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4 情诗(二合一)(1 / 1)

第二天一早林凡就起来了,早饭也不吃了,约会要紧。

自己吃早饭有什么味道,还是和林小沐一起吃早饭让人期待。

来到林小沐家,林凡没有像昨天上午那样大喊了。

早上八点多,林小沐所在的四合院也没多少人了,大部分人都去上班了。

林凡今天是休息,还有很多人今天还是要上班的,这个四合院里面的住户并没有太多是轧钢厂的工人。

敲了敲门,里面很快就传来了脚步声,一道靓丽的身影打开了房门,撩开了门帘。

“林凡,你来了啊。”

看到了来人是林凡,林小沐的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小沐,早上好,吃饭了没?”

林小沐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其实她也是才起床没多久,说道:“还没呢,你进来坐啊。”

“那我们去吃早饭吧,我也没吃呢。”林凡笑了笑,问道:“你爸妈上班去了啊?”

“是啊。”

“走,吃炒肝去。”

林凡拉着林小沐走出了屋子,说道。

“我要俩焦圈!”林小沐也没拒绝,经过了一晚上,林小沐在心里已经彻底的接受了林凡。

“行!”

林凡带着林小沐来到了早餐店。

“同志,俩炒肝,四个焦圈!”

“好嘞!”

自营是不可能的,这也是国营的早餐店,焦圈酥脆,林凡端着碗,先喝炒肝。

炒肝里头可不仅仅是猪肝,还有非常,浓而不腻,拿的淀粉勾芡,这外地人吃,是那勺子,但是本地人,那就是叫“溜炒肝”,就是拿着这碗炒肝,然后沿着碗边儿,转着喝。

为什么呢?

因为烫啊!

就和你喝粥一样,不都是从边上开始拿勺子弄,一圈一圈的吃,炒肝也是这样。

豆汁儿呢,作为一个灵魂是南方人,林凡表示自己没那个福分,那个味道实在让人难以下口。

还好的是林小沐同样也不喜欢豆汁儿,夫妻同心啊,都不喜欢豆汁儿。

“包子要不要?”

“同志,有韭菜的没?”

“想什么呢,有我就自个儿吃了!”

早餐店的老板没好气的说道,这年头,韭菜比猪肉金贵。

“来俩包子下炒肝!”

“好嘞!”

俩大包子直接上来了,大葱白菜馅儿的,猪肉的就甭想了,早卖没了。

把包子按在了已经少了大半的炒肝里头,浸了一圈儿,再拿来吃,那味道,别提多好吃了。

这四九城的吃食啊,分两种。

一种叫“皇宫伙食”,就是所谓的“御宴”,或者叫“宫廷菜”。

第二种呢,就是“市井伙食”,就是被无数外省人吐槽的“穷讲究吃法”。

的确,四九城的人啊,吃东西就是穷讲究,但是你得承认,一些个东西,的确是好吃。

“怎么样?好吃吗?”

林小沐吐了吐舌头,炒肝还是很烫的,开心的说道:“嗯嗯,好吃,我都好久没吃过炒肝了。”

“好吃你就多吃点,以后我还会和一起吃炒肝的。”

“好啊。”

林小沐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吃着早饭。

无论是炒肝,还是包子,林小沐吃的也不多,但那分和谁吃。

和林凡一起吃饭,吃什么她都觉得好吃。

想象着以后和林凡一起天天吃早饭,林小沐就感觉一股幸福把自己包围了。

看着林小沐脸上的表情,林凡不由得感慨,还是这个年代的女孩简单啊,说两句情话就能开心成这样。

这要是放到后世,这么简单的话别人早就免疫了。

毕竟再好听的话都听腻了,追求女孩的时候,好听的话还不如......

想到这里,林凡开心的笑了。

感谢六十年代啊,自己终于是脱单了。

今天再和林小沐约会一趟,自己应该就可以去找林小沐的父母谈一谈结婚的事情了。

没错,就是这么快。

这个年代谈对象的速度出乎了你的想象。

相亲,谈恋爱,提亲,订婚,结婚,这一系列的步骤快的几天就搞定了,慢的也不会超过一个月。

像后世那种几年长跑是不可能的。

几年长跑?

真要是和女方谈个几年的恋爱,不仅仅是女方的父母会对你有很大的意见,就连女孩都不想和你谈了。

实际最重要,谈恋爱就是为了结婚,谈了这么久你还不来提前,那你想干什么?

