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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二章 大战将临,神明之秘(1 / 1)

萨福特城、文迪斯小镇。

基本上每一座城池的附近都会有一些自然形成的城镇,这些城镇并非贵族有意建设起来,而是商旅们为了不用缴纳大宗货物的入城税,在城外自发形成的交易点。

这种交易点会慢慢扩大规模、吸引一些开设旅店、妓院和车马行的商人常驻,进而汇聚人气,形成规模——到了这个阶段,贵族老爷们就会派税务官和士兵进驻,收税并顺便维护秩序。

有了秩序,平民也会来这里生活,就会形成一个新的城镇。

文迪斯小镇就是这么一个附属于萨福特城的小城镇。

不过,现在这里是伊恩王国的驻地。

“北边有援军来了?是酷儿伦城的班杰明伯爵吗?”一名头发有些花白,身边桌子上放着一顶金色骑士头盔的将军,正全神贯注看着眼前的城池模型,头也不抬的问道。

“不知道,兽人遭遇的应该只是他们的前锋,据说其中有一名非常强大的骑士。”

刚刚走进房间的青年骑士,将抱在怀里的头盔也放在桌子上,自己找了一张椅子做了下来,随口说道。

“有多强?”老骑士把一面黑色旗帜插在城池模型的城墙一点,问道。

“逃回来的兽人说,他一个人就击溃了整个兽人千人队,哈哈哈——”说到这里,青年骑士大笑起来。

强大的骑士多了去了,可是没到传奇以上,就算是高阶骑士,也得有自己的骑士团配合才能做到这一点,一个人冲上去只会是找死。

“唔——你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有这么个人。”

老骑士终于把注意力从城池模型上挪开,直起身来吩咐道:“来人,把双王陨落之战的卷宗拿过来。”

有穿着锁甲的侍卫取来一份崭新的卷宗。

“唔——在这里,应该就是他了。”老骑士展开卷宗,在某一页上点了点。

青年骑士好奇的伸出头去,只见卷宗上有一个栩栩如生的画像,在画像旁边写到:

身份:吉尔特远征军先锋骑士安德*蒂尔斯,发明被称为‘长戟’的新式马战武器,极大加强骑士在混战中的杀伤力。

战绩:曾经单骑冲阵,于万军之中斩杀艾比利王亨特三世,并率领冰龙骑士团和火焰骑士团击溃艾比利军。

评价:建议列入重点关注对象。

注:该骑士体质等级疑似进入传奇等级,武技惊人。

“喔喔喔——如此强大的骑士,竟然比我还年轻?看来我应该去和他见一面,问问他有什么修行的秘诀。”青年骑士轻佻的吹了个口哨,说道。

“注意你的身份和举止,王子殿下。”老骑士不满的说。

“好了好了,克洛托叔叔,这里又没有外人,不用这么严肃吧?”青年骑士不以为然。

“你作为伊恩王国的第一继承人,应该随时随地保持王者的威严。”

“亲爱的叔叔,这样活着太累了,如果只有这样才能当王,那还是让三弟那个小老头去当吧,我情愿像您一样当个亲王好了——当然不能像您一样累。”

“你——哼!阻击援兵是兽人和精灵的事,我们现在任务是打下萨福特城——爱罗伊,我建议你还是把精神放在这上面。”

“亲爱的叔叔,我怎么把精神放在这上面?我是暴风骑士团的团长、不是步行骑士,我总不能让手下的暴风骑士们骑着战马冲上城墙吧?”

青年骑士两手一摊,表示自己对此无能为力。

“那你去接待卡兰侯爵吧,他对我们彻底占领艾比利西部有很大作用。”老骑士叹了一口气,无奈的说。

伊恩王国的大王子和二王子都是世所罕见的天才。

大王子四十一岁,就已经踏入高阶法师行列;二王子在二十五岁那年进阶高阶骑士。

按理说这种继承人对任何一个王国都是求之不得,可问题是,大王子表示探索真理才是他一生所求,压根对王位没有兴趣;二王子则一天到晚不着调,动不动就想撂挑子偷懒,屡次企图偷偷溜走游历世界。

三王子倒是老老实实中规中矩,可是两位大哥珠玉在前,未免被衬托的有些碌碌无为。

到底谁来继承王位,整个王族头疼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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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余名轻骑兵以松散队形,横向铺开近百米,在野地中行进。

这只是日常巡逻工作,并不要求与敌人正面搏杀,甚至还可以打些野味改善生活,大家都很轻松。

“老大,我们还真准备在这血潮军里干下去啊?”

