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报纸上面,只见那是一幅亚运会吉祥物熊猫“盼盼”的图案。
对于一般人来说,看到的只是盼盼的憨态可掬,是它的活泼和可爱。可是在宋志超看来,这却是个难得的大好机会。
什么机会?
发财的机会!
准确地说,在看到熊猫盼盼的第一时间,宋志超所想到的就是他那个年代走红的奥运“福娃”。
如果记得不错,前世在奥运会之后,福娃可是火的一塌糊涂,不管是T恤,陶瓷玩具,毛绒公仔……凡是有福娃的模样就必火。
而现在,机会就摆放在宋志超面前---做熊猫盼盼玩具!
只要亚运会顺利召开,熊猫盼盼玩具一定会红遍全世界,到时候盼盼玩具绝对会大卖!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前世的时候熊猫盼盼作为亚运会吉祥物,就经历了一番从小火,到中火,再到大火的经历。
一开始指定她作为亚运会吉祥物,熊猫盼盼就正式进入了公众的视野。印有各种熊猫图案的徽章,以及彩卷开始在社会上涌现,这可以说是小火。
紧接着,随着亚运会临近,作为运动会吉祥物的熊猫盼盼开始走进国内外媒体的视野,在电视上可以看到她憨态可掬的形象,这可以说是中火。
而随着BJ亚运会的顺利举行,在亚运会期间,熊猫盼盼算是彻底大火,直接走出国内外,上电视接受采访,出国表演节目,印有她卡通图案的玩具充斥整个玩具市场,甚至还打入了国外,火得一塌糊涂。
所以现在,宋志超已经做好了计划,准备趁着熊猫盼盼暂时还没有“大火”的时候,狠狠地赚它一把;而他所要做的就是进军玩具市场,准确地说,宋志超打算做毛绒玩具,以熊猫盼盼的模样做公仔!
另外,不要忘了,这里是潘禺,是整个大陆玩具生产最密集的地方!
用一句话来形容这里的玩具生意,那就是---“得天独厚”!
……
“表哥,你在做什么呢?”
突然,一个迷迷糊糊的声音把宋志超从沉思中拉回现实。
原来之前宋志超那声“哎呦”,吵醒了表弟朱富贵。
准确地说,朱富贵不是被宋志超吵醒的,而是被自己的尿憋醒的。
朱富贵在床上迷迷糊糊睁开眼睛,就看见大表哥宋志超没睡觉,坐在书桌前吹着手指头。于是他就从床上爬起来,黑着眼圈,惺忪着眼儿,用手抓着花裤头的裆部,迷迷糊糊地问宋志超:“表哥,你没睡吗?你在做什么呢?”
宋志超用牙狠狠地咬了咬被烟头烫伤的手指,回头看了表弟朱富贵一眼,脑筋一转:“我在考虑给你介绍一份工。”
“介绍工作?”朱富贵楞了一下,揉揉眼,“做什么呀,玩具厂,还是电子厂?”
从玩具厂出来之后,朱富贵最担心的就是自己找不到工作,跟着表哥一起饿死在大街上。
至于表哥所带的那一万块钱,也不知道是不是偷来的,却说是帮别人存的,搞不好表哥要入大牢,自己可就在这里无亲无故了。
“我介绍你去凯撒歌舞厅做服务生,你愿不愿意?”宋志超问道。
对于宋志超来说,这对朱富贵是个最好的锻炼。谁让这家伙心眼太实在,一般的南方工厂只会把人变成打工机器,没日没夜地做计件的工作,根本就锻炼不了人。
唯有歌舞厅这种地方,鱼龙混杂,不仅要懂得察言观色,还要学会做人,就算你没心机,在这里也会变成心机男,要不然你根本就混不下去。
宋志超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把表弟朱富贵扔到这大染缸中污染污染,让他不要再憨憨痴痴的,以后跟着自己干也能多个心眼。
朱富贵哪里知道这些,更不知道大表哥把自己当成了“小白鼠”,一听有工作就立马兴奋起来,“我愿意!我当然愿意!”
“那好,我会写一封介绍信给你,你去找那里的人事部经理吴炳坤;如果不出意外,他会安排你入职。”宋志超慢条斯理地说,“不过你一定要记住,在那里打工,一定要学着说白话,不懂粤语,你怎么招待客人?仲有,不能太死心眼,要学会变通。”
朱富贵不明白这些是什么意思,也懒得明白这些是什么意思,对于他来说,只要有份工,不会饿死在大街上,就心满意足了。
……
吃过早餐,宋志超早已写好了介绍信,不过他没有立马把介绍信交给朱富贵,而是带着朱富贵先去外面吃了一顿好的,吃得朱富贵满嘴流油大呼奢侈,太奢侈了。
以前朱富贵的早餐就是工厂的简餐,一份米,一份咸菜,要不然就是啃俩馒头凑合一顿,哪像宋志超这样大手大脚,竟然点了一桌子的点心,什么凤爪,虾饺皇,榴莲酥,皮蛋瘦肉粥等等,吃得朱富贵那个开心哈,感觉自己比皇帝老子还舒服。
吃完早餐,宋志超又把朱富贵带到附近的百货商店,帮他挑选了一套新衣服,一件印有“海盗”旗帜的黑色短袖体恤,一条磨砂“苹果”牌牛仔裤,一双崭新的回力鞋,穿戴起来,朱富贵看着镜子都快认不出自己了。
这还不算,紧接着宋志超又把朱富贵带到一家美发厅,让那位扎着小辫,脖子上挂着骷髅头吊坠的男美发师帮他捯饬出一个奇怪的头型,全部剪短,就头顶留一个桃心,实际上就是宋志超那个时代最流行的“桃心头”也叫“德纲头”。
这发型一做出来,直接把朱富贵整个人的气质都改变了,原本憨痴的朱富贵在这桃心头的衬托下,变得有些“彪悍”了,变得有些“坏坏的”。
连带那个美发师看见自己捯饬出来的作品也有些发呆,等到宋志超要付钱的时候,竟然死活不肯收,说这是自己见过的最酷的发型。
宋志超却把钱塞在美发师的胸口,然后一把扯下美发师脖子上的骷髅头吊坠,说:“这个借我先!”
说话间,宋志超就把那吊坠戴在了朱富贵的脖子上,霎时,犹如画龙点睛,朱富贵整个气质平添了一丝煞气。
桃心头,海盗衫,再搭配上骷髅吊坠,朱富贵完全就是宋志超那个时代“超级痞子”的标配。
当宋志超带着朱富贵离开美发厅的时候,整个美发厅的人都冲着朱富贵注目礼;在他们看来,眼前的朱富贵的穿着打扮比香港黑帮电影中的那些古惑仔还要酷帅,还要有型,准确地说更加“现代化”,更加“接地气”。
只可惜,朱富贵的“大佬”气质没能保持三秒钟,直接被宋志超叫来的“面的”破功。
一上车,朱富贵就露出了“乡巴佬”本色,“超哥,俺又坐车了,这可比咱家那拖拉机强多了!你瞧,这车椅子还带弹簧,嘎吱嘎吱,太好玩啦!”
宋志超明显看到那个从朱富贵上车就开始屏住呼**神高度紧张的司机师傅,大大地喘了一口气。