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龙哥,我好了(1 / 1)

“龙、龙、龙哥??”

七仔一听对方竟然是大威天龙,顿时连话都不会说了。

不过他很确定对方没有骗人,因为他从小就有一种能力,只要听过一句歌词,就能在任何情况下认出歌手本人的声音。

而且,无论在多么嘈杂的环境中,他都能分辨出这些声音的组成,以及这些声音的来源。

在自学了唱歌之后,他甚至能做到在听到歌声或旋律的一瞬间,就知道这个音有多高,并能用嗓子完美地唱出这个调。

所以,手机那头的人刚一开口,他就知道对方肯定是大威天龙。

这个声音他太熟悉了。

只是,七仔实在是想不到,大威天龙居然会给他打电话。

这就像一个小小的粉丝忽然接到了偶像打来的电话,那种激动,实在难以言表。

至于大威天龙为什么会知道自己的号码,还这么晚打过来,七仔根本就没有多想。

大威天龙道:“你想不想拿冠军?”

七仔一愣,连忙道:“不不不,不想,不想。”

对面显然没想到他会这么说,顿了顿才问道:“为什么不想?”

七仔非常认真地道:“冠军肯定是您,和您比,我就是个废物,我不敢想。”

他的语气异常诚恳,完全不是在客气或者拍马屁,而是从内心深处就这么认为。

这次对面停顿的时间更长了,显然没想到一个进入四强的选手居然会这么废柴。

过了一会儿,大威天龙又问道:“如果我给你一首歌,你有信心拿冠军吗?”

“啊??”

七仔人都傻了,结结巴巴地道:

“您、您要给我写歌?”

一种巨大的幸福从心里升腾而起,直冲脑门,让他整个人都快缺氧了。

我没听错吗?

我的偶像要给我写歌?!

“30万,后续收入八二开,我八你二,还有,在决赛上你必须唱这首歌。”

七仔还没幸福过一秒,对面便无情地说道。

他迟疑一下,问道:“您、您不是因为欣赏我才给写歌的?”

对面开始不耐烦了:“第一,这首歌不是为你写的,第二,就是因为欣赏你,所以才只要你30万。”

七仔顿时又开心了,原来龙哥不是为了钱,是真的欣赏我才为我写歌的。

瘦弱的眼镜男生自动忽略了其他话,只记住了龙哥说的那三个字:“欣赏你。”

他立马说道:“龙哥,我卡里还有13625块,我老家有栋老房子,卖了就能凑够钱了,后续收入我不要,您能给我写歌我就心满意足了!”

这次对面又停顿了很久,最终,带着无奈的语气道:

“算了,明天先来这个地方试唱吧。”接着说了一个地址。

“好的好的好的!龙哥,明、明天见。”

对面挂了电话,七仔激动地捧着手机,满脸通红。

龙哥欣赏我,龙哥为我写了一首歌!

我真是太幸福了!

哈哈哈!

“你他妈发什么疯呢,想死吗?!”

隔壁的粗壮男人怒骂。

“对不起对不起,我太高兴了,我的偶像说他欣赏我,我实在太高兴了!

七仔扶了扶眼镜,瘦弱的身躯激动地颤抖着。

“有病!你特么遇上骗子了吧!”

隔壁又骂了一声,大概也不像再理他了。

七仔躺在床上,两眼直勾勾地盯着天花板,心花怒发。

明天一定要好好唱,不能让龙哥失望!

第二天,七仔在隔壁一阵吱吱呀呀的声音中醒来。

大概是昨晚那个粗壮租友的施法没有完成,便在今早继续施法。

隔壁这位租友不知做什么工作的,白天经常喊一大堆非主流朋友来家玩乐器,晚上就和女朋友施法。

七仔很羡慕这样的生活,虽然粗壮租友和他的那些朋友乐器玩的挺烂,唱歌也像哀嚎。

七仔白天在超市里做收银员,晚上回到家有时会遇到粗壮租友和他的“乐队”朋友,也不敢说什么,低着头就钻进自己屋里。

他有轻微的社交恐惧症。

在陌生人面前连话都不敢说,当初去报名参加“纯粹的声音”也是犹豫了好久才鼓起了勇气。

因为性格的原因,他身上几乎没有什么闪光点,也没有任何存在感。

就算进入了四强,居然也没有一家娱乐公司来找过他。

七仔觉得这样挺好,至少不用去面对那些可怕的陌生人了。

不过,今天虽然也要去见一个陌生人,但七仔心里却是兴奋多于恐惧。

因为,这个人是大威天龙,是他的偶像!

七仔爬起来,用远超平常的速度洗漱,在屋里翻了半天,终于找出一件自己最好看的衬衣穿上。

甚至还去卫生间偷偷拿了隔壁粗壮男的女友的香水,在自己身上喷了几下,这才满意地出了门。

当他按昨晚龙哥发的地址来到一间录影棚时,才早上七点。

等了一个多小时,一道熟悉的身影终于出现了。

七仔激动地迎了上去,张开嘴:“龙、龙、龙……”

林慕看了看他,微微点头,打开录影棚的大门,对他道:“进来吧。”

“是是是!”

七仔赶紧跟着他进去,心里激动的不行。

龙哥刚才对我点头了,这是龙哥第一次拿正眼看我,还面对面地对我说话。

哇!啊!

啪!

一张纸甩在了他的脸上。

林慕皱眉道:“跟你说话呢,走什么神?”

“哦哦,对、对不起。”

七仔赶紧道歉,接住那张纸一看,是一首谱子,他又激动了:

“龙、龙哥,这、这是您给我写、写的歌吗?”

林慕瞥了他一眼:“我没发现你居然是个结巴呢?”

他有点后悔找这家伙了。

之前他让对四强的其余两个人都做了调查。

发现“面对疾风”其实是个富二代,来参加节目属于玩票。

而七七七则是个标准的素人,甚至比素人还要低一档。

因为这个叫七仔的小家伙实在太平庸了,家境普通,高中文凭,社交废物,目前在一家超市当收银员。

没什么野心,唯一的特长是唱歌。

这样的人自然比那种富二代容易掌控。

而且,林慕还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

七仔在音乐上似乎有一种惊人的天赋,但因为他的性格,却一直没有展露出来。

不过这只是林慕的猜测。

叫他来试唱,一是想操控冠军人选,二是想证实自己的猜测。

这个瘦弱平庸的眼镜男生,是不是真的有那种万中无一的天赋。

原本的计划是,七七七决赛唱自己给他的这首歌,就有九成把握让他夺冠。

然后再顺势把这家伙纳入“张龙虎工作室”的麾下。

不过现在看他连话说不清楚的样子,估计是自己猜测有误了。

算了,来都来了,试试吧。

最多给他两个小时,不行就滚蛋。

“龙、龙哥,我好了。”

这时,瘦弱的眼镜男生忽然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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