一名轻骑兵双腿微微一夹,战马轻松的越过一从矮小的灌木,骑在马背上的骑士,甚至懒得看一眼,就在马背上扭过头去问道。

“为什么不?”被他称为老大的骑士统领反问道。

“老大,我也很喜欢安德将军提出的分钱方法,可这方法对临时组队的冒险者还算可以,但是想维持这么大一只军队、肯定要完蛋。”

盖文轻轻拍了拍胯下在战马的脖子侧面,让战马换了一个方向,朝比较平坦的地面走去。

“安德将军我看就是太年轻,什么东西都理想化,有钱的时候分钱,没钱的时候怎么办?难道大家当兵不领薪水吗?”盖文埋怨道。

盖文倒不是抱怨安德宣布的军纪制度,正相反,他认为安德如此大手笔分钱的方法,实在太过理想化,想要维持一只军队是根本不可能。

人都是欲壑难填,拿钱的时候兴高采烈,没钱的时候屁股朝前。

没有谁会因为老板前面发钱发得多,当公司破产的时候就不拿薪水跟着你白干。

想要用这种办法维持军队,那非得百战百胜,每次打仗都能从战争中大笔赚钱才行。

前者虽然罕见,但历史上还有这样的名将传说;

至于后者,他们这一些人在投靠血潮军之前可都是干佣兵的,勉强也算得上见多识广,就从来没听说过有越打仗越赚钱的说法——小规模盗贼团抢劫商队也就算了,到了国战这个层次,绝没有低成本、高收入的战争。

“你管他那么多?我们先在这里混着,如果血潮军撑不下去,我们大不了再去干老本行。”盖文的老大明恩,一边左右打量着,一边说道。

“老大,你也不看好安德将军吧?”

“不,我很看好安德将军。”明恩微笑着说。

他不会现在就对弟兄们说:整个血潮军其实只是将军大人计划的第一步。

虽然整体计划只是对他们这些中级军官露出冰山一角,可光是显露出来的部分,已经足以让他对将军的计划信心十足。

正说着,前方数百米外,有一道火光猛然拔地而起。

“大家注意,准备接应前面的炮灰,安德大人说的规矩都记得吗?”明恩大喝道。

“记得。”众人齐声回答。

血潮军的规矩就是: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

当然,只有在场最高指挥官才有资格下令逃跑,小兵是没资格自己决定进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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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镇。

“三日内,第二、第三轻骑兵大队遭遇狼骑兵斥候和精灵白马轻骑斥候共计十一次,合计斩杀狼骑兵十一人,精灵白马轻骑三人,血潮军阵亡四人,敢死队死亡四十七人。”

所谓敢死队,是安德这一路行来收编的各路毛贼、盗匪、战虏以及一些吃不饱饭的平民。

这些人平日里归后勤大队管,负责挖掘沟渠、建设营地等苦力杂务;打起仗来却变成第一线的炮灰;而大军驻定以后,这些人又会变成放在外面的一组组探子——总之,只有等他们立下足够功劳,才会转为正式血潮军编制。

要不是因为艾比利连年战争、民不聊生,这等条件怎么可能招到人手?

有这些人在前面垫刀,安德才能将血潮军的伤亡减少到最低。

“除此之外,根据侦查结果,敌军组成以兽人为主,共计三个狼骑兵大队,一个精灵白马轻骑大队,其他步行兽人士兵约有五千人,没有发现伊恩王国的军队。”

斥候汇报完毕,安德挥挥手,让他下去休息。

“虽然敌人比预想中少了一些,不过依然可以算是强敌,想要一口吃掉他们并不容易,大家仔细考虑一下,在原本计划上还有什么要补充的?”

