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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1章 任重道远,砥砺前行(1 / 1)

第421章任重道远,砥砺前行

越往北行,天气越凉,人烟也越稀少,有时空旷得就像天地间只有萧飞逸一个人。

他走过荒漠,听到了敲打心坎的阵阵驼铃声。

他走过农场,一个叫阿瓦伊的姑娘送上了香甜的奶茶和奶酪。

他走过草原,逐水草而居的蒙族兄弟给他献上了洁白的哈达和爽口的青稞酒,为他举办了篝火晚会,烤了整只的肥牛、肥羊。

他走过高山,一个打猎的大叔请他吃了一大锅狍子肉,还给他带了两条风干的鹿腿。

……

越往北走,仿佛离江湖越远了,平常那些杀伐也越来越淡了。

一人,一骑,一剑,孤独地闯着天涯!

马是老马,剑是铁剑,都是萧飞逸从一个落魄的江湖客手中买来的。

本只要价七十两的两样东西,萧飞逸给了他足足二百两!

那江湖客的妻子快要临盆了,可他却身无分文,只有这两样东西能卖。

和他比,萧飞逸至少还有钱。

迎来朝阳,送走夕阳,一个个白天就这样过去了。

每当夜晚降临仰望星空时,萧飞逸总能想起很多很多。

弯弯河小镇的酒菜、烟花,还有雪中漫步时满头雪花……

水妙兰当时一听说有情人都会在下雪时一起牵手迎雪,取白头偕老之意,立马照学照做,其用意再明显不过了。

还有在谷城县的平常客栈,那一夜的独处是那样的让人心旌摇曳!

天阶夜色凉如水,坐看牵牛织女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想到水妙兰自然也就会想到白雪,她神奇地出现,又神奇地消失,也不知现在身在何方?

朋友、兄弟、红颜都成往事,留下的只是古道、西风、瘦马!

纵马跃上一高山之巅,萧飞逸抑制不住内心深处的情感,大声呼喊:“妙兰!!白雪!!”

山谷中传出滚滚的回声:“妙兰!!白雪!!”

一连喊了几十次,他才压下自己浓浓的思念。

……

玄机洞地处不咸山脉中,不咸山之名来自《山海经》,北魏称不咸山为“徙太山”。

不咸山南北走向两千多里,东西宽八百多里,处处透着奇、秀、险,主峰素有“千年积雪万年松,直上人间第一峰”的美誉。

这里有“疑似龙池喷瑞雪”的天池,也有“如同天际挂飞流”的瀑布。天池碧绿清澈,瀑布轰鸣如雷。

这里虽有夺天地之造化,侵日月之玄机的风景,可对萧飞逸而言,满眼望去却尽是相思离愁。

一路向北,温度越来越低,路也越来越难走。

按地图上的标记,走到“杀风口”这个地方时,萧飞逸才停下了脚步。过了杀风口就无人烟了,他必须在杀风口备齐所有东西。

杀风口是个市集,方圆几十里,由群山环绕而成。由于地势平坦,是群山中难得的一块平地,所以才有人在此定居,以躲山外的刀兵之祸。

进山打猎的猎人和上山采参的参客也都爱到这补给食物和药品。

周围的环形山有两个大缺口,一位北,一位南。

每年一入冬就会从北山口吹入奇冷如冰的风,吹在人脸上似刀割,谓之“冬风斩”,所以这个地方就被叫做杀风口。

此时正是夏季,没有冬风斩,可吹入的风仍像带着冰碴一般,让人感觉手脚冰凉。

这个季节算是杀风口人气最旺的时候,因为这个季节正是打猎和采参的大好季节。

萧飞逸选了一个叫“归去来”的小店入住,里面的人很少,显得冷冷清清。他喜欢这个名字,觉得这个名字有一种漂泊归来的味道。

店主姓桂,名人到。姓是好姓,名是好名,他若不开店,都浪费“贵人到”这个名字了。

归去来虽小,可吃的东西真不错,有山猪肉、狍子肉、野鸡肉,还有泥鳅鱼。由于气候原因,这里水果很少。

最令萧飞逸感到惊奇的不是肉类,而是野菜!

这是一种说不出来的美味,咀嚼几下,满口芳香,味蕾里充斥着说不出的快感,狠狠地刺激着萧飞逸的食欲,使他胃口大开。

都说山中走兽云中燕,陆地牛羊海底鲜,可这山里的野菜与之比起来也绝不落下乘。

每种小菜都要了一些后,萧飞逸又要了一坛高粱酒。

一人吃饭太过无聊,萧飞逸向桂掌柜招手道:“桂老板,同饮几杯如何?”

桂老板平日最爱喝酒,见有人喊他同饮,立刻乐颠颠地跑了过来。

三杯酒一下肚,两人就好像变成了久别重逢的好友一样。

萧飞逸虽不好酒,也不善饮,可他内功底子不错,加之又年轻,所以喝上个一两坛是没有问题的。

两人一坛酒下了肚,桂长柜脸上的麻点儿都透着笑意。

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

对桂掌柜而言,酒过一坛即知己,这话匣子一打开,可就天南海北高谈阔论起来。

喝到兴奋处,桂掌柜一拍桌子道:“兄弟,难得咱哥俩喝得如此开心,你在小店所有的费用,老哥全给你免了!老哥我近两个月都没这么痛快了!来,再干三大碗!”

