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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见,一巴掌(1 / 1)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

……

我站在波光潋滟的康桥河边,默念着新月诗派这首最脍炙人口的诗篇。我本应像徐志摩那样,对伦敦这座城市满怀激情和眷恋。

可是,我没有。

我不喜欢伦敦,程度不逊于上海。

我出生在浙江一个不知名的小镇,有着大家常用的“小桥流水人家”那样的唯美,有着众人常说的“秋风吹暗雨”般的诗意。

然而,我却不得不在浮躁喧哗的大上海长大,如今又漂洋过海,居然在被称作“国际化大都市”的伦敦,生活了两年。

是啊,都两年了。两年的时间,我没有饿死在繁华冷漠的伦敦街头,真不可谓不是一个奇迹。

然而,为了支付那昂贵的大学学费、昂贵的租金、昂贵的生活费,这两年里又有多少的时间我是饿着肚子奔跑在一个个打工地点之间的?

贫穷,也许是我不喜欢伦敦的第一个原因。

我收起思绪,轻轻叹了口气,骑着自行车返回剑桥大学主校区,继续我这个暑假的第二份工作。

这个夏天,学校里有很多变化,最大的莫过于西南校门口一个叫sunshine酒吧的开业。据称,这个酒吧采用了世界级水平的建筑结构、世界级水平的饮食标准、世界级水平的营业时间,当然,它也意味着世界级水平的价格。

不过,这一切都与我无关,它只要能给得出世界级水平的薪资和小费,对我来说,就是最好的。

也许是有了太多酒吧、饭店、酒店的打工经历,sunshine酒吧的老板很顺利得就录取了我,今天是第一天上班。

虽然是份新工作,可一切仿佛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调酒、配食、端盘子、抹桌子……这些对我来说已然家常便饭一样的常规动作,我很能胜任。

直到,晚上十点左右,一个高大背影的出现,才让我原本平静的心情有了些许小波澜。

当然,这种心绪的变化,应该也不限于我一个人。当这个背影出现以后,全场女性的目光,都被他吸引了过去。

这个背影,就是爱德华。

爱德华,男,身高1.85米,体重75公斤,白皮肤、黑眼睛、金头发,国际经济系大三学生,学校足球队现任队长。

如果这些就能把他的特征予以穷尽的话,还不能完全表达得了上帝对他的厚爱。

他生在英格兰当地有名的外交官之家,拥有着傲人的中英混血血统,家族曾获女王颁发的骑士勋章。

不知道威廉王子当年在剑桥读书时的风靡程度如何,但这位爱德华先生,绝对拥有着不逊色于任何一位皇室王子的资质和人气。

很不幸的,在他为数众多的粉丝群中,我,也名列其中。

同时又很幸运的,我虽迷恋他,却还没到丧心病狂的地步。

因为,我还清醒得知道一个残酷的现实:我跟他在同一个院系已经两年时间了,可是,他不知道我的名字,没跟我说过一句话,也根本没有看过我一眼。

一句话:我的存在,于他而言,就是个“nothing”。

我深深得吸了一口气,继续着手里的工作,旁若无物。只是,天生的本能驱使着我,利用眼睛的余光时不时得瞄向爱德华所在的方向。

有爱德华出现的地方,向来都是前呼后拥。今天这排场不算大,但旁边还是跟了三个人。

其中两个是我们最经常看到的陈家俊和宋子茜。陈家俊,也是我们班的,素有“小霸王”之称,据说是香港人,但我从来没听过他讲过半个中国字,哪怕是粤语也好。宋子茜,我们班的班花,身材高挑、肌肤白皙、打扮精致。第三个人,则是个完全陌生的东方人的面孔,我从来没有见到过。

说实话,我不喜欢陈家俊,更不喜欢宋子茜。

不喜欢陈家俊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他太富有,又挥霍无度,感觉是标准的纨绔子弟、富家少爷。

我不喜欢宋子茜的原因更简单:同为女生、同样来自中国,我们却有着天壤之别,她可整日花枝招展、我却挣扎在贫困线边缘,最关键的,她富有也就罢了,还能有机会时时陪在爱德华身边。

漂亮、富有、又这么有男人缘,身边到处充斥着这样的女生,大概是我不喜欢伦敦的另外一个原因。

“朋友们晚上好!今天,真是个特别的日子!为了欢迎我们这位又帅又酷的新同学加入我校,今晚,这里的所有消费,我买单!”

