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千寻走了下去,虽然知道这样说属于不懂风情,大约国外的十几岁参加校园舞会的女孩子都比强点。但犹豫过后,还是回应道:“天天看都没有视觉疲劳?再说我长得并不漂亮。”
这下其他三个队友都笑了起来,可都没有说什么。
“吃饭吧。”斯内德举起了胳膊,见她没有动,硬是拖着她的手,放在了他的胳膊上,走进了餐厅。
一股香味飘来,半桌子都是美味佳肴。烤鸡、蹄髈肉、凉拌蔬菜、酒、水果。。。看得人垂涎欲滴,没想到能弄来那么丰盛的晚餐。
鲁道夫坐了下来,拿起刀叉,先插了块切开的火鸡肉,伴着果酱,塞进嘴里。嚼着鸡肉戏谑道:“你们又去扰民了?”
看看戈登和斯内德恢复以往的气色,特别是戈登,昨夜皮肤还干枯如树皮,想必他们不光是扰民了。
“来尝尝这个。”斯内德带着体贴地弄了点蹄髈肉,并且粘上一些浓稠的汤汁放到了程千寻的餐盘上。
“谢谢!”也正好饿了,一口全塞嘴里,顿时香味溢满嘴里,吃得她眉毛都要跳起来了。
“很好吃。”程千寻赶紧地又去拿一些,看到她这副样子,鲁道夫也去刀叉过去取。
“不急。”斯内德手举了举,一个新生吸血鬼走了过去,拿起旁边刀,在棍子般的磨刀器上来回摩擦了几下后,切起蹄髈肉来。
这大约就是发展新生吸血鬼的原因,可以有人伺候。而且这些新生吸血鬼,总是以“主人”尊称他们的。
一块带着酥软油皮的蹄髈肉块被刀小心地放在盘子里,程千寻吃得是眉飞色舞:“太好吃了,斯内德你也来一块。。。”说到这里,话语立即停滞。斯内德已经不能吃东西了,要吃的话,也是血。
在另一边,拿着一只高脚杯,酒杯里面放着少量红酒,正在微微晃动、浅斟轻啜作为陪客的戈登道:“很好吃吧?我还以为斯内德以前说会做菜是吹牛,没想到厨艺相当不错。他不能尝味道,全部都是凭着感觉下调料的。”
这下就连鲁道夫都惊讶不已,嘴里嚼着肉,夸奖道:“不简单呀,斯内德,等你活着出去后,哪怕不开夜店,当一个厨子,也是顶级大厨。”
“大厨要烧多少个蹄髈,才能开最好的跑车?就算有车,也没空开。我还是去吃软饭的好!”斯内德见程千寻喜欢吃,又示意旁边伺候着的新生吸血鬼帮程千寻加了点。
斯内德体贴到了讨好的程度:“多吃一点,说不定这是你在这一层,最后一顿人类吃的饭。”
程千寻和鲁道夫都停下,看着斯内德。
斯内德将打算说了出来:“过了这一晚,快凌晨时让你们成为血族。”
鲁道夫微微皱眉:“霍夫曼就这样算了?”
如果他们都成为血族,那么一组人类就等于完全被消灭,其他人自然就胜出。而霍夫曼也会胜出,一起到休息区。等到了休息区,有着规定约束,不能将他杀了。
斯内德挥手让伺候在旁的新生吸血鬼退下后,听听声音应该没有其他人在旁边,开始说了起来。他应该和戈登商量过了,说得也很在理:“难道我们放弃胜出的机会,到处找着,把他挖出来;还是先让他去,等到以后再说。能先保证这一局升级了再说吧,霍夫曼也不好对付,他不会坐以待毙,如果拼斗,说不定我们也有伤亡的可能。”
“那么就吃完就进行,不要等了。”鲁道夫是认可这个理由了。
“那就少吃点。”斯内德也拿起了酒杯,浅抿了口酒:“吃了太多,成为血族后消化不了,就会吐出来。要等到食物通过胃部,那么下一次排便时全部排出。当第一次排便结束,以后就没有任何排便了。但这只是人类吸血鬼,至于我们,目前还不知道。”
“还有一点。”戈登补充着:“如果饿着肚子成为血族,那么一成为血族后就非常饥渴。如果不是很饿的话,成为血族后二三天才喝一次血也行。”
原来是这样,可鲁道夫却不以为然:“其实今天早上就可以把我们变为血族,成为血族后,也不用喝血了,直接去休息区变回人类不就行了?”