说完仰脖吞下三碗酒。

这高粱酒味道虽好,可入口却如吞下烧红的刀子,入腹如燃起熊熊烈火,还真不是一般人可以忍受的。

萧飞逸不是一般人,忍受能力极强,也连跟了三碗。

桂掌柜的脸上已冒出颗颗汗珠,可萧飞逸却面不改色。

桂掌柜拿出一块毛巾擦了一下满头的大汗后说道:“兄弟好酒量,连我这‘不倒王’都不是你的对手,厉害!你这是从哪儿来呀?看你既不像来打猎的,又不像采参的,更不像经商的,老哥我怎么有点儿看不透你啊!”

萧飞逸叹了一口气道:“老哥,实不相瞒,我是想去玄机洞转转。在中原时,常听人提起玄机洞,止不住好奇,想看看它到底是什么样子,所以闲着无事就来了。”

一听萧飞逸提起玄机洞,本满面通红的桂掌柜一下子白了脸,一伸手按在了萧飞逸的肩上,急道:“兄弟,去不得,去不得啊!老哥我和你投缘,是绝不会眼睁睁地看着你前去送命的!”

“大哥为何这么说?那玄机洞有何去不得?”萧飞逸明知故问道。

桂掌柜的双手都有些哆嗦,急道:“我太爷的太爷就已经在这儿生活了,听祖上讲,曾有一段时间不知为何会有很多外来的人都想去探玄机洞,都在杀风口做了短暂停留,之后才走,可,哎……真是一言难尽!

“他们来了一批又一批,走了一批又一批,却从来没有归还者!正因此,祖上干脆将经营的小店儿改名为‘归去来’,以此祝愿所有人都能平安归去的意思。

“遗憾的是,从小店出发去玄机洞的人竟无一人归来!偶尔听说从其他小店出发的倒还有几个回来的,可那几个回来的人好像都疯了!

“人们都说谈虎色变,可在这儿,老虎若和玄机洞相比,简直就是一只温柔的家猫了!

“附近的人虽然都知道玄机洞,可从来没有人会主动提起它,因为大家一致认为,就算提到它也会带来噩运的。提都不想提,就更别说去了。什么宝藏,什么武功,简直一派胡言!那里简直就是地狱!

“我们这儿有一个传说,说那里住着一个至阴的鬼王,是被天帝困于玄机洞中的,必须得靠吸食人血才能脱困!

“所以鬼王施展了法力,在洞口处幻化出一个石碑,用来吸引那些贪婪的人入洞寻宝,这样他就可以年复一年地吞食那些主动送上门的人了!

“据传说,只要他吞食掉七千七百七十七个活人就会重现人间了!”

萧飞逸苦笑了一下,摇了摇头道:“人间哪里会有什么鬼王,这些传说只是好事者杜撰出来的而已。人间若真有鬼王,那这个鬼王一定也是那十恶不赦的恶人变的。

“我风餐露宿,万里迢迢,就是为了一探玄机洞,神魔也阻挡不了我的脚步。”

桂掌柜一听,扑通一声又坐回木椅,长叹一声道:“兄弟,老哥我有一句话不知该讲不该讲!话虽难听,可话糙理不糙,哥哥万一说得不当你可别生气。”

萧飞逸呵呵一笑道:“老哥,但说无妨,兄弟不是小家子气的人。”

桂掌柜又站了起来,瞪着大眼珠子道:“常言说得好,好良言难劝该死鬼,大慈悲不度自绝人!又道,听人劝吃饱饭!兄弟,你我一见如故,老哥我实在不忍心看你前去受死,所以还望弟三思而后行,否则将悔之晚矣!”

萧飞逸怎能不知桂掌柜的一片好心,可他手握打开玄机洞的两大异宝,怎么可能无功而返呢?

于是拱手一礼道:“多谢老哥惦念,可弟意已决,断不会半途而废!只是想请问一下老哥,出了杀风口,怎样才能找到玄机洞?我用的地图只标到这里,后面的路没了。”

桂掌柜瞪了萧飞逸半天后才说道:“兄弟,你是非去不可吗?!”

“是!非去不可!”萧飞逸斩钉截铁地道。

桂掌柜无奈地摇了摇头道:“哎,从杀风口到玄机洞的距离虽不近,可并不难找。出了杀风口,一直向北四百里有一座剑形峰,高耸入云,颜色奇特,似有金光发出。

“外来客皆叫它‘金剑锋’,可我们却叫它‘血剑峰’,因为每到秋末,那山峰似饮饱鲜血一样泛红,就像传说中的鬼王血剑!

“那玄机洞就在血剑峰下,洞口大得很,是要向下跃入后才能进去的。我们都把那洞口叫做鬼王口,并有传言,一入鬼王口,再也休想走!”

萧飞逸点了点头,说了声谢谢后,就不再说玄机洞,转而去谈别的事情。

也许是心情烦闷,桂掌柜也不再打扰萧飞逸,起身忙自己的事儿去了。

桂人到觉得,给这个年轻人一点儿思考时间,也许他就会回心转意,打消去探玄机洞的念头。

萧飞逸夜宿归去来,开始思考如何才能进入玄机洞。关于玄机洞的凶险,他早就知道了,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准备充分,以策万全。

盘算良久后,萧飞逸才迷迷糊糊入睡。

第二天一早,萧飞逸开始买东西了,得益于弯弯河小镇的刘冠章刘二爷的教诲,所以这次该买啥他心里早就有数了。

他首先买了八匹马,之后又买了毡房、食物、燃油、火把、烈酒,还有二十捆麻绳,又准备了多个水囊和常用的药物等。把清单上的东西全准备好整整花了一千多两银子。

萧飞逸知道,现在不多准备点儿东西,等到了以后再想找可就难了。反正银票挺多,留着也没用。

桂人到见萧飞逸准备了那么多东西,知道留他不住,专门设宴为他践行。

宴后还把自留的一头腊猪送给了萧飞逸。

萧飞逸感其真诚,强留下二百两银票后才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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