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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章 莲花葬(1 / 1)

“这是尸毒呀!”

鹞子哥很快注意到了我的情况,上来一把按住,嘱咐我坐好,暂时不要活动,调整自己的呼吸,尽量减少情绪波动。

我也被吓得不轻,尸毒是什么,自不必多说,一般的僵尸粽子身上都会有,毕竟人是杂食生物,五谷杂粮,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就没有不敢吃的,一生当中会从大自然界摄入数不清的毒素,这些毒素淤积在体内,死后尸身不腐的话,久而久之就发酵成剧毒了,是要命的东西。

当然,也不像许多影视作品里讲的那样,被僵尸粽子挠了,就会立即变成僵尸。

但这种说法并不是胡编乱造,全靠想象,有一定根据,死于尸毒之下,死后诈尸的几率确实比较高,这可能和尸毒的特性有一些关系。

据说,这玩意是跟随血液扩散的,一旦中招,情绪波动太大,心跳频率高,血液流动速度加快,尸毒就扩散的快,等攻入心脉时,毒性会来一个大爆发,那时候像是得了疟疾一般,身上冷热交替,不断发汗,等水分大量流失的时候,人就会出现种种幻觉,明明身体还未死亡,但潜意识里已经认定自己死亡,状态非常诡异,很容易出现死而留气的情况。

正所谓,人活一口气,人死要断气,气不断,就容易诈尸。

所以,中了尸毒而死,十有九诈尸。

不过,情况似我这般的也算少见,胸口的青气竟然用肉眼就能看见,仿佛有一条条小虫子在皮下蠕动一样,尤其是被抓开口子的地方,翻卷的皮肉都呈现出一种淡淡的绿色,隐隐约约能闻见淡淡的臭味,毒性大的吓人,只能说那飞尸的尸毒太强。

我用手指头戳了戳伤口,有些发硬,经过最开始的灼痛后,现在已经完全麻木,没有任何知觉。

鹞子哥的动作干净利落,显然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了,从背包里抓出一把雪白的糯米,一把将之抹在我胸口和脖颈的伤口上,有些米粒甚至都嵌入了血肉中,立即发出类似于煎牛排的“滋滋”声,白烟直冒,伴随着一股腐臭味……

渐渐的,我终于感觉到的疼痛,起初的时候咬咬牙还能忍,可疼痛愈演愈烈,到最后浑身上下哆嗦,直冒冷汗,“嗷”的一声惨叫起来,老吊爷和老白就像是哼哈二将一样守在我身后,一人一边,直接摁住我的肩膀,让我无法动弹。

那些附着在我伤口上的糯米正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被浸染成黑色。

人们常说,糯米拔尸毒,能克制尸毒,事实恰好相反,是尸毒克制糯米,能将其污染,这污了的糯米自然也就成了毒米。

鹞子哥看差不多了,就饮了一大口水,“噗”的一下喷在伤口上,冲走那些毒米,只是有些还卡在皮肉里,他最后是用镊子探进去夹出来了,现下又没有麻醉,那种疼痛,难以言喻。

接着,又是一大把糯米扣了上来。

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鹞子哥不断重复着,眼瞅着一小袋糯米已经见底,我胸口的青气倒是不再弥漫了,尸毒却全都聚在了伤口上,那里皮肉看着绿汪汪的,仿佛一捏就能挤出尸毒。

老白手贱,还真上来捏了一下,疼的我跳脚翻白眼,可伤口溢出的却只有血,没有尸毒。

“太毒了,这点糯米根本拔不出来,只怕得一大缸。”

鹞子哥额头见汗,按照他的说法,飞尸尸毒积蓄千年,本就毒的厉害,而这飞尸生前又是个草原人,那毒性更强三分。

因为,游牧民族以肉食为主,是肉,那就不可能脱脂。

有一种说法是,在人类所有的食物中,油脂最为污浊,尤其是尸油。

说起尸油,绝大多数人可能第一时间就会想到东南亚的邪术用的人油,实际上,猪油、羊油都算是尸油,只要一死,身上剥下的油脂,那就算是尸油,无论是人还是动物,一旦死去,其脂必浊!

以肉食为主,摄入油脂太多,体内毒性自然大,草原人一辈子吃肉,比种地的吃的要多,所以,同等条件下诞生的粽子僵尸,若论毒性,自然是草原的更胜三分。

这样的毒拔起来太难,鹞子哥冥思苦想半天,发了狠,反倒是去那飞尸附近寻找起来,对方的头颅被砸成稀巴烂,遍地是碎骨,他也不嫌埋汰,翻找半天,找到一颗獠牙,又用木棍将牙中的腐肉掏了出来,最后拿老吊爷的烈酒将尸牙冲洗了一下。

我还是头一次仔细观察粽子的牙,发现内部是空的,像是一个缩小版的漏斗。

鹞子哥说,只有粽子的牙能把尸毒吸出来。

可是,这事儿多埋汰?粽子牙只是个媒介,说到底还是用嘴,一口嘬进去,和咬了一口烂的清汤寡水的尸体没区别,恶心不说,危险性还极高。

“算了,还是我来吧!”

