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火小说 > 历史军事 > 中唐枭雄 > 第十七章 风雪踏征程

第十七章 风雪踏征程(1 / 1)

谈判过后,又是一番折腾。

三天时间,景龙谷四百余人全部搬进浪穹寨,被安置在距离主寨西面五里处的一个村寨里。

与此同时,白灵带着两百护卫队送来了五十石粮食和十车布匹,以及一些现成的冬衣、皮靴和草履。

这些衣服和鞋,自然都是旧的,半数以上还是破的,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浪穹寨兵士穿过后淘汰下来的。

但是,李景龙仍然很感谢白灵,不光是他,景龙谷所有人都由衷地感激她,其中许多人感动的热泪盈眶。

当时,一百多个二十来岁的大小伙子当众哭鼻子,滚烫的泪水溢眶而出,在那一张张黝黑的脸颊上冲出两条沟,看起来很丑,丑陋中又带着青壮汉子们不善于且不轻易表达的柔情。

这画面虽不美观,却能触动人心里最柔软的地方,令白灵一行姐妹们深为动容。

身为“带头大哥”的李景龙看到这场面,顿时哭笑不得,但心里触动极大,暗自下定决心:“只要自己还活着,就一定要把这些憨厚朴实的兄弟带出去,带他们回家!”

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

对于这些饱受奴役折磨又颠沛流离逃亡的汉子来说,这冬衣和鞋子就是雪中送炭,是他们迫切需要的东西。

当然,作为这支逃亡队伍的领,又深得白灵姑娘青睐,李景龙自然有资格享受特殊待遇。

拢共三天时间,白灵带着十几个女兵给他连夜赶制了四套衣服:三套圆领袍,一套铠甲,外加鹰盔、幞头、罗袜和皮靴,从头到脚全覆盖,还给他准备了两套厚厚的加絮被褥。

除此之外,李景龙拿到衣服时无意间现,圆领袍也是加絮的,很厚很暖和,袍子里竟然还藏着四件汗褟儿(tar,贴身内衣)和四条平角短裤。

三天前也就是谈判当天,李景龙腆着脸在白灵的闺房里洗个澡,白灵在外间整理他的衣服时现了“平角底裤”这种奇怪的物什,当时就问他这是做什么用的。

李景龙倒也洒脱,隔着房门告诉她“底裤”的用途,还罗列出底裤的诸多好处。

实际上,这条制作简陋的平角底裤是李景龙用穿破的长裤刀割而成的半成品,边角跟狗咬似的,实在不堪入目。

白灵听到李景龙的话后没有吭声,等到李景龙“沐浴”出来,她已经跑得没影了。

然而,李景龙万万没有想到,白灵这个看起来大大咧咧、直来直去的豪爽“女汉子”,心思居然如此细腻,而且心灵手巧,看过一遍就能缝制出精致且柔软的平角底裤。最绝的是,还在那条半成品底裤的基础上进行改良,将宽大飘逸的裤筒缩小了尺寸,却正合李景龙的心意。

尽管腰围还是有些大,穿在身上有些松垮,以至于李景龙下身那个极不安分的“小弟”有事没事四处遛达,自由散漫。

但李景龙知道,这并不是白灵的女红手艺不好,而是整个大唐帝国都崇尚宽大飘逸的服饰,流行宽衣大袖,往往达官贵人的一只袖子,就能给一个出身贫寒的身高六尺、体重一百五十斤的高大女人做条裙子。

外衣尚且如此宽大,内衣和亵裤自然也是大尺码,穿起来没有一丝束缚感,高度符合唐人崇尚自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正因如此,唐人不论男女都要系腰带,一身衣服全靠这条腰带束缚着,否则,嘿嘿······

与大唐服饰相比,像南诏、吐蕃和西域人所穿的胡服就相对短窄许多,显得更轻便,灵巧。

不过这种短窄的胡服在大唐统治者眼里,就显得小家子气,一味追求节省,偷工减料,难登大雅之堂。然而,大唐百姓和寒门士子却很喜欢这种短窄的简约服饰,省钱省力又省心,何乐而不为呢?

穿上白灵亲手缝制的贴身衣裳,李景龙倍感舒爽,对白灵的爱意愈浓厚,切身体会到她的细心体贴和深深的爱恋。即便是开放搞活的后世,又有几个女人会亲手给自家男人缝制贴身衣物呢?但凡能给男人选购内衣的,除了母亲,大多是妻子,咳咳······还有小三。

搬进搬出的一番折腾过后,景龙谷四百二十一个男人和三十二个女人算是安顿下来了。

尽管是暂时的,但众人总算摆脱了冰天雪地的无情迫害和茹毛饮血的原始生活,真正能过上几天安稳日子。

值得一提的是,那三十二个掳来的年轻女子虽然有机会加入浪穹寨、重获自由,却没有离开,她们毅然选择继续跟着以李景龙为的这群男人,自愿留下跟男人们一起生活。

这是因为这群男人给予她们足够的尊重以及重新选择的机会,也给了她们应有的自由,就算在原来的部落,她们也从未得到过尊重,除了服侍取悦男人和生孩子之外,她们根本感受不到存在的价值。所以,她们一个没走,似乎已经忘却了仇恨,忘记了这群男人曾经摧毁了她们的家,杀死了她们的亲人。

这种现象很令人费解,烧杀劫掠,抄家灭族,这等血海深仇也能忘记?

