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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造反将军的小哥儿(1 / 1)

北方。

将军府。

早些年秦老将军练武伤了根基,大病一场后更是走路都一瘸一拐。

花白的头发被打理的一丝不苟,他着甲盔,手持□□,大刀阔斧的坐在太师椅上,他目光深沉,毫无病弱之气:“找到行舟的尸体了没?”

这是他的儿郎,自幼聪敏,少勇武,是他此生骄傲。

堂下无人应答。

秦行舟是秦家军的脊梁,是秦家军的魂。

没人能接受他的死讯,他们仍期待着秦行舟纵马归来,喊一声“好兄弟,随我杀。”

他们将军是当世第一人杰。

“哼。”秦老将军冷哼一声,□□驻地,地面裂开三寸有余,虎老雄威在,“你们还在等什么!”他很失望,“行舟失踪半年了,他若是没死,爬也爬回来了!”

还是无人应答。

有八尺长的汉子眼睛含泪:“老将军,我们是不知道吗?我们这是不甘啊。我们替天家卖命,黄沙苦水埋葬了多少兄弟,我们赢了、打怕了掘图、打空了依然,我们将军都说要解甲归田了……他说大钦是我们的大钦,老皇帝不忿已久……他说战事已了,当回京城,做他的纨绔子弟了。”

他是看着秦行舟长大的。

秦行舟少时偷鸡摸狗,混迹于京城惹的人憎狗厌。

“我没什么大志气,不想跟我爹一样当什么大英雄,我要睡着黄金枕,抱着白玉杯,娶十个八个老婆,生一堆孩子,我要享尽人间所有的福气。做人就当无拘无束,逍遥自在。”

……

边塞的雪吹不到载歌载舞的京城,秦行舟那时已经看好了好些个小娘子和烟花地的头牌,凭着一掷千金的豪爽,他也算名誉满京城。

若不是祖训秦家子弟不满二十不能破身,他应该是个被酒色掏空了身体的混账。

秦行舟是被老将军逼着去边境的。

他看到了秃鹫般瘦弱的百姓、飘飞的柳絮、家家户户折柳枝,挂白幡。

“大钦打仗怎么又输了,凭什么我们要和亲!”

“我大钦子民怎能受外族欺辱。”

……

彼时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年许下了震惊一世的宏愿。

杀人是要见血的。

秦行舟吐了,他武功底子没拉下,也不是绣花枕头,他还是吐了。

砍下人头的时候,力气一定要大,不然刀会卡在颈椎骨里。

血在流,腥咸,临死之人的眼神特别令人难忘。

他会死死的盯着你,喉咙里挤出来几声咆哮,像野兽,很有灵性的野兽。

但秦行舟没有退缩。

他不喜杀人,少年人总要慈悲一些。

可要是被屠的是自家人,那点慈悲就不足为道了。

下面的兵不知道。

他们这些叔叔伯伯还是知道的,人屠秦行舟,其实也算良善。

一阵沉默。

还是秦老将军退了一步:“你们既然还要找就继续找吧。”

秦行舟是被人偷袭的,失踪的不明不白,他哑声,“等你们找到了尸体就该死心了。”

老皇帝薨了,皇子们杀红眼了。

本该在风口浪尖的秦家在这个关头却被所有人忽略了,秦行舟已死,秦老将军时日无多。

秦家这颗大树要倒了,不管聚集多少人,到时候都会七零八落。

秦家子嗣艰难,到这一代只有秦行舟。

秦行舟不似他的祖辈专情只有一妻,他是个多情种子,毛还长齐的年纪就看上了许多姑娘,少将军还扬言要妻妾成群。

秦家到这一代应该旺盛起来的,但秦行舟从军去了。

去时十六,已有七载,至今未归。

当年纵马游街的少年着了盔甲、拿起了刀,在黄沙漫天的战场,饮冰七载。

那夜后明乐倒没有那么讨厌秦天了。

他也学会了吹叶子,只是没有秦天吹的那么好听,秦天的乐声带着苍茫凄冷、思念显得格外悠远。

年关近了。

柯明允发了家,他在县里买了宅子。

村里都在笑话柯老太太,说她捡了芝麻丢了西瓜,非要偏心眼把孝顺的大儿子和争气的哥儿赶了出去。

老太太噎的难受,几天没吃下饭。

柯明允在算账,他做了炭笔,在本子上涂涂画画,秦天在一边看着,他开始没在意,这是现世记账法,用的算法领先这里几百年。

轻便简单。

秦天问了几句,柯明允一一回了,直到记完账才觉得不不对劲:“你看懂了?”

“很难?”秦天也是聪明人,他摸下巴,“你要把这算法卖了,不说发财,肯定有大户人家愿意请你当账房先生……你会做假账吧?”

柯明允把炭笔丢了,搓了搓动僵的手指,他往手上哈气:“账房先生?”