“变为血族没那么简单。”斯内德细细地解释了起来:“首先要把你们的血喝掉一半,出于半昏迷状态时最好,然后把我们的血给你们。这就是所谓的血礼,只要在不咽气前喝了我们血,就能成为新生吸血鬼。也有过,血已经喝了,可还没有到胃部,就失血过多,先咽了气,那也成不了血族。”
“你体质没问题,可程一晚上没有睡,还饿着肚子。”戈登看了看程千寻,显然都是照顾着她:“我和斯内德商量下来,不能冒险,还是等她休息好了再说。”
“为什么要先要去掉一半的血。”鲁道夫还是有疑问存在。
斯内德很是无奈地道:“看到我们的皮肤为什么那么白吗?一方面是不晒太阳,另一方面就是血管里的血比你们少了一半还要多。血管没有血,你说什么颜色的?”
戈登接着话继续道:“汉娜喜欢发展下线,刚开始时,有过直接进行血礼。结果这个吸血鬼,眼睛、鼻子、甚至耳朵都冒出血来,浑身鼓胀、痛苦的在地上翻滚。样子很可怕,我们给他放了血才好转。血族体内不需要太多的血,与其这样放掉,还不如我们饿的时候喝掉。”
原来还有这样的事情,那些影视作品只是拍出人类先被喝血再进行血礼,可没拍出如果直接进行血礼会变成这样子。
“那就也喝了就是,难道血族的血不能喝吗?”鲁道夫此时是好奇地在问。
斯内德和戈登顿时笑了起来:“除非快饿死,还是不要喝的好。”
“为什么?”程千寻奇怪地追问。
斯内德笑着道:“血族可以通过血液品尝到对方的想法,所以很多时候喝人类的血液时,不但能立即掌握对方的技能,也会感受到对方的恐惧。而这种恐惧也会跟经验技能一样成为他的一部分。月积月累,不少人类吸血鬼受不了这种恐惧、害怕产生的压力,发疯的也不少。”
程千寻点了点头,原来是这样的。血族通过血液,掌握了被吸食者的能力,但也收纳了临死前的恐惧和害怕,再去喝吸血鬼的血,不就等同于有着微量农药的湖里,小鱼吃虾米、大鱼吃小鱼、结果大鱼体内积攒着高浓度的农药。
斯内德又说出了个理由:“吸血鬼的血是辣的,活得时间越长,能力就越强,血也越是辣。那些新生吸血鬼的血,已经辣得象青尖椒水了。”
程千寻对着他,上下看了看:“那么你们的血是不是就成了红辣椒水了?”
斯内德和戈登笑了起来,戈登笑着道:“哪怕是辣椒水,也只需要喝一口就行了。咽下去就完事!”
这样听来,总算是放心了。为了活命,别说是一口,大约一碗辣椒油,也要喝下去。
鲁道夫吃完了最后一口,放下了刀叉:“我就吃这点吧,不用等到黎明,午夜就消化得差不多了。”听到这个话,程千寻也放下了刀叉,还是早点解决一切再说吧。
“那么我们就到书房躺一会儿,看看书,聊聊天,等到午夜吧。”斯内德提了个好建议。
书房里的书,没有一本是看得懂的文字写的。但躺着也很舒服,也就好好休息一下。
躺在舒适的软榻和沙发上,身后垫着厚而柔软的垫子。又一次的享受到了天堂一般的生活,哪怕在教堂,也没那么舒服的地方可供倚躺着。旁边壁炉里烧着火,还在火中加了什么香料,淡淡的香味随着火散发开来,闻上去很舒服。
“我先去叫人准备好,到了午夜就进行。”斯内德帮程千寻身后塞了一个枕头,又帮她盖上一条薄毯,这才出去了。
戈登好似有很多话要说,却也犹豫了起来。程千寻看在眼里,却装出一副假寐的样子,眼睛半开半合,等着戈登会说什么。
“程!”戈登终于开口了。
“嗯?”程千寻睁开了眼睛,看着戈登:“是不是要说什么,有什么就说吧,我们都认识了那么久了。”
“我好象没见你笑过。”戈登却说着寒暄的话:“是不是因为雷格尔?”
组织酝酿了那么久,却说这个,程千寻微微吐出一口气:“不光是为了他,也是为了我自己。我有点迷茫了,我们这样努力活着,能不能撑到最后。看到雷格尔在面前死了,我一想到我以后也可能死,也许比他死得更惨。”
这样确实笑不出来。戈登沉静了一段时间后,继续道:“斯内德看来是喜欢你了,我们都能看出来,你在和他尽量保持距离。不要这样,除非你真的不喜欢他。”
捏着一本书正在看的鲁道夫悠悠道:“血族不喜欢和人类一起吃饭,因为他们只有看着,却什么都吃不了。戈登已经不错了,可斯内德为了你还下厨。会下厨的男人,过日子非常不错。”
听到这话,程千寻不语,眼睛又闭上。心中的纠结,硬是压抑着。(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