可在李景龙看来,却很容易理解,因为逝者已逝,这些女人还要继续生存下去。

就像他和手下这帮兄弟一样,之前被人奴役的像狗一样活着,疼痛、屈辱、饥饿和寒冷,无时无刻不在威胁着兄弟们的生命,这个时候生存才是第一位的,其它的都可以放下。

这三十二个女人也一样。南诏王皮罗阁凶残暴戾,对辖下各部落强征暴敛,且长期与浪穹寨交战,直接导致浪穹寨附近的南诏部落生计艰难,长年生活在水深火热的战争之中。因此,这些侥幸活下来的女人早已见过太多的仇杀和血腥,已经变得麻木,所以她们很珍惜眼前的生存机会,根本没想过报仇。

至于以后嘛···先过好眼前的日子,未来太遥远······

******

安稳的日子很短暂,转眼已过去十天。

初冬的第二场雪悄然而至,鹅毛大的雪花翩翩飘落,如舞技高的舞者一般恣意炫技,不知疲倦地旋转,飘飘洒洒,舞姿很美,很飘逸。

清晨,李景龙带领一百零三名青壮离开村寨,踩着厚厚的积雪,顶着肆虐的风雪赶往浪穹寨。

眼前偌大的浪穹寨已被白雪覆盖,放眼四顾,目光所及之处一片惟余莽莽,皑皑白雪装饰着这一方山水,天穹之下一尘不染。

唯美,圣洁。

只可惜,李景龙和一帮兄弟如今是寄人篱下,受制于人,生存的压力让他变得很俗,根本无心欣赏这份大自然赐予的美景,也感受不到冰雪的圣洁。只有满满的求生**充斥心头,迫使他不得不在风雪交加的大清早赶来主寨,听候白洁夫人差遣。

这是他们安顿下来之后的第一个任务。

为此,白洁夫人于七天前派偏罗俟给李景龙送来一百人的铠甲和兵器,并任命他为百夫长,统领这支百人队。

一百套装备,每套装备有:一杆长枪,一把劣质横刀,一面圆盾,一副皮甲,一张弓和一壶箭。

偏罗俟当面清点装备数量,待李景龙点头确认,他带着卫队转身就走,临走时还带走了剩余的两杆长枪。

因为李景龙是百夫长也是领,所以白洁夫人额外关照,给他配备了一套明光铠。

然而李景龙似乎并不领情,他认为穿着明晃晃的明光铠上战场,无疑就是一活生生的箭靶,目标太大也太明显,实在不安全,加之铁甲太笨重了不利于步战厮杀。因此他将这套铠甲给了王天运,而王天运恰恰很喜欢明光铠,见到它就像遇到老相好一样两眼光,情不自禁地爱抚起来,这让李景龙浑身起鸡皮疙瘩,下意识地闪身避让,远远站在一旁。

此刻,李景龙身上这副铁甲与皮革各半的铠甲是白灵专门给他制作的。只有十几斤重,颜色黝黑,很不起眼,这恰好符合李景龙“悄悄杀人、打枪滴不要”的作战观点,明光铠太风骚太扎眼了,上阵杀人也要注意安全啊,搞得这么明显干嘛?

此次执行任务,依旧是胡全留下看家,王天运、王双、侯文和侯武四人也编入百人队,王天运当副手,时刻跟在李景龙身边,王双和侯家兄弟任队正,一人带领三十人,五人设一伍长,两伍设一火长,剩下六人是亲兵。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打仗就要有军队的样子,这是王天运一再强调的观点。

为此,王天运还将这一百人细分为三大兵种:长枪兵、盾牌兵和弓箭手,分别由王双和侯家兄弟率领。他自己的职务是旅帅,李景龙是一军之主,就是主帅。

百人队组建后操练了七天,李景龙完全是甩手掌柜,只看不说,任由王天运调度练兵。

专业的事情放手让专业的人去做,这是李景龙前世做地产大亨的行事准则,现在照旧。

···赶到浪穹寨后,李景龙并没有久等,也没有见到白洁夫人,却见到了二寨主竹灵倩。

乍一碰面,竹灵倩什么也没说,招手示意他带着百人队跟上,这就出征了。

风雪飘摇,一行三百余人快步离开大寨,一路向南而去。

******

【鸣谢:书友“流天泪心龙,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打赏支持,感谢书友们收藏推荐,多谢!】

————————待续——————————————

最新小说: 饥荒年,我囤货娇养了古代大将军 凤池生春 喜缠金枝 兔家的喵星人 先退婚,后断亲,娘娘凤临天下 心里有个兵工厂 重生后,她成了权臣黑月光 开局被老朱绑架,我反手踹他大胯 惹风华 大明:让你赈灾,你往锅里掺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