这套剑法将实用主义发挥到极限,没有眼花缭乱的剑招,杀起人来如砍瓜切菜!

咻!咻!咻!

在漫天剑雨中,陈思不停地躲避着,几乎是身体的下意识动作,总能在最关键的时候躲过致命的一击。

他心如死灰,没想过还手。

击败厉风吗?

对于今日的他来说,这真是一件易如反掌之事,因为在他眼中,对方浑身上下都是破绽。他轻而易举便可以击溃厉风,让这个第一天才颜面丧尽,如同丧家之犬般倒在他的身下哀嚎。然后,周围的人们会不停地发出各种惊叹和不可思议,对他刮目相看。

无聊。

他不想这么做,他刚刚经历了人生的低谷,对于眼前的厉风也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同情。他不知道厉风童年经历了什么,让他如此凶狠暴戾,但想来,他也和陈思一样,没有什么朋友。

反正,我已经够失败了,再失败一点又何妨,如果你想要的是胜利,那……我给你吧。

陈思突然身形一滞。

“好机会!”

厉风目露精光,毫不犹豫地用出了最终的杀招,“阴风绝杀”!

唰!

一道刺目的剑光,以一个难以想象的速度贯穿了空气,如吐信的毒蛇,直扑陈思的心脏。

“噗!”

陈思身体偏移,剑尖擦着他的胸口而过,刺穿了他的左臂。

厉风还欲动手,陈思右拳在剑身上击了一下,一股强烈的反震之力,将厉风弹得倒飞了出去。

“恭喜,你赢了。”

陈思半跪在地上,右手捂着左臂,整条左臂都染成了鲜红的颜色,汩汩的血水从他的袖子里面流出,滴落在地面上,触目惊心。

陈思败了。

这一幕,没有出乎任何人的预料。

然而,厉风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只有他才知道,陈思刚才那漫不经心的一击,从剑身传来的震力,让他的半边身子都麻木了。

“你这是怜悯我吗?”

厉风突然露出一个惨然的笑容,“你装什么高手风范,我厉风不需要任何人的怜悯!没错,我就是条咬人的疯狗,这就是我的人生哲学啊。想要我服气,就杀死我,不然就等着被我杀死吧!”

话音落下,他疯狂地朝陈思冲去,不死不休,如扑火的飞蛾一般决绝。

“如你所愿。”

陈思终于一声长叹。

下一刻——

陈思消失了。

厉风瞳孔猛地一缩,还没有反应过来,便感觉被巨炮的炮弹打中了胸腔一般,心跳都骤停了,整个人倒飞出去。

“砰!”

厉风砸在了球场边的墙壁上,像一幅画一般,在墙上挂了十几秒,才慢慢往下滑落,最终落在了地上,彻底失去了意识。

这一幕发生得如此之快,以至于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

寂静。

无声的寂静。

足足一分钟的时间,球场里的所有人,目光呆滞,嘴巴像死鱼一样张得大大的,可以塞下几个鸡蛋。

而陈思心中没有任何喜悦。

他只想离开这里。

轰隆隆!

就在这时,天空打开了。

一道光落在了陈思的脸上,照亮了他灰色的眸子。

球场上空,剧烈的涡流冲破了厚重的云层,一只巨大的“木鸟”从空中缓缓降落,最终在球场上方静止不动。

木鸟的阴影,几乎遮蔽了大半个球场,在它的翅膀上,一张“血色之弓”的图案,在阳光下分外耀眼。

那是猎人协会的会徽。

唰唰唰!

球场中,几万人情不自禁地齐刷刷站起身来,朝着木鸟上的会徽行注目礼。

这是一种不成文的规定。

木鸟的腹部打开了,一道金色的光柱投射到球场中央。

然后,一个身影,从光柱中缓缓降落了下来。

“猎人!”

有人惊呼。

没错,那是一个猎人。

她穿着猎人协会那独一无二的黑袍,黑袍上面镶嵌着血红色的云朵,在她的左胸处,一个金色的大写字母“D”尤为显目。在字母的下方,是三个凶兽头颅的图案,分别是火焰鸟、月光狐、人面魔蛛,它们代表了这名猎人从F级晋升到D级的过程中,每一次晋级所斩杀的“祭品”,都是极其罕见且可怕的猎物。

宓语降落在地面上,许多人望向她,都忍不住被她那双华丽的长腿吸引了目光。

她的大腿饱满结实,小腿匀称,从膝关节以下,渐渐的隆起,如新蒸的馒头,然后又渐渐的缓下去了,弧度简直完美。再往下,她的两脚纤小、细长,而且呈弓形,从高而窄的鞋底上现出柔和的曲线。

嗒!嗒!

她一步步朝前走去,仿佛化身为了hf的超模,偌大的球场,变成了一个人的秀场。

然后,在万众瞩目之中,她终于摘下了脸上的墨镜。

绝美的脸。

轰!

球场中,先是响起一阵惊呼,紧接着,大量的尖叫和欢呼如火山般爆发。

谁曾想到,一直以来,宓语隐藏在墨镜后的另一个身份,居然是摇滚乐队“灾难地带”的主唱兼创作!

灾难地带,是最近两年的华夏音乐圈中,异军突起的一支青年乐队。在满目望去尽是靡靡之音,被无病呻.吟的爱情歌曲充斥的乐坛中,他们的出现,无异于一股清流。

他们歌唱梦想与自由,歌唱生命和宇宙,在很短的时间里,吸引了一大批粉丝,而其中大部分都是青年学生。

灾难地带最被人津津乐道的事迹,是某一次演唱会进行到一半的时候,突然被凶兽袭击!

千钧一发之际,宓语穿着红裙、踩着十厘米的高跟鞋挡在歌迷身前,以一己之力击杀数十凶兽,那飒爽英姿,深深地震撼了所有人。

猎人与歌手的双重身份,让她拥有极高的人气。

陈思木然的神色,终于出现一丝波动。

欧拉教授曾说,宓语的爱好是唱歌和谱曲,但陈思怎么也想不到,她的真实身份是一名如此厉害的摇滚歌手。

怪不得她一直戴着墨镜,如果不加伪装便出门,不管走到哪里,都会被狂热的粉丝包围吧。

“你浪费太多时间了。”

宓语走到陈思面前,似笑非笑。

“走吧。”

陈思释然地笑了,随即便往木鸟走去。

宓语走在他身边,突然挽住了他的胳膊,乖巧地贴着他的身体,显得十分亲密。

“天啊,陈思到底是什么身份……”

人群中,不知谁喊了一句。

“他?他是天才的武者,欧拉教授的关门弟子,猎人协会的一员!”

宓语清越的声音在球场中响起,传遍了所有人的耳朵,顿时响起一片倒吸冷气的声音。

“为什么?你大可不必这样做。”

陈思突然问道。

在他眼里,宓语没有任何理由为他做这些,他可不会自恋到以为宓语喜欢他,他远没有那个魅力。

“别误会,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宓语在他耳边吹气,悄声道,“你救了一次我的命,我救了一次你的尊严,我们两清了。”

陈思闻言,浑身一震。

原来,她都知道了。

金色的光柱慢慢收拢,在无数的目光注视下,两人缓缓上升,最终消失在木鸟中,破空而去。

从始至终,陈思都没有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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