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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离家五百里(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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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米开外,那扇厚重的实木包钢门缓缓关上。

偌大的办公室里,只剩下了我一人。

关门的人,曾经是我的兄弟。现在,就算我还是把他当兄弟,但在他的心里,却已经是我的手下。

他的名字,叫做简杰。

关门时,简杰目光低垂,脸上带着一丝谦恭而拘谨的笑意,就连手上劲道都显然用了心思,轻重之间拿捏到位,没有让门锁发出丝毫不讨喜的杂音。

人,不分高下,却有尊卑。

一个人,如果站在了最高处,那也就只能自己承受刺骨的寒风与孤独。

这一路走来,我忘记了很多事,也接受了很多事。

一整个上午,所有需要处理的事情已经全部处理完毕,我也专门交代过了,在约定的时间到达之前,任何人都不要打扰我。

我说我想睡一下,养足精神。

其实,我根本就没有一点困意,也并不感到疲惫。

我只是不想说话,在夜色来临之前,不想和任何人,说任何一句随便重要还是不重要的话。

这段时间以来,我努力的扮演着大家眼中的那个胡钦。

只有我自己知道,其实,我承受着多么巨大的压力,心中又有多么的慌乱与害怕。

跻身江湖内,都是薄命人。

出来混社会捞偏门的人,无论地位大小,手段如何,谁都难免经历过一些寻常人家想都想不到的波折与劫难。

眼下这段日子,这种暗流四起的局势,对金子军、对和尚、对海燕龙袍、对关长山、对我们每一个人而言,都不好过。

但我与他们,却还是不同。

他们都是等着跳龙门的锦鲤,就算跳不过,那也还是锦鲤。

而我只是一条小泥鳅,从九镇的烂泥堆中,一步一个血印,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才游进江湖,修炼成了鲤鱼。

现在,终于到了跳龙门的时候。

跳过,我一飞冲天。

跳不过,我就要被再次打成原形,变回那条还是只能在烂泥里面打滚的小小泥鳅,甚至是死泥鳅。

我真的输不起。

几个小时后,就将正式面对有生以来最大的一个难关。

然而,我却发现,此时此刻,自己的心中,居然奇迹般不再恐惧,不再慌乱,甚至都没有一丝半许的情绪波动,麻木而干涸,就像是一口枯井,有些陈年积水犹在当中,却已激不起半点波澜。

不久之前的某一天,我偶尔看了一部美国电影,电影究竟是什么内容已经记不太清了,但是里面的一首插曲,却被我牢牢记在了心中。

这个午后,自己一个人呆着呆着,突然之间,就很想听那首歌。

于是,我打开电脑,在地儿教我的一个叫做千千静听的软件上,听了起来。

这是一首英文歌,光听我并不知道它的意思,可当真正看着歌词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自己只有高中水平的英语其实也没有那么差。

从李杰书房离开之前,见到的最后那一幕,那个男人沉重如山的落寞与哀伤,这些天来,始终都纠缠着我。

我还年轻,并没有太多的岁月让我去经历李杰所经历过的那些痛苦与无奈,但至少,这些年来,我已经明白什么叫做悔恨。

悔恨就是,你曾经可以,却不愿;如今很想,却只有无力。

我曾经可以不入江湖,现在却已回不了头。

我曾经可以不做坏事,现在却已血债累累。

我曾经可以平凡幸福,现在却已欲壑难填。

我曾经可以爱一个人,现在却孑然一身。

而这一切,我都再也无力挽回。

过了这么多年,我还是在想着那个女人,还记得她的头发飘在我的鼻尖,但却无论如何都想不起那种清淡好闻的香味。

就像此刻,在这样令人魂断神伤的歌声中,我对她的思念,本应该更加浓烈,更加蚀骨,如同世间所有的痴情男子,独坐空房,沉浸在无穷无尽的缅怀之中。

可连这一点,我都已经做不到。

仅仅只是一闪而过的惆怅之后,我的脑海中,就不自觉的冒出了昨晚刚刚收到的那个其实我并不愿意去想,却由不得不想的消息。

三哥,被办了。

大概是在小二爷出事之后一两个星期的样子,三哥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宣告正式拿下了九镇车站的运营权。

经过一段时间的忙碌筹备,现在已是一切大定,只待交接程序办完之后就可接手经营的三哥,在前天抽空去了一趟黎县。

三哥的亲大哥,有一个小学同学,在省交管部门工作,三哥拿下这个车站,办各种繁琐手续的过程里,这个人曾经带他烧香引路,帮过一些忙。

前几天,这个人的岳母去世,从省城赶回黎县老家奔丧。

三哥得知消息,立马赶了过去全程陪同,一是表示谢意,二是想更进一步拉近彼此感情。

自从与黄皮老鼠彻底撕破脸的一年多以来,不管何时何地,三哥身边永远都会跟着几个人。

但是那一天,他却只带了幺鸡一个帮他开车。

因为,东家是场面上有身份的人物,这次家里过丧事,来往的都是他们黎县本地的官员,在这种场合下,向来就非常注意的三哥,自然不可能会表露出一点点的江湖气息,给自己也给东家添些不必要的影响。