她们可不想和你这么谈下去,因为那种日子并不是她们想要的。

直接一步到位才是最好的选择,磨磨唧唧的想要玩玩?

那你滚远点吧。

吃过早饭,林凡问道:“小沐,接下来我们去哪啊?”

林小沐想了一会,说道:“我也不知道,要不就这么逛逛吧。”

这个年代的约会哪有什么好地方可以去,电影院太过于乱了,不是好去处。

逛商场是要花钱的,林小沐也不想林凡花太多的钱,毕竟结婚之后需要钱的地方可多了。

那最好的选择就是逛逛街,这样的选择林小沐也不会觉得有哪里不好,因为在身边的是林凡。

“那我们去长城怎么样?”

长城啊,林凡还没去过呢,正好可以和林小沐一起去。

那里应该没什么人,大街上和商场里面的人太多了,以这个年代女性的态度,想要牵手还是太难了。

毕竟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两人还没结婚,牵手这件事看上去没什么,林小沐也不好意思。

所以长城这样没多少人去的地方就很适合了,没人的地方,牵牵手肯定可以的。

这不就是突破嘛。

“好啊!”

林小沐欣然的同意了。

来到路边,林凡和林小沐坐上了前往八达岭长城附近的公交车。

过了一个多小时,公交车到达了目的地。

现在的八达岭长城只是开放了部分地段,从一九五三年开始修复关城和部分城墙后,辟为游览区。

在六一年的时候,八达岭长城杯确定为第一批国家文物保护单位,国务院确定八达岭关城和城墙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现在的长城多段都在修复,只不过修复的速度很慢,国家的重点还没放到这上面来,供人参观游玩的地段不长,只有一千米不到。

想要看到后世的长城还要等到八四年之后,那个时候在“爱我中华,修我长城”的倡议下,古老雄关更换新颜,先后修复敌楼19座,城墙全长3741米,使游览总面积达到1.9万平米。

林凡来这里的主要目的也不是为了看长城,毕竟只是一段城墙而已。

约会才是最重要的。

今天是上班的日子,长城过来的人很少,零零散散的能看到一些人,其中还有一些外国人。

带着林小沐开始攀爬,趁着周围没有人的时候,林凡牵上了林小沐的小手。

虽然带着手套,但是林小沐的脸色马上就红了起来,略微挣扎了一下就放弃了。

被人握住的感觉真好!

林小沐的心中想到。

见林小沐没有甩开,林凡的心里别提有多开心了。

前世他也没谈过恋爱,女孩的小手他也没牵过。

去扶贫小姐姐的时候,哪会有这样的体验,最多只是有一个硬邦邦的想法,然后有一个黏糊糊的建议,外加一个湿哒哒的过程,和一个软绵绵的结局。

哪有现在和自己喜欢的女生牵着手的触动。

嘿嘿一笑,把林小沐拉近了一点,两人基本上就靠在了一起。

都没嫌弃这样走路不太方便,内心有的只有一股小小的欣喜。

一步一步的顺着台阶,两人来到了望京石之上。

站在望京石上朝南望去,四十里关沟峰峦层层叠翠,山岗浮云变幻莫测。

正好今天天气晴朗,向着远处望去,还能看到北京城。

六十年代的四九城还没有后世的雾霾,天空还是蓝色的,能够清晰的看到很远的地方。

天公作美,最近一段时间没有沙尘暴,不然哪能这么开心的出来玩啊。

前世的时候,因为公司年会,林凡到过四九城,当时公司定的是一处山庄。

那个时候,哪怕天气很好,从山上往远处看依然是灰蒙蒙的一片,可没现在看的这么清晰。

真的很美!

