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1 / 1)

阿崇给宁宇画三个图案,甚至比那个泰国男人给月月画一个图案还要快。

弄完以后阿崇去边上洗手,月月这才做完跑过来拿水喝。她看到宁宇光着膀子,正拿着衣服纠结是穿还是不穿。阿崇给他画的图案都在他自己不太方便看的位置上,他也不知道颜料有没有干。

月月欣赏了下宁宇的上身,本来有点不好意思,但看到宁宇肩上扛着的图案眼睛一亮,语气里都是夸赞:“唉,谁给你做的啊?你这个好好看!是什么东西啊!”

宁宇压根看不到。他把手机递给月月:“你帮我拍一个我看看,我也看不到。”

月月拍的时候还在一直问:“谁做的啊?你这个肯定很贵吧?天哪怎么纯青色的这么好看啊!早知道我也做你这种纯色的,你看我这个,花花绿绿的……”

宁宇接过手机一看,也是惊了。

肩上两条经文,沿着肩线扩散,婴儿手掌宽,虽然阿崇画的动作很快,但图案丝毫没有敷衍,异常精致,乍一看很有视觉冲击力。最特别的是他脖颈上那只蝴蝶王,两只翅膀展开,周围垂着一些泰文小字。整只蝴蝶看上去带着点异域风情的妖冶,十分特别。

那个帮月月做手绘的男人过来拿器材,他也看到了宁宇身上的图案,眼睛亮了亮,连忙上前问他能不能拍照。

宁宇讪讪点头,那人拍的时候月月又问他:“你做的多少钱啊?谁做的啊?我好喜欢这只蝴蝶啊!”

阿崇洗完手走过来,看到宁宇被围着,笑着接话:“没给钱呢。”

宁宇是真没想到阿崇手艺这么好,这东西物有所值,要他刺个实在的这会儿也是真乐意。宁宇掏出钱包,他拿了三张1000铢的出来,算三个图案,又拿了一张50铢的出来,放在上面。

递给阿崇的时候,对方笑了下,说:“哎呀,这么多,是小费吗?”

宁宇语气诚恳:“哪里哪里,难得的好东西,这钱我花得很乐意。”

虽然拿到钱,但阿崇还是一脸无所谓的样子。他把那张50泰铢的抽出来,又转身找到之前跟他讲过话的泰国餐厅老板,宁宇看到阿崇给了那男人一些钱。

回来后宁宇才问他:“你跟他买什么?”

“我把2000铢给他,麻烦他下次去寺里面当香火捐了,就当你给佛的心意啦。”阿崇说,“走,买椰子喝去,我请你。”

宁宇一边套衣服一边跟上他。

“我说,他真的会捐给庙里面吗?不会……”

“不会,这个不用怀疑,不要质疑我们的信仰啦。”阿崇打断他,“大家都很诚心的。”

他们走到海滩边上,踩着细沙,找到两个摊点,阿崇用50泰铢买了两个椰子,递了一个给宁宇。

宁宇看了眼小摊钱用塑料纸壳写的简易价目表:香水椰/50铢,下面一排是英文。

他撇撇嘴:“卖给你就50铢两个?”

阿崇和卖椰子的阿姨讲完话才看向他:“是啊,卖给帅哥就便宜点呗。”

这人讲话怎么老是这样。

“你是不是不记得我的名字?”宁宇把拖鞋甩到一边,跟阿崇一起席地坐到一棵树下,脚踩着细沙玩,“你从来没叫过我名字。”

阿崇回看他:“那你正式自我介绍一下啊,你叫什么,让我记住你。”

“我叫宁宇。”

“这样我记不住,我能记个三天、四天。一星期,但没多久就忘了。要让我记住一个人,至少这人对我而言应该是不一样的吧?”阿崇耸肩,“我每天要记很多人的名字,但不是谁都值得我记住。我记人得有个标签,这人是做什么的,跟我有什么关系,他有什么特点,或者……”

宁宇忽然明白了阿崇这话的意思。确实,他不需要记住一个跟团客人的名字,只相处一周左右的人,稍纵即逝的关系,何必增加别的记忆负担。

这是合理的,但宁宇觉得不太公平的是,阿崇或许一个月后就会把自己忘得一干二净,可是自己会一直记得阿崇,会比阿崇更久。只要想到曼谷,想到泰国,他肯定会想到这个叫阿崇的男人。

这世界好不公平。

“你给我的感觉很神奇。”宁宇说,“我没遇到过你这样的人。”

“我哪种人?”阿崇笑,“我不就是个爱笑的男孩吗!”