我们这边有个习俗,老人去世之后,会在家里停上一两天,亲朋好友有诚心的都会留下来守夜。但是只要往生者下了葬,客人们吃过一顿饭之后就必须要走,绝对不能留客,会给东家带来不详。

所以,昨天老太太下葬之后,三哥立马驱车往九镇赶,到九镇的时候,已经接近凌晨。

一路平安,没出半点意外。

可是,以我对三哥的了解,这一路上他肯定过得颇为疲累。

如今的局势下,谁都过得提心吊胆,像三哥这种极度谨慎的性格,更加是不会疏忽大意。

一个人,刚在头一天守灵,整晚没睡,白天又帮着朋友家里忙前忙后,之后又驱车几百里路,还时时刻刻神经崩得像钢丝一样笔直。

在这种午夜时分,突然看到自己家门就在眼前,无论是谁,只怕都难免会有些松懈下来了。

三哥自己新买的房子前面三四百米的距离开外有一条岔路,幺鸡住的地方与三哥家刚好相反,如果幺鸡直接把三哥送到家门口再回去,就要多绕一个圈。

于是,冥冥中注定有此一劫的三哥,做出了一个鬼使神差的决定。

他让幺鸡在岔路口把自己放了下来,幺鸡当时并不同意,但三哥说白天喝多了点酒,一路坐车闷得慌,反正也就两步路了,走一下散散酒气也挺不错。

然后,当幺鸡车子拐弯走出还不到十秒钟,他就听到身后传来了一声剧烈的撞击声,和接连响起的两声惊天动地的枪响。

幺鸡大惊失色,飞快掉头往回赶,刚赶到三哥家门前不远,一辆牌照上裹了红布的猎豹越野车迎面而至,直接把幺鸡的车子撞得一头扎到了路边的铁栏杆上。

越野车扬长而去,幺鸡飞快打开车门,刚要跑过去,却又不得不停下了脚步。

因为,几米开外的路边花坛上,三哥一动不动躺着,道路中央,有两个蒙面人,昂然站立,其中一个缓缓端起手中猎枪,直接指向了幺鸡,没有半点想要转身逃跑的意思。

双方僵持了几秒,确定幺鸡不敢上前之后,另外一个蒙面人这才伸手按下了同伴手里的枪,然后伸出指头对着幺鸡点了点,两人这才转身,消失在了黑暗当中。

外人都不知道动手的是谁,甚至九镇绝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昨天晚上发生过这么一件事,就算是听见了那几声枪响的居民,也以为是轮胎爆炸或者谁家放炮仗之类。

但是,黄皮知道,老鼠知道,皮铁明知道,武晟知道,袁伟知道,我也知道。

动手的人,正是那两个曾经一文不名,备受歧视,终日无所事事游荡在九镇街面上,而今却已是潜龙升渊的草莽豪强,大小民兄弟。

在办三哥的时候,大民居然狂妄到直接掀起了脸上的面罩,对三哥说了这么一句话:

听说你经常讲,出来混,迟早要还。你断了那么多人的腿,今天到你了。

曾经因为念着我的点滴之恩,在省城放了我一马的大民。

这次,没有放过三哥。

我知道他们为什么不在黎县动手,也不在三哥回九镇的路上动手。

我也知道,他们为什么只废人,不杀人。

因为,老鼠和黄皮要的不仅仅是三哥的命。

命,终究会取。

但在此之前,他们还要三哥的名,三哥屁股下的那张位子。

他们正在告诉整个江湖:九镇,变天了。

咚咚咚

敲门声响起,时间终于到了。

我拿起桌上的一个包裹,走向了已经被险儿打开的办公室大门。

门外走廊上,险儿、简杰、大海、小黑并排而立,无言看我。

随手关上办公室大门的那一刻,《离家五百里》的歌声依旧在耳边回旋,原来,我忘了关掉电脑。

那就等回来再关吧。

那个时候,市里,也该变天了。

如果回不来,那就当做挽歌,送我上路。

当你与火车擦肩而过,

你会知道我已远去天涯。

汽笛回荡,绵延百里,一百里又一百里;一百里又一百。

你会听到永别的汽笛绵延百里。

上帝啊,一百里两百里,三四百里就这么过去,我已离家五百里。

背井离乡,远走天涯,就这么离开了我的家。

上帝啊,我已离家五百里。

我衣衫褴褛,一文不名,上帝啊,我落魄至此无颜再返乡。

这样潦倒这样贫寒,这样的日子这样的我,上帝啊,我落魄至此,无颜再返乡。

当你与火车擦肩而过,

你会知道我已远去天涯。

汽笛回荡,绵延百里,一百里又一百里;一百里又一百。

唯有永别的汽笛绵延百里

我不会去看三哥,因为,我有着更重要的事去办。

三哥,君,元伯这些曾经刻骨铭心,却已纷纷离去的人们,不知不觉,已经不再占据我人生的重要部分。

蓦然回首,胡钦一生,于情于爱,于家于友,都已远离五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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