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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我和土豪是朋友(1 / 1)

夜晚的天京市,灯火辉煌,不知有多少人曾迷失在这繁华的灯红酒绿中。

提到玉龙酒店,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但是如果一说117大厦,哪怕天京市三岁的孩子,也会伸出手指着天空说:“在那里。”

117大厦是位于天京市市中心的一栋大楼,整个项目由中央商务区、配套居住区及主题公园组成,因拥有117层而得名。117大厦,92层以下为超甲级国际商务办公楼,93层以上为超五星级酒店,其中115层为空中高级会所,配有目前天京市唯一的空中游泳池;117层则为可旋转的特色酒吧和咖啡厅;而王帅电话中提到的玉龙酒店,则位于视野开阔的116层。

一般人,一辈子连117大厦都没进过,又怎么会知道116层的玉龙酒店?

夜晚,王帅从学校走出,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

“哥们儿,去哪儿?”出租车大哥热情的询问。

王帅道:“117大厦。”

“啊?那地方我可没去过,听去过的哥们儿说,不太好走。”

“没事儿,到了地方,我给你指路。”王帅一脸的淡定。

“好嘞。”

车辆启动,穿过学区,直接向着市中心奔去。

“呦,我说哥们儿,你是在117大厦工作吧?嗨,可真是体面,那里面像我们这种人一辈子都进不去一次,年纪轻轻就可以进到那里面,前途不可限量啊。我听说在那里工作的,都有年薪几十万的工资,各个都是精英中的精英……”

一路上,那司机大哥一个劲儿的惊叹那117大厦,王帅只是偶尔点头附和一声。望着车窗外的快速后腿的夜景,王帅陷入了回忆中。

说起来,以王帅这样的出身,他一辈子也不会进去到那里面,但是一件事情的发生,改变了这一切。

记得三年之前,王帅刚刚升入大三,他和大多数的大三学生没什么太大的区别,直到在一个燥热的早晨,一个陌生的电话将王帅从梦中吵醒。王帅现在都还清楚的记得,那天是周六。

“喂,是王帅先生么?”

“是我。”王帅睡的迷迷糊糊,“你是哪位?”

“这里是市血液中心。”

“嗯?血液中心?”

“没错,王先生,您曾于2012年5月份在天京大学义务献血一次,您还记的吗?”

“是啊,怎么?难道我的血有问题?”

“不不不,是这样的,我们这里,有一位重病患者,急需进行骨髓移植手术,于是在市血液中心的筛选下,发现您的红细胞、血清成分和我们的患者极为相似,不知您愿不愿意来市医院做一次详细的检测,毕竟人命关天,还望您认真考虑。”

“当然没问题。”

“太好了,真是万分感谢,我们马上就派人去学校把您接来。”

“嘟嘟嘟……”

直到如今,王帅都记得,电话那头医生的激动。现在回想起来,王帅自己也搞不懂,当初他为什么会一口就答应下来了,难道是从小就接受了良好的“五讲四美三热爱”和“雷锋精神”教育的影响?

那个时候,对于骨髓移植手术,王帅只是偶尔从一些新闻报道上听过,只是单纯的认为,捐献骨髓和鲜血差不多。

不到半个小时后,一辆崭新的红色法拉利驶入了天京大学,并引起了巨大的轰动。这辆车,直奔王帅的宿舍楼下,然后停了下来。

“喂?王先生么?我们已经到了您的楼下了。”

“啊?这么快?”还在刷牙的王帅,一脸的吃惊,低头从楼上向下一望,一辆红色的跑车周围,围着成百的围观同学。

要不是看那跑车超级豪华,王帅还真的会以为是上了骗子的当呢!原因很简单,对方既然没有问他的宿舍的地址,是怎么找到他的?后来,从对方的口中王帅才得知,原来对方是根据手机信号定位到的他的位置。

王帅当时不禁暗想:“根据手机号,就能知道一个人的行踪?那人还有隐私么?不是相当于实时处于被监控状态?”当然,当时的王帅并不知道,这个定位机器并不是一般人可以使用的。

跑车就是跑车,从学校到市医院仅仅用了二十分钟,这其中还要加上期间等红绿灯的时间,那速度真的让王帅体验了一把什么叫风驰电掣。

到了医院,他的人生第一次没有排队。下了车,早已有二三十人的专家团队等在门外,然后凑上来不同的人,一边给王帅做检查,一边让他签字什么的,他只是隐约听到了其中一个老医生说了一句“先用HLA配型,再用MHC区段配型”。