安德坐在上首,从容不迫的说道。

可是,众人注意力被安德身后的长戟分去几分——反正应对反攻的计划早已制定完成,对方一举一动并未超出预料,顶多小修小补,根本不用在意。

在这位年轻统帅的座椅之后,一柄湛蓝色的巨大长戟在没有人扶持的情况下,凭空直立在地上。

长戟上,隐隐青芒一缩一涨、一涨一缩,仿佛这柄长戟正在呼吸。

而在年轻统帅的脸上,也有同样的青芒隐隐浮现、淡去,和长戟上的正在缩涨的青芒是同样节奏。

“本瑞特,这是什么情况。”一名步兵统领低声问身边的战友。

本瑞特原本是艾比利宫廷侍卫之一,中阶剑士,论起个人武技,在这些军官中稳稳排名第一。

“我不知道,但看起来很像是高阶剑士的‘武器同化’?”本瑞特也不敢确定,小声的说。

‘武器同化’是高阶剑士的最主要辅助技能之一。

高阶剑士可以用自身千锤百炼的核心能量将武器反复洗练,最终在武器中构建出最适合自身特性的能量结构,这种通过反复洗练而生成的能量结构不是附魔更胜附魔,能够大幅增强武器性能,以及武器与人之间的交流感应。

传说中,完成了武器同化的高阶剑士,甚至可以通过手中剑来代替双眼去观察世界。

同时,该武器在其他人手中视为正常武器,但是在主人手中,视为+2等级武器。

这是高阶剑士进阶剑圣的必经之路。

但是,‘武器同化’要消耗高阶强者核心能量。

核心能量这玩意可不是大路货,哪怕对高阶强者也是一个极大负担,用来洗练长剑这种中型武器倒也算了,这么大一柄长戟,简直算得上是巨型武器,消耗的核心能量岂是一般人能够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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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磨达勒,那位先锋骑士安德*蒂尔斯当真如此可怕?”兽人军中,一名手长脚长的高大精灵问道。

“非常可怕,艾尔温,老实和你说,如果只有我一个人,我绝不会和他单独决斗。”修磨达勒很直白的说。

“————”艾尔温沉默下来,难怪修磨达勒好说歹说,也要拉着自己一起。

高阶魔纹斗士艾尔温并不是第一天认识修磨达勒,作为大型精灵部落‘翡翠之眼’的指挥官之一,他和修磨达勒不止一次交手。

虽然艾尔温自己也是高阶强者,但要不是精灵装备水准比兽人豪奢许多,两人近身肉搏的话,艾尔温撑不过一分钟。

天神下凡状态下的修磨达勒,有资格挑战传奇强者,再加上那头死亡蛮牛,一般传奇强者和他面对面搏杀,谁死谁活也得打过再说。

“难道那位安德*蒂尔斯已经是传奇骑士?”他不得不如此怀疑。

“应该还不是,但至少也是传奇生物。”修磨达勒回答道。

在双王陨落之战中,他射出五箭后已经力竭,被手下精灵白马轻骑带走,所以没有看到安德发威的那一刻。

人类的体质等级和精灵类似,属于一般等级,想要在体质上晋升传奇生物,比成为真正的传奇也容易不到哪里去。

不过,这也让艾尔温稍稍放下了心——毕竟对方只是传奇生物,算不上不是传奇骑士。

在四千多年前的精灵第二文明时期,传奇生物和传奇等级的高手还是同等级的力量,但是在时间长河中,智慧的力量终究胜过了肉体。

对于能量性质认知的不断深入、对于能量架构的不断优化组合、对于技艺传承的推陈出新,以及对于规则的认知积累,让那些单纯依靠肉体力量的传奇生物,战斗力渐渐落伍,再也赶不上那些一步步积累知识和认知,走上传奇境界的真正高手。

现代意义上的传奇高手,必须找到某种与自身意志完全相符的能量,才能形成‘法有元灵’,‘力量即我、我即力量’的传奇特征。

这种意志与力量完全融合唯一的境界,放在四千年前的古代,曾被称之为‘半神’!只要肯汇聚信仰,便有资格挑战封神。

只是根据这四千年来的研究,封神的副作用显现无疑,所以许多传奇强者并不愿意主动谋求封神——而且,神职有限,先到先得,已经获得神职的神明,也会主动打压同类型的传奇强者,避免对自己的神职形成挑战。

神职类似于公务员的岗位,每个位置上只能有一个人,你上岗我就要下岗——最糟糕的是,神祇可没有下岗这回事。

失去神职的神明,也就等于失去了在主物质界的锚,会被信仰反噬拖入星界沉眠、直至彻底陨落——除非有人为祂重建信仰和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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