这种一掷千金的挥霍,正是陈家俊一贯的作风。

虽然我不喜欢,但是可以想象,这能够引来整个酒吧多大的一场震撼。全场欢呼着,雀跃着,把陈家俊像财神爷一样供着。

我微微叹了口气,把鼻梁上沉重的大黑框眼镜往上抬了抬。

其实,我并不近视。但我却喜欢带眼镜,为遮住我的眼睛,更为遮住我的容貌。

我知道,从常人一般的审美角度来看,我应当算得上美丽。但是,我却一直在逃避我的美丽。

在我看来,美丽遇上富有,那是相得益彰。丑陋遇上贫穷,也会心安理得。但是美丽和贫穷相遇,必然会是灾难一场。

所以,为了让自己心安理得,我宁愿把自己打扮得丑陋一点。

“服务员,再来几瓶威士忌!”陈家俊大声呼喊。我从吧台后面走出来,端着几瓶威士忌。

我利索得把酒放下,仅用一秒钟抬头看了眼满面笑容的爱德华,便又恭恭敬敬得起身而退。

可是,就在我回去途中,不知被谁的腿绊了一脚,我的整个身体失去了平衡,如狗啃泥般猛得跌落在地上。

我的黑框眼镜重重得摔了出去,我盘好的头发也全部洒落了下来。

用力得挣扎之后,我试图起身去剪起眼镜,却发现自己双腿疼痛,竟然站不起来。

就在无助与绝望统治着我脆弱的大脑时,突然,一双忧郁的眼睛出现在我眼前。

我努力抬起头来朝他望去。拥有这双独特眼睛的,是张完全陌生的东方人面孔,仿佛是刚才站在爱德华身旁的那位男生。

他轻轻得伸出手来,递给我。

我感激得把手伸了出去。他似乎想搀扶我坐下,而我,却执拗得要去捡地上的眼镜。

这眼镜,是我从上海离开时在一个便宜的眼镜市场配的,因为我知道在伦敦,要想配副眼镜,我基本上半个月不用吃饭了。

赶在我之前,这位陌生男子俯身帮我把眼镜拣了起来。

“已经,坏了。”他嘴里蹦出了两个英文词,纯粹的美式发音。

我接过眼镜,心疼得看着摔碎的镜架和镜片,但也只好俯身说着:“没关系。谢谢你。”

“方扬,你在跟谁说话啊?”身后,传来陈家俊的声音。

我轻轻得转过身来看了一眼。

“哇,这服务员长发长腿的,长得还不错哦!”

“可是这女生怎么看上去有点眼熟啊!”

“这不是我们班的任小蓓同学么?”

“是她么?有这么漂亮?”

……

一时间,酒吧里议论纷纷,几乎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我。

我一害羞,脸一红,低头向酒吧后台跑去。

洗了把脸,整理了下头发,我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两年了,班里的同学都没注意到我。今天,头一次被大家看到,我居然还有点不太习惯。

那么,爱德华看到我了么?他也认为我是美丽的吗?我揣测着,回忆着他刚才的眼神。

正当我沉浸在刚才的这段小插曲时,却殊不知,一首更宏大的插曲将要上演。

“小蓓,你在里面吗?外面有人找。”酒吧同事的声音。

我答应着,迅速向吧台外走去。

又是那双忧郁的眼睛。他站在吧台门口,往我这边看过来。难道是他要找我?

“姑娘,我有话对你说。”他轻轻对着我说。

与刚才明显不同,他浑身上下散发着浓烈的酒气。我知道,他或许已经加入了陈家俊最惯常开展的游戏系列,这游戏,类似中国的真心话大冒险,输了的人要接受惩罚。

“我,可以吻你吗?”他问着我。

虽然知道这或许是个游戏,可我还是愣住了。吻我?我没听错吧?对于还没有过初吻经历的我来说,这游戏的尺度,未免也太大了。

我不由自主得轻轻后退了一步。

此刻,“小霸王”发挥了他最大的作用,陈家俊极力撺掇着大家齐吆喝:“Kiss!Kiss!Kiss!……”

全场,尖叫声此起彼伏。

我真的被惊吓住了。此刻,我唯一能想到的词,就是逃跑。

可是,就在我拔开双腿准备离开之时,却被这双忧郁的眼睛一把紧紧得抱住了。

他双手抓着我,把我的整个身体压向身后高高的吧台,双唇慢慢得向我的脸部靠拢。

我愤怒了。

虽然,我知道他刚才帮过我,可这却无法抑制我的愤怒。

“啪——”一声能穿透酒吧屋顶的声音。

我用尽全身力气,给了这双忧郁眼睛的主人狠狠的一巴掌。

瞬间,他愣住了。

当然,我并没有给他喘息的时间,我又随手抄起吧台上的一杯酒,朝他脸上泼了过去。

此情此景,酒吧里的空气先是凝固了半分钟,之后也不知是谁起得头偷笑了两声,然后全场便跟着哄堂大笑了起来。

趁着混乱,我拔腿就向着酒吧门外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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