哪怕站的这么高,被风吹的有点冷。

两人在长城上随便逛了一下,看了看景色,林凡就带着林小沐下去了。

上面被这风一吹实在是太冷了,林凡还能受得了,不过林小沐可不行啊,这么冷,万一被吹感冒了就不好了。

出来是开心的,可不是来受罪的,虽然牵着手,抱在怀里的感觉很好。

下了城墙,林凡和林小沐在周围逛了起来。

临近中午的时候,也没等到回城里再吃饭,林凡带着林小沐在周边找了一家饭馆点了几个菜,美美的吃了一顿。

坐着公交车回到城里,林小沐提议去图书馆。

那里可是两人开始的地方。

来到了图书馆,两人分别找了自己喜欢的书籍看了起来。

不时的眼睛就会从书上移开,然后两人对视一笑继续看书。

那股特有的恋爱氛围从在两人之间朝着周围散发,周围的人看着两个正在热恋中的情侣都默默的笑了笑,也没人上前去打扰。

“给你。”

有着书籍的遮掩,林小沐一通忙活似乎在写着什么,过了好一会把一张纸条递给了林凡。

林凡接过了纸条,刚准备打开,林小沐连忙制止,说道:“现在别看,等你回去了再看。”

看着害羞的林小沐,再想到当初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林小沐看到书,依稀能够透过纸张看到里面的字迹。

“这是我给你写的,嘿嘿!”林小沐看着疑惑的林凡,嘿嘿一笑小声的说道。

林凡顿时明白了,这张纸上面并不会写的是情诗吧?

越想越觉得可能,想想林小沐这个年级,还有这个年代知识分子的作为。

林凡心里有了想法,自己也可以写一首啊,前世自己看到过的那些现代诗,虽说不能全部记住,但是模仿一下还是可以的。

想做就做,林凡从上衣口袋里面把钢笔取了下来,在林小沐看不到的地方把自己想好的诗写了下来。

随后在林小沐欣喜的目光中递给了她。

“给你,也要记得回去再看哦。”

毕竟当着别人的面,念别人写的诗,这种事情有多尴尬,至于经历过的人才知道。

再图书馆待了一下午,虽然什么都没做,但是林凡也觉得很快乐。

把林小沐送回家后,林凡也没逗留,等到了之后两人结婚了可以随时留在这里吃饭。

在林凡走了以后,林小沐跑到了自己的房间里,将房门锁上,然后郑重其事地坐在桌子面前,准备看看林凡写的小诗。

桌子上拜访了一张信纸,上面写着林凡写的小诗。

字体是标准的行楷,行云流水,看起来就知道是从小练字的行家。

林小沐的注意力落在了小诗的内容上:

“你是月食,

请原谅我这么说,

因为在月夜见你的时候,

我说不出‘今晚月色真美’,

而只觉得月亮也没有了光芒。”

小诗很短,短到林小沐一口气就读完。

但是读到最后一句的时候,她的心脏已经开始加速跳了。

很明显,这是一首情诗。

写的很美。

今晚月色很美,这是一句十分有名的话,来自于日本作家夏目漱石。

是一句在年轻人中广为流传的告白情话。

但是在林凡写的诗里,他却说自己看不到那么美的月色。

这是为什么?

只是因为今晚的你比起月色更美。

就像是月食一样,侵占了月亮的光芒。

好美的诗。

林小沐读了一遍后,忍不住又读了一遍。

然后又读了三四五六遍。

每一次都觉得好美好美。

在这一刻,少女林小沐的心终于被勾起来了一个角。

她想到自己写的小诗,心里也一阵自豪。

哼,虽然我写的可能没有你好,但是也不错!

恰好,她写的也是一首情诗。

在这个情感淳朴的年代,女生给男生写情诗可是十分罕见的情况。

这就说明,林小沐的心里已经被林凡填满了。

回到四合院后。

林凡回到房间里去休息,他迫不及待的想要看看林小沐写的小诗。

对于自己写的,林凡那是十分满意的。

从口袋里面掏出了那张纸,上面是林小沐娟秀的字迹,看起来就让人明白这字的主人绝对是个清秀的女孩。

这也算是字如其人了,林凡想到。

接着他看向小诗的内容:

“我是天上的一抹云,

时而投影在你的波心,

溅起涟漪的时候,

才知道云朵也不是看起来那么轻。”

很美的小诗,林凡的嘴角微翘,这首诗读起来让人有一种很微妙的感觉。

她没有在这首诗里写出任何露骨的话,但是就让人感觉到一种淡淡的吸引感。

真的好!

ps

最新小说: LOL:我真是阳光男孩 出阳神 重生带回十个神话天赋,我已无敌 火影,穿越过来当然要统一忍界啦 人在超神捡碎片,怎么都想包养我 老攻身患绝症[穿书] 超神学院里的奥特战记 篮球少年,从灌篮炸框开始闪耀 一人:融合黄猿,哪都通摆烂之王 我家电视机能穿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