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家的家庭条件并不好。
就算为了供唯一的学子读书,家里尽可量的把好东西送过来,到底也吃不上什么。
就算有了肉,肥的耗油,瘦的在菜里放上几块,便已经是顶天了。
像云染卿这样,把五花肉做成一碗红烧肉,端到桌子上,引来墨千鹤诧异地一眼。
云染卿翻着白眼睨了过去。
墨千鹤如刀削的薄唇牵起浅笑,“你还会做饭”
一边说着,一边夹了块五花肉。
“我不但会做,还做的很好吃。”
云染卿特别自豪地吹嘘。
也不是她夸张,事实上,她真的做饭很好吃。
以前楚离就喜欢自己做饭吃。
两人经常会在隐居的地方琢磨厨艺,做出来的食物,当然越来越好。
一块五花肉入口,墨千鹤双眼一亮。
那种熟悉的感觉在唇齿间流转。
他并不是多重口腹之欲的人。
可吃了这红烧肉,他便想再多吃一些,最好永远都能吃到。
安大郎对妹妹也是赞誉有加,“这还是我第一次吃到妹妹做的饭,果然好吃。”
两人举止优雅,吃饭的时候,也不会争抢,可就是没停下过筷子。
一会的功夫,便将所有的菜都吃光了,看得云染卿惊讶不已。
墨千鹤有些不好意思,第一次到别人家做客,如此放松,有些太随性了。
安大郎反而觉得墨千鹤看得起他们家,实属真性情,结交的心思越来越盛。
等到墨千鹤走的时候,两人已经成了惺惺相惜的至交好友。
“哥,你真的很欣赏墨千鹤”云染卿好奇地问道。
安大郎点头,“他是一个值得结交的人。”
云染卿若有所思,既然哥哥都这么觉得了,看来到真是一个好人。
等到安老三下工回来,听说墨千鹤前来做客,不由得失落不已,“可惜了,恩公来,我没能作陪。”
“三叔以后不要称呼他恩公,我与他一见如故,打算朋友相处。三叔若叫恩公,这辈分要如何论断。”
安老三一听大侄子都这么说了,便也跟着改口。
在镇上停留了几日,安大郎的身体恢复的差不多,他们便决定回村子。
房子是墨千鹤的,走之前,安大郎说了“千鹤的性子,给了他银钱,他也未必会要。我见他上次来,对妹妹做的食物赞誉有加,不若让妹妹再做些吃食送过去。”
现在的猪肉八文钱一斤,鸡蛋三文钱一斤,他们住了七天,到的确应该多做一些好吃的送过去。
云染卿也想在走之前,再给哥哥改善改善伙食,便让安老三割了一大块肉,做了红烧肉,溜肉段和狮子头出来。
给安大郎留了小部分,大部分都送到了县衙。
可惜他们来的很不凑巧,那县衙的人告知“墨大人临时有事,已经离开了清源镇。”
“差爷可知他什么时候回来”安老三忐忑不安地问着,到底是平民百姓,对官差都有一种天生的惧怕。
那官差见过安家人来找墨千鹤,知晓关系不错,不敢怠慢,“墨大人是做大事的,怎会告知给吾等。若是他回来,我会将你们来过的事情,告诉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