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李季阳说得再好听,没有这位点头,她们心里也不踏实啊!
随他,自己的终身大事,自己做主,吃亏了,有师门给他出头;不吃亏,是他眼光好。太白仙人说话很给力,这话说的,细思极恐啊!
但是两宫太王太后却高兴了:这话说得有理!
赵姬王太后亲自给端了饭菜上来。
这给仙人准备的东西,虽然秦安君说了,什么都行,但是赵姬王太后还是让人精细一点。
第一道粥品就是人参燕窝粥,用了最好的人参,最好的金丝燕窝,用最好的陶锅炖的!
第一道菜就是金鱼戏莲,其实就是用豌豆、虾尾等作为镶嵌料,在用整虾和茸泥制成的鱼形胚上镶嵌点缀而成的一道菜。
第二道菜乃是凤穿金衣,是以鸭肉为主料的烹饪方法,配以冬笋、香菇,营养丰富的美味菜肴。
点心是翠玉豆糕,是以白豌豆溶液、白糖、冻粉、油菜叶为主材的主食名,颜色好看,且口感鲜嫩。
粥品是王太后选的,两道菜是两宫太王太后定的,点心是王太弟提名的。
第三道菜是守卫在劳改城的李信点的香菇油菜。
第四道是李季阳给选的红烧脊骨!
主食是嬴政钦点的四喜饺子!
摆满了给这位太白仙人的美食佳肴,李季阳给了他一坛酒:师父,你省着点喝,这可是好酒!
这酒的水,用的是那阴阳灵泉里的水。
那里除了他,谁都靠近不了,包括太白在内,他不止一次在那里转悠了。
所以李季阳才想着用这个来接待太白,摸不到阴阳灵泉,只能喝点用那灵泉水酿造的酒了。
太白身边跟着的一个英俊的男人上前,给他斟了酒。
酒樽是用白玉雕琢而成,酒液一倒出来,酒香瞬间飘了出来!
军中几个老酒鬼眼睛就亮了!
太白看了看:给他们一人分一坛!
诺!李季阳只好让人赶紧将酒都搬出来,一人给了一小坛子,主要这是高度酒,五十六度,他们以前最多喝的二十度。
按前世的白酒标准分类,酒精度在四十一度以上属于高度酒,四十一度以下属于低度酒。
传统生产方法所形成的白酒,酒度在四十一度以上,多数在五十五度以上,一般不超过六十五度。
酒分了下去,两宫太王太后和王太后最注意的就是仙人喝了酒之后,脸上的喜色一闪而逝,看来小阳这酒还真不错!
然后放下酒樽,拿起筷子,他第一个选择吃的,竟然是王太弟给选的翠玉豆糕!
王太弟坐在那里本来老老实实,看到第一个吃的是自己选的东西,立刻就高兴了!
太白看这小孩儿还挺好玩儿,立刻朝他招了招手:来,到本座这里来!
扶苏虽然人小,可他聪明啊,立刻就颠颠的爬了起来:仙人!
嗯,坐这里。太白拍了拍旁边的位置。
扶苏还看了看羸政,嬴政点头,他才坐下。
仙人,你真的是仙人吗?王太弟当时在宫里陪着女眷来着,但是祭台那边的人都说,看到仙人飞下来的!
你不信?太白反问他。
别人都朝王太弟使眼色,羸政却坐得稳稳的,王太弟挠了挠头:我没亲眼见到,不是很相信,但是别人都说你是。
太白挺喜欢这个小孩儿了,伸出一只莹白如玉的手掌,掌心上从小到大长出了一朵雪白的莲花!
这是天上的雪莲,一瓣即可起死回生,这一朵,送给你,放在灵玉匣子里,万年不坏,给你做礼物。太白一伸手,就有旁边的人,拿了一个青玉匣子过来,那青玉匣子上头,总有一层雾蒙蒙的东西,那是灵气。
这匣子是特制的,乃是灵玉雕刻而成,刻上锁灵阵,阻止灵气溢散,里头专门包裹一些蕴含灵气的东西,可以保证灵气不消不散。
好呀!王太弟高兴的点头:谢谢仙人!
这回相信了吧?太白摸了摸王太弟的头,小家伙还挺可爱的,比李季阳可爱多了。
信了,信了!王太弟抱着青玉匣子不撒手。
两宫太王太后更高兴了,王太后也高兴,给两个婆婆一人端了一碗燕窝粥。
这东西本来是没有的,但是小阳发现了这个东西,然后就大量的给宫里送,起初大家没注意,后来发现多吃这个东西,竟然容颜焕发!
于是这个东西就在后宫大受欢迎,两宫太王太后每三日吃一碗,今天正好到了三天,且上了雪燕窝。
听小阳说,这个补水好。
歌舞上来,乐府的人几乎是卖命一样的跳舞,这可是仙人啊!
结果,嬴政发现太白仙人对此很不感兴趣!
李季阳吃饱喝足了,才抬起脸:师父不喜欢歌舞,这种歌舞不喜欢。
嬴政摆了摆手,那边姜内侍很上道的将人都带了下去,乐府的人很失败的走了,没成功啊!
也是,仙人见识多了仙女们的歌舞,对这种凡间歌舞,肯定看不上啊!
歌舞也很好。太白仙人道:只是本座更像知道,秦国之人,现在是否安居乐业?
是!羸政很肯定的回答。
那就好,司方舟就留在秦国了。太白仙人倒了一杯酒,朝羸政一举杯:本座有一个师弟,还没有衣钵传人,你若是愿意,就拜入他门下好了,不过他不在这里,以后本座可以看着点你。
快点说好啊!李季阳立刻朝羸政丢了个鸡骨头。
众臣:!
我们是当做没看见啊?还是当做没看见?还是当做没看见?
好羸政将鸡骨头捡起来放到了杂物盘子里。
剩下的大臣们,喝酒吃肉,尤其是武将们,对酒简直第一口就爱上了!
这才是酒啊!王颌老将军喝的简直停不下来。
仙人什么的,那是国主的贵客,他只是来看一看仙人长什么样,看也看过了,人还不错,还给了这么好喝的仙酒,不错,不错!
蒙骜老将军更是直接对坛子喝了!
好喝!猛地一声,没有了歌舞乐声的遮掩,这声太清楚了!
然后大家伙儿就看到蒙骜老将军歪歪斜斜的站起来,拎着个酒坛子,大声唱着《秦风》之中的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秦朝最初是在西犬丘那里定国,东周初,因秦襄公护送周平王东迁有功,开始列为诸侯,改建都于雍,自此逐渐强大起来。
统治区大致包括今陕西中部和甘肃东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