宁宇被逗笑了,但他还是把话说完:“感觉你的生活很丰富,又很有趣,你过得很充实。你又做过那么工作,肯定也有很多朋友,生活每一天都很精彩。”

“我喜欢玩嘛,玩心重。”阿崇一直在笑,“我确实也打算一直这样生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赚够用的钱,每天享受生活。”

“那你怎么会想跟我聊天?”宁宇抬头看阿崇的表情,“我这人应该挺无聊的。”

“哈哈,你看着好老实,很有趣啊,跟老实人讲话,也有乐趣的嘛!”阿崇对他眨眨眼,“而且你长得好看啊,我喜欢跟帅哥讲话啊,心情会变好。”

阿崇每句话都说得宁宇心里一上一下,痒痒的。

“是吗。”宁宇说,“那我长得好看,你会不会记住我?”

“刚刚讲过了啊,我只会记住值得记住的人。”阿崇语气满不在乎,“长得好看比较表面,会让我现在心情变好,但等我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可能就忘记你了。”

他的逻辑简单又复杂,经不起推敲,宁宇也不想往下想。

阿崇嫌热,把上衣脱了放到沙滩上,他仰面躺下,闭着眼吹海风。

“那有什么办法能让你一直记得我?”

宁宇看着阿崇的脸,他发现自己对这段对话开始有欲望,即使这段对话很无聊。

他似乎把自己放到了烤架上,空气越来越热,话语也在温度里升温,快不受控制了。

“刚刚讲过了嘛,你可以来个与众不同的自我介绍,让我了解你。”

宁宇抬起头,去看远处面前的海岸线。

“我今年刚大学毕业,上海人,不会吃辣,上学的成绩还行,刚拿到一家企业实习硬件工程师的offer。我父母离婚,我被判给我爸。我爸妈都再婚了,有自己的家庭,所以我从初中开始就住校。我的爱好很无聊,看书,偶尔打游戏。我不会做饭,抽烟,不常喝酒。”

阿崇:“听上去很普通无聊的一个人,感觉不太记得住。”

“嗯,确实。”宁宇点头,“但我还有一点大概比较奇怪。”

阿崇笑:“多奇怪?”

“对我而言真的很奇怪。我大概……十六岁的时候发现一件事,一直到我上大学,我还是不太确定。”宁宇把椰子里的汁水喝完,“那时候很迷茫,还想过很多办法去确定。后来懒得去想了,就去做别的事情来让生活丰富一点,好好学习呗,我就暂时让自己忘了。反正这件事并不一定要解决,毕竟不是人生的必需品……然后,然后我阴差阳错去了一个地方旅游,我感觉我好像在这个地方,找到了有关这个问题的答案。”

阿崇听完,才侧过头去看宁宇的侧脸。

这地方,吹过来的风都是热的。宁宇觉得浑身有些飘飘然,他想长舒一口气。

阿崇问:“什么答案。”

宁宇却突然问他:“你会不会喜欢上一个只认识几天的人?”

阿崇答得很快:“会啊,喜欢很正常吧,跟认识多久没关系。我会在跟他相处的那几天认真喜欢他,等他走了,我就忘记他。”

“忘记他?”

“对啊,短暂的喜欢也是喜欢的一种吧。喜欢如果复杂了,就不好玩了。”

“那以后呢?”

“以后?你都说是以后了,那就以后再说呗。”阿崇转了话头,“好了,你还没有告诉我,你关于自己的答案。”

宁宇也侧过头去看阿崇,对上他的眼睛。

他们之间似乎出现一条无形的线,那根线一头松松地绑在宁宇的脖子上,另一头被他交付在阿崇的手心里。可这一刻,那根线被拉紧了,一下子扼住宁宇的喉咙。

这句话难以启齿,紧紧扯着他的喉咙,很痛,可他就是想说。

宁宇声音很轻:“我喜欢男人。”

阿崇似乎挑了下眉,不知道是不是在意外宁宇会说这种意料以外的话,这么直白。

他补了一句:“我这样说,你会记住我吗?”

宁宇发现自己说出这些话时居然很镇定,很冷静。虽然身体在流汗,天气这么热,他大概还在发低烧……可是这个念头是无比清晰的,像一个无法推翻否定的公式,代入阿崇和宁宇,推算出来的似乎就应该是那个结果。

阿崇的反应大概是更奇怪的。他似乎并不意外,慢悠悠地说了一句:“你再说一次,你叫什么。”

“……宁宇。”宁宇说完,在沙滩上一笔一划地写下自己的名字给阿崇看,“这样写。”

阿崇看完那两个字,才抬起头。他盯着宁宇的脸,慢慢笑起来。

他说:“我会记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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