他看向秦天,没掩饰自己的野心,“我也不瞒你,我喜欢做生意,看着数字一点一点堆起来我很高兴,我想做皇商。”

都穿越了,当个首富怎么了。

男人的野心会随着实力膨胀,柯明允觉得好玩,他垂眼,白净的面皮还有些斯文,“我想去京城,我不想窝在这一个县城里……家里人应该不会同意我去,秦天,跟我合作吧,四六分账,你六我四。”他抬头,“这世道没权寸步难行,我需要你。”

秦天看到了一个颇有心机的哥儿。

似曾相似。

有心机不是贬义词,是褒义词。

秦天感觉有些头疼:“去京城?”他轻笑,“明允,你高估我了。”

他表情很淡,“我就是个普通人。”

柯明允猜这话秦天自己都不信。

他看出秦天不太情愿,有些不解:“秦天,你想在这里待一辈子?”鲤鱼乡太小了,小的从村头走到村尾只要半个小时。

小到他能叫出每一条狗的名字。

秦天没回答。

他看向隔壁,那里有他心爱的人:“你应该和天下第一楼的少东家搭上线了吧,他很欣赏你。”

柯明允很冷静:“他不如你。”

秦天挑眉:“我不是不是该说声多谢夸奖。”

火锅引进北方,果然大受欢迎,一时间风靡京都,连带着铁匠的生意都红火起来,为天下第一楼赚了大笔大笔的银子,少东家亲自来一个偏远的县城要请他们过去。

柯明允垂眼:“不用。”

他又道,“万朝元送了我一个小玩意。”掏出一个刺绣精美的锦囊,“里面有个如意骰,镶了许多玛瑙翡翠,你去送给他玩吧。”

柯明允现在倒是不讨厌明乐了。

他忙着做生意,跟人勾心斗角,看见那个蠢货会心情好一些。

秦天没有见外,拿出骰子把玩着:“万朝元还真费了心思。”万朝元对柯明允可谓是一见钟情,就是夹杂些利益关系,最起码是诚心的,“他其实不错。”

柯明允再不嫁年纪就大了:“他有些单纯了。”

他更喜欢聪明人,秦天这样的,“再说,我只是一个农家哥儿,万朝元顶多纳我为妾。”话罢,还是惋惜,“秦天,你有没有兄弟?”

秦天不知道:“我要是有个弟弟还好,有哥哥的话,应该是已经成亲了。”

他年纪也不小了。

柯明允只是随口一提:“过了年我就要搬到县里了。你应该不会去……秦天,算我提前投资,这房子送你了。”

秦天眉心跳了下:“我也可以掏钱买。”

他和柯明允合作,赚得不少。

“不。”柯明允笑道,“我要你欠我人情。”

他说得坦荡,“我还挺希望你能娶我弟弟的。”这波他卖堂弟卖的毫无愧疚,“祝你们早日结亲。”

秦天也想:“会的。”

他笑笑,英俊的眉眼有着丝温柔,“等开春。”

等开春就去提亲,早点掐断明乐嫁高老爷的心思,揣上崽就不会胡思乱想了。

明乐不知道隔壁的两人在商议什么。

他拿着毛笔胡画,练字练得乱七八糟的,脸颊和衣袖都沾上了墨。

他娘好像发现他跟秦天来往了,但奇怪的是,娘什么都没说。

咬咬唇,一向不知愁的人也有了两分心事。

哗啦。

纸页掀动,一阵风翻了进来,明乐想都没想:“秦天!”

没动静。

明乐扭头,身边并没人,倒是桌子上了多了个好看的骰子,雕刻着张牙舞爪的貔貅,镶嵌着猫眼样的石头,折射着光斑。

他用指尖推推,骰子咕噜噜的滚了起来,没忍住笑起来,眼睛弯成了一道月牙:“你从哪弄来的?”

秦天藏到了房梁上,见明乐没打算找他,也没自讨没趣。

他下来,还是悄无声息:“抢的,抢柯明允的。”

明乐知道秦天说谎。

但还是很开心:“那他肯定气坏了吧。”柯明允倒霉他就高兴。

秦天拿起明乐练的字看了两眼,歪歪扭扭,还不如八岁小儿:“你这字……”

明乐知道羞耻,他一把抢过来,揉成一团扔掉,死鸭子嘴硬:“我的字怎么了!”他见秦天在笑,恼羞成怒,“笑什么笑!”

柯明允算是出名了,村里人老是拿他和柯明允比,“你是不是也要说我没柯明允好,他写得字比我好看是不是!”

秦天:“这还用我说?”

明乐愣了下,他还以为秦天会哄他。

秦天握笔,笔尖一点,游龙蜿蜒而出。

笔锋犀利,风骨自成,他自然道:“我教你。”

明乐犹豫的看向秦天。

秦天也正看他,笑着的。

他好像没有什么烦心事。

老是没皮没脸的。

明乐去握笔,秦天也伸手。

两人一坐一站。

秦天俯身,眉眼专注,他带着明乐书写,力道遒劲,墨水渗透了纸面。

“生死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明乐想缩手,秦天不准,他道:“我心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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