我没想到,最先自告奋勇站出来的就是老白,把我感动的一塌糊涂,结果他看了我一眼,紧随其后就提醒我不要忘了今天他为我做的事儿,日后他再被什么毒物咬了腚,我也得做到舍生忘死。

随后,他按照鹞子哥说的,将獠牙一段刺入伤口,凑到另一端吸了一口,掉头便吐了起来……

他说,那味道有点辣。

辣不辣的我也不知道,这份情我是记下了,到最后,老白一张嘴都肿胀了起来,完全麻木了。

鹞子哥担心他失去知觉,不知深浅吞咽了尸毒,便顶替了他。

我伤口处的皮肉终于渐渐恢复正常。

其实,这不过就是些皮外伤罢了,最要命的就是尸毒,毒素拔掉,很快便生龙活虎,稍稍包扎了一下伤口,便起身去为七爷收尸……

我虽然是个礼官,可这种事儿还是头一回做,应承这事的时候说的干脆利落,可正当我把对方的头颅包扎怀中的时候,两手都在不停的哆嗦。

对方的尸体已经完全凉了,感受不到一点温度,因为死去已经有一阵子了,一些地方已经冒出了尸斑,那张脸蜡黄的更加厉害了,嘴巴微微张着,豪无人色,就像是脸上带着一张面具似得。

我手里拿捏着缝合伤口的针,不知为何,脑海里总是想着下馆子时对方面红耳赤吹牛的样子。

我忽然有些痛恨起自己的行当,说得好听是给人安排后事,可活人都照顾不了,光会埋人,这不是最大的讽刺么?

愣神片刻,我轻叹一声,这才动起手来。

老吊爷说的不错,人讲究一个全尸而葬,留不下全尸的,最好的办法就是用陶土来补身体。

老话讲,人是土捏的,陶土补身在阴司看来也确实是某种程度上的保持全尸,至于尸首分家的,也不是简简单单缝一下就算了,简而言之,就是缝肉不缝皮。

就是针线勾住伤口两侧的肉,直接拉拢伤口闭合就可以了,千万不要在皮上留下针脚,如果从外面能看到针脚,那还不如用陶土来补身体呢,因为留下针脚,就是留下了蛛丝马迹,礼官把这种缝尸的针脚称之为“后患”,哪怕投胎转世了,下辈子留下后患的地方还是不牢靠。

譬如,前世被斩首,缝尸时脖子留了针脚,那么来生也有断首之祸,极有可能断首处的伤口形状和前世的针脚走向一模一样!

我是头一次干这样的活儿,自然是万般谨慎,用了很长时间,总算把头缝上去的时候,额头已经全是细细密密的汗水了。

“你可真是血管里就流淌着埋死人的天分!”

老白说,我抱着一个死人已经足足一个多小时了,面不改色,换作旁人,只怕早就崩溃了。

我摇了摇头,心说要不是逼到了这一步,谁乐意干这种事儿,而后让老白不要磨叽,在墓门口挑个地方挖个坑,不过这个坑不能是寻常的长方形,一米见方真好,要挖的深一点。

这里毕竟不是专门给七爷修的坟,他要进这里,等于是鸠占鹊巢,成了鬼会被拘起来当做奴才使唤,就算是尸体都得被挖出来丢掉。

在此等情形下,埋他的法子只有一种——莲花葬!

让他盘腿坐在墓穴中,手捏莲花决,消弭了凶性,犹如佛坐地狱。

传说,发下宏愿,地狱不空誓不成佛的地藏王镇压在阴司便常常如此打坐。

让他如此下葬,便能达到万邪不侵的地步,鸠占鹊巢也不怕,没人敢动他,照样往生轮回,就是下辈子命中的偏印可能会很旺,十有八九还是得沾玄门的行当,不是当和尚就是当道士,说不好还得学洋毛子信基督。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条件有限,兄弟只能做到这一步了。”

将七爷以莲花葬埋掉后,我对着葬坑连连打躬作揖:“其实入了玄门的行当也不错,兴许咱们还能有再见面的机会,希望你当个和尚吧,现在当和尚比当道士舒服,下辈子见面,我还能削你光头。”

不管埋得好不好,我总算是对他有了个交代,起身后,与老白他们略一商量,便再度动身,朝着墓葬深处摸去。

我们没有放弃,这回就连老白都再没多说一句,两个大活人就这么没了,我们是躺着七爷的尸首钻进来的,不怕死人监督,这么退回去我们良心恐怕也过不去,总得和那老狐狸比划出个道道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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