至于后面发生的事情,他不是专业医生,并不知他们是在干什么,直到配型成功。

骨髓配型成功率在亲人身上,不算太低,同卵双胞胎的配型是100%,与亲兄弟姐妹之间的相合概率是25%左右,而在陌生人之间,异基因配型的相合的理论概率在三万分之一到一百万分之一之间,不过因为医院数据库中保留的血液等信息有限,让陌生人之间配型成功率更低。

就算配型成功,适不适合移植、供体愿不愿意移植都是一个问题。

但这些问题……在王帅这里并没有发生。

医院在全市一共找来八人进行配型,其中三人配型成功,而王帅的骨髓和患者更是达到了80%的相似度,换而言之,这是患者的亲人才可能达到相似度,王帅听那些医生说,这是个奇迹。

在一间会议室内,配型成功的三人分别会见了医生。后来据传另外两人提出条件,要想让他们捐献骨髓,需要一千万的捐献费,可能他们当时就发现了那位患者家似乎很有钱。

只有当那医生问王帅的时候,他迷茫的摇摇头:“我没问题。”

然后相似度最高,健康度最好,价钱最便宜的王帅当仁不让的被选为了骨髓的捐献者。

骨髓移植手术很成功,王帅很快就回到了学校。

直到一个月后的某天,王帅顶着烈日发着传单赚外快的时候,一个男人出现了,那人就是王帅口中帮他搞到了尚潇潇背景资料的涛哥,也就是今天的另外一位主角。

涛哥,本名钟镇涛,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是一名富二代,和一些富二代相比,他从不介意别人说他有钱、说他土豪。正如他说的,已经死里逃过一劫的他发现,只有花出去的钱才是自己的,人生最大的悲哀就是人死了,钱没花了。

王帅救看钟镇涛一命,分文未收,当时选择王帅,不是钟镇涛家里给不起钱,千万级别的钱在他眼里根本不算什么,而是因为当时王帅的骨髓最适合做手术。

反倒是钟镇涛,病好一些后,对于王帅这位恩人念念不忘。以前,钟镇涛认为,所以然靠近他,都是为了他的钱,现在有王帅这么一个异类出现,他当然会产生好奇心。

于是,在那个烈日下,两人相会。王帅也是第一次见到了,自己用骨髓救回的人。

不过,可能是王帅自身出身的关系,他对有钱人有莫名的敌意,在他的心中,万恶的资本主义都是吸血鬼,那些有钱人都是喝穷人的血长大的。所以,对于钟镇涛想给他钱补偿的提议,王帅一再拒绝。

如果在其他人眼里,王帅一定是疯了,他浪费了很多成为千万富翁的机会,但也正是因为如此,他却多了一个富二代朋友。

和富二代做朋友,是什么感觉?吃、喝、玩、乐、衣、食、住、行都是最顶尖的,也就是从那时起王帅经常出入玉龙酒店,还和钟镇涛兄弟相称。

年轻的王帅,很快堕入了纸醉金迷之中,直到有一天,家里的老爸给他打电话,跟他商量,让他问问学校,学费的事情可不可以先缓缓,他这才猛然惊醒——他,是一个穷人。

从那之后,王帅以毕业在即学业繁忙为由,和钟镇涛的联系越来越少,而钟镇涛似乎也察觉到了王帅的想法,对于王帅的刻意疏远,并没有问为什么。自此,王帅的生活再次回归正常。

想想,除了尚潇潇的事情,王帅跟钟镇涛联系,已经是两年前的事情了。

本以为钟镇涛已经把他忘了,现在看来,并没有。

思绪飘转间,出租车已经来到了117大厦附近。

“兄弟,这下面该怎么走?走左边还是右边?”一路热侃,这司机大哥已经和王帅兄弟相称。

王帅道:“走左边。”

“好嘞。”

抬头望向大厦的顶端,几乎没入云端。伸手摸摸自己裤子上的口袋,在里面是一张银行卡,里面有他将近一年的工资,虽然不多,但应该足够这一顿饭的了吧?王帅天真的想。

王帅已经不是曾经的学生,步入社会后,他学会了很多事情,尚潇潇的事情多亏钟镇涛帮忙,因此这顿饭他想付款。做人嘛,穷不要紧,但要有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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